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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0時34分)謝謝主席,有請行政院卓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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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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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黃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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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卓院長好。卓院長,您知不知道目前中選會有幾位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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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目前中選會的委員都還在,但是有幾位的任期到11月3號會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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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有幾位任期會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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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還要補6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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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目前中選會有10位委員,6位在11月3號任期會屆滿,您知不知道依法行政院什麼時候應該把提名名單送到立法院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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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跟委員、跟大院也致歉,這個我們應該在任期前3個月要送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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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應該8月3號就要提來,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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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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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那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提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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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一直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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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到目前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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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有一直在積極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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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行政院針對提名期限的事情是視中選會組織法為無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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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不是,我們一直在積極地物色,也敦請相關的社會公正人士,但是考慮到很多的現狀,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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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行政院當然有各式各樣的行政程序要進行,我們理解,我們也尊重,但現在全國人民很困惑的一件事情是,依照中選會組織法的規定,你們在8月3號以前就要把提名名單送到立法院來,但是現在已經10月了,很明顯的違反了中選會組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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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再次跟委員、大院致歉,我們因為考慮各方面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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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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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會努力在這個月就把名單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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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明確的知道你違反中選會組織法,也跟社會跟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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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再次致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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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跟本院致歉就好,希望被提名的名單能夠趕快送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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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會、會、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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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連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都講得很清楚,他很擔心會影響到明年的選務,我們不希望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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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們會儘快作業,也希望大院能夠儘速來安排相當的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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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院長,你說會儘快作業,大概什麼時候會提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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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關於人選,我希望這個月的月中以後能夠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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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提醒一下院長,之前NCC委員提名名單的事情,你已經在立法院跳票過了,這次中選會委員的這件事情,你們已經違法,沒有在期限之前提出來,你現在承諾的事情,這次不要再跳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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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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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第二件事情,也是整個社會很關注的事情,憲法法庭宣告或者是實質上面,有人說實質廢死,有人說限縮死刑的宣告,那個時候,當死刑在實務上面成為一個很難發生的選項以後,當然有很多委員在辯論我們的憲法法庭是不是實質廢死了?我現在關心的不是那個層次的問題,大家關心的事情是在去年9月的時候,法務部很明確的說會儘快把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法案送到本院來審議,在你旁邊的鄭部長,我相信部長在委員會裡面被我追問這個問題好幾次,部長有的時候是無奈,有的時候是動怒,但是從部長的角度來講,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他跟我說他們已經提到行政院了,在行政院院會裡面做討論,我有兩次,一次是在5月19號的時候,他說他會轉告院長,因為我說社會都很關心,然後我等到7月30號的時候提醒了第二次,我提醒了第二次,部長還是說行政院還在審議,現在整個社會很困惑,因為去年這個判決出來了以後,當然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但是更多人民關心的是,你如果要跟這個憲判字相配合,在立法上面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法案,請問行政院到底還要拖多久?什麼時候會送來?我在委員會已經請部長回答過兩次了,部長每次回答我的是法務部已經把法案送到行政院,在行政院審查當中,我每次在委員會問部長,部長的答案都一樣,說要等行政院院會,我沒有辦法,我只有藉由總質詢的時候來請教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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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那部分的法案,的確法務部有送到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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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我剛剛說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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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但是因為委員對這個提案非常有興趣,有很多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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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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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事實上,跟原來法務部提給行政院的法案相比,有一些更多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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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然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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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譬如說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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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今天其實只要一個答案,還需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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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那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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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請針對問題回答,還需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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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這部分行政院還在針對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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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還在研議嘛?還需要研議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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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那個是因為有新增加一些委員的建議,所以我們這部分要再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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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了解啦!我了解,人民從去年就開始等嘛?等到現在,你們去年9月宣示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了,剛剛部長講了很多理由,我在委員會都聽過了,今天我只要一個答案,第一個,行政院什麼時候會把修正的版本送到立法院來?今天可不可以給一個時間?還是因為這件事情很重要,你們要持續的研議,要研議到什麼時候,其實院長也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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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法制上的修改,尤其是這個事情牽扯到社會曾經有討論過的廢死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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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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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現在已經不是討論那個事情了,無期徒刑的部分,因為跟我國現在的中華民國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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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提醒一下院長,去年跟社會宣告說會儘速提出來,希望在去年底以前提出來,是行政部門官員、是你們開給全民的支票,我們已經在委員會一等再等,我們希望秉持最大的善意,就像院長所講的,這是一個重大的修法,我當然希望看到行政院的版本,但是人民同時也在給立法委員壓力,請問要等到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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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這是一個中華民國刑法重大的改革,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更周延、更廣泛的了解,我也希望現在我們在負責審查的政務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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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要到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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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政務委員是不是也能夠跟黃委員來做溝通?是不是外界還有一些問題跟我們現在所想像的有不同?政務委員是林明昕政委,我請林政委能夠跟黃委員溝通,或是跟朝野各黨團繼續加強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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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隨時要找我溝通喔!我這樣講,明昕兄是臺大法律系的學長,隨時要找我溝通,沒有問題,但是這不是私人的問題,這個是立法院跟行政院的問題,這個是政府跟人民的問題,你看我今天在這邊整整花了大概4分鐘的時間,其實我只要一個簡單的答案,我希望院長可以跟全臺灣關心這件事情的人民說行政院還需要多少時間,這個問題應該沒有很困難,如果我去年就問你這個問題,或許太苛刻,但是從你們對社會宣示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超過一年以後再問這個問題說還要研議多久、還要拖多久,我想應該不過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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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委員,因為我現在不曉得林明昕政委審查的程序,遇到的癥結點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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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明昕兄要上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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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他又不能上來答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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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他不能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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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對,他不能答詢,我請林明昕政委跟委員溝通、跟朝野各黨團溝通,我們儘快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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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啦!我相信全社會都聽到了院長的答復,能接受、不能夠接受,大家覺得理由充不充分,每一個公民心中都有一把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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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來努力,儘快把它送出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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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過去這段時間,針對我們的水庫有光電板的事情,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一開始的時候看到的是烏山頭水庫,後來有委員看到原來鳳山水庫也有,但是我稍微整理了一下、爬梳了一下,就公開資訊我可以看得到的,除了烏山頭水庫、鳳山水庫以外,還有鹽水埤、金湖、內埔子及阿公店,現在臺灣實際上面的狀況是山也光電板、海也光電板,連水庫裡面全部都有光電板。針對這件事情,引發了人民、居民及一般臺灣民眾用水的疑慮,那個時候民進黨在你們的臉書上面還是在你們網站上面有個闢謠專區,闢謠專區寫到烏山頭水庫太陽能板真相在這裡,第一個,太陽能板沒有毒;第二個,不會造成飲用水污染。我昨天、前天、有機會的時候……現在站在您旁邊的兩位,一位是環境部部長、一位是經濟部部長,其實我都公開請教他們這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針對人民對於在水庫設光電板的這件事情,有非常高的疑慮,但是民進黨卻是用你們的官方網站告訴全臺灣人民說,這個可能會有安全疑慮的大概是謠言,所以你們要闢謠。現在我不講黨的事情,在立法院裡面,我們講的是政府的態度,就政府的態度而言,在水庫設光電板的這件事情,院長,您會繼續推進還是會下令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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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三點跟委員報告,第一個,發展多元綠能還是政府重大國家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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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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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第二個,我們對於現在已經產生的這些光電板在水庫裡面,我們長期監測水質是沒有影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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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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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第三個,未來處理這些光電板以及水質的問題,若是我們能力未能所及,我們就不去開發,除非對技術、安全的監測能夠完全在我們的掌控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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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這樣子具體的問好了,到底安全不安全、對環境會不會造成影響?你一定要有個程序進行評估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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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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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現在本來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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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啊!到目前為止,我帶院長稍微看一下,之前烏山頭水庫設置光電板要不要環評?我問過彭部長,彭部長說修法前不需要環評,但是現在你們修改了行政命令以後,還是不需要環評嗎?現在還是不需要環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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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我們現在正在規劃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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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上次我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您的時候,您應該完全可以聽得懂我的poi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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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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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過去所造成的現象是什麼?都不用環評,所以我們看到山坡地、保育地也變成光電專區,全部都是光電板,在海上也有,現在連水庫都有了。現在在水庫都有的情況之下,環境部告訴我的是,要不要環評這件事情他們還在評估當中,但問題是什麼?就在你們討論、研議的過程當中,要設光電板的業者是一步一步在推進,我為什麼說一步一步在推進?我絕對不是危言聳聽,我那天就跟彭部長講了,現在烏山頭水庫要進行第二期,業者在夏天開法說會的時候,已經公開表明說它現在要推進第二期,現在在不用環評的情況之下,我們法規上面有什麼障礙去阻止業者繼續推進第二期?還是現在行政院的政策立場是他們說要推進第二期,但是行政院不會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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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雖然有一些面積比較小的個案是不需要環評,但是它還是需要環境檢核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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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現在烏山頭第二期環境檢核的程序做完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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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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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老實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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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地方政府要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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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先停一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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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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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們那個所謂的社會環境檢核,那種報告書我看過很多本,我當初在追光電弊案的時候,臺南不管是七股還是北門,那種制式的環境檢核書我看過非常多本。容我這樣子講,那一套制度立意良善,但實際在落實上,根本沒有辦法發揮功用。我就講最簡單的,我以臺南七股現在已經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件來講,當初在做社會檢核的時候,為什麼明明違反小二甲的禁令,結果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大開後門,讓它一路暢行,讓力暘可以取得超過高達90億的不法利益?這件事情完全沒有check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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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它沒有拿到電業許可,所以至少這幾個案場它沒有拿到任何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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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用詞都很精準,為什麼我說「不法利益」這四個字?我跟龔部長報告,不是我說的,是檢察官寫在起訴書上的──不法利益超過90億。但我還是回來原來的point,你要去爭執檢察官的起訴書寫錯,說沒有超過90億的不法利益,我尊重,你就到法院慢慢去講,但我要講的是,我說的話有憑有據。剛剛你提到社會檢核,我就以力暘當作例子告訴你,你們所講的社會檢核基本上是立意良善,我沒有否認,但實際上要落實的時候,它明明違反了小二甲的禁令,你們卻開了三個例外,我問了前任的經濟部部長,請問是符合那三個例外的哪一個例外?他回答不出來,我相信今天你也不知道是符合哪一個例外,就是沒有違反,就是沒有符合任何例外,還讓它違反小二甲的禁令,檢察官才會用圖利罪去起訴,整個事情的背景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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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還是要回來這裡,我們現在還是要面對一個問題,我相信卓院長聽得懂。我們修法以後,在水庫,現行法是不需要環評的,目前業者在行政院考慮要不要要求環評的時間空檔當中,人家在步步進逼,所謂的步步進逼我也不是危言聳聽,我連它法說會的PPT都show在上面了。它在今年夏天8月21號的時候說,烏山頭二期水面型光電籌設作業進行當中,我現在的問題很簡單,我相信這不是只有我關心,很多臺南的鄉親都關心,第二期你們會不會讓它繼續走下去?其實大家只要你一句話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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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請部長說明一下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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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第二期因為地方政府沒有同意,所以也沒有這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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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確定不會讓它走下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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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對,其實現在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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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我希望在彭部長、環境部部長想清楚以前,不要像過去一樣出現了所謂的法規的真空,或是法規的縫隙,讓業者在這段時間當中通通不用環評,例子太多了啦,我如果要舉所有的例子出來的話,大概剩下的質詢的時間,全部都要討論這一題了。我希望在考慮清楚以前,不要做這件事情,但是於此同時,我也要問一下院長的態度,這個就是我剛剛跟你講的,從2016年5月到2025年7月,9年的期間當中,光電的環評零件,光電的環評零件,一件都不用做。因為一件都不用做,所以大家看到的是什麼?山也光電板、海也光電板,通通不用環評,現在彭部長上來了以後,應該是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你頒布了新的規定,我也把新的規定做了一個對照表,因為我看了環境部新的規定以後,跟以前通通不用環評比有沒有進步?我必須要說有進步,環境部有進步的地方,我們要肯定,因為過去只有重要的溼地要環評,其他通通都不用環評。彭部長上來了以後,他最起碼頒布了命令,針對一些區域需要實施環評,他有增加上去,但我們覺得有所不足。所謂有所不足指的是什麼地方?針對國家風景區、脆弱的敏感地區,在一定的面積以上要經過環評,這個政策立場,請問院長贊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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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如果照委員的前提講起來,脆弱地區、風景區這個地方都是我們要保護的,甚至要復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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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說的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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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當然,我同意委員這樣的一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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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非常的好,這個就是理性的政策討論嘛,因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已經針對相關的法案送到立法院來了。那一天我有跟彭部長很誠懇地說,我們在跟時間賽跑,行政部門有行政部門的考慮,我們都尊重,但是在立法院裡面,我們聽到了基層民眾的聲音,因此我們就必須反映在國家有效施行的法律當中,這樣實際面才可以落實。否則我們今天站在這邊質詢10場、討論10場,不要說沒有結論啦,沒有具有法規範效力的東西出來的話,你根本沒有辦法阻止這件事情繼續的進行。第二個,水面型的光電要經過環評,院長贊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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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水面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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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像水庫、像海上,彭部長我應該沒誤會嘛,上次質詢的時候,你也講得很清楚,現在水面型的通通不需要經過環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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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因為目前全世界對於水面型的定義還沒有很明確,但是我們最近很努力在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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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覺得水面型的定義其實沒有那麼難去界定啦,在水庫裡面鐵定是水面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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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範圍的界定,我們在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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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針對水庫裡面的需要經過環評這件事情,院長同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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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本來的想法是,在水面一定面積以上的,我們可能要更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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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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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在水庫,我們可以往更慎重的方向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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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非常好啊,你說得很好啊!我跟院長報告,水面一定面積以上的要經過環評,這個就是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現在所提出法案的內容,比現在環境部完全不需要經過環評,更符合院長的意思。希望這個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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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不過委員,我要跟你報告,像日本是要到40公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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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啊,我們面積可以討論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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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這可以討論,對,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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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面積可以討論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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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委員,我們已經準備好了,我們子法會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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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總比你們現在完全不用環評,開了法規的縫隙跟空間,讓業者可以在這段時間當中去大搞特搞要來得好,這個就是我所講的意思。今天台灣民眾黨所提出來的版本,是1萬瓩以上或是5公頃以上要環評,我可以老實跟院長報告,我們這個版本一提出來了以後,環保團體馬上來找我們,說台灣民眾黨你們的版本太鬆了,什麼5公頃,1公頃就要了;1萬瓩太高了、2,000瓩以上就應該要送了,這是環保團體的聲音,但是我們也要符合實際上面現實的狀況嘛,所以我才跟院長講,現在的狀況是最糟糕的狀況。我為什麼說是最糟糕的狀況?現在不管面積多大,通通都不用環評,我剛剛聽到部長第一次表明:一定面積以上的要經過環評,面積多少我們可以討論,但是這個政策方向,不管是在行政命令的層次還是在法律的層次,往這個方向走,院長贊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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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共同往更進步的方向走,所以多多溝通,跟環保團體也好,跟我們現在所有的能源政策配合,我們多多的溝通,往更進步的方向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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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希望在年底以前,這個會期處理,這現在是全臺灣的民眾,不僅僅是臺南的鄉親,不僅僅是高雄的鄉親,大家都共同關注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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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針對有關於……這個我直接先跳下去,因為過去的事情我不太想再講了,出現了生態的破壞,該清就趕快去清一清,我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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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這早就清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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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嘉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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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我那一天質詢的時候,7月16號質詢的時候,經濟部次長跟我說百分之九十九清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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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對,現在已經清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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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嘛,你講的是現在,他7月16號跟我說百分之九十九清理完,結果7月16號之後,我是實事求是的,現場根本就沒有清理完,我揭露了以後,部長很認真,直接跑下去看,看完了以後,現在是不是清理完?現在是清理完了,在7月16號的時候,在衛環委員會,經濟部次長回答我的根本就不是真實的東西。我現在要進入另外一個比較重要的主題,當初吹成那個樣子,我們的經濟部出來護航說:當初已經有基本設計,把風速納入考慮,經土木技師簽證。你們那時候的標準是幾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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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不一樣的地方是13、14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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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知道業者當初承諾的是幾級風嗎?你知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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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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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承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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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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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要抗幾級風,業者當初做的時候要規劃、要設計,要給當地居民理解,要跟主管機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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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因為每一個個案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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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嘉義的。我現在就講嘉義的,我討論事情喜歡具體,我不會跟你講抽象的事情。針對嘉義的這個事情,當初在生態上面釀成了非常大的破壞,嘉義那邊的鄉親都很關心,所以我才會去追清理完了沒有,在委員會跟我說百分之九十九清理完,現實上不是這樣,我也是善意的告訴你們,我也沒有否認彭部長很認真,知道沒有清理完,趕快跑去嘉義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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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我們是主動的去裁罰他們,他們必須要去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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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對、對,不好意思,我修正,你表現得更好,你是很主動的下去裁罰,要他們趕快把它清理完,這個都沒有問題。但我現在要追究的是,這真的只是天災嗎?因為當經濟部發出這樣子的聲明時,歸咎於風力太大。風很大,這我沒否認,但我們要看的是什麼?如果風是這個樣子,那當初規範的標準是什麼?剛剛部長說,不同的地方是13級或14級,所以我才請教經濟部部長,你知不知道這個嘉義的滯洪池,當初業者承諾的是幾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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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這是個案,可能我要回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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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來,沒關係,我幫你查好了。當初2019年,光電業者說可以抗17級強風,這是光電業者當年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東西,你要跟居民掛保證,空口說白話,講都很會講,現實上面經不起考驗。下一個問題,當初跟居民所做的保證,說它可以抗17級的強風,結果現在遇到13級就變成剛剛那個樣子了。院長,你覺得這件事情誰要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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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當然要對廠商施以強力的要求,不過我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去離這裡不遠的另外一個廠,那個處理得很好的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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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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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他也是一大片,他只有一部分受損,重點是受損之後,業者非常誠心的、快速的把它處理掉,我們認為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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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兩個層次的問題,院長,剛剛你講的事情完全就是我要講的point,有兩家廠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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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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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一個沒有做好,一個有做好,我們在這個社會上面要有規範,政府要有態度,要保障居民的權益是不是就要針對那個沒有做好的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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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已經開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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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讓他負起應該有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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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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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開罰有兩個部分:第一個,他違反行政法上面的作為義務,那個是罰鍰,那個是對於過去行為的處罰。但還有第二項事情,第二項事情是他所釀成的災害,他所造成的損失,他違反了當初的承諾,這個責任要怎麼追究?這個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罰,我在這邊不會信口開河,院長,你如果不相信我的話,會後你可以請教林明昕政委,他是行政法的權威跟專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行政罰跟他自己的行為違反當初的承諾所造成損害的填補,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院長,我只要一句話,第一個,這個廠商除了行政法上的行政罰以外的責任要不要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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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認為經濟部除了在契約、合約內容要求履約的責任之外,如果真的有釀災或造成其他的損害,我們可以在行政法之外,再跟他做民事的請求或是刑事責任的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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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很好,不會因為它是雲豹能源就軟掉嘛?它是雲豹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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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它不是雲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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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不是、不是,它是一個外籍的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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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啦!再往下,我全部都查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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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不對、不會,我們那天就看到他是一個外籍人士在現場,我們絕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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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院長,剛剛您說的,除了行政法以外,其他責任追究的部分,我給經濟部時間,需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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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要去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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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我們去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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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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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應該不用太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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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是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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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兩個禮拜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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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兩個禮拜,可以、沒有問題。接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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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這個有分成兩個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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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我只剩3分鐘,這很多年輕人關心,你讓我問完,你有什麼話要講,會後再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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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部長明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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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非常多年輕人關心社會住宅的事情,我昨天在內政委員會也請教了劉世芳部長,我們先看一下,賴清德總統所開出來的政見,包租代管17萬戶,興建的,就是蓋的13萬戶、租金補貼10萬戶以上,所以他答應要做的跟蔡總統以前已經答應要做,包括已經做的跟還沒有做的,還有在進行中的,加起來是100萬戶。這個數字要很具體的跟大家講,非常多年輕人在關心,內政部針對興建的部分,13萬戶到底什麼時候要核定?因為太多年輕人關心了,NGO也跑來找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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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昨天在內政委員會,請教劉世芳部長現在的進度到底是怎麼樣?因為在今年4月16號的時候,行政院有發函給內政部,要求內政部儘速重新檢討後再行報院。我的理解是內政部有重新檢討完也報院了,但我昨天請教他的問題是,行政院核定的進度是什麼?到目前為止,核定了幾戶?我昨天在請教劉部長的時候,你們今年的計畫要興建的到底核定了幾戶?劉部長說:有核定、有這個數字。我說:確定嗎?還是根本還沒有核定?他說:有,當然有這個數字,但是我手頭上沒有這個數字。這個是昨天的逐字,我全部把它列出來了。院長,核定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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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數字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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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是不是先補充一下,好嗎?謝謝黃委員的指教,昨天黃委員指教的部分,因為昨天的議題不是指直接興建社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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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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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們現在去查出來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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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我想會後,我辦公室的同仁跟你們部裡面的同仁聯絡了以後,部長,現在應該了解實際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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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我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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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也沒有要去追究,你昨天回答的答案是錯的,但我現在關心的是,目前行政院決定要核定幾戶?大家關心的根本重點是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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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先跟委員報告目前的進度,因為你昨天要求,就是114年的時候,賴清德總統到底有沒有答應這個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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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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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到目前為止,我們住都中心加上一部分地方政府的部分,現在的決標戶數大概接近2,000戶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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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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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如果是由住都中心的話,一共有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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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你們決標的2,000戶,全部都是蔡英文總統任內核定的社會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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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沒有、沒有,報告委員,114年社會住宅興建工程的款,我們總共編列418億元,執行了129案,到現在為止,已經支用290億左右,也就支用率是7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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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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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我還是回到最根本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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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未來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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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13萬戶社會住宅的政見跟承諾,第一個,行政院有沒有要履行?第二個,現在到底核定幾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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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好,這個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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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這個數字啊!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問,我的黨團幾乎是每個月都去跟主管機關問,永遠問不到數字,因為行政院還沒有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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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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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昨天劉世芳部長跟我在內政委員會說:有核啊,只是數字他現在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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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總數還是要百萬租屋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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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我講的是直接興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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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直接興建,我們知道數字比較少、速度比較慢,未來我們從區段徵收、容積共享跟民間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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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什麼時候要核?不好意思,時間到了,我只有最後一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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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先把法律配備好之後,就會把一個數字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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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跟大家說什麼時候要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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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就是因為這個區段徵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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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還要繼續拖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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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不會拖,我們儘快處理,大家都很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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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3萬戶的承諾會兌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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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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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興建社會住宅13萬戶的承諾會兌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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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在總統的任期當中,我們努力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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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委員、謝謝卓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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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席的是臺北商業大學的同學,在此歡迎他們。另外,第二個團體是臺北市青年工作總會的朋友,我們也在此歡迎他們的參訪,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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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請王定宇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