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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惠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王委員美惠:(9時24分)主席,請主委。 |
| 1 | 主席:有請曾主委。 |
| 2 |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
| 3 | 王委員美惠:主委早。 |
| 4 | 曾主任委員智勇:早。 |
| 5 | 王委員美惠:主委,今天我們要審平埔族原住民身分的草案,在這裡面,你們覺得有什麼寫得不對嗎?因為差一字就天差地遠。本席要跟你們討論的就是第三條,裡面有講到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不過「原住民」並不在第二項第一款,只有第一項第二款有提到。主委,這是小小的過錯嗎? |
| 6 |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對!對!這個有誤植! |
| 7 | 王委員美惠:但主委我要跟你說,這不能有小小過錯,這兩部分並不像晚輩跟長輩要100要不到,其實要50也好,這是不同的,該條條款裡面的所定的跟你所定的,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主委,這要非常的注意。 |
| 8 |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 9 | 王委員美惠:不能說這是小小過錯,好不好? |
| 10 |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 11 | 王委員美惠:因為立法不是開玩笑的,而且我在看條文的時候,還怕自己問錯了,還請教了好幾位專家,後來才知這可能是你們寫錯了,主委,所以你們螺絲要栓緊。 |
| 12 |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 13 | 王委員美惠:主委,今天要討論的是110年憲法法庭判決,針對平埔族身分要在3年內,也就是今(114)年10月以前就要完成相關的立法,說實在的,無論是我的辦公室也好,或是在嘉義的服務處也好,都有接到公民團體的建議,而公民團體的建議是希望我們不要再立另外一個法,而是應該基於平埔族是原住民裡面的一分子,要以這樣的身分來修法才對,請問主委,你有聽到公民團體的意見嗎?請 你回答一下。 |
| 14 |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去年我們就已經辦了9場 |
| 15 | 的座談會,今年…… |
| 16 | 王委員美惠:主委,不好意思,我要打岔,我知道你有辦座談會,不然剛才我就會問你怎麼沒辦,所以我知道你有辦,但是他們提出的意見你有採納並留作參考嗎?請主委回答。 |
| 17 | 曾主任委員智勇:在好幾場的座談會當中,也都是有公民團體提出這個意見,但是在認定上,為什麼不直接修原住民法,這也是有很多人提出,但是就這個判決的主文,我們是希望用一個專法,如此更能符合我們平埔原住民族群一些相關的權益,這個說法也是有人提出,兩方的意見都差不多、差不多啦! |
| 18 | 王委員美惠:各一半啦! |
| 19 |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是全部都說要修身分法,也有人說要立專法,而立專法的共識比直接修身分法還要多一點。 |
| 20 | 王委員美惠:多一點點? |
| 21 |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比較多一點啦! |
| 22 | 王委員美惠:是這樣嗎?我聽到的卻不是那麼多!主委,你是覺得麻煩還是擔心屆時會有很多問題產生,所以才做這樣的處理?不然我是覺得,不管是什麼意見我們都要聽,包括委員的意見也好,公民團體的意見也好,坦白說,若都身為原住民的一分子,為什麼你們還要再做區分?這會讓他們感覺、覺得自己跟原住民是不一樣的嗎?不然為什麼要再做區分?說難聽一點,就是河洛人所說的……就是擔心平埔族納入原住民裡面的16族,其實只要再加1族變17族就好了,何必這麼麻煩?其實最主要是因為裡面的資源是要共同使用還是要自己留著用,這就是很大的問題了。 |
| 23 |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
| 24 | 王委員美惠:主委應該聽得懂我的意思啦! |
| 25 |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聽得懂。 |
| 26 | 王委員美惠:是要自己用,還是公家資源大家共同使用,這才是最重要的,餅我們要越做越大,不是只有這些人才能使用。我要請教主委,在你們的第二十三條裡面並沒有說到教育和文化,如果是這樣來立法,平埔族的教育和文化是不是跟我們現在的原住民又有差異了?即你們第二十三條裡面並沒有納入教育和文化。 |
| 27 |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有關語言跟文化,將來平埔族群直接就可以適用現在的法令,現在就可以用了,而且現在我們就已經在協助他們,尤其是語言,他們的語言流失太快了,所以我們現在就有在協助平埔原住民族人來做相關的工作,的確,語言、文化這是一定要做的,現在也已經在做了。 |
| 28 | 王委員美惠:主委,本席提供的這些意見,你們要進行暸解,畢竟要立一個法很不簡單,在這個過程當中,你們也有說到,是不是讓他們在認定他們身分一事上,若5年的時間有所不足的時候,我們將其改為10年,剛才你還說也可以改為15年。 |
| 29 |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啊! |
| 30 | 王委員美惠:不過在立法的過程裡面,平埔族這些族人在那邊等啊等!盼啊盼!實在是等很久了,本席要跟你說的是,長久以來他們就是要爭取他們的身分,所以要向他們宣導早日去登記,據了解,統計下來總total差不多有90萬的平埔族。 |
| 31 |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啊! |
| 32 | 王委員美惠:現在有六十幾萬人的原住民,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要怎麼讓這九十幾萬人可以在這個時間內前來登記,你不能只會說這是可以延長的,這樣不就延不完,你們也做不完,這項工作也沒有很積極去做。本席認為,既然要立法,就是有這個決心要立法,可以早日認定他們的身分。主委,本席跟你說的這些意見,麻煩我們討論的時候你們要予以納入,以上。 |
| 33 |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 |
| 34 | 王委員美惠:主席,不好意思! |
| 35 | 主席:沒關係,謝謝王美惠委員。 |
| 36 | 下一位請黃捷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0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28 |
| speakers | ["牛煦庭","林宜瑾","王美惠","黃捷","李柏毅","張宏陸","許宇甄","高金素梅","吳琪銘","鄭天財Sra Kacaw","麥玉珍","徐欣瑩","張智倫","蘇巧慧","丁學忠"] |
| page_start | 137 |
| meetingDate | ["2025-06-30"] |
| gazette_id | 11464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4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平 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 案 |
| agenda_id | 11464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