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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 @ 第11屆第3會期第1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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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149 | 00:00:03,590 | 謝謝主席 各位在場的媒體朋友 我們立法院的同仁今天我看大家手上所拿到的再修正動議 |
00:00:26,513 | 00:00:48,812 | 我相信本院所有的委員在今天中午之前沒有人看過也就是說這整個關係到整個法治的一個重大的一個變革沒有在我們的委員會裡面曾經有任何一個立法委員去好好的做討論 |
00:00:50,387 | 00:01:17,808 | 這很可惜了我們一直在強調的委員會中心主義在台灣民眾黨今天所提出來將對一個司法變革重大的一個議案裡面呢他卻完全去違背了按照中華民國憲法第八十條的規定法官啊他是要依照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的一個干擾那如果今天 |
00:01:19,178 | 00:01:47,896 | 我們這樣的一個條文通過了以後我很擔心變成一個人民的一個公審在我國的法治裡面不管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在刑事訴訟法如果是違背了公開審理那一定是構成判決違背法令都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可是我們今天特別要去提出來的就是說讓陽光照進法院那是好事 |
00:01:48,851 | 00:02:01,017 | 可是如果說造成變成人民的一個公審的話本席到期期以為不可尤其是我們現行的法治裡面我們只要在事項當中 |
00:02:02,694 | 00:02:22,951 | 我們把證人傳到法庭上來審判長或者說訴訟代理人在結論證人的時候他只要證人認為說這個特定人旁聽只要有人特定人旁聽他就認為我沒有辦法完全做陳述那這個時候呢法官本來在另旁聽的人全部都退庭 |
00:02:23,712 | 00:02:44,397 | 也就是說要真實的發現這個時候法官他就發揮關鍵的一個力量那這部修法的一個目的本來就是說因為你法院沒有公開審理陽光沒有照進去沒有辦法讓社會有所信任但是呢我們卻又把說社會重大案件或者矚目的一個案件 |
00:02:45,057 | 00:02:59,188 | 可不可以來公佈我們又把它交給法官你不信任法官那你又把最後的一個權責又交給法官這個實在是沒有在立法院裡面好好的一個討論 |
00:03:00,709 | 00:03:20,363 | 我相信這個疑慮沒有辦法來解除最高法院是一個法律審法律審要來公佈各個政黨大家來好好討論但是涉及到事實審常常在審酌的事實這犯罪的一個事實無罪推定大家也不要忘記了如果說現在立法院把他給通過了好了 現在換期數滿多了到法庭上是不是形同一個標籤讓社會來公審 |
00:03:32,335 | 00:03:37,760 | 這是我為駐大法治的一個改革再來一堂我講一堂魔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