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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2時12分)主席謝謝,麻煩請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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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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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洪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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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部長,國人看到近期發生這個黑心大腸的事件,其實對於我們全民食安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我想先請教一下,因為本席有看到相關的資料,第一,這一家公司在屏東已經從事豬腸加工作業多年,對不對?可是新北市的講法是說他未如實進行食品業者登錄及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換言之,他就是所謂一般俗稱的地下工廠!以這種非典型的食安破口來講,請教到底全臺灣目前還有多少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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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按照我們食安法的規定,百威本身是登記在臺北的一家食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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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一家食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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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他是食品公司,只是他的倉儲設在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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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倉儲在新北,然後加工在屏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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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加工廠在屏東,所以屏東的加工廠沒有登錄進系統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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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第一,他已經在屏東加工豬腸多年了,據相關回報,已經很多年了,可是自始至終都沒有登錄為食品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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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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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再來,他也沒有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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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是食品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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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對,沒有登錄食品廠。他們也沒有投保相關的責任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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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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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只是單一個案嗎?還是全臺灣……因為見微知著嘛!就是我們現在想要理解的是,這樣的個案全臺灣還有多少?因為本席有看到食藥署近期公告擴大實施食品安全的監測計畫,本席予以肯定,因為這是為食安把關,但是這新制主要是針對有登記及有規模的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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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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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如果以百威食品這個案例來講,他就自始至終沒登記啊!所以你們再怎麼擴大食品安全監測,是監測不到百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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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所以才會從下游往上查,下游就是販賣端,販賣給消費者端,他要去確認他的食材來源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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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可不可以講一個大白話、大實話,到底全臺灣現在還有多少百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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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我們當然不敢講啦!不過,整個從我們現在食安五環的概念,他是必須……比如你是販賣麵線的,你用了這個大腸,你要確認來源是來自於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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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要回頭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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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要回頭往上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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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期待的是所有的食品,最終端的食品業者要進口的、要購買的原料也都是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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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他的責任要去確認來自於合格的食品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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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再請教,現在你們查獲這百威食品所用的豬場來自於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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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那個是農場,就是屏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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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國內的,還是進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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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是國內的屠宰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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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照理講,國內的屠宰場賣給誰?這就兩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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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所以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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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一個是國內的屠宰場,他是合法、合格的屠宰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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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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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他賣給百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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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百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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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百威是不合格也沒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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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應該這麼講,因為他還是有登記,是登記為食品廠,所以屠宰場賣給他的時候,認為是賣給一個食品業者,因為他有登記食品公司,只是這一個操作的點是沒有登錄進來的合法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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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所以署長,在這個案例裡就像剛剛你也講到的,可以從下游管理。但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從上游來溯源也是可以的,兩端應該都要一起,因為我們不要整個供應鏈的中間有一個破口。但是很明顯這個案例裡面就是中間出現了破口!他用非法工業用的雙氧水來去做加工,造成上游以為他賣給一個合法的食品廠,下游以為他可能買到的也是一個合法的,但中間他做的是一個黑心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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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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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如果從這部分來講的話,你們未來可以怎麼樣因應?因為你們現在擴大稽查中間的工廠,可是查不到這些地下工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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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當然是規定都已經有了,所以一旦查獲的話,一定是嚴懲,不要讓他們有僥倖的心態:第二個是透過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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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可是我們希望的是不要有這樣的狀況發生,因為大家都已經吃下肚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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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另一方面就透過e化,讓整個食品鏈能夠串起來,包含電子發票、電子登錄可以讓它串起來,所以才能夠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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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們這些作為什麼時候可以更加強、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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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我們現在已經讓電子發票跟電子登錄的百分比,在食品廠大概是9成到9成5,各縣市當然不一樣,我們希望把這最後一哩路趕快把它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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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最後一哩路還沒有辦法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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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當然還有考慮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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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錢、沒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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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不是,是這些業者本身的意願,或者是他的規模等等會有這些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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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部長,其實您提到一個很中肯的狀況,就是我們至少百分之九十幾能夠全面的來做這樣的一個路線,你影響大多數的消費者也是有比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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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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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在這個案例裡,我再請教,我有看到你們食藥署已經重罰5,400萬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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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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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可是我查了一下百威這家食品公司,他登記資本額只有500萬,請問5,400萬收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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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我們向法院申請假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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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已經申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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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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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個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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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因為它有一個三天的時間,在之後我們就申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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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第一,你們已經申請了假扣押,所以他名下的這些財產及其他的相關方面,也不會讓他脫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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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我們第一步先移請行政執行署做強制執行,第二步再跟法院做假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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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有關這位負責人,因為我看到地檢署還有在偵辦,有可能有所謂的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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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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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會持續偵辦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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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對。有關於行政罰的部分,我們就先走了。而在刑事的部分,由檢調單位繼續在偵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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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最後,中央政府在今年4月有對於未登記的食品工廠輔導轉型合格納管工廠的專案,我們全臺灣到目前為止,以今年4月的資料,還有134家未登記的食品工廠,是不是?這可能跟食安辦比較有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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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主任輔:跟委員報告,具體的數字要問經濟部的產業發展署,有一些是特登的工廠,我們幾年前在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之後,有輔導一些特登工廠。至於您剛剛問還有多少沒有納管,具體的數字我沒有,不過可能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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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部長也好或是食安辦主任,有沒有注意到一個重點?今天我們面臨到的一個是食安,看到的是食品工廠,本席拿這個資料是今年4月你們所提供的新聞稿相關資料,說有134家有掌握,但還沒有登記的食品工廠,需要配合工廠輔導管理法去協助他合法,可是這個期限在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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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主任輔: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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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在2030、2040,對不對?一個是2030要完成登記特種工廠,一個是整個用地要完全合法是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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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主任輔: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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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當然這是法令規定,可是凸顯什麼問題?凸顯了工廠要問經濟部、食安要問衛福部,然後我們還有一個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可是三方面的狀況就是,一問到工廠,說問經濟部,但經濟部今天剛好沒來。食安是衛福部要管理,然後還有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結果又說這應該是兩個部會各自要去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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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主任輔:對,這個從法規上面確實是這樣,不過因為在食安管理上面跟用地所在地是無關的,只要食品業者有這個行為都要去衛福部登錄,然後要接受GHP的定期稽核。也就是說它跟用地的廠址身分是無關,只要它有這個行為,我們就是一律在衛福部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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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本席還有其他質詢,所以我還是拉回來。今天國人都很關心食品安全,我們也希望食品安全真的有良好把關,但是食安如果有跨兩個部會,然後還有一個辦公室在中間,我們期待的是辦公室要嘛就整合兩個部會,要嘛就一個部會主責處理,而不是食安歸我,但是工廠歸他,工廠歸他、食安歸你,結果到最後就是互踢皮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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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能不能針對這個部分跟經濟部做進一步的溝通?看怎麼樣能夠讓這樣子的運作上來講更加順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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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好,我們會努力把這兩邊都無縫接軌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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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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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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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發言,謝謝部長跟許主任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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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請謝衣鳯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