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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 @ 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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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林委員岱樺:(9時18分)有請主委。
1 主席:我們請主委。
2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林委員早。
3 林委員岱樺:主委,本席還是要就傳直銷的部分跟你來做個討論,本席主張傳直銷業的業管應該是經濟部,而非你們公平會,這樣的主張訴求一直不變,但在這個訴求達成之前,我覺得你們還是連監理的工作都做得不好,所以如何讓傳直銷賣得開心、買得安心?在你的簡報第8頁寫得多漂亮,我就要告訴你,你的監理是多麼地弱化。
4 強化產業輔導與產品管理才能夠讓傳直銷這個產業健全,賣得開心、買得安心,多層次傳銷在臺灣已經不是小眾市場,在你的簡報也講得很清楚,根據公平會今年的年報,多層次傳銷登錄的是2,183家,參與人數是312萬人,可見這個產業牽動的是經濟活動、消費安全與社會信任。傳直銷在臺灣長期就是一個監理灰色帶的產業,我講監理灰色帶是對你們的批評,其牽涉經濟發展也影響消費安全,過去3年的裁罰只有92件,罰鍰不到3,000萬,以這樣的績效來看,實質消費爭議與民刑事案件超過2,400件,這都是公平會與消保會的資料,我彙整的結果,你才裁罰92件,罰鍰不到3,000萬,實質民刑事和消費爭議有2,400件,你看你的監理力道在哪裡?簡報寫在那上頭,我都替你汗顏!
5 我要強調的是傳直銷不能無底線的劣幣驅逐良幣,簡單講,就是公平會放任無良的公司吸金詐騙,所以我點出你現在的問題,就現在的監理來講:第一個,輔導流於宣導活動,缺乏實質追蹤與評鑑機制;第二個,產品與收益結構的風險監控是有斷層的,資訊揭露不透明。這是本席的創建嗎?也沒有,這個其實是放諸國際上所做的。來看你們的業務報告,我怎麼會說你們的監理力道不足?你們是標準的準司法機關,仲裁是你的工具,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的監理力道還相當不足!公平會的業務報告怎麼講呢?剛才你的簡報第8頁就講了,每年辦理傳銷法令宣導活動,與法務部調查局合作防範吸金詐騙,有做啊!第二個,主動函報食品資料給衛生主管機關;第三個,與衛生主管機關進行聯合稽查與違法移送;第四個,你也有簡化作業程序,提升效率。可是你們現在所做的這三件事情,第一個,缺乏產業輔導成效的量化評估與風險預警指標,你既然要仲裁又要輔導,我就不知道你要怎麼做。既然你要做就要做得像樣,既然輔導之後沒績效,所以我要求你要量化評估與風險預警,所以你是三沒有,沒有年度自律評鑑報告、沒有違規再犯率統計、沒有業者透明度分析,所以簡單講,你們是重宣導、輕稽查;活動多、數據少,這就是你們現在的狀態。
6 第二個是國際比較,你們喜歡報備就報備,但是人家的報備制也做得有模有樣,自律與透明。根據OECD、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及美國FTC(聯邦貿易委員會)的作法,美國怎麼做?他要求傳銷企業公開銷售收益結構,銷售收入必須高於招募收入,這樣才是真的賣產品,當你的招募是多於銷售的時候,變成什麼?你在拉人頭啊!就會有吸金詐騙的嫌疑。韓國怎麼做?這些都是屬於報備的喔,韓國建立起誠信業者的評鑑系統,評比企業經營的透明度跟公布值結果。日本做什麼?實施再犯加重罰鍰制,再犯就加重罰鍰,而且人家是每三年重審報備內容。也是報備制,人家三年審一次就可以管得那麼好,你們每年都在做,結果呢?吸金詐騙層出不窮,10萬塊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倒了再換,永遠都查不到,劣幣驅逐良幣嘛!所以這些作法這邊建議的都是,這些國家都是採報備制,他做的是強化資訊揭露跟事後管理。你要做就做得像樣,所以就比照監理升級的模式,現在就是讓你的報備制變成有責任的管理制,這是你現在過渡的作法。本席還是強調商業就是商業,是仲裁就是仲裁,既然傳銷業就是一個商業的產業,就回歸經濟部。然後你要做仲裁就從你的報告第一頁開始,你看你寫得多漂亮,第一頁到第五頁都在……喔,不對耶,第一頁到第六頁共六頁半都在講你怎麼仲裁各行各業,這才是你的本務嘛!怎麼會是你在管一個多層次傳銷呢?所以我也不講報備制或者許可制了,我覺得興利除弊,很單純的就是它是一個行業,回歸經濟部,經濟部沒有在防弊嗎?不是吧。
7 我有三大追問、三大短期行動要求:第一個,產業輔導要有效,不是只宣導,所以請你們公平會審慎評估,建立針對業者輔導成效的績效評估指標,輔導後的再犯率要有統計,所以短期內要建立誠信業者名單制度,讓守法者受獎勵,違法者受監控。
8 第二個,產品跟收益結構要透明,現行只要求書面報備,但未強制揭露產品價值的比例跟分潤模式。你知道哪有業者說,好,政府多管我一點,你的分潤制度要透明、你的產品比例,這都是業者告訴我們立法院的耶!這個是你們不做。好,你們又要監理,所以這邊請你們建議導入收益結構的公開,讓消費者一眼辨明,這家公司是賣產品還是拉人頭。我所謂的「拉人頭」其實就是吸金詐騙,怎麼防範這些東西?他的組織下面的延伸是對的,去發展傳(直)銷的這些組織是對的,只要他分潤透明,當然有很多人願意投入,這個是對的。但是當他的分潤不透明,你的監理機制沒有出來的時候,資訊揭露不透明的時候,就會變成有詐騙嫌疑,但是如果好的話,他是很好的一個產業,可謂藏富於民。
9 第三個,資訊要可查,稽查要可追。現在你們公平會的網站上只有報備清單,沒有違法紀錄的查詢與風險等級的資料,本席要求半個月內推出多層次傳銷透明查詢平臺,要揭露這三個:第一個,違法案件類型與次數;第二個,已受輔導業者的清單;第三,年度市場規模的變動,這是在這個平臺網站當中就要建立起來的。
10 就中、長期而言,第一個,建立傳銷產業誠信評鑑制度,由你們主導。你喜歡主導,就由你來主導吧。跟產業的公協會跟學界共同參與,作為後續輔導的依據。第二個,跨部會產品稽查常態化,你們現在就有做了,只是要常態化,將衛福部、經濟部納入固定聯合稽查的體系,特別針對健康食品、美容產品等高風險項目。第三個,強化資訊公開透明化,這個一定要做,推動「多層次傳銷白皮書」年度報告,公開數據、輔導成效、違法名單。
11 我現在講到的這三個,短、中、長期的三個行動方案,三個具體改革。在你回答之前,我想到你們現在的組織怎麼,公平會現在什麼都不做。這個是你監管,你把你的輔導工作交給了傳保會,然後把食品安全或美容就交給經濟部的商標局或者是衛福部的相關主管機關,你們就不做了,然後就辦活動。你們只有仲裁罰人家錢之外,然後就辦國內外的國際論壇,就這樣子而已,這樣對嗎?請你簡單回應,謝謝。
12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跟委員說明,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今天所提出來的這些建議,特別是關於一些資訊揭露的部分,其實是符合我們在報備制度底下資訊要公開透明,讓傳銷商有機會在加入之前能夠得知,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審慎的來評估該如何做。其實委員點出的這些問題,我們在個案當中都有在做,比如處分違法再加重,這本來在公平交易法裡面我們就可以加重。當然委員的建議是希望把這個東西整合,變成是一個具體的、統合性的資料,這一點我們回去會再參酌,然後看後續怎麼做。中、長期的部分,有些要建立一些比較大的改變的制度,因為多層次傳銷基本上是一個傳銷的手段,所以應該還是一個私部門的契約行為,所以我們會去了解一下,這種建議是不是會過度介入到傳銷商跟傳銷事業彼此之間契約約定的自由。
13 林委員岱樺:不會,現在都是你們做,我只是把他建立制度而已,參考國外的制度來建立而已啊!
14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因為有時候要……
15 林委員岱樺:誠信評鑑制度,好的給他獎勵啊……
16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是、是,這個我們會考慮來做。
17 林委員岱樺:不好的就是要給他退場啊,他的再犯率就是這個不好的指標之一。
18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19 林委員岱樺:稽查常態化你們現在就有做,只是常態化不要擾民……
20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21 林委員岱樺:但是你又有一個制度在。第三個強化公開透明,你的白皮書要出來,既然要管就管得像樣,白皮書就要出來,怎麼興利啊?謝謝。
22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23 主席:謝謝林岱樺委員,謝謝主委。
24 我們現在請邱議瑩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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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19-4
speakers ["陳亭妃","林岱樺","邱議瑩","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邱志偉","謝衣鳯","賴瑞隆","陳超明","鄭正鈐","黃國昌","呂玉玲","張嘉郡","蔡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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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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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85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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