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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 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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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沈委員伯洋:(12時41分)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我們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剛剛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可以說是亂七八糟,連最基本的法制ABC都沒有遵守,但現在我們要討論的這一條,相對來講,第一個,它至少是有討論過的,它在什麼時候討論呢?其實在上一屆就討論過了,在這一屆也討論過了,它一樣是增加預算,不過沒有像前面兩個案子那麼誇張,所以這個案子原本是可以討論的。去年我們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其實非常地簡單,因為如果用主決議的方式,比如先建議行政院、建議退撫去擬出相關的方案,把這個提出來之後再針對是不是要把這個線切在上校子女。
1 說真的,這樣是可以討論的,但萬萬卻沒有想到,最後明明在當時用主決議可以決定的事情,現在又一樣地,硬是要用入法的方式來處理,那又回到剛剛前面軍人待遇條例的問題,就是立法院實質上不能夠直接增加預算。今天行政體系不管是要加薪或者要把那條紅線畫在哪裡,其實都有行政的彈性,要不然為什麼4月1日就已經先加薪了,那時候立法院還沒有立法啊?那是因為這是行政院自己就可以做的事情,無須等到立法院來立法,這樣才會有彈性。
2 更不要講今天這個提案有開歷史倒車的問題,怎麼說呢?因為在65年7月30日,那時候兼領月退休俸的人員就可以比照在職人員發子女教育補助,但那是舊時代的產物,已經不符合現代這種公平財政的精神。所以在106年的時候,那時候也一樣不是透過法案,而是做決議,基於照顧弱勢及肯定對國家有貢獻這件事情來進行調整,所以從106年開始,除了因公失能或退休時無工作能力得予補助之外,所有的公教人員都採一個定額的標準,本來是用2萬5,000元畫這條線,113年畫成2萬8,000元,然而因為軍人退役年齡比較早,退役時其子女可能還在上學,所以就改成用官階的身分,那個時候就是用本來的金額試算過後,把那條線畫在中校,如果要調整,其實也可以直接做調整,它可以討論。但明明就是一個那麼簡單的事情,結果現在卻用這樣直接立法的方式,又變成是一種不好好討論、最終要通過立法,更不要講說其實就學這件事情已經有私校3萬5,000元、學貸減壓等等之類的。
3 所以我還是要再次建議在野黨,我們不要讓這個資源重合,也不要讓這個討論失焦,用原來這種決議的方式能夠處理,就沒有必要浪費時間在這樣粗暴的立法上,謝謝。
4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的發言。
5 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發言,林楚茵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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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5
speakers ["韓國瑜","王鴻薇","張啓楷","沈伯洋","林德福","王定宇","徐巧芯","林楚茵","翁曉玲","陳冠廷","王育敏","陳俊宇","丁學忠","王義川","謝龍介","李坤城","洪孟楷","張宏陸","廖偉翔","沈發惠","羅廷瑋","蔡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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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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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軍人待遇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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