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陳委員玉珍:(11時8分)先請邱部長。 |
| 1 |
主席:邱部長請。 |
| 2 |
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
| 3 |
陳委員玉珍:部長,你鼓不鼓勵臺灣發展國際醫療產業? |
| 4 |
邱部長泰源:我們國家一直在發展。 |
| 5 |
陳委員玉珍:對嘛?支持國際醫療的產業發展。 |
| 6 |
邱部長泰源:國際醫療,因為臺灣的醫療水準、醫療產業相當好。 |
| 7 |
陳委員玉珍:現在我們除了有台積電,也希望國際醫療可以變成我們下一個很好的產業,對吧? |
| 8 |
邱部長泰源:是。 |
| 9 |
陳委員玉珍:請問境外人士來這邊做這些國際醫療,比如說醫美這些,外國人、境外人士可以使用健保嗎? |
| 10 |
邱部長泰源:不行。 |
| 11 |
陳委員玉珍:不行嘛,對不對?是不是自費? |
| 12 |
邱部長泰源:對,自費。 |
| 13 |
陳委員玉珍:所以這樣會掏空健保嗎? |
| 14 |
邱部長泰源:如果單純來做醫美…… |
| 15 |
陳委員玉珍:對,做這些國際醫療。 |
| 16 |
邱部長泰源:如果是國外的人…… |
| 17 |
陳委員玉珍:對,就國外的人來這邊做一些國際醫療啦! |
| 18 |
邱部長泰源:他沒有我們的健保…… |
| 19 |
陳委員玉珍:沒有健保,就是國外的人嘛!日本人、韓國人…… |
| 20 |
邱部長泰源:就是國外的人嘛? |
| 21 |
陳委員玉珍:對,境外人士,就外國,不管哪裡,反正是沒有健保的人,他們不能用健保嘛,對不對?因為國際醫療是這樣,而且要自費,對不對? |
| 22 |
邱部長泰源:是。 |
| 23 |
陳委員玉珍:這個產業我們也很鼓勵,一直在推嘛!這樣會掏空健保嗎? |
| 24 |
邱部長泰源:如果只有在國際…… |
| 25 |
陳委員玉珍:對,國際醫療。 |
| 26 |
邱部長泰源:外國人到這邊做自費的項目…… |
| 27 |
陳委員玉珍:對,外國人,包括大陸也是,大陸也是境外人士。 |
| 28 |
邱部長泰源:這基本上跟健保是沒有什麼關係。 |
| 29 |
陳委員玉珍:是沒有關係,不會掏空健保,跟醫療量能沒有關係,好,謝謝。 |
| 30 |
邱部長泰源:會掏空、會影響健保,就是國人做醫美,然後如果產生副作用之後,就變成健保的給付。 |
| 31 |
陳委員玉珍:對,那個是國人的問題,我們現在是談國際醫療的部分,好,謝謝部長,可以回座了。 |
| 32 |
接著我請海巡署。 |
| 33 |
主席:請海巡署副署長。 |
| 34 |
謝副署長慶欽:委員好。 |
| 35 |
陳委員玉珍:副署長,我今天要請教您是因為有一個罷團,應該也是罷團或者是……律師賴中強最近一直說出一些很奇怪的話,雖然他是法律專業,但他也不是醫療產業,也不是軍事專業,他說我們主張做國際醫療就會掏空臺灣的健保量能,這個是居心叵測,非常差。第二個,他又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修正案,企圖將禁限制水域去主權化,將臺海關係定位內戰關係,形成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的法律框架。這是陳永康委員提出來的那個。我想請問你,兩岸條例第二十九條的修法重點你應該知道,我們禁限制水域是由哪邊公告? |
| 36 |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禁限制水域現在都是由國防部公告,依照兩岸條例第二十九條…… |
| 37 |
陳委員玉珍:現在是由國防部公告? |
| 38 |
謝副署長慶欽:是。 |
| 39 |
陳委員玉珍:我想請問,現在我們的禁限制水域,以金門地區來講,周遭的水域是由國防部海軍艦艇來巡防,還是由海巡署來巡防? |
| 40 |
謝副署長慶欽:那個地方因為太敏感、太近,原則上禁限制水域都是4,000到6,000公尺…… |
| 41 |
陳委員玉珍:對。 |
| 42 |
謝副署長慶欽:委員非常清楚,那地理非常接近,所以目前在禁限制水域內的都是海巡人員在執法。 |
| 43 |
陳委員玉珍:都是海巡在巡防嘛! |
| 44 |
謝副署長慶欽:跟委員再報告,馬祖、金門包括東碇等等都是中國自己宣稱所謂的領海基線以內…… |
| 45 |
陳委員玉珍:領海範圍內嘛!因為那很近,我們太近了嘛! |
| 46 |
謝副署長慶欽:我要重申,是中國宣稱所謂的…… |
| 47 |
陳委員玉珍:宣稱的,我知道,因為它那條線劃過來,金門、馬祖就在中國劃的領海範圍內。 |
| 48 |
謝副署長慶欽:是,他們所謂的內水。 |
| 49 |
陳委員玉珍:所以中華民國劃領海基線的時候,劃第一批領海基線時有沒有把金門劃進去? |
| 50 |
謝副署長慶欽:金門的話,因為領海基線,我們現在劃的禁限制水域…… |
| 51 |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有禁限制水域,有沒有劃領海? |
| 52 |
謝副署長慶欽:沒有劃。 |
| 53 |
陳委員玉珍:沒有劃嘛!金門有沒有被中華民國劃進去?中華民國有沒有把金門劃進中華民國的領海? |
| 54 |
謝副署長慶欽:因為離島地形特殊。 |
| 55 |
陳委員玉珍:沒有嘛!特殊嘛,對不對?因為太近,對不對? |
| 56 |
謝副署長慶欽:基本上領海基線一劃就跟東沙本島一樣,劃領海基線,我們的12浬就是領海,24浬是臨接區。 |
| 57 |
陳委員玉珍:所以陳永康委員修兩岸條例第二十九條,是因為現在的確就是海巡署在執法,不是國軍執法,因為環境特殊,也避免太近,萬一有什麼衝突,第一擊啊! |
| 58 |
謝副署長慶欽:是,因為兩岸關係特殊,所以劃設禁限制水域線涉及到國防戰略、國家安全及地區情勢等等…… |
| 59 |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 |
| 60 |
我想請問法務部,請法務部上來一下。我想請問你,禁限制水域是不是國際海洋法裡面的……我先請問你,賴中強說將會把金門變成中國的內海化,國際海洋公約有內海這種名詞嗎? |
| 61 |
謝副署長慶欽:有。 |
| 62 |
陳委員玉珍:內海? |
| 63 |
謝副署長慶欽:跟陳委員報告,領海跟自然基線跟直線基線,中國大陸採直線基線,不管怎麼樣…… |
| 64 |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 |
| 65 |
謝副署長慶欽:領海基線劃完之後,裡面是內水…… |
| 66 |
陳委員玉珍:內水? |
| 67 |
謝副署長慶欽:12浬是領海。 |
| 68 |
陳委員玉珍:對,那有內海嗎?有內水我知道,內國的水域。 |
| 69 |
謝副署長慶欽:沒有內海。 |
| 70 |
陳委員玉珍:沒有內海嘛! |
| 71 |
謝副署長慶欽:是。 |
| 72 |
陳委員玉珍:他說我們把它變成內海,是內水,對不對? |
| 73 |
謝副署長慶欽:是,專有名詞是內水。 |
| 74 |
陳委員玉珍:專有名詞怎麼可以說是內海呢?學法律的律師什麼都不懂,胡說八道! |
| 75 |
我請問法務部,關於禁限制水域,你剛剛有聽到,金門因為環境特殊,所以國防部有劃了禁限制水域,然後金門也沒有被中華民國劃入在領海基線裡頭,因為就是離大陸太近,特殊原因沒有辦法劃,但是中國大陸劃的是有把金門劃進去,這是它劃的。因為特殊,所以現在是海巡在守,沒有國防部在守,因為怕萬一有什麼衝突,海軍、第一擊,擔心這個很多衝突,所以現在是海巡在幫我們顧海岸還有顧禁限制水域,這個事實上就是這樣子。如果禁限制水域由國防部改為海委會來公告,請問國防部是不是代表國家主權? |
| 76 |
劉主任檢察官怡婷:我們政府機關都是代表國家去行使我們的公權力。 |
| 77 |
陳委員玉珍:沒錯嘛!海巡署算不算? |
| 78 |
劉主任檢察官怡婷:大家都是政府機關,一起守衛臺灣。 |
| 79 |
陳委員玉珍:是嘛!海委會有比國防部還小嗎?國防部代表國家主權,海委會就不代表國家主權嗎? |
| 80 |
劉主任檢察官怡婷:都是屬於行政院的一部分。 |
| 81 |
陳委員玉珍:對嘛!都是行政院,都是我們國家的中央機關,這個沒有問題。就法律上來講,現在本來就已經是海巡在管了,實際上海巡在管,為什麼有律師會說限制或禁止水域從國防部公告的部分改為由海委會來公告就會變成是我們去主權化呢?為什麼這樣會變成去主權化,你可以解釋一下嗎?這個律師公開開記者會這樣講喔!他說公告單位本來是國防部變成海巡的話,為什麼這樣變去主權化?海委會不是國家主權的象徵? |
| 82 |
謝副署長慶欽:委員,我可以補充報告嗎? |
| 83 |
陳委員玉珍:他為什麼這樣講? |
| 84 |
謝副署長慶欽:報告委員,不管律師怎麼講,我們政府機關的立場是這樣,因為現在實際上…… |
| 85 |
陳委員玉珍:你們政府機關的立場沒有問題,誰要劃我都沒有問題,重點不在這,我的意思是在評論這件事情,他的評論是不是正確的? |
| 86 |
謝副署長慶欽:因為…… |
| 87 |
陳委員玉珍:就像他說來做國際醫療就會把我們的健保掏空,明明那些人都要付費、都要花錢耶! |
| 88 |
謝副署長慶欽:報告委員,我的意思是說…… |
| 89 |
陳委員玉珍:又沒有叫他們用我們的健保。 |
| 90 |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不僅有執法的考量,當然還有國防戰略跟國家安全的考量,所以…… |
| 91 |
陳委員玉珍:對,這個都是可以考慮的,但如果由你們來公告就去主權化嗎?我問的是這個問題,由誰來公告都可以討論,但是會因為這樣而變成去主權化嗎?因為目前是海巡在管,不然就請海巡不要管,叫國防部回來管嘛! |
| 92 |
謝副署長慶欽:實際上是海巡沒有錯,但是它整個牽涉的層面還有國安、國防戰略、地區穩定等等的考量,所以還是由國防部會比較恰當。 |
| 93 |
陳委員玉珍:沒問題嘛!我說由誰公告都不是重點,現在是你們在管,所以你們在管就不是捍衛國家主權? |
| 94 |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絕對全力捍衛國家主權。 |
| 95 |
陳委員玉珍:是嘛!你們也是捍衛國家主權嘛! |
| 96 |
謝副署長慶欽:是,但是因為…… |
| 97 |
陳委員玉珍:賴中強胡說八道! |
| 98 |
另外一題我請問法務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條之一規範什麼你知道嗎?我唸給你聽一下,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灣地區就是指臺、澎、金、馬,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一千萬以下的罰鍰,這個處罰是由哪一個機關訂定的?我來跟你講,你知道這一條嗎? |
| 99 |
劉主任檢察官怡婷:應該是由主管機關來訂定。 |
| 100 |
陳委員玉珍:主管機關是海巡啦!如果照這樣講,這個處罰應該要給國防部訂定啊!為什麼要給海委會訂定?劃設都不能給海委會,處罰為什麼要給海委會?我問一下法律觀念啦! |
| 101 |
謝副署長慶欽:在兩岸條例的部分,有關驅離越界陸船的話…… |
| 102 |
陳委員玉珍:我要問法務部,好不好? |
| 103 |
謝副署長慶欽:是。 |
| 104 |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你都知道,我要問法務部,因為這是法律問題,我知道實際就是你們在做,我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樣跟主權會有關係,會矮化我們的主權?然後也沒有內海這種詞,又說這是什麼內海,內水就內水,這都不懂,為什麼這樣會矮化主權?法務部,這怎麼解釋成矮化主權? |
| 105 |
劉主任檢察官怡婷:中央行政機關都是以捍衛主權為出發點來做解釋。 |
| 106 |
陳委員玉珍:都是代表國家的主權嘛,有沒有問題?海委會就是矮化主權嗎? |
| 107 |
謝副署長慶欽:跟委員報告,兩岸條例有很多主管機關,驅離越界陸船的話,主管機關明定是海委會海巡署,但是我剛才報告過了,整個劃設禁限制水域要牽涉到方方面面的考量,所以…… |
| 108 |
陳委員玉珍:沒問題,有別的考量沒有問題,但是這跟主權有什麼關係?沒有關係嘛,對不對?副署長,我來問一個海巡署的問題,反正我在這裡釐清,有一些所謂的……賴律師什麼都不懂,軍事也不懂、醫療也不懂,就胡說八道,什麼都是矮化主權,只是為了要罷免而已,破壞產業的發展,像醫療產業發展很重要,這樣子來誤導老百姓。 |
| 109 |
我想請問海巡署副署長,艦隊軍職人員執行海上查緝、阻絕與海域衝突等高對抗性勤務,風險很高,高於一般岸勤,但制度設計部分,你們現在以沒有24小時待命或已領海勤加給為由,把他們排除戰鬥加給對象,對不對? |
| 110 |
謝副署長慶欽:是。 |
| 111 |
陳委員玉珍:這樣子合理嗎? |
| 112 |
謝副署長慶欽:這個我們當然會全力爭取,我們在108年有跟人總爭取過…… |
| 113 |
陳委員玉珍:有爭取過? |
| 114 |
謝副署長慶欽:因為艦隊分署以前都是……洋總局變艦隊分署,他們認為…… |
| 115 |
陳委員玉珍:對,因為你們裡面有警職人員嘛! |
| 116 |
謝副署長慶欽:有。 |
| 117 |
陳委員玉珍:「執8備4」嘛!也有軍職人員,警職人員加班可以申請補休,軍職卻沒有辦法,這樣公平嗎? |
| 118 |
謝副署長慶欽:因為我們有規定,各類人員依照各自的人事法令來辦理,軍職只有夜點費,沒有加班費。 |
| 119 |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所以我的意思是,因為我們最近不是修…… |
| 120 |
謝副署長慶欽:軍人待遇條例。 |
| 121 |
陳委員玉珍:有戰鬥加給可以加嘛,對不對? |
| 122 |
謝副署長慶欽:是。 |
| 123 |
陳委員玉珍:所以像在海巡裡頭的軍職人員是沒有,而且你們是不是有要求軍職人員簽署不請領戰鬥加給的切結書?有要求嗎? |
| 124 |
謝副署長慶欽:跟委員報告,那個是讓他知道,依規定他過來艦隊分署沒辦法支領海巡部隊的…… |
| 125 |
陳委員玉珍:你們可以…… |
| 126 |
謝副署長慶欽:讓他知道。 |
| 127 |
陳委員玉珍:欸,行政程序法第七十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以契約或其他方式限制人民依法得享之權利喔…… |
| 128 |
謝副署長慶欽:沒有、沒有,我們是…… |
| 129 |
陳委員玉珍:你可以隨便叫人家簽這個嗎? |
| 130 |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等於是調查意願啦,你要知道…… |
| 131 |
陳委員玉珍:調查,所以這個沒有強制力就對了? |
| 132 |
謝副署長慶欽:沒有,而且軍人待遇條例通過之後,他以後會比我們高考的人員,比方說少尉出任,一個月多一萬七左右。 |
| 133 |
陳委員玉珍:副署長,最後我再講一下三件事情:第一個,請你釐清戰鬥加給的適用標準,用實際的勤務來認定適用對象,如果你說什麼考試院還是銓敘部要…… |
| 134 |
謝副署長慶欽:人總,我們會全力爭取,我們會全力爭取。 |
| 135 |
陳委員玉珍:人總,我們會幫你,我們一起來開會。 |
| 136 |
謝副署長慶欽:是。 |
| 137 |
陳委員玉珍:不要用形式來排除艦隊的軍職人員。第二個,沒有辦法請領加班費這個不合理的制度,請你們要檢討。 |
| 138 |
謝副署長慶欽:是。 |
| 139 |
陳委員玉珍:第三個,請你們禁止,因為法務部在這裡喔,不可以用切結書的方式剝奪老百姓…… |
| 140 |
謝副署長慶欽:不會,絕對不會。 |
| 141 |
陳委員玉珍:尤其你們的人員申請補助的權利,不要再簽這種東西,違法的行為…… |
| 142 |
謝副署長慶欽:這個都是我們的同仁…… |
| 143 |
陳委員玉珍:不要再簽這種東西,而且要追溯補償回復應有的權利。 |
| 144 |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會爭取同仁應有的權利。 |
| 145 |
陳委員玉珍:一個月內給我答案,可以嗎? |
| 146 |
謝副署長慶欽:是、是。 |
| 147 |
陳委員玉珍:一個月內可以嗎? |
| 148 |
謝副署長慶欽:一定可以。是。 |
| 149 |
陳委員玉珍:好,謝謝副署長。 |
| 150 |
主席:謝謝陳玉珍委員的質詢。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 |
| 151 |
休息(11時21分) |
| 152 |
繼續開會(11時31分) |
| 153 |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 |
| 154 |
有請林思銘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