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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黃委員珊珊:(12時25分)謝謝主席。我請監察院代理秘書長。 |
| 1 | 主席:麻煩請副秘。 |
| 2 | 王副秘書長增華:委員好。 |
| 3 | 黃委員珊珊:副秘,台灣民眾黨已經提出廢除監察院的相關修憲提案,我想你也知道了。剛剛聽說你在監察院待了40年,臺灣的憲政體制從五權分立開國以來,大概就是現在這個樣子嗎?還是已經變了很多了?監察院的定位,從立憲到今天已經面目全非了,不是嗎? |
| 4 | 王副秘書長增華:監察院的定位,其實是因為修憲之後…… |
| 5 | 黃委員珊珊:它原來是一個政權機關,它是民意代表,在大法官解釋中,也認為國民大會、監察院以及立法院都是民意機關,也就是說它是所謂的政權機關,來監督治權機關的行政單位,但是我看到你也寫了相關監察制度的博士論文,你也比較了匈牙利的制度,但他們應該是三權分立。請問現在臺灣的監察院是屬於政權機關還是治權機關? |
| 6 | 王副秘書長增華:委員,我認為監察院是…… |
| 7 | 黃委員珊珊:我們講學理就好了,你認為現在的體制是不是應該不算政權機關了? |
| 8 | 王副秘書長增華:它是一個監察機關。 |
| 9 | 黃委員珊珊:所以它是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行政監督機關? |
| 10 | 王副秘書長增華:是一個行政監督…… |
| 11 | 黃委員珊珊:所以它就是一個行政機關,也就是它已經不再是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治權機關了,這才是今天為什麼我們要修正這個憲法──被我們七次修憲修得不倫不類現在的體制。同樣的,剛剛講了五權分立獨步全球,這是中華民國獨有的制度,但是這幾次的修憲,已經完全喪失原來五權分立的立場,尤其是在監察權,監察權本來應該是代表民意機關來監督行政機關,可是現在的制度已經是總統提名,國會通過,由行政機關監督行政機關,一個完全不符合監督、制衡的制度,你同意嗎? |
| 12 | 王副秘書長增華:是監察機關監督行政機關。 |
| 13 | 黃委員珊珊:是,但是這個監察機關沒有民意基礎,這才是我們今天的爭議,也就是說制衡,以三權分立來說,民意機關制衡行政機關,不會行政機關制衡行政機關;同樣的,今天的監察委員是總統提名,國會通過,誰是監察委員的提名權人?總統。 |
| 14 | 王副秘書長增華:總統。 |
| 15 | 黃委員珊珊:總統轄下的行政院、轄下的行政首長,行政院長包括所屬的行政機關是你們監督的對象,但是同樣的,當行政機關發生問題的時候,總統出錯了,監察院有權力彈劾總統嗎? |
| 16 | 王副秘書長增華:現在是立法院。 |
| 17 | 黃委員珊珊:你也沒有權力,其他的你都可以彈劾,但是他才能擁有你們的提名權,誰會讓上面長官提名的行政院長受到彈劾?大概現在的監察委員不太會做出這種事,所以政權機關已經喪失了,現在是治權機關的一部分,我認為你們現在基本上是沒有辦法打老虎了。我跟啓楷委員剛剛講的一樣,我們很難過,以前的監察院是高風亮節、是受到全民擁戴的,只要監察院提出相關的彈劾,大家都是額手稱慶,拍手叫好,但是這幾年,尤其是今年,我們很難過的看到監察院秘書長出事,監察委員也出事,我看到的是監察院對於自己人,反而告訴我們一句:我沒有辦法處理,因為他們是自律機關;他們是自律機關,所以我們要移送司法單位。當監察行政沒有辦法對自己監察的時候,你認為還有多少人民會相信監察院可以打老虎?秘書長,我今天已經聽了一個早上,你們的紀律委員會什麼時候開?要不要開?會不會開?這牽涉到監察院的公信力啊!多久了?還要多久? |
| 18 | 王副秘書長增華:委員,這大概是6月6號有陳情進來,今天是6月16號,開會有一定的時間跟進程,然後…… |
| 19 | 黃委員珊珊:您代理秘書長? |
| 20 | 王副秘書長增華:是。 |
| 21 | 黃委員珊珊:要不要快是你們行政可以做決定的。 |
| 22 | 王副秘書長增華:這個…… |
| 23 | 黃委員珊珊:你有一定的時間跟進程我們都理解,但是這是社會矚目事件,即使是在地檢署都有個重大矚目事件要快點處理,監察院也一樣,重大矚目事件要快點處理,給社會交代。第二個、現在已經沒有人可以監督你們啦!現在誰可以監督監察院?這才是我們今天為什麼要廢除監察院的原因,因為沒有人可以監督監察委員,沒有人可以監督監察院,連監察院自己監督都做不到,然後要送到地檢署去,搞了半天,地檢署才是監察院的監督機關,這才是我們今天最大的問題,今天中華民國制度出了問題出在這裡,民意機關不能對監察委員有任何的要求。所以我今天只有一個要求,今天立法院不提案,我們希望監察院自己提出你們監察委員的職權行使法,你們應該做出對社會的承諾,對社會的要求你們有怎麼樣的檢討跟反省,至少要定出監察院的監察委員行為法,這才能讓這件事情止血,否則接下來永無寧日。立法院要修憲沒有那麼容易,但是監察院要先自律可以比較容易。秘書長,帶回去跟副院長報告,監察院應該提出自己對自律的一些要求,監察院的職權行使法不要立法院來提,太丟臉了,你們自己提,我們幫你審,讓它通過。 |
| 24 | 王副秘書長增華:報告委員,我們是有自律規範的。 |
| 25 | 黃委員珊珊:自律規範定出法來給立法院,讓大家交代,就像我剛剛講的,現在沒有人可以監督監察委員,這才是問題,獨立行使職權、保障任期,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現在的問題是沒有人可以監督監察委員。你有自律規範就讓它成為法律,讓它成為可以監督自己的法律,將來不用告訴我們說我沒有辦法開、我沒有辦法處理,我沒有權責所以我不能對他怎麼樣,然後我把他移送司法機關,這三句話說服不了百姓,好嗎?你可以研議,我希望一個月之內給本席一個回復,至少監察院自己來提你們的自律規範之外,包括今天那三件事、那幾個監察委員的行為,不是只有這個行為,如果他們有其他的行為,你們有什麼樣的自律規範?立法院有職權行使法,監察院有沒有?好嗎? |
| 26 | 王副秘書長增華:監察院只有監察法跟監察法施行細則。 |
| 27 | 黃委員珊珊:是,所以我希望你們定出你們的職權行使法,我希望你們定出監察委員的行為法,我希望將來類似的事情不會再發生在新聞媒體上。當一個監督行政機關的御史大夫有這樣公器私用的狀況,讓他們彈劾的對象……有多少人因為開小差偷加班被糾正、被免職的?這些公務員看在眼裡怎麼過得去啊!好嗎?我希望一個月秘書長給我們一個回復,要不要定職權行使法、要不要定你們的行為法,就看你們自己要不要自律。 |
| 28 | 王副秘書長增華:報告委員,職權行使法其實是跟監察法相…… |
| 29 | 黃委員珊珊:你們可以研議,我是說你們可以研議,一個月之內告訴我們你們要不要這樣做,你們等到立法院來幫你們定一個法就不好了,好嗎? |
| 30 | 王副秘書長增華:時間是不是可以稍微長一點? |
| 31 | 黃委員珊珊:一個月、兩個月都可以,只要你們願意,我們希望……現在是6月嘛!我希望在這個會期結束前總可以看到吧? |
| 32 | 王副秘書長增華:就是8月…… |
| 33 | 黃委員珊珊:第二個、紀律委員會這些該做的事情給國人交代,不要再拖了。 |
| 34 | 王副秘書長增華:了解。 |
| 35 | 黃委員珊珊:謝謝主席。 |
| 36 | 王副秘書長增華:謝謝委員。 |
| 37 | 主席:謝謝。下一位我們請蔡易餘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35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36-20 |
| speakers | ["吳宗憲","王鴻薇","黃國昌","王義川","陳培瑜","沈發惠","莊瑞雄","羅智強","吳思瑤","劉書彬","林國成","麥玉珍","陳昭姿","張啓楷","黃珊珊","蔡易餘","翁曉玲","林倩綺","徐巧芯"] |
| page_start | 267 |
| meetingDate | ["2025-06-16"] |
| gazette_id | 11461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1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法務部廉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鑑於近來矯正 監所暴力衝突事件頻傳,如何維護『矯正是刑事司法最後一道防線』及相關獄政策進作為,包括 提升戒護人力資源」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併案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 「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監 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監察院國家人權委 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 agenda_id | 11461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