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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啓楷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啓楷:(11時57分)請法務部鄭部長還有司法院王副秘書長。
1 主席:請鄭部長、王副秘書長。
2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午安。
3 張委員啓楷:午安。我先問鄭部長,剛才你和王鴻薇委員在爭執這個偵辦的事情,我追問過你好幾次了,當初中選會移送檢調辦的國民黨16件、民進黨15件,民進黨現在到底……國民黨這16件都大搜索、大收押,民進黨涉及的這15件現在到底辦了幾件?
4 鄭部長銘謙:中選會移送的這部分,各地檢署依法偵辦中……
5 張委員啓楷:到現在都沒有動作喔?你不覺得有落差嗎?人家會說你是雙標啊……
6 鄭部長銘謙:委員你不清楚,我法務部長只能管政策、管法案、管業務的推動,至於那個個案的偵辦我是沒辦法介入的。這部分我想是我要尊重檢察機關偵查計畫策略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也不要去干涉,維護檢察官一個純淨的辦案空間。
7 張委員啓楷:部長,這不是個案了吧?15個案子到現在你到底辦了幾個?好像是只辦2個是不是?
8 鄭部長銘謙:那個是個案嘛……
9 張委員啓楷:反觀國民黨這邊,一個天、一個地欸,你不覺得這個落差太大嗎?
10 鄭部長銘謙:這個在偵查中,我沒有辦法介入嘛!
11 張委員啓楷:這會讓人家……這個沒有雙標?沒有讓人家覺得碰到民進黨就轉彎嗎?你對人民要有一個交代吧?你是大家長,你應該去查一下,你至少也要去問現在這15個案子到底是怎樣?16個案子雷厲風行,搜索完人都押起來了!
12 鄭部長銘謙:這個是不是委員可以給一個純淨的辦案空間……
13 張委員啓楷:你至少……
14 鄭部長銘謙:我想你我都不要去干涉哪個案件怎麼進行、怎麼弄嘛,對不對?
15 張委員啓楷:不是!不是干涉,這不是干涉喔,部長不覺得這個落差太大?一般的人民對這個會不會覺得是雙標跟碰到民進黨就轉彎?
16 鄭部長銘謙:什麼叫雙標?這個我不贊同啦!反正就是依照證據辦案嘛!
17 張委員啓楷:你的落差太大了,你都不用去了解一下嗎?你看,為什麼民調裡面……
18 鄭部長銘謙:我想我沒辦法干涉,我沒辦法介入、干涉個案啊……
19 張委員啓楷:來,看一下那個民調,來,看民調……
20 鄭部長銘謙:我不能說你這個案件辦案辦太快了!
21 張委員啓楷:來,我們看這個民調,民眾認為政府有沒有選擇性辦案?將近60%!認為政治力介入檢調辦案是57.9%!認為政治力介入司法案件是57.6%!人民就是因為你們這樣的辦案方式嘛,你要去搶救司法,讓人民有信心啊!
22 好,來,人民現在都眼睜睜看,對國民黨你辦成這樣子,那民進黨這15個案子你到底要怎麼辦?你不要雙標,不要碰到民進黨就轉彎。來,我問你一下,司改會曾經雷厲風行去追緝過惡檢,部長,你當初應該不是被追緝的惡檢,對不對?你沒有在裡面對不對?沒有被檢討、沒有被追緝嘛,對不對?
23 鄭部長銘謙:我不談我個人的事啦!
24 張委員啓楷:不談個人的事?問題是你是大家長,你有沒有包庇或者縱容惡檢?
25 鄭部長銘謙:我不曉得這個……我就是……這個檢察機關在依法執行職務,整個一個……我不曉得委員說的惡檢的定義是什麼……
26 張委員啓楷:惡檢喔?有,來……
27 鄭部長銘謙:但是我想我們現在會嚴格要求檢察官要依照檢察官倫理守則,依法律的程序,以他的職權來依法偵辦案件,依法執行。
28 張委員啓楷:對啊,就是嚴重違反了檢察官的倫理啊,指證歷歷呢,你還在問!來,你看這三位都是司改會的大將,後來都做民進黨的大官,尤伯祥現在還是大官,顧立雄當了國安會秘書長之後現在是國防部長,林峯正是黨產會的主委,他們都指證歷歷啊,尤伯祥說什麼?他說惡檢濫權濫訴,起訴人家死罪都沒有證據,結果還堅持上訴到底。顧立雄說什麼?明明沒有東西被偷,你還起訴他竊盜罪?林峯正怎麼說?他說教召不到就起訴了,法律都已經改了,檢察官竟然還不知道,法盲、無知。人家指證歷歷嘛!現在為什麼司法的滿意度這麼低?有沒有好好去檢討?有沒有去改革這個?所以我剛才問你還有多少的惡檢?你還說你不曉得定義,這個就是清清楚楚的定義啊!包括這段時間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在控訴你們北檢的檢察官不正訊問?這都不用查嗎?
29 鄭部長銘謙:我這裡要正式澄清什麼叫不正的訊問……
30 張委員啓楷:現在看起來顧立雄、尤伯祥跟林峯正……
31 鄭部長銘謙:……那個錄音檔可以做成這樣,可以用那個假……我不要再提他這個。所以這整個來講,我們有檢察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錄音錄影資料保管辦法,各級檢察機關訊問時的錄音得隨時抽查,這部分是我們隨時抽查列入業務檢查的項目。
32 張委員啓楷:對嘛,部長,我正要問你這個,所以你們規定要錄影錄音嘛,結果你被人家質疑有問題的光碟,你連播放都不敢播放,你的北檢到底出了怎麼樣的問題?
33 鄭部長銘謙:那你那個錄音檔是不是真的?
34 張委員啓楷:來,我們先看一下羅秉成怎麼說……
35 鄭部長銘謙:那是不是真的?你剛才講不敢播放,那個是真的嗎?
36 張委員啓楷:喔,我說的是在法庭……
37 鄭部長銘謙:……委員你跟我們講……
38 張委員啓楷:部長,在柯文哲案開庭時,清清楚楚的,我們辯護人說已經勘驗過光碟,他們看過光碟之後發現邵琇珮被不當訊問,你們的林俊言直接對著邵琇珮講,說你以為你去廉政署那一套就可以過關?你再糊弄我,你給我試看看!
39 鄭部長銘謙:我沒有在糊弄委員……
40 張委員啓楷:像這種問法是不是像流氓?
41 鄭部長銘謙:我沒有在糊弄你。
42 張委員啓楷:是不是像流氓在問案?這不是不正訊問嗎?
43 鄭部長銘謙:你不要在這裡隨便說我們檢察官像流氓,沒有這回事啦!
44 張委員啓楷:我剛剛講的這個問法不像流氓嗎?如果你要自清,你就要讓大家看這個,你剛剛講的……
45 鄭部長銘謙:……這個我要正式更正,以正視聽,你不要這樣混淆視聽!
46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剛才不是說你都有錄影跟錄音,那為什麼不敢讓人家看?你們是作賊心虛、有問題嗎?
47 鄭部長銘謙:我跟你說,你如果認為檢察官的訊問方式不妥、有違反規定的話,你可以請求個案評鑑嘛,我們就走制度嘛!
48 張委員啓楷:評鑑是一個嘛,第二個就是公開,對不對?
49 鄭部長銘謙:公開……
50 張委員啓楷:在庭上我們要求公開,為什麼……
51 鄭部長銘謙:做任何事情……
52 張委員啓楷:你如果做得正,你的訊問沒有問題,部長……
53 鄭部長銘謙:我跟你講喔,委員,做任何事情就依法律啦,不管在公部門、私部門,就要依法律啦,都是要法遵啦,所以要走程序啦,不是沒有法律的依據就來這邊直接這樣,像委員剛剛講的那種方式。
54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剛剛講的就是兩個法律的依據嘛,你說檢察官訊問的時候要錄音錄影,有錄音錄影嘛,對不對?
55 鄭部長銘謙:這個有規定要抽查,都有在抽查!
56 張委員啓楷:第二個,我們的辯護人看了這個光碟覺得有問題,要求要在庭上公開,這有什麼不對?結果你們檢察官不自清……
57 鄭部長銘謙:在審理中……
58 張委員啓楷:欸,你們還提出什麼……
59 鄭部長銘謙:在審理中可不可以公開是法院的職權啦,這是法院的職權,法官自會定奪,自會決定要不要在裡面公開勘驗這些偵訊的內容。
60 張委員啓楷:你們的檢察官可以在庭上……不只沒有自清,還阻擋這個……
61 鄭部長銘謙:這是法庭的……
62 張委員啓楷:阻擋你自己錄音錄影的光碟公開,而且還提了一個最離譜的……
63 鄭部長銘謙:張委員,你知不知道程序?你知不知道這個是法庭的攻防?做法庭的攻防……
64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們提了一個最離譜的……
65 鄭部長銘謙:這是法庭的攻防……
66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們的檢察官提了一個最離譜的,他說基於訴訟經濟,所以可以不要公開嗎?
67 鄭部長銘謙:那個法院……
68 張委員啓楷:所以那天柯文哲氣到說你把他關了九個多月了,你押人取供,現在連一個偵訊的光碟……
69 鄭部長銘謙:委員,這是屬於審理中的個案……
70 張委員啓楷:如果正大光明沒問題,為什麼不敢公開?
71 鄭部長銘謙:這個是審理中的個案,可不可以公開、是不是公開,法官自然會決定。
72 張委員啓楷:你們的檢察官對自己的清白一點信心都沒有,如果不是不正訊問,怕什麼?
73 鄭部長銘謙:我就是很有信心,所以我今天才要捍衛我們檢察官的清白。
74 張委員啓楷:你要捍衛,你就要公開啊!要不然你怎麼去捍衛?你這不是作賊心虛嗎?欲蓋彌彰嗎?
75 鄭部長銘謙:公開審判不就是法院認為有沒有必要嘛!
76 張委員啓楷:你剛才說你們有錄音、錄影,結果你竟然不公開,這樣怎麼有辦法自清呢?
77 鄭部長銘謙:這個是法院依職權決定,這是訴訟程序的職權決定。
78 張委員啓楷:現在說的不是法官,是在說你的檢察官,你們檢察官不敢公開,還推說什麼訴訟經濟!柯文哲就拍桌子……
79 鄭部長銘謙:現在法官有沒有裁定……
80 張委員啓楷:他說你關了我九個多月,你還講什麼訴訟經濟!
81 鄭部長銘謙:委員,如果法官有接受檢察官訴訟經濟的主張,他決定不公開的話,那就是支持檢察官;如果說要公開,我們也尊重法院的決定,所以我們不要去干涉法院的決定,我們有建議權,我們建議不要公開。
82 張委員啓楷:沒有干涉法院,法官最後會裁定要不要勘驗,我是說你們的檢察官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83 鄭部長銘謙:沒有啦!你想太多了!
84 張委員啓楷:如果像部長剛才說的,你沒有不正訊問,部長,你如果沒有不正訊問,你到底是在怕什麼?是作賊心虛嗎?
85 鄭部長銘謙:你不要拿個案的事情,這件事情在法院審理,不要在國會殿堂談個案的事情。
86 張委員啓楷:要公開訊問光碟。來,我們就講通案,羅秉成怎麼說?羅秉成當過政務委員,也當過民進黨的行政院發言人,他說什麼?如果公開偵訊光碟的目的是在揭發執法人員的濫權行為,例如曾有檢察官當庭用三字經去辱罵當事人的偵訊光碟遭公開播放,他說基於抑制權力的濫用,這是一個公益的目的,禁止將這個見不得人的偵訊光碟公開,到底是在保護個人的隱私權,還是在掩護違法濫權的公務員也就是檢察官?這個不就是這一次北檢辦柯文哲案最好的寫照嗎?來,再看一下……
87 鄭部長銘謙:你不要用不當的援引,我再糾正,不要用不當的援引,他是……
88 張委員啓楷:羅秉成講得非常好啦!
89 鄭部長銘謙:羅政委他個人的意見,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是可以討論的嘛!
90 張委員啓楷:還有很多人啦!當了民進黨大官的……
91 鄭部長銘謙:那當然是可以討論嘛!但是我說實在,你不要拿這些來用在個案上面,現在審理所有的個案,法院自然就會決定要不要公開。
92 張委員啓楷:所以我現在在跟你討論偵訊光碟要不要公開這件事情,來,聽聽大法官尤伯祥怎麼說……
93 鄭部長銘謙:我一直都說尊重法院喔!你一直在逼法院一定要公開,一定要逼檢調公開,這不是在干涉個案的審理嗎?
94 張委員啓楷:至少你們不要去阻擋,如果自己做得正,沒有不正訊問的話,不要去阻擋公開。
95 好,尤伯祥怎麼說?他說為什麼要公開?最主要是因為偵訊室中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在那裡面國家與受訊者之間的實力對比是絕對懸殊的程度,你的檢察官跟這次邵琇珮還有所有被告在訊問的過程,這整個過程裡面是絕對懸殊的程度,針對這種偵訊室中所發生的不法情事,公眾本來就有知的權利,沒有人希望偵訊室或偵查庭變成弱肉強食的侏儸紀公園,偵訊全程本來就像部長剛才說的,有錄影、有錄音,本來就是在必要的時候要向公眾播放,正是為了使偵訊實務得以從侏儸紀進化到「把人當人」。
96 還有林峯正,林峯正怎麼說?林峯正就直接召開記者會,直接播放臺北地檢署林冠佑檢察官承辦的「100年偵字5511號」偵查庭時的錄音檔,當場追緝惡檢。林峯正怎麼說?法務部應該要正視不適任法官及檢察官的問題,拿出滿足人民期待的檢察官評鑑制度,讓不肖的檢察官得以被制度淘汰,改善司法的品質。
97 鄭部長銘謙:委員,2012年跟現在相比的話,經過司改國是會議,到現在2025年,很多制度都建立了,包括個案評鑑,法官法、個案評鑑都建立了,有這些制度,所以你不要去談歷史啦!到現在……
98 張委員啓楷:所以我每次去北檢旁聽,我越聽心越驚啊!越怕!因為你們現在的檢察官……我知道多數的檢察官是好的,可是我聽了幾個庭,你們現在檢察官的素質真的有比當初林峯正和羅秉成他們要改革的那些惡檢來得好嗎?這個民調我剛剛已經給你看一次了,以前的司法是被信任的,多數的法官、多數的……
99 鄭部長銘謙:司法都是在進步啦!以司法院、法務部……
100 張委員啓楷:多數的檢察官是被信任的,最近不只25萬人上街……
101 鄭部長銘謙:司法都是在進步的啦!
102 張委員啓楷:25萬人上街去抗議司法迫害,民調這麼清楚,將近六成的人認為政治已經介入檢調了,你不好好去改革,你還連最基本的……
103 鄭部長銘謙:你說政治介入,我要跟你講啦!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介入。
104 張委員啓楷:連最基本的,你們自己的偵訊光碟都不敢公開!
105 鄭部長銘謙:今天委員這樣質詢,就像你講的那樣,所以我們都不要去介入個案,包括你我,不要在國會殿堂去討論個案,不要去介入啦!
106 張委員啓楷:我在跟你講的是你們依法做的錄音被質疑的時候要不要公開的問題……
107 鄭部長銘謙:現在在審理中的個案,你就在審理中依法定程序提出你的主張嘛!
108 張委員啓楷:你們之前有那麼多司改會的人員、那麼多民進黨大官要求要改革,你為什麼不改呢?
109 鄭部長銘謙:法院自然就會定奪,法院就會去參採嘛!
110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站的到底是改革還是反改革那一邊?站的是惡檢那一邊……
111 鄭部長銘謙:我沒有說什麼反改革啦!
112 張委員啓楷:還是在掩護惡檢?你有問題就要解決問題啊!
113 鄭部長銘謙:如果真的有惡檢,就像你說的惡檢,你就請求個案評鑑嘛!
114 張委員啓楷:在請求個案評鑑的同時,剛剛那些良藥苦口,你到底要不要去考慮一下?
115 鄭部長銘謙:現在制度都建立了,有個案的評鑑。
116 張委員啓楷:那怎麼會發生這麼多,現在人民有這麼多質疑呢?你建立了什麼制度?你搞不好都破壞制度!
117 鄭部長銘謙:我們走程序、走法律,就依法嘛!
118 張委員啓楷:抱歉,主席,再給我3分鐘好不好?請副秘。要解決人民對司法沒有信心、喪失信心,你們依法錄音、錄影的光碟讓人民可以檢視、公開,這是一帖良藥,這是在挽救你們的聲望,挽救你們的形象。
119 另外一帖藥也很重要,法庭……
120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這個部分我可不可以講一下?
121 張委員啓楷:我只有3分鐘,等我問完你再講。關於法庭直播,這幾天有一個非常關鍵的人出來講話,就是媽媽嘴的受害人,媽媽嘴的老闆呂炳宏說當初如果有法庭直播,那時候法庭就不會變成黑箱了。那時候是媒體審判,北檢把消息洩漏給了媒體,連高涌誠監察委員後來調查,都發現這個案子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媒體審判這種事情。現在媽媽嘴的老闆出來喊冤,他說應該要有法庭直播,他說了什麼?他說當初身為一個被告,我真的沒有任何武器可以對抗,開庭的時候我才知道我真正要被羈押的理由是什麼,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他說明明當庭的時候,檢察官提出來的證據一一都被反駁打臉了,可是因為沒有公開,外界到現在很多都還不知道啊!你看一個人受到冤屈,因為沒有公開,到現在他都在喊冤。第三個更離譜,他後來被釋放了,因為檢察官說案發的時候有他的車子,後來車子印證不是他的,他被當庭釋放,結果檢察官出來怎麼講?檢察官說我對不起死者,沒有把他押起來。法官都給他清白了,檢察官還倒打他一耙,所以他說檢察官面對媒體的表演,事實上他根本沒辦法對抗,就算事件過那麼多年,他有多大的冤屈,他還出來喊冤。
122 再來,你們一直在講會不會譁眾取寵?我給大家看一下,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都公開出來講,明尼蘇達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怎麼說?他沒有看到任何在直播的時候或者是法庭公開的時候有譁眾取寵的例子。另外,喬治亞州的一個法官Stephen直接說,在他那個州從有直播開始,從來沒有出現法官或者律師的不當行為。
123 鄭文龍前幾天在司法委員會,鄭文龍是綠色的欸!挺扁的欸!他講什麼?他說現在很多人反對法庭直播是為什麼?就是因為是黃國昌提出來就變成問題了。還有,為什麼會有20個法律團體出來聲明?他說現在法律人團體、臺灣的法律人是不是已經跟社會脫節了?
124 我最後要講的是,副秘,吳思瑤、「吳造謠」在這個地方說只有中國大陸、北韓這種專制的國家才有直播,結果一堆民眾每個幫忙找,你看,這些都是,我們國家有比印度、印尼、南非還落後嗎?全球七大洲除了南極之外,六大洲都有法庭直播,所以你們為什麼要擋呢?而且是2017年做的結論啊!能不能跟上時代,不要站在反改革那一面?特別是我剛剛講的,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越來越低,所以偵訊的光碟要公開。
125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我可以講話了嗎?
126 張委員啓楷:第二個,法庭直播趕快推動。你請說。
127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我非常不能夠同意有法庭直播就是先進的說法,我覺得這完全不是一個價值的二分法,你要引用其他國家的話,我們應該全面去看。如果按你這樣的標準,我們來問臺灣有沒有實施法庭直播,我們憲法法庭也有啊!但是不能從這個地方我們就說事實審也要開放,就像大家去談美國,可是美國聯邦層級的各級法院也統統都不允許了。你在這邊要談英國,英國他們也只有開放上訴審,你要再講事實的話,你要再講得更精緻的話,他們的皇家刑事法院也只有在法官對大家說明量刑理由的時候,也只能到這個地方,但是事實審這完全都不行的啊!所以我覺得你要引用其他國家,我們一定要更精緻地去談他們允許的條件。
128 當然每個人都可以有每個人的意見和表達,你剛剛是引用呂炳宏,他的意見我們尊重,但是一個人這樣子的意見就要立刻變成我們國家的一個制度嗎?呂炳宏甚至只有進入偵查,他完全沒有被起訴,他個人完全沒有經歷過審理,所以引他的話來主張我們事實審要法庭直播,我覺得這個論證對不對?另外……
129 張委員啓楷:媽媽嘴的呂炳宏有非常大的代表性,他是中華民國被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洩漏秘密的人,而且造成媒體公審,那時候我在電視臺主持節目啊!
130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我可以繼續講嗎?
131 張委員啓楷:有多少的媒體每天晚上都在報導他的新聞,做他的節目,他幾乎是被定罪的喔!那時候他已經社會性死亡,他當然有權利出來講這件事情啊!這是第一點。第二點……
132 王副秘書長梅英:那個……
133 張委員啓楷:沒有、沒有,副秘,你剛剛講得沒有錯,各個國家都不一樣,我現在是跟你講,很多民眾現在都提出來,說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已經有了嘛!而且台灣民眾黨是非常理性、務實、科學的,我們用的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欸!我們高度的限縮,只有重大的公益還有社會矚目的案件,而且是由法官來決定的喔!
134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當天的公聽會裡面……
135 張委員啓楷:包括經費沒有像民進黨造謠的那麼多,而且它是高度緊縮的,只有對社會有重大公益、重大矚目的案子才有,好不好?我們去落實……
136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當天的公聽會……
137 張委員啓楷:你不要打臉蔡英文,不要打臉當初2017年的司法改革啦!趕快做,我們找時間再來繼續討論,好不好?好,謝謝。
138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我不能講了喔?
139 張委員啓楷:下次我們繼續,好不好?
140 鄭部長銘謙:剛剛委員關心呂炳宏的案件,不是臺北地檢署辦的,主席應該很清楚。
141 主席:沒有啦!呂炳宏……
142 張委員啓楷:你是法務部長,哪個檢你不用管?這個是士林地檢是吧?士林地檢、新北、北檢,出問題的檢察官你都要好好去處理,你不要變成共犯在演戲。
143 鄭部長銘謙:主席應該很清楚,對這個案件應該很清楚。
144 主席:張委員,因為這一件……
145 張委員啓楷:你也是承辦法官,對不對?
146 主席:不是,沒有……
147 張委員啓楷:承辦檢察官,你有辦到。
148 主席:不是,你們都弄錯了。
149 鄭部長銘謙:他當檢察官。
150 主席:不是,這一件……
151 張委員啓楷:宗憲有辦這個案子。
152 主席:不是啦!我跟你講,大家不要亂講啦!那個案子根本不是這樣,那個案子是前面有一個檢察官辦了出問題之後,我們進去救援,結果現在社會上面亂講一通。
153 張委員啓楷:對嘛!所以當初你們接手之前,那個檢察官有沒有好好辦,讓真相可以呈現?對不對?
154 主席:這件跟北檢也無關。
155 鄭部長銘謙:所以委員去……
156 張委員啓楷:北檢啦!
157 主席:這件當年是士林地檢。
158 張委員啓楷:我在問法務部長,怎麼會問北檢?剛剛在談北檢,柯文哲的案子是北檢,但這個案子不是。沒有啦!宗憲,當初你是接手的,現在我們在談前面出了問題。
159 主席:OK。
160 張委員啓楷:好啦!兩帖藥,法庭直播、訊問光碟公開,這才是搶救我們司法最重要的兩帖藥。
161 主席:好,謝謝。張委員,這件我也算是間接被害人,因為我們當年進去救援這個案子,把出包的案子救回來,結果到最後民進黨可以造謠說是我們在前面搞鬼,我覺得是黑的白的胡說八道一通。
162 張委員啓楷:所以你應該去跟民進黨抗議,把事情導正,不過媽媽嘴的老闆真的很倒楣,他這個時候站出來要一個公道是對的。
163 主席:他也有公開出來澄清,說前面辦案出事情跟我無關。
164 張委員啓楷:好,謝謝。
165 主席:好,這是過去的事情了。
166 下一位請徐欣瑩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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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20
speakers ["吳宗憲","王義川","陳培瑜","吳思瑤","黃國昌","沈發惠","羅智強","莊瑞雄","林月琴","王鴻薇","張啓楷","徐欣瑩","葉元之","翁曉玲","林倩綺","張雅琳","林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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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8"]
gazette_id 1146101
agenda_lcidc_ids ["11461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內政部 警政署署長、勞動部、法務部廉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青少年刑案嫌疑人於2024年創歷年 新高,達4.7萬餘人次,現行少年輔導、矯正效能,包括校園霸凌處理機制、高關懷學生、安置 輔導、保護管束、感化教育、職能訓練、更生系統、中介轉銜機制、追蹤輔導、逆境社工等,及 《少年事件處理法》『行政輔導先行』施行迄今近兩年,相關制度之檢討與策進」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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