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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12時9分)謝謝主席,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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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麻煩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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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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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次長好。次長,我們今天討論一個比較新的題目,我還是要先肯定一下執政團隊,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有關臺灣空氣中PM2.5的濃度,在過去10年有顯著的下降,我不知道你們這邊有沒有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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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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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有啊!次長在這邊稍微報告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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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好,我們1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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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讓國人知道一下,還是必須要宣導一下,因為空污確實是伴隨著生活帶來很大的恐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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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是,謝謝委員。過去我們比較關心的是PM2.5的部分,從102年開始,不管馬總統時代或者小英總統時代,其實大家都有努力。在全國各縣市的環保單位,或者是各事業的減污、減排,還有全民的努力之下,PM2.5從102年的24,到了去年113年已經降到12.8,減幅相當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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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減幅將近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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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是,超過了,改善88%,這是全民努力的結果。因為現在大家比較關心的除了PM2.5之外,還有更細的PM1,甚至今天的議題,超細懸浮微粒(PM0.1),也才有這個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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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科技越來越發達,對於生活中有害物質的發現,就會越來越多。世衛組織跟歐盟就PM0.1對人體造成的健康風險,提出了高度的關注跟警告,認為PM0.1對於心血管、肺部、腦部都可能帶來疾病,世衛組織也將PM0.1定為一級的致癌物,危害更甚於PM2.5。我想請問次長,對於PM0.1減排的政策方向,請你大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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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我簡單說明,因為PM0.1太細小,所以人體沒有辦法去抵禦,戴口罩也沒辦法保護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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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戴口罩也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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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我們的鼻孔、氣管都沒辦法把它排除掉,它會進到肺部,甚至進到血液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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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戴口罩也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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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沒辦法,它太細了,所以這個是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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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像這個就必須要讓國人很清楚知道,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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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是啊!所以現在要關心這個東西。現在世界衛生組織開始提醒,歐盟也注意到了,要開始做監測。以前都沒監測這個東西,現在開始要監測,測了之後才能夠知道它主要的來源為何?開始監測之後發現,它跟交通密集經過的車輛是有關的,大概可以比較確定它跟交通來源是有相關性的,所以我們要去管制移動污染源的原因,也在這個地方。另外有一些工廠的排放等等,也是可能造成的原因,現在因為數量還不足夠讓我們可以確認,所以先進行監測之後……因為歐盟也是去年才開始要會員國2年之內設監測站,也就是明年底要完成監測,現在開始有實驗性的監測在進行,監測出來的數據都會提供給我們做參考,將來會參考歐盟及先進國家的管制策略,然後看本土的情況再來採取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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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因為它是新的東西,所以我們的空氣品質監測站會不會配合PM0.1逐步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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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現在的空品監測站有78個,環保署的時代到現在環境部,中央設了78個監測站,其中有6個跟交通有關。地方也有34個監測站,地方也有在測交通的部分,像臺北市的測站就有3個在測。可是過去都是在測PM2.5,像粒狀蹤污染物、氮氧化物等等,PM0.1不是它們的重點,那時候也沒有注意到這些這麼細小、微細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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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現在問的是有沒有逐步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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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所以現在開始有試驗性的測站出來了,在臺北有一個站,就是在臺大環工所,由臺大環工所的教授協助我們做一個試驗計畫,從102年開始到現在持續進行當中,一直在蒐集資料。我們在高雄、臺中也都有設站,北、中、南都有,這樣可以對比來瞭解成因是什麼?找出成因之後,才能提出解決的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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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因為是太新的東西,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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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是,以前都忽略了,沒有注意到,現在開始提醒我們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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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這邊也提醒次長,關於監測站逐步更新的部分,假如它目前的資料,照次長講的,可能是來自移動污染源產生PM0.1的情況比較多,那有沒有要增加監測站?然後人力的培訓,你們這邊目前可能也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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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是,謝謝委員。你講到的是重點,不是想要設就設,設立的地點也要適當,也要有足夠的人力去維護等等,這些都要相關的支援。在預算不足的情況之下,預算可能都撥到地方去了,地方也要加強,所以必須要大家一起來努力。這個部分我們會就目前既有的測站怎麼樣去做轉型或調整,來因應這一個新興的PM0.1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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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就像次長講的,除了部裡面自己的監測站以外,有很多是地方的,其實很多工作本來就是中央跟地方必須要協力來完成。因為根據研究顯示,PM0.1確實對人體有很多的危害,但包括世衛組織都沒有辦法精確的掌握,到底PM0.1的濃度達到多少,會造成多大程度的健康風險危害?環境部會不會跟衛福部或相關單位來分析研究,當然也隨時加入國際的數據,以分析PM0.1所帶來的健康風險評估?最慢什麼時候會啟動相類似的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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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我們跟衛福部會有一個所謂的雙次長會議,由兩個次長跟學者專家一起啟動這樣的機制,希望能夠在下個月就開始。這個部分很重要,我們開始跨部會去重視這個議題,把公衛的專家都找進來,之後進行跟健康的連結,PM0.1會是其中的一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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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因為有研究成果的資料基礎,才能夠有科學的依據,在法律的制定跟政策的制定、安全值的制定上才會有依據,國人的健康也才可以獲得確保。相類似的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很新的議題,所以請環境部這邊還是必須要加快腳步跟世界相關組織接軌,我們有自己的進度,假如國際有新的資料出來,我們可以借鏡的,也必須要一併處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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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次長志修:好,謝謝委員的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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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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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楊曜委員精闢的發言,也謝謝次長的答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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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廖偉翔、蘇清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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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廖偉翔書面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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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鑒於歐盟預計將超細懸浮微粒(PM0.1)納入空氣品質管制範疇,且世界衛生組織2021年起亦建議各國加強監測與管理,以降低對人民健康之危害。我國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政策雖對PM2.5等指標污染物已有官制標準,惟針對PM0.1之監測與管制仍屬起步階段。為保障國人健康、接軌國際標準,爰向環境部提出書面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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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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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歐盟及世界衛生組織已將PM0.1列為潛在健康風險因子,因其粒徑更小,易深入肺部及血液循環系統,對孕婦、兒童及慢性病患者影響尤甚。我國近年雖於PM2.5管制上取得進展,全國年均濃度已降至12.8微克/立方公尺,惟PM0.1監測與標準尚未明確。環境部雖已於北中南三地試行PM0.1監測,尚未全面納管,請問現階段監測數據為何?是否已有監測結果顯示PM0.1於我國之污染現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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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前國際上對PM0.1之監測技術、數據累積及流行病學研究仍有限,我國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雖強調精準治理與跨部會合作,但未將PM0.1明確納入重點管制對象。請問環境部是否計畫擴大PM0.1監測站點,並將監測數據公開?未來是否考慮將PM0.1納入國家空氣品質標準,並參照歐盟或世衛標準,制定我國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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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醫療團體建議,PM0.1對神經系統、心血管及肺部健康影響甚鉅,建議普設交通監測站並將PM0.1列為優先施政。請問環境部如何與衛福部、交通部等跨部會合作,針對交通、工業等主要污染源加強監測與減量?是否有具體時程規劃,於全國重點區域逐步導入PM0.1監測與管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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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蘇清泉書面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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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今日報告第2頁,提及「PM2.5從105年20μg/m3降至113年的12.8μg/m3」,我發現2024/04/29在環境部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也是同樣的數據跟文字,且這次未提供完整年度數據趨勢圖或誤差範圍,缺乏說服力,環境監測數據會受到多種因素影響,若無完整數據,會不會影響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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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PM0.1的「空間分布差異顯著」特性,請問環境部目前已部署的PM0.1監測站點是否足以精準捕捉城市內部的高度變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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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0.1對人體的危害性被證實遠超PM2.5,特別是可能導致「胎兒與大腦影響」以及「流產與早產」。請問環境部與衛福部是否有針對PM0.1的特性,共同研擬更具針對性、更具操作性的公眾健康防護指引?例如,針對孕婦、嬰幼兒等高敏感族群,除了避免外出,是否有建議的室內空氣淨化標準或設備選用原則?加拿大研究推估台灣每年約有9,529至10,511人的非意外死亡可能歸因於PM0.1。請問環境部與衛福部是否已啟動本土性的PM0.1相關健康影響評估與風險推估研究?若有,預計何時能提出具台灣本土數據支持的死亡率或疾病負擔評估報告?若無,原因為何,以及是否有啟動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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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強烈呼籲,PM0.1的管制需要中央跨部會的共同努力,包括勞動部、交通部、衛福部、經濟部、國科會、教育部、中研院等都應有所作為。環境部如何確保這些跨部會之間的實際合作與權責釐清,尤其是在工業有害空氣污染物、車輛非尾氣污染以及農業污染等涉及多個主管機關的議題?目前是否有針對PM0.1管制,考慮提出更具法律約束力的法規修訂或新增草案?以強化各部會的執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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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指出高屏地區PM0.1的主要來源包括柴油車等移動污染源、鋼鐵與電力業等固定污染源,以及道路揚塵、露天燃燒等逸散污染源。針對高屏地區高密度的汽機車排放,尤其柴油車被指出是PM2.5(間接包含PM0.1)的主要移動源貢獻者,環境部與交通部將如何合作,在高屏地區推動更積極的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加強路邊攔檢及非尾氣(如煞車粉塵、輪胎磨損)的管制?請提供具體的執行計畫與預計減量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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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地區位於下風處,污染物易累積,且PM0.1的濃度在城市內部呈現顯著空間差異。面對如此複雜的區域污染特性,環境部將如何強化中央與屏東縣環保局之間的區域聯防機制?屏東縣環保局雖持續針對露天燃燒、畜牧場異味、廢水偷排等進行稽查,這些行為產生的懸浮微粒也可能包含PM0.1。請問環境部將如何協助屏東縣環保局提升PM0.1的稽查量能與技術,並確保對各類污染源的查處能更有效降低PM0.1排放?是否有專案計畫協助地方提升此方面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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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是否會考慮在交通要道、工業區周邊、學校及醫院等高風險且人口密集區域,增設更密集的PM0.1監測點位?以提供更即時、更細緻的區域性空品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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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計有2案,請一併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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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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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地面型光電擴建快速推進,卻在缺乏完善監管下,引發生態破壞與民怨四起。高雄大樹區山谷地區面積51公頃的國有土地,由自來水公司出租開發光電,開發過程中山頭遭剷平、植被消失,重型車輛進出導致揚塵嚴重、村民生活受干擾,水源與坡地安全亦深受威脅,顯見現行制度無法有效防範高風險區域之開發亂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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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部能源署資料,要達成12GW的地面型光電裝置容量目標,尚需約6.7GW。針對太陽光電設置所需面積,通案性除需考量太陽光電模組發電效益外,尚有案場邊界退縮、運維空間保留、排除既有雜項工作物、案場遮蔭等因素考量,每千瓱所需空間約為1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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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為達成政府光電發電的目標,還需要約6,700公頃的土地。現在爭議的是51公頃,未來可能是百倍規模的山林被夷為平地。如果換算,大約相當於四分之一個台北市、1,400座大巨蛋、3.4個左營區、258座大安森林公園,影響規模之大,令人憂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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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對光電案場開發設有重大漏洞,不僅明定「位於政府核定補助或獎勵實施造林之土地,屬國有、公有、國營或公營事業土地者,但經能源主管機關同意者」可免行環評,且山坡地發電量裝置容量二萬瓱、或面積超過15公頃始須辦理環評,導致大量開發案可能得藉由土地屬性或面積條件規避審查,實際運作中不僅難以涵蓋非山坡地區,更難防範國營事業如台糖林地遭大規模砍伐種設光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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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國土生態安全與居民環境品質,爰提案要求環境部重新研議並加嚴光電設置之環評標準,應移除國有土地、公營或國營事業土地得免環評之除外條款,並檢討山坡地面積門檻與審查範圍,確保未來大規模光電開發在推動能源轉型之餘,不再以破壞台灣最引以為傲的美麗環境與大自然為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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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邱鎮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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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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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測站自82幾年起至今都維持6站,然而全國機動車輛登記已在今年五月達到2,335萬輛,因此交通測站的建置也需重新盤點,依照現今車輛數進行更精準的建置與監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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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環境部,一個月內針對PM0.1研議納入法規及管理提出具體規劃,並就交通測站增加站點,提出具體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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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劉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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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王正旭 楊 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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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第一案,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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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長淑芷:建議文字修正。倒數第三行第二句「應移除國有土地……」的「移除」兩個字建議改成「研擬加嚴」,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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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菁徽:謝謝環境部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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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菁徽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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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菁徽:我希望可以在一、兩個月內看到你們預計加嚴的想法以及從哪邊去調整,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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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那就以剛剛所提的修正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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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第二案,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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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順欽:報告委員,在第二段的第一行,「納入法規……」加入「監測」兩個字,就是目前還是以監測先行,所以監測法規面還是以監測為主,這個部分跟委員辦公室有溝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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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是要修正成為……再確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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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順欽:就是前面都沒變,PM0.1研議納入「監測」法規,後面其他都沒有改,只增加「監測」兩個字。因為目前都還不知道怎麼管,所以監測先做,以後要怎麼管,我們再來想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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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以同意?那就依照修正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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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全部處理結束。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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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會議到此結束,星期四早上9時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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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2時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