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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12時49分)謝謝主席。主席,我請一下經濟部能源署代理署長李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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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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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署長好。署長我先問一個問題,你在能源署待多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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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30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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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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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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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想要先請問你一下,就是你在推動能源的過程,因為能源轉型、推動綠能,這個是全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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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全球的一個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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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幾乎共識,就是一致性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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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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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為什麼在臺灣惹了這麼多的爭議出來?能不能就你在公職上的經驗持平一點講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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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是,當然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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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因為這個政策方向一定是對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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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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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假如是有問題的,不只臺灣,是全球都一致在推動,你講一下,不用太有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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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好,我覺得這個是全球的趨勢,而且包括國內反對說有什麼不好的人,也從來不會說他是反對綠能,通常他是認為這個綠能的位置不對、不適當,我想這跟臺灣的人口稠密是有關係的,在國外常常可以在一些比較空曠的地方,附近居民比較少,這樣的問題會比較少。臺灣因為人口稠密,所以我們在審核的時候,像太陽光電在推動的時候,我們就要求它一定要以農業為主,光電為輔,用共生方式不影響原來土地的利用,我們會特別朝這一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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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方面,在臺灣的話,我們特別推動屋頂型,屋頂型在臺灣特別多,因為屋頂型對環境生態影響相對是小的,在國外比較少屋頂型,大部分都是大片土地做地面型,相對在臺灣,地面型目前發展的比屋頂型要慢,這是我們臺灣的特別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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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地面型的規模經濟比較符合經濟效用,對不對?屋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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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對,如果案場大,會有經濟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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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剛剛講到人口稠密,我覺得可能影響比較大的不是太陽能光板,反而可能是風力發電,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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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是,目前我們的風力發電主要是做離岸,剛才講人口稠密,陸域的慢慢漸趨於飽和了,我們沒有特別再去獎勵或是推動,現在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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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而且反對的聲音也大啦,這個還滿可惜的,所以署長意見就是覺得因為人口稠密,造成我們在推動上、先天上比較有一定的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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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就是說跟居民的溝通很重要,所以我們現在修改,過去是要施工前才要開說明會,現在是在核准之前就要先開公開說明會,讓附近的居民能夠了解;核准以後要再開公開說明會,讓附近的民眾知道核准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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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這個程序當然是一定要,我是覺得比較可惜,就是一個能源轉型可以減少空污,減少很多環境破壞的方向,在臺灣好像一直有爭議出來,你也剛好在這邊服務30年,所以就請教你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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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幾個問題,署長,審計部在112年度審計報告中指出,政府為了要落實經濟循環利用,向太陽光電的業者收取模組的回收費用,這個數據是在112年審計報告裡面的,報告指出經濟部能源署估計110年到112年大概還有沒繳納的金額接近4億,主要原因審計報告也有指出是行政疏失,你們現在這4億元催繳的情況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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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我們已經持續催繳,如果它沒有繳的話,現在修正法令了,我們就會停止它的售電,不讓它賣電了;另外一方面,我們對機制做了檢討,事實上前幾位委員剛才也一直問到目前要分10年來繳交,我們現在也已經預告修改這個制度了,它必須要在商轉的第1年就要把所有的錢都繳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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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知道,我是說之前的。署長,你剛才說假如它沒有繳納,你們就要停止它售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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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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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覺得這個行政手段有一點問題,你們沒有辦法對公司追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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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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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因為我們最主要設置就是要綠能發電,要讓它售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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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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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你應該讓它售電,然後從售電所得拿到錢,現在假如你們手段是停止售電,我覺得是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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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跟委員報告兩個部分,一個就是剛才問到我們現在收取的情形,剛才講到112年的情形,我們催收了之後,目前大概92%已經繳交了,但是還有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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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還有6,000萬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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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對,還有8%的金額沒有繳交,我們會繼續催收。另外如果還沒有催收的話,我們給它的期限是到今年的8月12日,它如果還沒有繳,就會移送行政執行。另外,這種制度的調整我們現在正在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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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不是,我剛才講的是你們的行政手段、行政措施裡面,假如是停止售電,我覺得是多方不利,你懂我的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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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我了解,其實我們原來最早的想法,因為它售電,台電要付它電費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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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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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就直接從台電付它的電費裡面扣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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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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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但是後來法律說我們不能這樣做,除非有法律的規定,要不然那是它要收的錢,政府不能扣,所以我們現在的方法,就是停止台電跟它購電,這樣我們就不用追繳,那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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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可是這個就比較荒謬,因為它是回收機組的錢,,你去停止它售電,我們本來設置太陽能光板就是要發電,它停止售電,它就沒有發電了,我覺得看能不能跟還沒有繳的業者去做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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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我們先跟它催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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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或者是做一個三方的和解契約,懂我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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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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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覺得這個在法律上是可以做處理的,停止售電本席覺得是比較不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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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我們可以再檢討,因為我們當時是覺得停止售電對它來講是很重大的,所以它就會繳錢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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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它來講有壓力啦!可是就是怪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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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好,我們會再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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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所以你們回去跟法制人員討論看看有沒有辦法就是讓它售電,然後三方達成一個和解契約,由台電來支付給國庫,懂我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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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了解,就從台電那邊把它扣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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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因為我覺得我們在發展綠能的過程中已經有那麼多爭議了、有那麼多困難了,畢竟它已經設置了,反而要去禁止它售電,這個我覺得不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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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我們會再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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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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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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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再來,臺南有一個遭廢止容許使用的農電共生案場,我就直接問,假如案場廢止了以後,太陽能光板沒有移除,而案場的部分是由經濟部來負責;太陽能光板的處理是在環境部,對不對?針對案場的復原,你們現在有沒有建立一定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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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案場的復原就要看它原來的土地使用分區能不能做,如果當時的使用分區是特別容許太陽光電,但現在沒有做太陽光電,它就要恢復原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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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它就要恢復原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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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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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假如沒有恢復原狀,你們有沒有一定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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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它就是違反了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定,所以就會用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定的土地法來處罰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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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就是用土地分區管制的相關法律來做處理,所以關於案場的復原,你們就不用另外建立復原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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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理署長君禮:我們就是依照現在的法律規定,它的土地使用分區可以使用的狀況來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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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好,我最後還是講一下,就是全球都在推動能源轉型,綠能絕對是首要的選擇,希望好的政策我們可以透過溝通,不管是跟民眾、跟在野黨,能夠透過溝通,讓好的能源政策可以落實,不要好像現在講到臺灣,很可惜就是有一部分是事實,有一部分是宣傳炒作、抹黑,造成大家好像對綠能都怕怕的,這個還滿可惜的,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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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楊委員,謝謝代理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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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請陳培瑜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