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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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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國昌:(13時44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1 主席:請部長備詢,謝謝。
2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3 黃委員國昌:部長好,我自己來自高教體系,我想對於一個學者,基本學術上面的integrity是高教教育的基本,否則的話,我們高教所有學術上面基本的要求,乃至於標準,全部都會崩毀。我為什麼特別講這件事情?老實講,我難以想像,我沒有拿到一個特定學校、特定專業的博士,我在我的履歷表上面造假,結果整個政府從上到下都在幫我掩護,我看得是瞠目結舌。我為什麼說我看得瞠目結舌?我一頁一頁帶部長看。賴清德任命駐英公使江雅綺,科技部已經認證學歷造假,當初科技部在學倫大會上面是怎麼推翻法律專業學門7位教授一致決,認定違反學術倫理?這個問題禮拜四科技部來的時候,我一定會問到底,當初這個學倫大會是怎麼開的,這是科技部要負責任的事項。但是可以確定的事情是個人資料表明顯學歷造假,現在你看的是科技部的,這部分禮拜四我一定要科技部好好說明,但我現在公開質疑這件事情以後,我接到的投訴是什麼?我接到的投訴是他不僅僅向科技部申請相關計畫的時候,在學歷表上做虛偽不實的登載,跟他取得特定教授任聘資格上面的資料也有記載,我剛前面都已經show完了,我不用一樣一樣帶你看,我相信你們高教司的人應該都已經準備好了,現在我不理解的事情是人家有跟教育部檢舉,檢舉還附證據,說他的學歷明顯登錄不實。我們看一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四十三條,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在履歷表上面有登載不實,教育部可以通過資格審定嗎?我明明沒有拿到那個博士,我在我的履歷表上面寫我有拿到那個博士,教育部還通過審定,這是怎麼回事?後來教育部怎麼處理這個檢舉的?
4 廖司長高賢:當初世新大學送審助理教授這一級用博士學位的時候,世新大學已經是所謂的自審學校,所以相關的一些……
5 黃委員國昌:教育部管不到?
6 廖司長高賢:不是教育部管不到,因為學校完成了相關他的專業領域還有博士學位……
7 黃委員國昌:我先直接問,這個案子有沒有人跟教育部檢舉?
8 廖司長高賢:我上任之後,目前還沒有收到。
9 黃委員國昌:回去清查。
10 廖司長高賢:是。
11 黃委員國昌:部長,教育部在審定有關於教師任用資格的時候,不管是助理教授還是副教授還是教授,那個教授證書都是教育部審定的吧!
12 鄭部長英耀:是,到最後……
13 黃委員國昌:當初我拿的中研院的聘書是我們中研院自己審定的,這個我知道,其他學校應該都是教育部審定的嘛!
14 鄭部長英耀:到最後都是教育部來發證。
15 黃委員國昌:現在問題來了,履歷表上面學歷登載不實,還可以通過審定,這是怎麼回事?現在不是只有這個個案的問題,絕對不是只有個案的問題,因為這個案子一旦原則下去了以後,我跟部長報告,以後天下大亂,連基本的履歷表上面,我愛怎麼填就怎麼填,我有沒有取得哪一所大學的博士,我愛怎麼填就怎麼填,部長,可以這樣嗎?
16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個學歷的來源跟它頒發的時候應該要精準,這當然是教育部所規範的。
17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的問題就來了,明明就出現了這麼嚴重的不實,結果教育部上上下下沒有人要處理這件事,跟我檢舉的人說,這位江教授似乎後臺很硬,從教育部到當初的國科會,沒有人敢處理。
18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不是這樣,事後我有看到媒體揭露,他確實是在杜倫大學裡面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這個……
19 黃委員國昌:那個是法學院嗎?
20 鄭部長英耀:它不是法學院,它下面是有一個school of law。
21 黃委員國昌:對啊,但問題他是school of law出來的嗎?是嗎?不是啊!他是社會學系出來的啊!這個基本的客觀事實,我還要再複述嗎?還要再幫他辯解嗎?還是教育部部長今天要在立法院公開跟全國所有的學子……
22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如果從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基本上不能稱作法學院。
23 黃委員國昌:是,你講得很好嘛!所以上面就登載不實啦!大家現在,包括我接到一堆學者跟我檢舉,說教育部沒有打算要處理這件事,現在是怎樣?政治後臺硬?顏色對了,連教育的基本立場都可以棄守,是這樣嗎?
24 廖司長高賢:誠如剛才所show出來的,我們如果針對教師資格相關的登載不實或者相關違規的事情,我們確實會來查處。
25 黃委員國昌:這個案子有查處嗎?
26 廖司長高賢:我剛才有跟您報告,這個案子原本是由世新大學授權自審的一個結果,所以我們會請學校來確認當初他提報的相關學歷到底是怎樣的呈現方式。
27 黃委員國昌:我就直接跟你講,一路造假,到2021、2022年被揭發以後,才趕快改,中間有兩關,我帶部長看一下,剛才講的是助理教授級的,海大這個是副教授級的,他敢掛副教授就是拿到教育部的審定證書,對吧?
28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如果是兼任的,我必須要再確認,因為學校有時候是自己給他聘書。
29 黃委員國昌:沒關係,你們回去清查,我願意給你時間,因為顯然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你也還沒有當部長,這位司長可能也還沒上任,我願意給你們時間,這個案子回去查清楚,請司長注意一件事情,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什麼?教育部有沒有因人設事還為他改辦法?我再說一次,教育部有沒有因人設事還為他改辦法?現在司長可能在搖頭,可能是因為你還沒有看到我下一張投影片,我直接show給你看,為了這個案子,專科以上學校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本來是怎麼規定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登載不實這就違反相關規定,結果到了2021年8月25日的時候,教育部突然改法規,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上面的不實不包括身分資料誤繕或其他類此的顯然錯誤,後來就是用這個規定逃脫的,先幫他改辦法,最後再處理。部長、司長你們回去看這個辦法,全部都有,為什麼這件事情會讓我瞠目結舌?我們的教育部為了一個在履歷上面造假不實的人去改辦法,我的老天啊!臺灣的高教體系可以這樣搞喔!2021年出來了以後,先幫他改辦法再來開會,這不是因人設事是什麼?當初這個辦法怎麼改的?誰主導的?部長、司長,回去查清楚,可以嗎?
30 鄭部長英耀:可以。
31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一個禮拜夠不夠?
32 廖司長高賢:好,我們一個禮拜查清楚。
33 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給我書面回復,我下次會繼續追問這個問題,要不然的話,按照你們新改的辦法,事情大條了!以後我們在申請高教資格的時候,教育部甩鍋,履歷表上面隨便寫寫都沒關係,有這種事喔?一個禮拜回復,可以嗎?
34 鄭部長英耀:可以。
35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36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這真的是動搖國本,亂寫說是誤寫或誤謄,這會有很大的誤會,我想這件事大家一定會積極處理。
37 接下來請徐欣瑩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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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2-13
speakers ["葛如鈞","柯志恩","郭昱晴","劉書彬","羅廷瑋","葉元之","陳秀寳","林宜瑾","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范雲","萬美玲","陳培瑜","張啓楷","林月琴","黃國昌","徐欣瑩","謝龍介","翁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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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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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3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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