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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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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洪委員孟楷:(11時2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劉世芳部長跟警政署署長。
1 主席:請部長跟署長。
2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3 洪委員孟楷:部長好。今天針對詐騙犯罪的部分,大家都希望能夠加嚴、加緊,讓詐騙在臺灣越來越少,我看到報告提到了打詐的成效,裡面提到與去年8月的平均相較是有下降,但是今年5月比4月成長了多少,部長知道嗎?
4 劉部長世芳:對比4月,件數是差不多,但是大概多了10億左右。
5 洪委員孟楷:14%,從76億變87億,部長,大家都希望能夠面對、處理詐騙問題,今天是87億,不是87萬、不是87塊,被詐金額還是很高,每一個案件裡面、這一萬多筆的案件裡面,背後就是一萬多個破碎的家庭,我想部長跟署長應該能認同這句話。好,我再請教你們,本席之前一直在講第一線的員警非常辛苦,我認識的每一個員警,不管是地方的分局長還是派出所的所長,把握每一個機會,在餐會都會上臺去宣導165反詐騙,都會去宣導我們要怎麼樣識詐、防詐,但是源頭沒有管理、源頭沒有控管,那就永遠會有人被騙。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有講到,光是1到5月下架違法的假投資廣告六萬多則、Meta涉詐訊息九萬多則,在之前我也問過數發部,數發部那時候是說警政署這邊沒有通報,所以就很難開罰,後來才講說有啦,是當天詢問的時候當天通報,所以當天彙整之後開罰。我們國人光是在5月就被騙了87億,到目前為止數發部對Meta開罰100萬,我想請教一下後續的處理,不管是Meta,不管是LINE,在我們的報告裡面都寫了,分別有九萬多則詐騙的訊息、八千多則詐騙的訊息,那源頭管理是不是應該要請企業主負起相關的責任,他不能刊登廣告啊!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放任他賺廣告的錢,因為他刊登了廣告而讓國人受害、受騙了,我們的員警還要去海巡、還要去視察並通報,然後才要求他下架,那我們的警察同仁變成是那些社群企業的下線啊!部長、署長,你們怎麼看?
6 張署長榮興:委員的這個論述確實有它的基礎在,我在各種場合也都強調要做源頭的管理,從源頭那邊阻掉了,就可以阻掉所有讓民眾被詐騙的訊息,這個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地方。我們現在也跟主責的數發部在通力合作,看未來在詐防條例裡面是不是要對網路廣告平臺業者有更嚴謹的規範,而且讓企業主也負起他們自己本身的責任,我們希望在這個方面能更加的完整,我們也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7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算是我們的學姐,今天部長在這邊可能會覺得無奈,你想說這是數發部的問題,你放心,我沒有少問過數發部這些問題。但是今天內政部警政署所有警察同仁在第一線那麼辛苦,我為警察同仁感到不捨啊!因為警察同仁要利用每個餐會的時間上臺去講165反詐騙,結果我們放任詐騙廣告持續的出來,其實說穿了,如果詐騙廣告能夠減少的話,我相信我們詐騙的案件數以及詐騙的金額至少會減少一半以上,因為他們就沒有管道去接觸到民眾了!今天既然數發部到目前為止只開罰100萬,我也要強調我是對事不對人,我今天不是要針對哪一個企業公司去開罰,而是當有90%以上的詐騙廣告都集中在同一家公司的時候,怎麼會那個公司只有賺廣告的費用,但是它卻沒有內部稽核的把關機制,讓詐騙廣告持續的出來?我覺得這才是源頭,所以也才需要部長之間互相溝通,不然內政部一定會覺得很納悶,會認為我又沒有裁罰的權力,裁罰的權力是在數發部,可是內政部警政署移送了那麼多案件給數發部,結果數發部到目前為止只處理了2案,署長,你能不能告訴我現在內政部警政署移送了多少案件給數發部?
8 張署長榮興:我們有兩梯次,第一梯次是15件,第二梯次是23件。
9 洪委員孟楷:分別是23件、15件?
10 張署長榮興:對。
11 洪委員孟楷:不管是23件、15件,這都是明證確鑿,在通報以後他也沒有下架,所以你們才移送嘛!是不是?
12 張署長榮興:這個部分數發部正在處理當中。
13 洪委員孟楷:是,但是數發部現在跟我們說的答案是他還會找相關人員開會,我也不知道要開什麼會,都已經明證確鑿,你們已經阻了九萬多則,在九萬多則裡面有15件跟23件是真的屢勸不聽或是他沒有在24小時內下架,你們才移送,在移送之後,數發部說還要再開會討論,我不客氣的講,在一天裡面就可以有多少人被詐騙了,結果我們現在光是第一次移送15件、第二次移送23件,已經拖一個多月了還沒有下文,說不定他早就已經賺飽飽,早就已經換廣告了,不是嗎?部長不要只有點頭啦!是不是?署長,是這樣嘛?
14 張署長榮興:我們對這個部分會會同數發部共同來做處理,其實在我們的詐防條例裡面有規定這些業者自己本身要有稽核跟管理的機制,問題只是在落實度而已,就是這個部分的執行。
15 洪委員孟楷:沒錯,我們過去不管是打詐五法、打詐四法,每一次都說我們給予相關的法源依據來要求業者,但是業者有沒有落實,這就是我們公部門應該要去執行跟努力的地方。
16 張署長榮興:對。
17 洪委員孟楷:另外,在一個多月之前有一個臺中的女大生說她被騙到東南亞,到最後她的外公說繳付了贖金還是沒辦法回來,在後來見報之後,里長、民間人士來協助,讓這兩個女大生回來了。本席目前也接獲到好幾起有關於東南亞的陳情,包括被騙去、旅遊等相關事件,我只是要確認一下,現在是不是有死灰復燃的跡象?
18 張署長榮興:我想這個是個案,這種事件應該不多,但是沒有死灰復燃……
19 洪委員孟楷:那目前我們掌握……
20 張署長榮興:現在我們掌握的狀況,有一些人如果要到那邊去,他大概都是在知情的狀況下,類似這種不知情的人不多,這種情形沒有很多,有一些人可能就是知情,過去那邊以後在執行的過程當中沒有達到這些詐欺集團的目標,所以才造成這樣的情形。在這個區塊,外交部跟我們警政署、移民署都有在通力合作來做相關的協助跟援救。
21 洪委員孟楷:在兩、三年前疫情期間,像這種在東南亞把我們變成人球……
22 張署長榮興:那是凌虐致死的……
23 洪委員孟楷:對,非常猖狂,所以才很嚴重嘛!
24 張署長榮興:現在沒有這種情形。
25 洪委員孟楷:是,本席現在提醒,如果他本來就已經知道他自己要去犯罪,那當然我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我們也不會同情或是保護。但是如果是像大概一個月前的這個新聞,有女大生被騙去,然後兩、三個月,到最後還要外公去繳付贖金,署長有看到這個新聞吧?
26 張署長榮興:有看到。
27 洪委員孟楷:現在暑假將近,本席也要再次提醒,因為七、八月暑假即將來臨,警政署這邊是在第一線,還有內政部所管轄的移民署等相關單位,針對新首辦護照,如果第一次出國並不是前往國人一般常常去的日本、韓國等地方,而是第一次首辦護照就馬上飛東南亞一些特定的、高風險的國家,是不是多給予關心跟警示,多詢問一下?也許這樣子可以防範於未然。
28 張署長榮興:報告委員,我們現在都已經有做這樣跨部會的合作,包括外交部對於辦護照的民眾,或者是我們航警局在航空公司要辦理登機的櫃檯,或者是移民署在要通關的地方,我們除了宣導之外,也在那個地方進行攔阻,對於到東南亞可能會遭受詐騙的人,我們攔阻的狀況也非常好,從1月到5月大概有攔阻了十幾件,都是我們主動去攔阻到的。
29 洪委員孟楷:好。
30 張署長榮興:除了在我們國內做相關宣導之外,在國外也都有做宣導,尤其是求職。
31 洪委員孟楷:好,本席還是再提醒你們,最主要是因為快到暑假期間了,我們不希望青年朋友誤信而導致他們有任何被詐的狀況,好不好?
32 張署長榮興:好。
33 洪委員孟楷:關於剛剛署長所說攔阻計畫的成效,是不是也給本席辦公室一份書面資料?
34 張署長榮興:好,沒問題。
35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36 主席:好,我們現在請張啓楷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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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7
speakers ["張宏陸","王定宇","王義川","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黃建賓","黃捷","李柏毅","許宇甄","牛煦庭","徐欣瑩","洪孟楷","張啓楷","黃珊珊","吳琪銘","高金素梅","丁學忠","林楚茵","楊瓊瓔","徐富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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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25"]
gazette_id 1146401
agenda_lcidc_ids ["1146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 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 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 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素月等 18 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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