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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1時3分)謝謝主席。有請交通部陳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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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陳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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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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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次長,你長期在交通部,你大概也非常清楚,我們今天針對道交條例相關的一些罰則等等,有很多委員提案,大概有42個案子,其實現在民眾最關心的就是無照駕駛的部分要怎麼去處理,這麼多年來,我們看到110年3月的時候有通過,當時有提高罰則,現在無照駕駛,不分汽、機車,大概最高罰到二萬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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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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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經過四年的時間,發生了很多的問題,所以第一個,其實過去長期有在研究這個問題,不是現在才突然發生的,在交通部長上任之後,去年11月18日我擔任召委的時候,特別排了一個專題報告是如何有效杜絕無照駕駛猖獗之亂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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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7個月過去了,你們承諾的事項,在方向上跟程序送行政院怎麼樣去做,目前進度如何呢?就7個月前講的這個案子,送行政院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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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們已經有提送行政院去討論了,這裡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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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提送行政院去討論?不是啊!你們的案子,簡單來講,你們修法案,你們自己在交通部已經核定、定稿沒有?你要把正確的版本送上去,交給行政院,當然它要核准,然後送到立法院來。現在進度到底是還在研究還是法條具體定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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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這個法條在交通部已經討論過也定案了,我們送到行政院後,行政院有一定審查法案的程序,我剛才也講了,其法案程序是要先聽取交通部的報告,在報告裡面,他希望我們對於罰則的部分再做檢討,現在是這樣。至於剛才部長所承諾的一些要辦理的,譬如說納入道安評比等等,這些我們都已經在辦理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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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當時承諾的是,希望無照駕駛能夠比照危險駕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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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還在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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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但上上個禮拜媒體訪問時,交通部在一個記者會上宣布,無照駕駛要比照酒駕。所以到底是什麼?你們有沒有一個長期的政策?說真的,對於交通治理,罰款是尾段,尤其是無照駕駛,大概有非常大的比例是在我們辛苦的第一線警員,因為AI不管怎麼去照相,科技執法照到的大概都逕行舉發居多,你照到之後,他可以說不是他嘛!所以無照駕駛這件事情,我們人工的比例非常大,但是它是在尾端,是真的沒辦法才罰。其實交通治理還有很多前端的政策可以去考量,源頭怎麼樣去減少,這些人就不願意嘛!當然罰款是一個方式,還有其他,如果你們有長期去做這個研究,怎麼會說要比照危險駕駛呢?因為危險駕駛的罰鍰上限大概是三萬六,我們不談貨車,就講普通駕照,大概就是三萬六,就是要從二萬四調成三萬六,這是去年11月18日的方向。結果過了六個月後,前一陣子說的是要比照酒駕,酒駕的最高罰鍰,機車、汽車就分家了,九萬和十二萬。所以你們現在的理念是什麼?要講清楚方向,到底是要以當時承諾的比照危險駕駛,最高罰鍰是三萬六,還是以現在說的提高到九萬和十二萬,而且汽、機車分家?因為無照駕駛汽、機車沒有分家,機車、汽車都一樣,所以未來是要怎麼樣分家?請你說一下,你有沒有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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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當時是比照危險駕駛,不過經過這陣子研究以後,我們發現應該要比照酒駕的方式分家,而且罰鍰沒有上限。詳細的情形,我請林司長來跟委員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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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確實誠如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我們去年研擬的方向是提高到三萬六,比照危險駕駛最高罰鍰的部分。經再檢討之後,也確實這段時間,剛剛相關委員也有提到,有關於無照駕駛的種類,我們去細分機車跟汽車,還有包括年齡的部分是有不同,所以我們這次在檢討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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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司長,這樣啦!因為今天時間真的非常有限,我要拜託你們,我希望你們的政策可以讓別人看起來是比較長期在研究,而且很多都是有依據的,不要說這半年一下子講東,一下子講西,感覺好像都可以。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請你們仔細研究,現在送到行政院的部分,你們如果針對這部分要修,我希望速度能夠快一點,畢竟無照駕駛是一個比較高風險的交通違規或者事故的群體,所以非常、非常重要,抓這個群體的危險係數比一般要高一點,所以這個部分如果係數高,又可能造成了無辜的用路人或者本身生命的威脅,我覺得非常不好,而且要積極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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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我們看這三年無照駕駛的舉發數,用想像的比較看不出來,到底2萬、3萬還是5萬?其實沒有調出來,我都不知道有這麼多。就看113年好了,有向下降一點,一年還是有二十八萬多人被舉發無照駕駛,坦白講,我不知道你們認為黑數是三倍或五倍?你們自己去研究,因為這是被警察抓到的無照,所以三倍、五倍都不離譜。這是一件蠻可怕的事,大家覺得無照駕駛很多,但我以為只有兩萬八而已,你知道嗎?28萬就是社會普遍說沒差,到底要怎麼解決?再來,你看因為17歲以下沒辦法考駕照,今年感覺有向下降了4%,是什麼原因?還是不小心、沒有原因的下降?你看25歲到64歲,甚至65歲以上,尤其25到64歲一般是工作的年齡,是家庭的經濟支柱;17歲以下可能是覺得這樣比較帥、比較「奅」,上學也要方便,理由可能頗為綜合,但是這個年齡就是「完了、又沒公車」。所以這個部分後面推論出來的邏輯你們要去研究,有些東西罰款罰了發覺有限,為什麼?有些人真的要上班,公共運輸到底哪裡出問題?各縣市、各個領域到底為什麼發生這些事情?你們要形成交通治理的政策,我覺得你們要去思考。家長怎麼會買車給17歲以下的孩子?雖然也不一定,有可能是17歲的小孩子自己很有錢,但大部分是家長買車給他,沒駕照也買給他,到底要怎麼樣去約制?他沒有車當然就不會騎;再來就是學校,這些都是學齡的小朋友,他到學校,其實學校都知道,但學校跟家庭要怎麼樣處理?我希望除了道交條例調高罰則這個方向,如果在源頭沒有一些治理的政策,我覺得這樣是不行的,請你們朝著這個方向來研究,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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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在處理。譬如剛才委員講到,17歲以下的未成年、未滿18歲不能考駕照的部分,部長也特別提到,我們已經納入道安評比,會結合學校跟社會的體制,也會有一些關懷的措施。高齡者、65歲以上的無照也是同樣的情形,當然在這一部分可能就要再討論一下,如何提供行的方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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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不過25到64歲的量體非常大,這樣人家家裡怎麼吃飯?你這邊解決問題……我覺得公共運輸真的要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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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特別跟委員報告,25到64歲有很多是超速吊扣駕照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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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你們不用回答了,我直接把它講完就好了。再來去分析這麼多人沒有駕照,一年將近30萬人因為無照駕駛被取締,其中再分到底有沒有累犯?事實上已經被抓到了,他覺得沒有差,這種駕駛朋友可能不是你加到5年之內兩次以上就有用,他可能天天在騎。但你看這個數字,累犯率也是非常、非常高,汽車駕照被吊扣的總數是四萬六千多人,而已經沒有駕照再累犯者,以113年來講,一年大概九千多人,像這種累犯,尤其是17歲以下騎機車的小朋友累犯比例又高於平均,所以我覺得家長跟學校怎麼樣透過學校或者其他方式來教育或約制滿重要的,最後再去分析剛剛說的無照駕駛是什麼原因,比方學校家長等等。另外一種比較嚴重的是,有些人符合考駕照年齡卻沒考,這些都剔除,未成年也全部剔除,有一種狀況是他已經經過了馬路的測試,完全不符合道路安全的駕駛,誰證明的?你們證明的、警察證明的,怎麼證明呢?這些人已經被吊銷、吊扣駕照了,表示他有考照卻因為一些不當的交通行為被吊扣,你知道這些人的定義是比剛剛提到的高危險群再高危險,是高危險群的top──最高危險群,為什麼呢?很簡單,你看看這個比例,剛剛說一年28萬,這種重複的居然有10萬,光113年就好,將近四成。道交條例修了,還有什麼樣配合的措施?這麼讓大家感到恐怖的數字,等於365天,每一天300人無照,已經被重複扣了,你知道為什麼會被扣嗎?被吊銷駕照是因為酒駕、毒駕或者危險駕駛,甚至競速飆車等等,警察抓得要死,終於吊扣了,他繼續在那邊開。吊扣包括車輛不管行人,開上斑馬線而且撞傷行人,像這樣依現在的道交條例,他已經有一次在道路上不正當的行為或者很惡劣的行為,造成了其他無辜的用路人或行人受傷,所以被吊照,結果還在路上的比例這麼高,你們有什麼方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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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在馬路上行駛車輛一定要有駕照,這是一定的,如果無照駕駛還要在馬路上繼續開,就是要輔導他去考駕照,如何讓他不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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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可是他沒辦法考,已經被吊銷、吊扣,短時間沒辦法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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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對,所以我們現在在講,如果是無照,要讓他付出一定的代價,所以剛才特別提到以罰鍰作為特殊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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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最後的結論,你看看這幾種情況,除了調高罰則我覺得是一定要的,但是你手中的交通治理工具卻只有這個給民眾,就說好、OK了,問題絕對沒有解決,因為這個數字很清楚。我最後要說,因為是已經違反道交條例而且比較嚴重的情況才會吊扣或者註銷駕照,在法令上入法的原因、原理,就是我們用法律的依據來取消這些不具安全駕駛資格的駕駛者,而且用法取消他的法定資格,有沒有法定資格很重要,可是他不理,這樣的話,我們現在一直在討論道交條例或者其他法律,要透過法律手段想辦法來排除道路上這種交通危險的因子,結果做得並不好。我真的希望我這樣的提醒,你真的要全面向拿交通部所有的工具去研究,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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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是,我們會依照這個方向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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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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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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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請廖先翔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