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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葉委員元之:(13時34分)主席好,麻煩請交通部次長。
1 主席:陳政次。
2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3 葉委員元之:次長好。有關史哲要接高鐵的董事長,現在應該已經確定了,對不對?交通部已經正式對外宣布了?
4 陳次長彥伯:下午記者會會對外說明。
5 葉委員元之:下午要正式宣布?前兩天他要接董事長這個消息剛出來的時候,一開始沒有人證實,後來本席看到一篇媒體報導,有政院知情人士跳出來證實,可見他的消息很準確。他說為什麼要讓史哲接高鐵董事長?因為高鐵行銷尚待強化,這是史哲的強項,所以由史哲為高鐵加強行銷,非常適任。本席想請教一下次長,高鐵為什麼行銷尚待強化?高鐵現在的問題是什麼?
6 陳次長彥伯:委員,那是媒體的報導,我不方便評論。
7 葉委員元之:這是政院知情人士說的。沒關係,本席請教你,高鐵現在的行銷需要強化嗎?
8 陳次長彥伯:我想每個營運單位、運輸單位,行銷都是持續要做的。
9 葉委員元之:你覺得高鐵現在主要的問題是行銷不夠強嗎?還是應該改善其他地方?高鐵現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10 陳次長彥伯:高鐵現在整體運量屢創新高,我覺得應該是和他們現在正在做的車輛購置問題有關。
11 葉委員元之:對,次長很了解狀況!現在高鐵就是因為運量屢創新高,平日的時候很滿,就和假日一樣;假日時也很滿,就和國定假日一樣!所以才要調度車輛。你們不是也有購置車輛,但是兩年後才會交車?
12 陳次長彥伯:所以他們現在正在處理車輛購置的問題。
13 葉委員元之:對,就是兩年後嘛!所以現在要當董事長的人,他要有運輸的專長,要知道怎麼做到安全,而且讓車輛調度順利,讓旅客搭乘高鐵的時候可以更舒適,這才是現在高鐵的重點!結果政院知情人士卻說行銷?行銷是什麼意思?行銷就是要讓市場擴大啊!意思是說高鐵現在的市場不夠,希望能夠招攬更多旅客,讓運量更加提升,這是政院人士說的史哲接任理由。
14 次長,你能夠接受嗎?當然,你會說這是媒體報導啦!但是媒體報導的知情人士說法,你可以接受嗎?
15 陳次長彥伯:我還是要重申,剛才說的媒體相關報導我不評論!
16 葉次長元之:本席是問你,你認不認同這樣的說法?
17 陳次長彥伯:其實剛才我也說過,要經營一家公司需要各方面的整合,不管是人也好或者是專業也好,要共同凝聚公司的營運。
18 葉委員元之:對。所以專業……
19 陳次長彥伯:所以剛才特別提到專業這個部分,不管是車輛調度、安全、控管、營運、財務或者行銷也好,其實都需要一群人幫忙,所以我覺得作為一個CEO,他一定也有專業啦!
20 葉委員元之:沒關係。本席再問你,那個知情人士說史哲會溝通,因為高鐵不管北延或南延,都需要他運用在地方政府服務的經驗去和地方政府溝通,你認同這樣的說法嗎?本席想問一下,高鐵南延或北延是由高鐵董事長決定嗎?還是由交通部鐵道局決定?
21 陳次長彥伯:高鐵南延或是往宜蘭北延等等,應該是由鐵道局策劃。但是後續……
22 葉委員元之:當然是鐵道局決定嘛!至於和地方政府的溝通,本席舉一個例子。像南延到屏東這件事情,2019年,當時的高雄市長是韓國瑜,大家都知道南延有四個方案,就是高雄方案、左營方案和另外兩個方案。韓國瑜選的是高雄方案,但是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應該選擇左營方案,當時也沒有和地方政府溝通啊!就是交通部說了算,行政院拍板!隔了幾年之後政策轉彎才變成高雄方案。
23 本席提這件事情只是要說明一件事,就是要用什麼人都是行政院決定的啦!史哲要接高鐵董事長,可能也不是次長可以決定的,本席不知道是誰決定的,因為今天部長不在。但是每一次要用人時都出來說這些有的沒的,說什麼行銷專長啦!高鐵行銷有待強化啦!要運用他在地方政府服務的經驗去和地方政府溝通,本席覺得這樣大家聽不下去!召委,再給本席一點時間。
24 現在史哲要來當高鐵董事長,原本的高鐵董事長鄭光遠去接臺鐵董事長。鄭光遠接高鐵董事長才四個月而已,對不對?請問一下,他到高鐵才四個月,正準備大刀闊斧的時候,不好意思喔!請你改去臺鐵,有人這樣安排人事的嗎?鄭光遠才是真正有交通專長嘛!他是交通大學的博士,如果真的需要調度車輛之類的,當然是鄭光遠更具備這樣的專長啊!本席不知道交通部現在把鄭光遠調到臺鐵,是要解決臺鐵什麼問題?
25 陳次長彥伯:剛才說到鄭董事長有其專業,所以他以後接掌臺鐵公司,也一定會發揮他的專業。
26 葉委員元之:當然,我們也很期待啊!
27 陳次長彥伯:臺鐵公司化以後,不管是制度、典章或者相關業務推展,都需要具有專業的人來領導,所以我覺得他非常適當。剛才提到史哲政委的部分,剛才我也特別提到,政委也有一定的專業性,他就其專業領導高鐵公司,我覺得一定也可以融入整個團隊,有助於業務發展。
28 葉委員元之:請次長特別注意一件事情,臺鐵近半年吊車撞車的事故不斷發生,你應該知道吧?你們可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這和安全有關,好不好?你們如果要把鄭光遠董事長調派……
29 陳次長彥伯:董事長交代,他們有特別列管。關於安全的部分如何提升,如果有必要的話……
30 葉委員元之:是有列管,但最近還是一直發生,這件事情一定要特別注意一下。謝謝。
31 陳次長彥伯:是。謝謝委員。
32 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的質詢。
33 現在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林俊憲委員、徐欣瑩委員、麥玉珍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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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5
speakers ["林國成","林思銘","林月琴","廖先翔","牛煦庭","游顥","羅廷瑋","林德福","洪孟楷","李昆澤","黃國昌","陳素月","徐富癸","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蔡其昌","邱若華","許智傑","陳雪生","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陳俊宇","李坤城","楊瓊瓔","葉元之","林俊憲","徐欣瑩","麥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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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1"]
gazette_id 1145802
agenda_lcidc_ids ["11458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 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 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 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 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 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20人、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林德福等 16 人、二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8 人、二十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七、委 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三十、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一、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13) 、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四、委員羅智強 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八、 委員廖先翔等19人、三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分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及四十、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458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