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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啓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啓楷:(11時39分)請部長跟警政署署長。
1 主席:好,請部長跟署長。
2 張委員啓楷:先請部長,署長先休息一下,我先請教部長。部長,現在大家很關心的租屋津貼應該圓滿解決了嘛?不會再發不出去了,如果再不發、再延宕,就真的像今天的這個詐欺犯罪了,好不好?有問題嗎?目前還有什麼沒有解凍的問題嗎?應該沒有吧?租金補貼。
3 劉部長世芳:我並不清楚張委員所指的是什麼事情,有關租金補貼的部分,在今年總統公布預算之後,我們就按照預算的額度來發放,現在發放的過程都是由地方政府來負責審查,我們只有抽查,所以目前為止,有關房屋的租屋補貼,到今年為止的話是沒有問題的。
4 張委員啓楷:來,部長你看看,你在3月30日說被凍結了200億嘛,對不對?
5 劉部長世芳:報告……
6 張委員啓楷:4月時我問你說那個案子在哪裡,沒有人找到這個案子,你後來找到凍200億這個案子。
7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在行政院所提的整體送到立法院的預算裡面,我要跟委員報告,有關租屋族的津貼就是包括我們包租代管跟社會住宅,當時在住宅基金裡面,如果以今年度來講的話,我們的額度是414億,但是我們的缺額,因為基金預算的撥補是由行政院來撥補給部會,因為行政院所有的錢,包括未來有所謂的636億要自行調整,行政院就認為200億的撥補是有問題的,所以我指的部分是指這200億。
8 張委員啓楷:你把這個提案給我啦!我去查了……
9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這個不是提案,就是我跟您提到的,我們這個部分是內部在公文轉呈的時候,住宅基金裡面是200億的撥補,是由行政院撥補的,因為我多次在這個地方講,完全都沒有改變過,我們也不認為我們是造謠,請委員多多查處。
10 張委員啓楷:好,部長,你給我一個書面。事實上在立法院審的過程裡面,租屋的租金補貼是一毛錢都沒有刪,事實上也沒有凍結這筆預算,那你一直在講有凍結一部分,我後來去查,是國土計畫法延宕的,叫你來報告就解凍了。
11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您所講的部分應該就是民眾黨所提的國土計畫,因為民眾黨對於國土計畫法的審議過程當中大概有不盡滿意的地方,所以你們希望用這樣子的方式來懲處國土署……
12 張委員啓楷:不是懲處,希望改進之後,儘快讓法推的時候更……
13 劉部長世芳:但是國土署現在租屋補貼的部分,確實就像我所說的,我們的住宅基金總共需要匡列414億,裡面的200億是由行政院撥補,但因為行政院的預算是被凍結的,所以我說的這個凍結是這樣子的意思,這個在我們卓院長對外說明的時候,也有多次說明,200億是其中的,很多預算裡面之一。
14 張委員啓楷:所以部長,立法院沒有砍他一毛錢,對不對?所以你說我們台灣民眾黨的提案……
15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您要查處清楚好嗎?
16 張委員啓楷:聽我說!對,立法院沒有砍他一毛錢,因為台灣民眾黨的提案……我是台灣民眾黨……
17 劉部長世芳:我尊重委員的說法,但是事實上我們確實是有被刪掉預算,也有被凍結預算。
18 張委員啓楷:在租金補貼這一塊一毛錢都沒有砍。
19 劉部長世芳:我跟委員報告,我已經跟委員報告過,我們租金補貼不足的部分……
20 張委員啓楷:你一直在拉到行政那個層面……
21 劉部長世芳:在住宅基金裡面的撥補200億是由行政院要撥補的,基金預算的申請跟審核過程,就是由我們的部會跟行政院來申請。
22 張委員啓楷:對嘛!所以部長你說的就是636億,最後中央行政院哪有砍掉一毛錢?你不是砍了地方的一般補助款嗎?各個縣市政府不是……
23 劉部長世芳:報告張委員,你每次都說最後、最後,到底之前呢?今年的年初跟去年的年底,我們開始在說行政院送到立法院預算的時候,當時是刪多少、凍多少?後來是解凍多少?但是我們仍然還有很多被刪除的預算還沒有被追加回來,現在不就是這樣的樣態嗎?所以委員都講你們的提案、你們的提案,但是我所說的,我在所有的會議裡面,我並沒有說民眾黨提案這個部分,我只是說住宅基金預算裡面,按照這樣的程序,我們就是被凍結200億。報告委員,我在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都待過,我知道公務預算跟基金預算是指怎麼一回事,我講的部分並沒有違反,可能是委員在聽的過程當中被斷章取義了。
24 張委員啓楷:一般的民眾不會認為立法院沒有砍這個預算……
25 劉部長世芳:一般的民眾不會認為立法院完全沒有砍到行政院的預算……
26 張委員啓楷:整個行政院一個大水庫,一個內政部長就說砍到我們的租金補貼,沒關係!這個讓社會去公評,給我一個書面。
27 現在比較重要的,部長,我今天講的是,部長,問題解決了嘛,對不對?你說我凍結預算,現在預算解凍了沒有?問題都解決沒有?現在租屋的租金補貼還有任何問題嗎?還有嗎?
28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要跟委員報告,基金預算不是用年度來做分野,現在基金預算到今年度之前,我們仍然是可以發放,明年之後會不會碰到什麼狀況,第一個,現在今年總預算的部分或者是財政收支劃分法到底有沒有違憲等等這些,我們都尊重行政院主計總處做分配,但是現在憲法法庭還沒有就預算的部分或者是財劃法的部分做最後的裁處之前,幾乎都是未定。
29 張委員啓楷:你剛才說年底以前沒問題嘛,對不對?
30 劉部長世芳:年底之前沒問題,我可以保證。
31 張委員啓楷:年底前沒問題嘛,有沒有?部長,在年底之前發放還有任何問題嗎?沒有嘛?
32 劉部長世芳:我跟委員說過,基金預算不是年度預算。
33 張委員啓楷:對。
34 劉部長世芳:既然基金預算不是年度預算,在我的能力之內,也就是說,沒有經過釋憲或是沒有經過憲法法庭,到今年年底之前,我們基金預算裡面跟住宅有關的,要撥給各地方政府來處理租金補貼的部分的話是沒有問題,但是過了今年以後,我們要尊重行政院主計總處在分配……
35 張委員啓楷:對啊!
36 劉部長世芳:包括公務預算或是包括基金預算上面的額度,這個額度是多少,恐怕就要看立法院跟行政院之間未來有沒有做其他的協調或是其他更好的一個修正工作。
37 張委員啓楷:對嘛!部長,所以年底之前都沒問題嘛!今年度沒問題了,我現在就跟你討論這個問題,你看,你的網站上面顯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你還貼著耶!如果預算沒有如期解凍,預估租金補貼經費將在114年11月用罄,這怎麼還在上面?你剛才說年底以前沒問題啊?怎麼還有到11月會用罄的問題?是出了什麼事情?
38 劉部長世芳:那這樣好不好?我想我們在網站上面更新的部分,我們來修正一下,改成12月。
39 張委員啓楷:內政部的行政效率這麼差嗎?是出了什麼問題?
40 劉部長世芳:抱歉,這個跟委員抱歉一下。
41 張委員啓楷:這不是用什麼虛假的謠言去恐嚇租屋族吧?沒有問題吧?
42 劉部長世芳:不好意思,這是國土署的部分,跟委員說很不好意思,就是11月要改成12月。
43 張委員啓楷:所以今年度沒有問題了,趕快去把它撤下來。另外還有一個,我來問一下署長,最近郭昱晴郭委員……
44 主席:很久了。
45 張委員啓楷:馬上好不好?給我2分鐘,抱歉。問一下署長,郭昱晴郭委員對一個路上直播的民眾,說他行為鬼祟,他說要打電話找警政署,對不對?要警察去處理。
46 張署長榮興:是。
47 張委員啓楷:你們怎麼處理?
48 張署長榮興:我們受理報案之後會了解實際的狀況,看到底那個行為人的行為是怎麼樣,依法來做處理。
49 張委員啓楷:是你接到電話嗎?還是……
50 張署長榮興:我沒有接到電話,因為是跟110地方警察來報案。
51 張委員啓楷:對啊!郭昱晴說警方要去注意,後來你們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52 張署長榮興:我們受理完之後,就有依法去做處理。
53 張委員啓楷:怎麼處理?
54 張署長榮興:我們就是當時應該看行為人的狀況,在做錄影的這個情形有沒有一些違法的樣態,以此來做處理,案件有一些是偵查的部分,因為偵查不公開……
55 張委員啓楷:所以你去了解之後,沒有發現什麼問題,對不對?
56 張署長榮興:我們目前在偵查,因為偵查不公開,我們等偵查的結果再來做……
57 張委員啓楷:所以你看郭昱晴郭委員造成警方多大的困擾,警方還要去查。
58 張署長榮興:那是一個……
59 張委員啓楷:他後來也印證說沒有,毫無證據嘛,對不對?他後來也道歉了,但現在問題嚴重在什麼地方?今天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還有出現民眾拍一個街景而已,就被說違反國安規定,還被檢調約談。
60 張署長榮興:報告委員,因為有一些可能牽涉到目前的這個狀況,有一些在拍的部分可能針對學童、針對一些狀況,可能幕後有國安的相關問題,我們會逐案來做辨別,如果他是在拍街景,自己在自拍什麼這類的,那當然就沒有這個問題,但是事實上,我們發現可能有一些背後有國安相關的議題,有一些可能牽涉到幕後有特別的意義,當然我們會立案來做調查。
61 張委員啓楷:署長,查到目前為止,你有查出任何一個人真的是匪諜就在你身邊嗎?在那邊拍的,有嗎?
62 張署長榮興:我們目前有一些案件正在蒐證當中,因為我們也有受理不是屬於自拍的,也有在做這樣方面的一個狀況,我們大概也有接受這樣的報案。
63 張委員啓楷:臺灣是一個很善良的社會,最美的風景就是人,怎麼會嚴重到在街上稍微自拍或者拍個街景就被扣了一個紅帽子?
64 張署長榮興:委員,我們這個部分應該會去辨別啦!不是他在自拍、在做自己的行為就把他當作一個違法案件。
65 張委員啓楷:署長,請問一下,如果連這個都要抓,我問一個……
66 張署長榮興:我們沒有第一時間就要抓啦!沒有這個意思。
67 張委員啓楷:都要去查嘛!
68 張署長榮興:一定要查清楚嘛!
69 張委員啓楷:我問你最簡單的,以後行車紀錄器是不是也要禁止?行車紀錄器會不會拍到你剛剛講的那些?
70 張署長榮興:應該是不太會。
71 張委員啓楷:行車紀錄器可能拍得更廣喔!是不是也要禁止Google地圖?Google地圖不是拍得比這更完整嗎?
72 張署長榮興:委員,那個有些是公共上的一個空間啦!這個是……
73 張委員啓楷:明明他去拍得更完整,這些人你不去處理,卻要處理一般的民眾,就導致像郭昱晴這樣的事情。
74 張署長榮興:委員,有一些就是有沒有特殊目的,可能牽涉到個資、可能牽涉到這些相關的,我們都要透過了解,只要報案完之後,當然警察受理報案,不至於一個案件就會構成,但是要透過了解去知道這整個案件的真實狀況是什麼情形。
75 張委員啓楷:署長,警政署跟警察要做的事情是非常的繁重……
76 張署長榮興:我們一定是依法。
77 張委員啓楷:光是今天在談的詐騙案子,要多少心力?你現在花了心思去做這個事情就影響到這邊嘛!何況現在打詐都完全還沒有做好。我剛剛講過了,如果這樣的話,行車紀錄器、Google地圖,甚至之後立個法,以後都不能直播嗎?最重要的是,不要一直用意識形態扣別人紅帽子啦!臺灣真的是一個善良的社會,好不好?
78 張署長榮興:好,謝謝委員。
79 張委員啓楷:OK,謝謝。
80 主席:請黃珊珊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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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7
speakers ["張宏陸","王定宇","王義川","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黃建賓","黃捷","李柏毅","許宇甄","牛煦庭","徐欣瑩","洪孟楷","張啓楷","黃珊珊","吳琪銘","高金素梅","丁學忠","林楚茵","楊瓊瓔","徐富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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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25"]
gazette_id 1146401
agenda_lcidc_ids ["1146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 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 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 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素月等 18 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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