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2856

張宏陸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宏陸:(11時1分)我先請署長
1 主席:請警政署署長。
2 張署長榮興:委員好。
3 張委員宏陸:署長,今天大家很多都聚焦在第四十七條的討論,其實大家的看法都一致,就是不能單憑你自白,你說多少就多少,這樣就可以減輕其刑,我覺得現在這樣變成一個很大的漏洞,不知道署長你的看法?
4 張署長榮興:對,剛剛幾個委員都有這樣的看法,就是說他只要自白,自白的部分大概就是只有他自己部分的犯罪,比如他騙了100萬,他拿了大概只有5,000塊的這個狀況,所以對於他這樣的自白,使得我們防制詐欺的立法原意大概就失去了,尤其是返還,人民最有感的就是他被騙了,能夠返還他的這些財務,我覺得這是法律要填補的空間,我們也尊重委員的提議。
5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就算像署長講的,你說5,000嘛!5,000也是他自己講的,對不對?
6 張署長榮興:對。
7 張委員宏陸:如何查證他真的是5,000?然後要達到署長所說的目標,所有立委跟大家的看法其實都一致,大家應該都沒有特別的看法,都支持,就是看文字如何修正,把它用得比較漂亮、比較可以執行而已,我覺得今天是這樣嘛!對不對?署長。
8 張署長榮興:對,沒有錯。
9 張委員宏陸:不然,這個漏洞真的讓受詐騙的人其實會心有不甘,我覺得我們應該把它補起來。
10 另外,我還要再請金管會的組長及銀行局的副組長。
11 主席:請金管會及銀行局。
12 張委員宏陸:剛剛我跟署長討論的時候,你們都有聽到了,我們這個修法就是要補這個洞。另外,如果要返還這些所有的錢,他還有一個好處,有可能不管車手或什麼,他可以供出上層才可以減刑,對不對?不然他有5,000塊,如果真的拿5,000塊,人家拿一百多,他被關,我認為他心裡也有不平衡。不過我必須要說,先請問金管會跟銀行局,如果民眾已經報案了,說他已經知道被詐騙了,這個錢還要不要轉出去?如果他是用信用卡,銀行還要不要繼續支付這筆錢?
13 王副組長麗惠:報告委員,如果民眾被騙,錢已經轉出去,他會去報案,那警方就……
14 張委員宏陸:不是、不是、不是,我說的是錢還沒轉出去的時候,他發現了,他就去報案,也已經拿到報案三聯單了,然後到銀行,銀行是不是還有義務把錢轉出去?
15 張署長榮興:委員,如果第一時間報案的時候,銀行端會做圈存,也就是第一時間報案,報案完之後,銀行會做圈存的動作,這個備案就領不出去了,我們大概有這樣的一個措施。
16 主席:召委,我們請銀行局來回答,他的說法感覺跟署長的解釋不同喔!他在後面,來。
17 張委員宏陸:我就是要……
18 王副組長麗惠:我再釐清一下委員的意思是說……
19 主席:你釐清一下,聽清楚!
20 王副組長麗惠:就是民眾被騙,如果錢已經轉出去……
21 張委員宏陸:還沒轉出去。
22 主席:他說還沒轉出。
23 王副組長麗惠:如果還沒有轉出去,去報案應該也……就是這個詐騙案件還不成立嘛!就是民眾……
24 張委員宏陸:還不成立?
25 主席:成立了啦!
26 王副組長麗惠:不是……
27 張委員宏陸:他都已經報案了!
28 王副組長麗惠:好,報案,所以民眾的錢還沒有轉出去嘛!他自己的錢還沒有轉給詐騙集團,那民眾還沒有損失嘛!
29 張委員宏陸:不是,還沒轉出但他已經報案了,那銀行端也知道,櫃檯也知道,這樣子錢可不可以轉出去?你這樣聽得懂我的意思嗎?他已經報案了,已經拿到報案三聯單了,然後也去銀行說這筆錢他已經報案了,他希望不可以轉,這樣要不要轉出去?
30 王副組長麗惠:如果他……所以報案基本上是我被騙,我轉出去,那邊如果設警示帳戶,詐騙集團帳戶的錢就不能再出去。所以現在是民眾有沒有把錢匯給詐騙集團?如果有的話……
31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很簡單,一頁式詐騙就是用信用卡,對不對?
32 王副組長麗惠:對。
33 張委員宏陸:那他已經去報案了,說他被詐騙,然後銀行端,他的信用卡還要再繼續轉帳……
34 王副組長麗惠:就是他已經刷卡了。
35 張委員宏陸:對,還要不要繼續轉?
36 王副組長麗惠:如果這個是刷卡的話,因為我們會有爭議帳款的處理,有可能刷卡之後,可能銀行已經把錢轉給那個……
37 張委員宏陸:還沒轉。
38 王副組長麗惠:好,因為……
39 主席:來啦!從剛才說到現在,他還沒轉啦!
40 王副組長麗惠:對,因為兩種,剛剛一直在講的是轉帳,可是委員講的是信用卡消費。
41 張委員宏陸:對。
42 王副組長麗惠:然後發卡銀行還沒有把錢轉出去嘛!
43 張委員宏陸:對。
44 王副組長麗惠:這時候民眾可以先跟銀行講這個狀況,然後銀行……
45 主席:不是啦!他已經報案了。
46 王副組長麗惠:對、對、對,報案,那報案……
47 張委員宏陸:你只要回答我,我剛剛這樣講,銀行到底要不要轉?要不要把人家信用卡的帳轉出去?你只要回答我這個就好了。
48 王副組長麗惠:銀行如果還沒有把錢轉出去的話,他可以先擋下來,然後他再透過國際組織去講這個錢是有問題的,他可以先擋下來。
49 張委員宏陸:確定?
50 王副組長麗惠:對,可以先擋下來,如果他錢還沒有撥款出去的話。
51 張委員宏陸:我為什麼要這樣問呢?我不講個案啦!但民眾陳情,你們都在,就是一頁式詐騙,他發現他被詐騙了,趕快去警察局報案,派出所也給他報案三聯單,他拿去銀行說他已經被詐騙了,而且他已經有三聯單,結果銀行還跟他講說不行,因為這是基於什麼公平的一些原因,所以他這個簽帳卡還是要必須要轉出去,這是事實發生的事情,這個洞要不要補起來?
52 王副組長麗惠:不好意思,因為信用卡有信用卡組織的一些規定。
53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對,信用卡組織是沒有錯,那他已經確定去報案了啊!報案單都已經拿到了,他已經知道他被詐騙了,我們的銀行就是反正我不管你嘛!你報案是你的嘛!我的信用卡有一個國際的標準嘛!
54 王副組長麗惠:對,因為信用卡有國際組織規定,就是說刷卡之後,如果人家來請款,可能錢就要撥出去。
55 張委員宏陸:對,好……
56 王副組長麗惠:沒關係,這個部分……
57 張委員宏陸:好,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大家都聽到了。
58 署長,還有什麼?這個就是現行的一頁式詐騙非常大的漏洞,非常大的漏洞!我去報案也沒有用啊!反正銀行也是這樣,對不對?我覺得應該要跨部會去處理這個問題,雖然我們要符合國際的標準,但明明這個就已經是詐騙,已經知道是犯罪了,銀行覺得反正他就不管你,他就是這樣,還是把錢匯出去,這個金額都不是大的,一萬多、兩萬的,我覺得這個洞要補起來。
59 王副組長麗惠:委員,如果你有相關個案,可以提供給我們,我們會後再了解一下。
60 主席:不是個案啦!是現在在發生的。
61 張委員宏陸:有發生的事實啦!我不在這裡討論個案。
62 王副組長麗惠:好,我們會後再來了解……
63 張委員宏陸:但這個真的已經很多次了,這點我覺得我們政府應該要補起來,所以署長……
64 主席:來,署長。
65 張委員宏陸:署長,你們今年打詐的預算被刪減多少?
66 張署長榮興:我們最大筆的就是網路識詐的部分,大概刪了4,000萬。
67 張委員宏陸:有被刪嘛?
68 張署長榮興:有被刪。
69 張委員宏陸:對嘛!
70 張署長榮興:對,我剛才有提,我剛才有講啊!就有被刪。
71 張委員宏陸:所以李柏毅委員沒有亂講,對不對?
72 張署長榮興:有被刪。
73 張委員宏陸:這個有被刪,另外被刪的,你看,像我剛剛講的那個案子,我相信很多人也不一定有遇到,如果不是因為我們當立法委員,人家來陳情,很多人還不知道,對不對?署長,你現在知道了吧?很多銀行……
74 張署長榮興:我不曉得銀行會這樣……
75 張委員宏陸:對,很多銀行根本不理你們嘛!很多銀行不理你們警察,對不對?反正他就照他做的,我們臺灣的打詐,政府一直講要打詐,結果這麼大一個漏洞,我真的覺得應該趕快補起來,不然各做各的,銀行已經講得很清楚,他必須要照國際的遊戲規則,對不對?這個我們真的要補起來啦!
76 張署長榮興:委員,我的看法是,受理報案、給三聯單,在錢還沒轉出去前,銀行就要把他擋起來,就這麼簡單。
77 張委員宏陸:本來就是啊!
78 張署長榮興:這個是民眾的情感,就是我們法律的規範,他今天被騙了,他去報案,而且報案第一時間到銀行去了,就是要把他擋起來,就是這麼簡單。
79 張委員宏陸:對,所以署長,就是這麼簡單,你的看法跟我一樣,我們要把這個洞給補起來啦!可能要拜託部長或什麼跨部會的協調,要把這個補起來,不然銀行認為反正民眾的錢是民眾的錢,他只要符合規矩,不然到時候金管會又查銀行又怎樣,我覺得這樣子,真的實在是一個這麼大的洞在這裡,你每天被詐騙數字幾億、幾億,1萬個1萬就1億了,這個每天的數字就會在那裡,所以我覺得這個要處理,好不好?
80 張署長榮興:好。
81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82 主席:感謝張宏陸召委。本席在這裡要補充一下,署長,你們跟銀行局可能要協調、溝通一下,因為你說你的、他做他的,到時候還是一樣,錢又轉出去,枉費我們這邊有報案三聯單,銀行這邊也要注意,溝通一下,實際情形警政署會比較了解,不過銀行在做的時候是照他們的程序做,這樣問題會很大,以上。
83 再來請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84 請徐欣瑩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74
meet_id 委員會-11-3-15-27
speakers ["張宏陸","王定宇","王義川","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黃建賓","黃捷","李柏毅","許宇甄","牛煦庭","徐欣瑩","洪孟楷","張啓楷","黃珊珊","吳琪銘","高金素梅","丁學忠","林楚茵","楊瓊瓔","徐富癸"]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06-25"]
gazette_id 1146401
agenda_lcidc_ids ["1146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 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 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 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素月等 18 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464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