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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啓楷 @ 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啓楷:(13時34分)謝謝主席,請主計長及財政部長。
1 主席:陳主計長、莊部長。
2 陳主計長淑姿:委員好。
3 張委員啓楷:主計長,2002年你應該已經進入主計體系了嘛,你知道2002年一樣要通刪,要行政院自行調整多少錢,你曉得嗎?
4 陳主計長淑姿:八百多億吧,六百八……
5 張委員啓楷:658億,比現在的636億還多,對不對?那時候有沒有調整好?有刪到地方補助款嗎?
6 陳主計長淑姿:那時候黨團有協商。
7 張委員啓楷:對啊,那時候中央政府的規模只有現在的大概一半,大概只有1兆5,000億,同樣是民進黨執政,總統是陳水扁啊,行政院長張俊雄,要自行調整、要通刪的幅度、金額比現在還大,為什麼陳水扁行,現在賴清德不行?張俊雄行,卓榮泰就不行?以前主計長行,現在為什麼你就不行呢?有前例可循啊,怎麼會窒礙難行呢?民進黨政府是怎麼樣,一代不如一代嗎?現在還這樣對不起人民,還砍人民的錢,砍的是社福、砍的是教育、砍的是基礎建設,你們到底有沒有良心啊?你有把人民放在心上嗎?一個是能力問題,以前能夠做,現在為什麼不能做?第二個更重要,你有沒有心啊?你不就是要幫人民服務的嗎?怎麼去砍人民最直接的預算呢?那很多是中低收入戶、是長輩、是小孩,窮也不能窮在教育啊!你當主計長,你不就是要負責把優先順序訂好,對不對?結果你砍了一個最不該砍的,你心裡有人民嗎?
8 陳主計長淑姿: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砍的大部分就是爭議財源的部分,所以三項基本設施的部分是六都,但是六都本身的財源就比較好,所以這個部分影響得比較少,所以我們……
9 張委員啓楷:主計長跟行政院的重責大任,最重要的不就是施政要有一個優先順序嗎?對不對?
10 陳主計長淑姿:是。
11 張委員啓楷:這會是你最該砍的嗎?你要怎麼調?
12 陳主計長淑姿:因為它影響的是歲入……
13 張委員啓楷:你們就調浪費的部分,當初立法院為什麼作這個決議?因為你的預算膨脹得太快,今年度是創歷史新高,而且一下子增加將近四千億耶,你們本來編的是三兆一千多耶!
14 陳主計長淑姿:但是刪減的都是一般業務費啊!影響到一般業務的進行。
15 張委員啓楷:而且都是一堆浪費,浪費跟不當,甚至弊案!主計長,我要問你輕重緩急,你們在編預算之前,你在主計單位這麼久,你們有在看審計部的決算嗎?你有沒有在看審計部的決算書?
16 陳主計長淑姿:有。
17 張委員啓楷:有嘛,每一年審計部的決算書有指示多少浪費跟不當的,你不會拿來參考嗎?你要調這636億的部分,當然這個裡面不當跟浪費的,一定比你現在講的地方補助款更要砍嘛!你要視輕重緩急,哪個輕、哪個重、哪個急、哪個緩?你怎麼會去砍地方的基礎建設、社福跟教育呢?來,我跟你討論,你去翻一翻審計部的決算書,國發基金不只是浮濫,一堆弊案!光是投資聯合再生、民進黨的大金主,140億耶,一個投資案虧損140億耶!怎麼對得起人民?投資一個如興牛仔褲賠兩億多,賠我們人民的納稅錢賠了一褲子,你有沒有看決算書?你要砍要先砍這種啊!你怎麼會砍人民的錢呢?
18 陳主計長淑姿:報告委員,國發基金是附屬單位預算,它不是總預算……
19 張委員啓楷:錢也是從這邊進去嘛,也是民脂民膏嘛,對不對?
20 陳主計長淑姿:不是,國發基金是繳庫的部分,是歲入的部分。
21 張委員啓楷:我再給你看,你有看決算書嘛,裡面有看到哪些是不當的錢、浪費的錢,所以我剛剛講國發基金的投資浪費人民的民脂民膏之外……
22 真的太讓人家生氣了,我上次跟你說的,前瞻預算,一個前鎮漁港要5毛給1,000塊,韓國瑜當高雄市長時要前鎮漁港的補助3,000億,一毛錢都不給,陳其邁上來可以給81億,中央怎麼會沒錢?中央錢多得「油洗洗」!都是圖利你們民進黨的綠友友、圖利民進黨的政府嘛,為什麼不給一般的民眾呢?最近說沒錢,內政部要搞什麼改路、改什麼中正路,還說沒錢的話中央給你錢,內政部不要改,錢不就省下來了嗎,是不是?你跟劉世芳說,她憑什麼……現在「食飽換枵」,是不是?那麼多重要事情不做,他還講說地方沒錢改路名,中央給你錢,去把那個錢扣回來啊!搞什麼大罷免,至少要花12億,這不是民脂民膏嗎?
23 審計部決算書裡面還檢討過一個很重要的,整個中央政府的基金跟財團法人浮濫領了一堆人民的納稅錢又不好好做事情,我上次就跟你說了,中央畜產會浪費我們人民的納稅錢至少浪費了五億多,超思買了雞蛋進來,還沒進倉庫就壞掉了,後來又銷毀、花我們人民納稅錢五億多,這個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本來是無給職,林聰賢下臺以後可以一年領300萬!請去看一看審計部的決算書或者超思雞蛋的這個弊案,就像中央畜產會,中央政府有多少的財團法人、多少基金,如同那天我跟你說的,他們憑什麼領的薪水比你多?中央畜產會董事長領了300萬還配車,總體檢討嘛!
24 關於你的636億,我剛剛已經說幾百億了,國發基金的投資浪費、前瞻預算裡面的浪費、剛剛講的改路名浪費、整個中央的基金與財團法人改革,你改革這個有掌聲啊,人民不只不罵你還感謝你,你不做改革然後去砍人民最重要的事情!
25 陳主計長淑姿:報告委員,這部分都是附屬單位預算,不是總預算啦。
26 張委員啓楷:什麼?
27 陳主計長淑姿:這都是附屬單位預算,不是總預算。
28 張委員啓楷:對呀,這些錢是從你這邊進來嘛,你為什麼不會去審、不會去改革?剛剛提到內政部……
29 陳主計長淑姿:不是,因為一般附屬單位預算……
30 張委員啓楷:等一下,主計長,你是專家你聽我說,第一個,剛剛講的內政部是不是這個錢?等一下我還要跟你講,還有呢!數發部拿我們人民納稅錢去租臺北市最貴的新光大樓──地后,這已經檢討多久了!我以前當記者的時候印象還很深刻,政府花了多少錢浪費地去租了很好的辦公室,那時候的審計長蘇振平站在你這個位子,時任立委的王建煊問他,他說這個問題這麼嚴重、浪費我們人民納稅錢去租辦公室,蘇振平說:你給我一年時間去處理,不行,我切腹自殺。以前的政務官是這樣幹的啦!你看以前的審計長、主計長是這樣幫人民看緊荷包、每一分錢,做改革嘛!現在不是,你們的擔當到哪裡去了?我剛剛講的是不是都是該改的?不管是本來要從中央政府出去的錢,或者你說的附屬機構,這些錢還是從人民的錢進去啊!你要找636億很容易找,回去翻審計部的決算書,好不好?
31 陳主計長淑姿:是。
32 張委員啓楷:更重要的,我現在幫你找到錢了,我今天已經跟你講了,從以前2002年有先例,陳水扁可以處理、張俊雄可以處理,現在的賴清德、卓榮泰跟新任的陳主計長就要有辦法處理,有例可循,不要講窒礙難行。
33 第二個,我今天連錢都跟你講了、我連方法都跟你講了,就是翻審計部的決算書,還有很多立法委員找出來浪費的、不當的、還有一些弊案,你砍了人民才會感謝你,結果現在不是,現在嚴重在什麼地方?你現在砍了……你摸著良心講,主計長,你本來應該去做改革,不但沒有,結果你現在砍的都是人民最重要的事情。第一個,你怎麼想到要砍社福預算?你如果還在臺南,你要怎麼去面對、怎麼去跟臺南市的市民講?你說:社福預算、中低收入戶的錢,我要把你砍掉了。老人家的錢、小孩的錢、教育的錢你要砍掉,你怎麼去面對民眾?
34 而且更重要的,當初立法院在審這個預算……來,我給你看一下,主計長,你看一下……
35 主席(羅委員明才代):時間到。
36 張委員啓楷:你哪一隻眼睛看到可以砍地方的補助款?當初我們立法院刪減的是什麼?中央政府及所屬!你哪一隻眼睛看到地方補助款?明明砍的都是中央政府機關跟所屬,你是不識字還是「條直」?這不是嚴重違法嗎?現在還把責任甩鍋給立法院,那都是你們行政院砍的嘛,而且你們砍的跟立法院要求的又不一樣,而且在我們審的過程裡面,地方補助款一毛錢都沒有砍耶!
37 接下來看財劃法,剛剛國昌有特別跟你講……
38 主席:好,時間到。
39 張委員啓楷:我們在修這個法的時候就是怕你們「創空」嘛,所以我們的法律明明定得清清楚楚,去年就已經三讀通過了,你現在還在砍。
40 另外,我問你一個專業的問題,主計長,現在那麼多縣市的代表都在這邊,你們什麼時候給他們地方補助款的一般補助款,你什麼時候跟他們講的,你什麼時候核定了?去年8月,對不對?
41 陳主計長淑姿:是。
42 張委員啓楷:去年8月你把補助款核定給人家,包括嘉義市、新北市、臺北市、彰化縣,每個地方把它當成歲入,對不對?歲入還要送到各個議會去審,議會都通過了,結果你現在可以砍喔?所以你三大違法,第一個,跟立法院三讀的規定也不一樣;第二個,違反財劃法;第三個,你違反當初跟地方政府約定的,是不是這樣?
43 陳主計長淑姿:我們在公文有註明。
44 張委員啓楷:三大違反,你砍的又是三大最不能砍的──社福、基礎建設、教育。
45 最後,我做個結論。
46 主席:好,謝謝。
47 張委員啓楷:台灣民眾黨今天的態度非常堅決,因為人民的反映很熱烈,各個縣市政府也要求要馬上把地方的額度補足,今天我們已經提出提案了,要求行政院要遵守我們當初的要求,要通刪、自行調整的是在中央各機關及所屬所編列的預算裡面去調整,不能夠去動到地方的,那你現在砍了,請立即補足額還給地方。像嘉義市一年的預算才203億,你砍了17.3億,他們要怎麼做事情?而且都是跟人民有關的,趕快補足,好不好?
48 拜託主席,我要求一下,今天一定要處理……
49 主席:好,我們尊重各位委員……
50 張委員啓楷:我們民眾黨要求今天一定要處理,今天不能因為民進黨來這裡耍流氓,杯葛完以後就沒有處理,行政院已經無法無天、違法亂紀了,更不允許民進黨立委來這邊亂!
51 主席:好的,因為時間到……
52 張委員啓楷:我們要求今天一定要處理民眾黨的提案,趕快把足額的地方補助款撥補給各個縣市政府,謝謝。
53 主席:謝謝張委員。
54 下一位質詢請陳玉珍陳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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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0-15
speakers ["賴士葆","吳秉叡","鍾佳濱","李坤城","林德福","陳玉珍","黃珊珊","王鴻薇","賴惠員","郭國文","李彥秀","顏寬恒","王世堅","黃國昌","羅明才","鄭天財Sra Kacaw","許宇甄","張啓楷","葉元之","徐欣瑩","邱鎮軍","林思銘","蘇清泉","王美惠","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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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04"]
gazette_id 1145601
agenda_lcidc_ids ["11456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 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 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元,立法院通案 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 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 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 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 數,此舉不僅違反原預算刪減提案之意旨,更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 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 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請公決案;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財政部莊部長翠 雲、內政部劉部長世芳及法務部就「近十年中央政府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等地方政府 之補助情形及對均衡地方經濟發展之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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