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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黃委員國昌:(9時18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法務部部長、司法院副秘書長。
1 主席:麻煩部長、副秘書長。
2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早安。
3 黃委員國昌:兩位好。今天召委所排的這個主題,我相信兩位都不陌生,針對沒有辦法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小朋友,遭到虐待並進一步發生死亡或者是重傷的結果,社會上以剴剴案發出了非常強烈的怒吼。這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情,過去這段時間,我相信社會各界、很多NGO團體,甚至非常多的媽媽站出來,齊聚在臺北地方法院的門口,為了要關心剴剴案,大家都站出來發聲怒吼,也有立法委員跑到臺北地方法院加入抗議的行列,表達人民的憤怒,我覺得這都是公民表達意見的健康行為。但重要的是,當這些悲劇發生了以後,我們主管機關的應對到底是什麼?第一時間,超過13萬、將近14萬的公民在政策平臺提出這樣的建議,法務部第一時間是不予採納,應該沒錯吧?這個公共政策平臺有寫錯法務部的意見嗎,部長?
4 鄭部長銘謙:的確是有勾到不予採納的選項,但是我們的內文有廣納社會意見……
5 黃委員國昌:今天還是不予採納嗎?
6 鄭部長銘謙:我們現在是採納,我們有……
7 黃委員國昌:今天採納了?
8 鄭部長銘謙:沒有,我們就是尊重各委員的提案……
9 黃委員國昌:所以法務部沒有立場?
10 鄭部長銘謙:我們有自己的版本,我們有……
11 黃委員國昌:在哪裡?
12 鄭部長銘謙:我們在昨天跟明天會做研修的會議……
13 黃委員國昌:昨天跟明天會做研修的會議?
14 鄭部長銘謙:對,昨天有提到刑法修正小組的會議,那今天有在一個研商的……
15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版本要提出來?
16 鄭部長銘謙:我們儘速提出來。
17 黃委員國昌:什麼叫儘速提出來?今天就要審了,要等你們嗎?
18 鄭部長銘謙:另外,因為我們修法的方向……
19 黃委員國昌:要等你們嗎?需要等你們嗎?請針對問題回答,今天要不要等你們?
20 鄭部長銘謙:是不是可以讓我們提出一個法案來……
21 黃委員國昌:當然可以,大家都在等啊!東西在哪裡?
22 鄭部長銘謙:另外,因為我們有在……
23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請你針對問題回答,好不好?我問你東西在哪裡,然後你跟我講:另外!
24 鄭部長銘謙:明天還要開會,明天有研商會議。
25 黃委員國昌:所以今天要不要等你們?今天要等你們嗎?
26 鄭部長銘謙:我們會提出我們的版本,因為這個經過……
27 黃委員國昌:今天會提出來,是不是?
28 鄭部長銘謙:明天有一個研修會議。
29 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我一直問你今天要不要等你們嘛?
30 鄭部長銘謙:我剛才一直講說,5號、明天有研修會議……
31 黃委員國昌:所以今天要不要等你們?今天就要審了,然後你跟我說你明天要開會。
32 鄭部長銘謙:昨天就開以及明天,總共有2次會議。
33 黃委員國昌:是嘛,所以今天要不要等你們?
34 鄭部長銘謙:要審檢辯學……
35 黃委員國昌:是,今天要不要等你們?你還是沒有回答問題啊!奇怪,我的問題有很刁鑽嗎?你說:你昨天有開會、明天要開會。可是我們今天要審法案,我說:今天要不要等你們?部長沒有立場喔?
36 鄭部長銘謙:如果委員要等我們法務部的研修草案意見,當然我們很樂見。
37 黃委員國昌:這件事拖多久啦?從公共政策平臺開始到現在多久啦?明天要開會……
38 鄭部長銘謙:昨天……
39 黃委員國昌:那今天要不要等你們?
40 今天我再問一個問題,有這麼多委員的提案,有沒有哪一個版本是法務部贊成的?因為我看你們的書面報告看了半天,每一個版本你們都有批評,那我看完以後就剩下一個問題,每一個版本法務部都有意見、全部都批評,大家在問:法務部的版本在哪裡?今天委員提案的版本中有沒有任何一個版本是法務部贊成的?有還是沒有?
41 鄭部長銘謙:各委員的版本我們……
42 黃委員國昌:你們都尊重嘛?
43 鄭部長銘謙:我們也會當作我們研議……因為現在還在開會,我們當作修法參考。
44 黃委員國昌:是,都當作你們研議的嘛。有沒有任何一個版本是你們贊成的,有還是沒有?
45 鄭部長銘謙:我們會綜整各委員的版本來做修法的參考。
46 黃委員國昌:是!東西在哪裡?
47 鄭部長銘謙:現在還在……
48 黃委員國昌:還在研議嘛,我聽你講這種話講很多次了啦!
49 鄭部長銘謙:但是我想我們一個立法方向……
50 黃委員國昌:大家聽不下去了啦!
51 鄭部長銘謙:我們的立法方向就是要嚴懲重罰,我想我上次……
52 黃委員國昌:是嘛,你的立法方向是嚴懲重罰,你的版本在哪裡?我一直問你版本在哪裡?
53 鄭部長銘謙:另外,我們會把它列入第二百七十二條的問題……
54 黃委員國昌:所以繼續研議嘛,公共政策平臺到現在多久啦,你今天還在這邊打官腔。
55 鄭部長銘謙:我沒有打官腔,委員,我們也真的很慎重……
56 黃委員國昌:你沒有打官腔,那把東西交出來嘛!
57 鄭部長銘謙:我們對這部分就是嚴懲重罰嘛!
58 黃委員國昌:對,那你把東西交出來嘛!你講形容詞、講空洞的,每一個委員的版本你全部都罵……
59 鄭部長銘謙:上次的詢答我已經有報告過了……
60 黃委員國昌:叫你自己拿版本出來……
61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也是會嚴懲重罰,如果以凌虐為殺人手段,我們認為是一個殺人的特別加重事由……
62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啦,今天你在這邊講的,大家聽得下去、聽不下去,每一個公民自己有自己的判斷啦!
63 鄭部長銘謙:尤其對未滿7歲的兒童,我們都嚴懲重罰……致死這部分我們也尊重委員的提案,我們納入修法的參考……但是我們納入第二百七十二條……
64 黃委員國昌:下一個請司法院。
65 鄭部長銘謙:委員,請不要誤會我們的意見……
66 黃委員國昌:請你先停一下,好不好?
67 鄭部長銘謙:我想我們……
68 黃委員國昌:主席!請他先停一下,好不好?
69 主席:大家先冷靜……
70 黃委員國昌:現在是我的質詢時間,我問的問題他不回答,然後他在那邊自顧自地講,你要開記者會,請你等一下會後法務部出去開記者會跟全民交代!
71 鄭部長銘謙:我有回答……未滿7歲的這些兒童以凌虐的方式的話……我們認為……
72 主席:部長,先等一下,委員,先都冷靜……
73 黃委員國昌:我問的問題你有沒有回答,還是在浪費我的時間?透過直播大家都有一把尺可以看!
74 主席:我們時間先暫停,大家先冷靜下來。我們現在再繼續開始。
75 黃委員國昌:主席,我只要求一個最基本的規則,現在是詢答,我問問題他不回答,在那邊自顧自講他自己的。
76 主席:部長,麻煩一下,因為是備詢,麻煩你就委員的問題回答就好。
77 黃委員國昌:你法務部部長要開記者會,看你要講多久隨便你啦,在那邊浪費我的質詢時間!
78 請司法院。
79 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80 黃委員國昌:我收到一個陳情,是剴剴的網路爸媽陳情書,他們有提出很具體的修法建議,但是第二點請你看一下,他們現在訴求廢除死刑一致決,從司法院的觀點來看,現在該怎麼辦?臺灣是一個憲政民主的國家,現在人民發出怒吼,這些爸媽團體要求廢除死刑一致決!司法院可不可以告訴全體臺灣的公民,憲法法庭說死刑各審級一定要一致決,但現在人民發出怒吼、說要廢除,告訴大家該怎麼做?因為這些爸爸媽媽很痛心,看不下去大法官的這個要求、提出了這樣的訴求,臺灣的人民有權利知道,面對這種自己擴權的大法官,現在人民能夠怎麼辦還是沒有辦法?大法官說了算,你們都拿我沒皮條,立法院乖乖聽話,人民不滿,你們也沒有任何的手段可以做,請教司法院。
81 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因為委員所垂詢的這個問題已經涉及到我國憲政的各機關職權,這個部分司法院尊重……
82 黃委員國昌:奇怪,憲法法庭不就在司法院嗎?如果司法院沒有辦法回答,那是誰要回答?行政院回答嗎?還是總統賴清德出來回答?這跟考試院、監察院絕對沒關係。
83 王副秘書長梅英:因為有關於大法官所做的這一個判決,依照我國過去的釋字第185號還有釋字第645號解釋,它是有一定效力的。
84 黃委員國昌:是。
85 王副秘書長梅英:也就是說,委員所垂詢的……
86 黃委員國昌:不是我垂詢的,是這群爸媽垂詢的,他們沒有機會站在這邊請教司法院,我們做為民意代表有機會站在這邊請教,所以我幫他們請教,現在該怎麼辦?誰能夠怎麼辦?誰拿這些大法官有皮條?請教司法院,我接到陳情我一定要幫他們問,這不是一、兩個人,是一群憤怒的爸媽提出這樣的訴求,要我們立法委員想辦法,我也在想辦法,該怎麼辦?憲法法庭在司法院,這沒有問題嘛,所以我今天拜託司法院給這些陳情的爸媽釋疑,該怎麼辦?他們能夠做什麼?還是回家抱著棉被哭就可以了?請司法院。
87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這剛剛已經回復過了,因為……
88 黃委員國昌:你沒有回復啊,我是請教司法院,這些憤怒的人民該怎麼辦?回家抱著棉被哭嗎?
89 王副秘書長梅英:司法院的立場就是尊重大法官所做的解釋。
90 黃委員國昌:對,但是人民憤怒嘛,人民無法接受、也不想接受嘛!大家都在問,我國憲法什麼時候給大法官這麼高的權力?手伸得這麼深!我之前已經請教過司法院,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要求死刑一致決、要各審級全部都要一致決?你講個立法例出來給大家聽,大家看不懂,不要說他們看不懂,連我都看不懂啊!這個判決出來,第一時間我就問這個問題。現在是他們說怎麼樣就怎麼樣,立法院拿他們沒皮條,這些憤怒的爸媽也拿他們沒皮條!他們現在是以為他們是臺灣民主憲政的太上皇,人家提這樣的陳情出來了,現在我們這些掌握權力的人要怎麼面對?怎麼面對?我該怎麼回答這些爸媽?對不起!你的陳情完全沒道理,大法官說了算,我們立法委員沒有辦法,司法院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就是他們說了算!
91 我希望今天在這邊的質詢,這些爸媽所提出來的疑問,所有參與這個憲判字第8號的憲法法庭大法官,我希望他們都能看到,我也希望他們能夠發揮所謂憲法守護者的精神,勇敢的站出來,告訴這些爸媽你們能夠怎麼辦,你們能夠拿我們怎麼辦!今天的法律案我不知道召委等不等,但我代表台灣民眾黨黨團表達立場,我們支持,如果今天要出委員會,就讓它出委員會,謝謝。
92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黃國昌委員代理主席。
93 黃委員國昌:你要不要請王委員?
94 主席:請問王委員有空嗎?可以代理主席?
95 王委員鴻薇:可以啊!
96 黃委員國昌:我想你們的委員在,這樣比較有禮貌。
97 主席:好,再麻煩王委員代理主席。
98 主席(王委員鴻薇代):請吳宗憲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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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19
speakers ["吳宗憲","王鴻薇","王育敏","張智倫","黃國昌","王義川","莊瑞雄","沈發惠","翁曉玲","吳思瑤","羅智強","林月琴","張啓楷","陳培瑜","王育敏","陳冠廷","林倩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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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04"]
gazette_id 1145701
agenda_lcidc_ids ["11457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率所屬 相關單位列席就「法官如何判死(死刑量刑準則)─ 包括被害影響陳述(訴訟參與人意見陳 述)、教化可能性、復歸社會可能性、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及現行司法實務如何將刑法第57 條第7款至第10款、第59條納入量刑鑑定因子」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併案審查(一)委 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廷瑋等16人 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 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國民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 七) 委員邱鎮軍等19 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委員王育敏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葉 元之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王鴻薇等21人擬具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 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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