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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惠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王委員美惠:(9時58分)主席,請部長跟國土署署長。
1 主席:劉部長、吳署長有請。
2 劉部長世芳:委員早安。
3 王委員美惠:部長早安、署長早安。署長跟部長應該知道最近嘉義市跟雲林都有發生建商蓋房子的問題,說實在的,我覺得我們的百姓存錢去買一間房子,以前怕自己買房的時候會被人家騙,所以中央政府有一個信託,信託裡面有五個方法讓建商選擇,不過在我看來,這五個方法都是在保障建商,完全都沒看到在買房子之後,萬一建商倒閉或是建商沒錢可以蓋的時候,政府要如何幫助我們的百姓?尤其這五個方法不是買房子的人選擇的,而是建商自己選擇的。
4 尤其嘉義最近發生一件事,這個建商選擇用基金互相保的……在這個規定裡面,雖然我們沒在蓋房子、沒在做什麼,也知道他們建商有很多公司會互相作保,這間如果倒閉,他們有連帶關係的就都倒閉了。所以部長,在這個過程中,我真的看到二十幾個來我們服務處陳情的民眾,他們對我們寄予厚望,經過了解之後,說實在的,我比他們還難過,他們省吃儉用,有的人繳了80萬、有的人已經繳兩百多萬,我們有辦法保障他們什麼?老百姓認為建商有信託,所以不會怕,結果沒預料到那棟房子已經蓋到95%,已經要到手了,建商竟然倒閉。像這個問題,雖然我們沒辦法去管理建商會不會倒閉,不過我們的信保是不是應該要再修改、改進?我覺得這五個方法哪有幫助百姓什麼?部長,你有什麼好的意見能讓這些想要買房子的百姓、年輕人不要……說難聽一點叫做被騙,說好聽一點的是,建商沒錢、沒辦法繼續蓋,變成爛尾樓。部長,我講了將近4分鐘,你如何讓百姓清楚瞭解?說實在的,以80萬來講,有的有錢人聽起來覺得沒什麼,80萬對我來說,我看到百姓講到流眼淚,我是非常的心痛。部長,你有什麼比較好的辦法嗎?
5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很感謝委員的關心,有關嘉義市的這件,一般來說就是叫做爛尾樓,但是這19戶已經全部都賣掉,但他們那時候有採取價金信託……
6 王委員美惠:就是剛才我說的,他們從五個方法中選擇的。
7 劉部長世芳:是,關於價金信託,我們怎麼樣從這個地方來拆解,包括未來可能要走到民事訴訟的部分,相關的處理機制我可不可以請地政司長跟你報告一下,我們再來看要怎麼好好解決,好不好?
8 王委員美惠:司長,因為部長這樣解釋,我要跟你說的是,我們未來的法律不是保障建商,就我所了解的,他的地已經拿去借第二胎、第三胎,這19戶買的人完全沒辦法爭取任何錢。所以我們的想法是,時代漸漸的在改變,百姓認為還有信託,建商如果倒閉,找銀行就好了,結果沒想到銀行卻說:他蓋到哪裡,我們就讓他領了,把錢領光光了。司長,你知道這件事嗎?
9 林司長家正:是。委員一直很關心這個案子,所以嘉義市已經在昨天召開消保的調處,這個房子的建案其實已經蓋好了,可是使照還拿不出來,昨天因為建商也沒有出面,以致於調處不成,其實嘉義市政府之前也曾透過公會在看有沒有建商有續建的機制,這也是另外在處理的一條路。
10 委員特別關心有關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就是要怎麼樣照顧好我們買方、保護好我們買方,其實我們內政部從去年、前年就開始去做一些相關的檢討,因為那會涉及到……
11 王委員美惠:做了相關的檢討,到現在有檢討什麼出來嗎?
12 林司長家正:有,因為現在的部分涉及到修正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規定。
13 王委員美惠:你現在這樣說就是還沒修出來嘛!
14 林司長家正:方向都出來了、方向都出來了。
15 王委員美惠:方向都出來了?不過對嘉義市發生的這件事都沒有幫助,司長。
16 林司長家正:嘉義市的建案……
17 王委員美惠:我們有去研究要怎麼改善,不是說一句研究、兩句研究,半年也要研究、一年也要研究,不是這樣啦!一旦發生事情,如果覺得沒辦法保障到消費者的時候,我們就要趕快處理,對不對?你現在這樣等於落人口實,別黨口口聲聲說我們應該關心民生的事情,結果呢?司長,說實在的,我身為嘉義市的民代,我看到發生這個事情的時候,我相信爛尾樓不是只有嘉義市有而已,其實很多地方都有,但是百姓真的沒辦法了啦!司長,我也知道你還沒提出來,本席跟你在這裡探討,你多久可以提出?
18 林司長家正:我們現在已經說得差不多了,剩一些細節還要處理。
19 王委員美惠:多久?
20 林司長家正:委員,請給我們三個月的時間,我們會有個方案出來。
21 王委員美惠:三個月?
22 林司長家正:是。
23 王委員美惠:三個月以內如果再發生什麼事情,不就只能鼻子摸一摸的說我也是跟嘉義市一樣的這些案件?所以是不是可以再快一點?
24 林司長家正:委員,報告一下,關於嘉義市的部分,我們先請嘉義市政府協助民眾,看是不是從什麼相關的法律途徑先來處理。
25 王委員美惠:司長,如果問題可以解決,讓他們拿錢回來還是可以進去住,我王美惠不會在這裡發這麼大的脾氣啦!因為說實在的,該找的問題都找了啦,只是我們會覺得,說難聽一點,這個是訂假的、訂來保護建商的啦!所以未來一定要訂定保護買房子的人的規定。
26 林司長家正:我們現在的方向就是保護消費者、買房子的消費者。
27 王委員美惠:司長,你剛剛說三個月,你可以再提早多久?
28 林司長家正:兩個月,因為這有涉及到消費者……
29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啦!我怎麼會不知道有涉及這麼大的問題?我不是在這裡跟你討價還價,你說三個月、兩個月、一個月,我們早日完成就可以早日幫助一些買房子遇到不好建商的百姓,就可以幫忙他們、保護他們,所以司長,這件事情要快點處理,好不好?
30 林司長家正:好,謝謝委員。
31 王委員美惠:接下來本席要跟部長討論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就是說原則上他的建築物可以申請接水、接電,但是地方為了照顧比較弱勢的家庭,他有違章建築,他要去申請,但是他比較弱勢,他沒水、沒電,說實在也很可憐,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臺北市是訂83年以前,桃園是訂92年以前,有的是都沒有訂,不過,在這個過程當中,我覺得如果有特殊弱勢,我們本來就要去幫忙,我們中央照顧這些弱勢已經出了多少錢、關心了多少,不過,這也不能亂搞啦!在這個問題當中,我覺得我們要一視同仁,我們不能做濫好人。署長,本席跟你說了這些,對於這個問題要如何做到全臺灣都公平?
32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當時這個母法的規定本來就會預留一個,就是說有特殊條款,我們了解有一些是屬於比較偏遠的,或是有些地方可能是透過損害的部分,尤其是舊有的房子,如果它有經過地震而有損害,如果要重接,總不可能說我要重接,我的房子要打掉再重來,我相信我們有很多情形是原本這個母法就訂不到的,所以我們原本在這個條文裡面就是希望,地方政府如果確實有迫切民生需要,這些其實就會變成本來就可以是除外條款,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們也是希望讓地方政府能夠根據自己的需要,因為每個縣市的情形確實不一樣,所以這一點是我們為什麼……
33 王委員美惠:臺北市跟桃園相差將近9年。
34 吳署長欣修:是的,所以……
35 王委員美惠:有的百姓可能會覺得怎麼這麼倒楣。
36 吳署長欣修:應該這樣說,因為我想在很多地方也會有一些除外條款,而除外條款,當然地方政府會依實際情形去認定,不會說一定要強制去做。
37 王委員美惠:署長,我覺得我們中央的修法是要專門照顧全臺灣的百姓,尤其這一條是要照顧全臺灣的百姓、弱勢族群,所以我們希望能夠照顧得更好,既然我們要修法就要注意,不要讓它變成一個太過隨便立法的條款,好不好?
38 吳署長欣修:對,這個部分我們會特別注意。
39 王委員美惠:這件事你要特別注意,我這樣說,署長也做了那麼久,又是來自臺南,你應該了解我說的問題是出在哪裡。
40 吳署長欣修:我了解,因為我們舊有增建的部分太多了,這確實都跟民生結合在一起。
41 王委員美惠:對。
42 吳署長欣修:也不需要說當他遇到任何損害或什麼的時候就要整個打掉重來,這是很麻煩的事情。
43 王委員美惠:署長,我跟你說,你要非常注意。
44 吳署長欣修:我了解。
45 王委員美惠:我們在修法時候,不要覺得說有問題……
46 吳署長欣修:我了解,當然今天如果是遇到有公共安全危險的,當然我們還是要……
47 王委員美惠:重點就在這裡。
48 吳署長欣修:我們也是堅守那個原則。
49 王委員美惠:好,以上,署長,這個要注意喔!
50 吳署長欣修:我了解。
51 主席:謝謝王美惠委員的質詢。爛尾樓的問題希望內政部儘速來做研議,我們不排除到時候要用專報的方式來處理。
52 下一位請張宏陸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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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4
speakers ["牛煦庭","陳菁徽","顏寬恒","麥玉珍","蘇巧慧","張智倫","王美惠","張宏陸","高金素梅","黃捷","李柏毅","許宇甄","吳琪銘","鄭天財Sra Kacaw","徐欣瑩","丁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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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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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建築法:(一)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顏寬恒等21 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6 人擬具「建築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及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徐巧芯 等22人擬具「建築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 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7 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 陳超明等18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及第九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台灣 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及第九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平均地權條 例: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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