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2769

王育敏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王委員育敏:(10時24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1 主席:請部長。
2 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3 王委員育敏:部長好。今天要跟你討論有關我們已經邁向超高齡社會,現在住宿型機構的量能是不是足夠的問題。根據長期照顧產學媒合平臺統計,現在有一千七百多家長照機構提供住宿型服務,床數大概是十萬多張,但還是短缺1萬3,000張床,這是他們的統計提出的,甚至有一些好一點的要排隊排很久。針對這種住宿型機構量能不足的問題,我要就教部長,你可以看到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在113年底也做了一個調查,未來老人不見得都希望由家人或親友照顧,在他的希望、理想型,你看一下這個圖表,藍色的部分顯示未來有三成的老人家希望進到住宿型機構,如果機構是好的話。相較於現在實際入住比例14%,增加了將近16%,所以未來選擇機構的比例可能更高,量能可能要更多。針對不足的部分,衛福部要怎麼樣來因應?
4 邱部長泰源:謝謝委員的指教。人民的需求就是政府需要做的事情,至於做不到的,我們一定都來努力。謝謝委員提供這個重要的資料,我們都會密切注意,想要在家裡被照顧的,就好好在家裡被照顧;如果想在機構……這裡面當然有更多複雜的因素。因為我過去在東京大學寫的論文就是這方面,如果再問一下他真正的心願,到底是要在家裡或在機構,人力夠的話,他們的答案就不一樣,所以這個部分未來我們會更精細來了解。但是、anyway,不管是在家裡或機構,都要加強。
5 王委員育敏:是,我今天跟你討論的就是現在住宿型機構量能不足的問題跟困境,除了未來我們已經可以預見需求會增加之外,另外一個就是在機構裡面的工作人員,人力可不可以增加的部分。如果看這6年來的統計,機構裡面的工作人員人數都沒有成長,甚至你看112年到113年還微幅下降,所以這一些住宿型機構缺工的問題,其實也是現在他們在現場所看到的。如果未來還希望它提高量能,卻根本就沒有人,而沒有人就不會開出量,所以這個部分你們現在打算怎麼做,好去協助這些機構?
6 邱部長泰源:謝謝委員。其實這個也就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長照3.0也會針對機構式的照護給更多的量能跟努力。至於現在怎麼努力,請呂次長幫我回答具體的部分。
7 王委員育敏:好,人力的部分,你要怎麼去補?
8 呂次長建德:誠如委員剛剛所說的這張圖,我們現在的作法是會引進外籍中階勞動力。最主要就是在機構,特別是夜間因為要輪班,老實說,本國居服員對這個部分大家比較不喜歡,所以夜間的部分我們目前就是從國外,其實就是從越南、印尼等新南向國家引進18歲以上的人來這邊念二技,之後如果在臺灣能夠服務6年以上,甚至還可以取得permanent stay,即永久居留權,讓他們有一個誘因,這是第一點。另外,第二點就是中階勞動力的薪資也比一般來得更高一點,我們希望能夠用這個部分對於機構……
9 王委員育敏:這部分你們有沒有預估過?你們希望從這一塊補充到的人力有多少?
10 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我們去年已經在輔英科技大學先設了……本來是要開兩班,現在是一班。今年我們在慈濟、弘光等等也新開了,我們未來會強化,還有透過跟外交部、勞動部合作,趕快從新南向國家……
11 王委員育敏:我希望這一塊你們還是要持續改善。
12 呂次長建德:是。
13 王委員育敏:以你剛剛講的學校開一班、兩班,了不起就100個,對不對?
14 呂次長建德:對,沒錯,所以……
15 王委員育敏:100個人再扣掉有意願從事的,就剩幾十個。
16 呂次長建德:沒錯。
17 王委員育敏:幾十個恐怕跟未來人力需求的落差還是很大的。
18 呂次長建德:沒錯。
19 王委員育敏:這一塊我是提早預警,希望你們要儘早準備,光是你們現在設定這樣的方案,恐怕對未來量能的需求還是不足的。
20 呂次長建德:非常感謝委員提醒。
21 王委員育敏:接下來,我要讓你們看到的是,現在你們說已經升級到長照3.0,到底挹注在機構方面的資源,你們有沒有真的3.0,有沒有進一步去提升?因為其實我知道衛福部花了很大的心力在做社區式的、居家式的,但是在機構式這一方面,你們過去一直都比較是交給機構自行來營運負責,從你的預算分配可以看得到,你看114年在住宿型機構的資源布建計畫,只占你總體經費的4.389%而已,比例其實非常低,你後來有增加住宿型機構每個月補助1萬,這個部分占了11.593%。所以就整體來看,像114年七百多億當中,你一年挹注在這種住宿型機構的資源布建,坦白講在比例上是偏低的,因為你政策的關係,但是我剛剛前面已經講了,其實有些老人家的選擇不見得都是在家裡,他未來希望入住到機構,你怎麼樣去提升這一些住宿型機構的品質,補充它的人力,讓它有足夠的量能,我覺得這就是整個衛福部應該要看到未來的趨勢,整體的資源也要去做一些合理的調整跟分布,因為現在有一些住宿型機構的負責人在外面開會,他們就說政府對他們其實是沒有補助的,就是政府現在對於機構其實是沒有實質提供很多的協助跟幫忙,所以未來在你的政策裡面,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應該適時做一些調整,無論是居家,無論是社區,無論是住宿型的機構,衛福部在整體政策上面都應該提供足夠的資源。
22 邱部長泰源:我非常同意委員的指導,尤其是我們現在特別在機構式的部分,一直在加強,也是長照3.0的重點之一。過去幾年來,的確我們也無可否認,在居家、在社區方面先深耕,接下來希望啟動社區的資源來互相資助,但是總是需要機構這個部分,最後還是需要機構來做最後的補強,這個部分我想就是我們未來的重點。
23 王委員育敏:好。
24 邱部長泰源:不曉得呂次長有沒有要補充,簡單補充一下。
25 呂次長建德:我三點補充,現在機構的部分,其實主要是供給面跟需求面,第一個,需求面的部分,目前就誠如委員剛剛說的,一個月1萬。第二個,供給面的部分,其實我們現在對於機構,主要是它的品質提升,包括它的感染管控,還有如果久任的話,我們長照基金這邊也會來補助,強化他們照服員的留任意願。對於機構的部分,另外還有關於智慧輔具補助的部分,目前在3.0這邊也都會來推動,因為其實你把輔具引進之後,對於照服員的單位生產力還有品質,也都會有很大的幫助,以上,謝謝。
26 王委員育敏:好,我是希望你們這一塊要持續去強化。
27 邱部長泰源:好。
28 王委員育敏:最後我要講的就是,如果3.0你有很多服務還要繼續往上加,你的支持也要增加,我必須坦白告訴衛福部,你的錢是不夠的,你114年的基金來源跟基金用途,其實已經呈現了短絀的情況。很多專家學者已經預估過,以臺灣現在高齡化的情況,長照基金每年的支出規模其實是1,000億,你們應該要知道如果你要做到好的話,讓大家都有感,覺得有受到支持跟幫助,其實應該是1,000億,但是你可以看到現在你所有長照的基金來源,它上上下下,其實大概都達不到千億的規模,114年還突然大幅下降,今年看起來,房地產的狀況也不會很好,政府的打房有某部分的成效,所以你的基金將來會不足以支應你的開支,對於這一塊,我希望衛福部還是要用一個比較長遠的眼光來看待未來整個長照的體系,除了長照基金之外,未來保險到底要不要開辦、要不要由更多的人民共同進來分攤,這一件事情,我覺得你們不要把話說死了,說絕對不開辦保險,我覺得也滿危險的,因為未來的挑戰很大,如果日本做不到,我很難想像臺灣,我們為什麼可以做得到?所以這一塊,我覺得你們現在是量入為出,就是有在控經費的支出,因為也知道經費、基金來源也不是水龍頭一打開,源源不絕,所以現在以量入為出的模式,我看到的是還有一些服務還沒有到位,一些該補助的其實還沒有,所以這一塊我請部長回去之後,你們還是要好好的研議,這個長照議題,我們以後都會遇到,所以在這個狀況底下,怎麼樣讓它是可長可久穩健的一個體系,我覺得這要拋開一些框架,真的好好來研議怎麼做是最好的,好不好?
29 邱部長泰源:好的。
30 王委員育敏:好,謝謝。
31 邱部長泰源:謝謝委員。
32 主席(蘇委員清泉代):謝謝王育敏委員、謝謝部長及次長。
33 接續請廖偉翔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18
meet_id 委員會-11-3-26-18
speakers ["劉建國","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王育敏","廖偉翔","蘇清泉","黃秀芳","涂權吉","王正旭","陳培瑜","范雲","陳瑩","楊曜","謝龍介","楊瓊瓔","葉元之"]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06-23"]
gazette_id 1146302
agenda_lcidc_ids ["11463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 黨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一) 委員許宇甄等18 人擬具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第11006882 號】、(八)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 委員傅崐萁等24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洪孟楷 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第11010755號】;三、審查(一)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 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五十 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 王鴻薇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委員柯志恩等 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廖偉 翔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四)委員廖偉翔等19 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身心障 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 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八)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九)委員陳俊宇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十)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 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邱若 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劉建國等17 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案至第三案採綜合詢答;本日僅處 理第一案及第二案】
agenda_id 11463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