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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10時19分)謝謝主席,特別選擇在我發言之前講遊戲規則,似乎有點擔心本席會講超過。我儘量控制時間。請陳部長、航港局葉局長、港務公司王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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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部長、葉局長、港務公司王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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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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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部長,第一個問題我想你就先聽一下,我請教葉局長跟王總經理。本席一直在持續追蹤,特別是針對臺中港的兩個很重要事項:一個事項就是港務公司的新智慧型商辦大樓改建,交通委員會上一次去考察時也都有看到進度,請問總經理有沒有新的進度說明?現在的狀況是不是一切依照我們上一次考察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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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整個評估報告已經差不多完成了,我們有徵詢在地的一些鄉親、里長、議員、委員,還有包括外面的專家、學者,目前看起來是可行的,第一個,總結報告應該在下一季就會完成,因為覺得可行,所以我們已經在跟潛在業者在訪商,希望把一些條件等各方面聚焦以後,我們希望明年可以來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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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好,那明年的進度可以到哪裡?到明年底,可研做完了,明年底大概進度可以到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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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我們希望明年上半年可以來推動招商,因為在招商的過程當中,可能潛在業者有一些意見,我們還在修整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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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好,如果一切都順利,動工的時間有沒有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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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可能要到後年的下半年,因為還要建造、設計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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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2027年的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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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最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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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最快?好,那我們儘量,就按照你們的規劃,我還是希望在速度上有一些掌握,因為對於臺中的海線而言,它是一個未來,我們講副都心,因為你看外來人口不斷地移入那個區域,港務公司過去所做的,無論是海釣的專區也成功,三井Outlet的招商現在也是一期又一期的蓋,每到假日就人滿為患,未來捷運又要到那個地方,所以港務公司大樓的改建,對於成為臺中港的新地標,同時也讓我們這麼多……包括風電的廠商不斷地進入,這些年來,其實沒有蓋商辦,沒有任何一棟商辦,所以未來它是地標,也是最新型態的智慧型商辦,特別又會跟捷運共構,所以我想這是有很大發展的一個很重要的投資,所以我們希望這個投資能夠讓海線的發展可以進一步、讓副都心更加成形,這個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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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我們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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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我也特別謝謝港務公司這幾年來的努力。另外,本席一直在關心,因為鄉親不斷地遷入,所以對於大型量販店,過去這兩年本席一直在督促這個事情,葉局長你們應該也都同意啦!港務公司來負責招商,現在這個進度如何?在接下來的半年內,有沒有機會讓大型量販店進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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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跟委員報告,大概有一個7.9公頃的,在原來也是一個大型物流中心的附近,有一個潛在業者已經來看過了,也把整個條件、包括設置的地點等等,已經報到他們的總部,總部可能會在近期安排他們的高層來現勘,如果現勘完了以後,我們希望他們能夠趕快給我們回應,我們來修正我們的招商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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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所以以目前的訊息來講,是樂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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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審慎樂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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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OK,這個很重要啦!這個我想大家已經要求很久了,即大型量販店,我知道你們很努力,包括現在統一集團先進駐了,這個大家已經都知道了,但是大家不知道的可能是那個大型的7-11,但除了大型7-11之外,量販跟大型7-11的概念是不一樣的,我們希望除了統流之外,能夠有一個大型的量販店進駐,所以希望這件事情能夠有好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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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我們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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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一旦有好的結果,希望能夠讓本席知道,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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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總經理錦榮: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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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謝謝。另外請教部長,關於大安溪橋跟大甲溪橋,我知道公路單位其實都很支持,因為也覺得大甲溪橋、大安溪橋的改建,基於安全的考量,這個時間已經很久了,但經費龐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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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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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我知道公路單位其實很支持本席的建議,也做了一些評估、也都覺得有這樣的必要,現在就卡在經費的問題,關於經費問題,我知道行政院的態度是希望納入省改的預算來處理,部長,現在我們的省改預算狀況大概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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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這一期的省改預算應該是四百多億,坦白講,因為省改計畫的時間是比較長的,全臺灣要維修跟維護的道路其實相當長,跟委員報告,我們的這個計畫裡面如果要放入這兩座橋的話,我們的計畫可能無法容納,所以這個部分也照委員的指示,我們會向行政院來爭取,因為我們知道這個是委員長期在爭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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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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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兩座橋也確實老舊,而且它抗洪跟抗震的能力,這個我們也是擔心,所以我們希望能夠趕快爭取到行政院的支持,能夠把預算另外用一個專案的方式來撥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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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所以第一個,部裡面確定是支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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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一定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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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關於這個預算,我想不是從省改,就是要從行政院相關的預算來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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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或者是我們省改先起個頭,然後接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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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接下來的工程預算由他們來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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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再拜託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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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好,這個我也會在總質詢的時候來請院長儘量協助,因為大安溪橋就36.8億,大甲溪橋44.5億嘛?我想這個預算都很大,我想就持續來做,因為橋梁的耐震能力……其實這個是省道,這兩條等於都是交通的動脈,所以我們希望趕快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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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問題也是要請教部長,我在媒體上看到現在叫車平臺在研議所謂的取消費,也就是說,消費者叫了車,在某一個特定條件沒有搭,應該要扣……等於是罰款的概念,可能金額不高,但是可能要幾十塊的罰款,部長,不知道部裡面對於這個叫車平臺在研議取消費,你們的立場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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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部分,它的營業計畫書還是需要透過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來做審查,地方政府有同意,他們才可以做這個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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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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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所以第一關會先在地方政府,第二關有需要到交通部嗎?應該是不用,地方政府他們這樣處理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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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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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不過,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跟消費者的立場來講的話,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要請業者更加謹慎,即它收的這個東西到底合不合理,到時候交通部也會儘量來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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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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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如果真的不合理,交通部也會有態度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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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部長,其實我很清楚,那為什麼找你來問交通部的態度呢?立法委員沒有辦法去各地方議會質詢,但因為交通部作為全國的交通主管機關,所以我們希望可以透過交通部這個平臺來告知各個地方政府,本席是覺得如此,對於一些惡劣,譬如說少數消費者的惡劣的行為,如訂了卻又不去坐,應該有一些適度的罰款,對於計程車司機的權益保障,本席不會過度說不行,但是依本席坐Uber的經驗,也有本席已經叫完車,在那裡等,他已經確定要來,但1分鐘後跟我取消了,我必須要站在那裡持續的叫車,所以這個對消費者也是不公平,這是雙方的,他也可能惡意取消我的,因為他已經確定好……搞不好他中間又發現更好的,對他來講更有利、條件更好的單,所以他可能就棄本席的單嘛?所以這個其實是雙方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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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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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第三個,它必須要明訂在契約,也就是說契約要修改的時候,這個應該要明訂,所以本席希望來提醒,因為這個也還沒有上路,只是大家在研議階段,但本席希望在研議階段裡面,要達到司機業者權益的保障跟消費者保障之間要平衡而且公道,未來如果真的要討論所謂的取消費,本席希望部裡面能夠表達這樣的一個立場,讓雙方的權益是對等的,不能只讓一方有一些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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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感謝委員的垂詢,委員這方面的建議,我們會另外再發函給地方政府,照委員這樣子的建議發函給地方政府,給他們這方面的建議,希望有衡平性,包含駕駛、包含消費者,要注意中間的衡平性,這部分我們會發函給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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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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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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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蔡會長。我們現在請魯明哲委員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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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明一次,等一下林俊憲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10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