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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9時19分)謝謝主席。有請監察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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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監察院副秘、法務部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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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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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兩位早。先請教監察院副秘,陳菊上任監察院院長的時候說他要當末代監察院院長,請問這一屆的監察院對於自己成為末代監察院做了什麼準備?有做準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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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跟委員說明,我們監察院在這一屆跟之前歷屆都是相同的,就是非常忠謹的行使監察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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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問的是,陳菊說要成為末代監察院院長,那你們這個末代監察院對於自己成為末代監察院做了什麼準備?你有這個目標就要開始準備啦!還是只是隨便嘴巴講一講?還是很戀棧、很想做?監委又肥又香,怎麼可能會成為末代?對於自己成為末代監察院做了什麼準備?沒有準備就老實講沒有準備就好了嘛!有做任何準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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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行使監察職權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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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剛剛搖頭是沒有做準備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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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我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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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第二個,陳菊也說未來監察院會更超然公正。有更超然公正嗎?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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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監察院一向超然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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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監察院一向超然公正?你敢講,一堆臺灣人民聽不下去。現行條文規定監察委員的資格是清廉正直,請看一下投影片,這樣有清廉正直嗎?用公務車去看牙醫、送寵物、送親友,請監察院告訴我們全臺灣人民監察院的標準,這樣是清廉正直嗎?是不是?這樣是不是你剛剛口中所講的清廉正直、超然中立?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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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跟委員說明,關於這個案件,監察院依據副院長的指示,已經移到監察院的紀律委員會裡面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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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兩碼子事嘛!有沒有符合清廉正直的標準是一回事,接下來怎麼處理是另外一回事嘛!這樣有清廉正直嗎?不敢講?這些都是你的長官,都是我們的御史大夫,不敢講?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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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委員,我們已經依據副院長的指示,然後依據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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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們來看一看你所謂副院長的指示,要調查嘛,調查進度如何?什麼時候有調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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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監察院有發新聞稿,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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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5月28號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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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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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立即啟動調查嘛,那現在調查的進度如何?誰在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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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目前就是依照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的規定,把相關的陳情案移到紀律委員會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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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紀律委員會現在有開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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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有關於紀律委員會的部分,因為依照它的設置辦法跟它的任務,原則上它不是一個定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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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所以呢?現在有開會嗎?不管是定期、不定期,我只關心一件事情,開會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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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它會根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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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不起,請你針對問題回答,開會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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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它會根據相關的議案跟委員的時間跟議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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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它開會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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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目前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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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目前還沒有?哇,很會欺騙社會喔!感覺好像很有魄力,說要立即啟動調查,結果是多立即?5月28號說立即啟動調查,結果到現在連會都還沒開,監察院的立即原來是這麼立即,讓人嘆為觀止!你們打算什麼時候開?還是不打算要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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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紀律委員會會依據相關議案的內容,還有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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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打算什麼時候要開,不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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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因為這是紀律委員會召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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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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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增華:我不是紀律委員會的幕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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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整個監察院告訴全體國人的是什麼?我們副院長說要立即啟動調查,搞到今天紀律委員會都還沒有開。這是超然公正的監察院,還是官官相護的監察院?這是正直廉能的監察院,還是腐臭不堪的監察院?我相信全體國人心裡有一把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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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部長,延續我們上一次討論的主題,我上次請問你,民間司改會在2012年有一個「追緝惡檢」的活動,現在惡檢的問題還存在嗎?部長,惡檢的問題還存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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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不曉得惡檢的定義,但是我們都會要求檢察官,遵照法定的程序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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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上面坐的現在有很多都是你的同僚,有顧立雄、林豐正,還有尤伯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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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你要讓我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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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來,請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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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惡檢的定義,委員提供的這個是2012年,現在已經2025年,我想這十幾年的時間,我們檢察機關在法務部的督導之下,我們都是在嚴守、遵守法律的程序之下執行職務,在各方面我們都嚴加督導,也合乎檢察官一些相關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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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剛剛你說你不知道什麼是惡檢,我就秀給你看當初監察院是怎麼糾正的。2012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惡檢是怎麼定義的?「不可以以不當的言語或方式怒罵威嚇受訊問人,不僅是個人言行不當,更嚴重損及國家形象及司法尊嚴,也侵害受訊問人人權之保障」。剛剛部長說不知道什麼是惡檢,我就延續當初2012年追緝惡檢監察院所做的調查報告,清楚告訴部長什麼是惡檢,這是監察院的定義,不是我的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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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次也看過了,不管是刑事訴訟法,還是檢察官倫理規範,檢察官訊問的時候,要以懇切的態度,不可以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的方式,也不可以有笑謔、怒罵或歧視的情形,部長,這個檢察官有在遵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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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會督導檢察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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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會督導!好,那我們來看一下我們法務部如何督導,「你覺得可以這樣糊弄的話,我們就來試試看!」,檢察官可以這樣問案嗎?請問部長,這是黑道恐嚇還是檢察官辦案?檢察官可不可以這樣問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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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反正案件已經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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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不跟你討論案件的本身,我只問你檢察官問案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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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沒有、沒有,你現在是直接講出個案這些證詞,現在這個案件已經在法院審理中,我們要尊重法院審理正在進行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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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一定尊重法院,我現在問的是檢察官可以這樣問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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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檢察官這麼問案的話,我想這牽扯到證據的證明內容,這由法院審酌、定奪,如果有疑慮的話,就依照法定程序請求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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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不跟你談證據的證明度,我只問你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檢察官可以這樣問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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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現在檢察官問案都合乎法律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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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這樣你也覺得合乎法律規定,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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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由法院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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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說這由法院認定,所以檢察官倫理規範是由法院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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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個案件在審理中。委員,你講的這是屬於證據能力跟證據證明的問題,這個案件現在已經審理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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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是證據證明度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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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個法院自有定奪,法院自然會依照他們的請求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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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沒有關係,我等一下秀給你看。我們先來複習一下,當初尤伯祥(現在司法院大法官)是怎麼講的?他說:偵訊室發生不法情事,公眾本來就有知的權利。部長贊不贊成?這是司法改革十週年紀念系列座談會他說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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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這要廣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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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要廣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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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大家的意見都不一樣,我尊重尤大法官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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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尤伯祥說:為了逃離侏羅紀,所以公開播放偵訊光碟。部長贊不贊成?我們可不可以公開播放偵訊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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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部分在外國立法例都是不允許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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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國公開播放偵訊光碟有違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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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是反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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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是我們大法官尤伯祥告訴全臺灣人的,我為了要逃離侏羅紀,所以要公開播放偵訊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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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是他個人的見解,委員講這個是可以研議的,看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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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可以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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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但是以現在的相關規範,我認為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所以我們是不贊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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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們再來看,羅秉成說公開偵訊光碟有何不可?部長贊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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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個我不贊成,目前來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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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個你不贊成?那奇怪了,民進黨當上大官,行政院政務委員負責處理法律案的都說公開播放偵訊光碟有何不可?尤伯祥說:為了逃離侏羅紀,所以公開播放偵訊光碟。部長的立場跟他們都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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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事我們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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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們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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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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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那你們現在民進黨整個執政的標準讓人家覺得很錯亂。在野的時候直接公開播放偵訊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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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因為這是屬於訴訟上的準備程序,或是一些攻防上的使用,不是屬於目的外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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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我說民進黨執政前、執政後差很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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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現在就以現在的法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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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那以現在的法律來規範的話,公開播放偵訊光碟,請問部長,到底犯了什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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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美國、德國、日本都禁止公開播放偵訊光碟。我們認為有個資法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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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只有個資法?要洩漏個資才有個資法的問題;如果沒有洩漏個資,未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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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還有國民法官法有相關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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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那還要有國民法官制度的適用嘛。我們一般職業法官審理的,若公開播放偵訊光碟,請教部長違反什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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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認為有個資法跟國民法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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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那還要涉及到個資。我如果公開播放偵訊光碟,是檢察官辱罵受訊問人、恐嚇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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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什麼叫辱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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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什麼叫辱罵?什麼叫恐嚇?今天部長問到了重點,什麼叫辱罵?什麼叫恐嚇?我放給部長聽,看看部長覺得這是不是辱罵,是不是恐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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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不要去公開,這是屬於偵訊光碟,不要公開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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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請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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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你要不要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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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錄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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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有沒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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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這要個案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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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樣也要個案認定?沒有關係,我今天放出來給全體國民個案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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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也是在處理釐清案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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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現在法務部部長是鼓勵全國檢察官可以這樣問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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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沒有說怎麼樣,我要求要遵守法律倫理的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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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請教部長,剛剛這一段錄音違反了什麼個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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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不曉得這是什麼案件,這個我不清楚。委員,你怎麼會拿偵訊光碟在國會議堂上這樣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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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老實跟部長講,這個不是偵訊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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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那是審理光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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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個不是偵訊光碟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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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是什麼光碟,我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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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是啦,我只要問你,檢察官可以這樣問案嗎?我沒有落入任何個案!我也沒有說這是偵訊光碟!你剛剛說你不知道什麼叫恐嚇,不知道什麼叫戲謔,所以我就放示範帶給你聽。在法務部的定義裡面,這是不是恐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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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如果真的有違反規範的話,當然可以再送評鑑,但是不要在國會殿堂直接提出整個偵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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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已經跟你講了,這個就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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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個偵訊內容的部分有沒有證據證明,法官自然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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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我老實跟你講,這就不是偵訊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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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如果有違反倫理規範的話,我們就會送個案評鑑,走法律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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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你認為如果發生這樣的狀況,應該要送個案評鑑,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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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如果有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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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如果有的話就要送個案評鑑,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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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如果有人來請求,我們就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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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最後只講一句話,民進黨執政前跟執政後的標準,對於司法改革的看法、對於侏羅紀公園的看法、對於公開偵訊光碟的看法,真的是180度髮夾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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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沒有髮夾彎,那是你個人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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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拿到權力以後墮落成這個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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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沒有啦!我們在設法進步,追求對司法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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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有的人通通都可以清楚形成自己客觀的評價,這樣的問案方式,部長還背書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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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沒有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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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沒有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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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從來沒有背書,我是站在督導的角度督導檢察官整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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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真的在督導嗎?還是在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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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沒有在……委員,你不能講這種話。我會再督導檢察官在整個偵查的任何作為要合乎法律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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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關係!全體國人接下來就看你身為法務部部長要如何督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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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請委員不要干涉個案的審理或者證據能力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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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下一位請王義川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