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2051
張啓楷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張委員啓楷:(13時27分)謝謝主席,請教育部部長。 |
| 1 | 主席:有請部長備詢,謝謝。 |
| 2 |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
| 3 | 張委員啓楷:部長,我今天要來探討一個吹哨者陳情,臺灣教育界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有性侵的狼師在各大補習班流竄,狼爪這個陰影籠罩全臺學子。我先給你看吹哨者陳情的內容,這個狼師的個案在2014年10月的時候就犯案了。2015年3月27號,新北市地檢依照妨害性自主起訴,在2015年判決確定。依照教育部的法令規定,這位老師應該不能再教了,但他離開學校後,竟然跑去補習班了。後來有人檢舉,在2023年7月12號,補習班官網把狼師的資訊下架,可是在去年2024年6月22號,我們追蹤他還在補習班代課,教國二的理化課。更嚴重的是吹哨者陳情說除了這個個案之外,還有其他的受害者。部長長久在教育界,現在不只是一個個案,其實包括在高雄、臺南,包括去年7月在屏東、彰化、臺東跟桃園都出現過類似的,有前科的狼師在補習班出沒的新聞。 |
| 4 | 我今天要先問一個最嚴肅的問題,這種悲劇,這種讓人心痛的事情為什麼一再發生?照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的規定,如果經判決確定,而且是有性騷或是性侵犯的,這個教師本來就要解僱,包括補習班都不行聘用,對不對?為什麼這事情一再發生,教育部出了什麼問題?部長,這種悲劇為什麼一再產生呢? |
| 5 | 鄭部長英耀:誠如委員所關心的,當然在整個流程的監管過程,確實有疏漏。 |
| 6 | 張委員啓楷:有疏漏嘛! |
| 7 | 鄭部長英耀:有疏漏。 |
| 8 | 張委員啓楷:我們今天很明確把它提出來,然後趕快補破網。部長一定知道林奕含條款,對不對?在臺灣被認為是文壇新星的林奕含,就是房思琪那個悲劇,在他離開世界的一個月內,我們立法院曾經做了一個很重要的修法,教育部那時候也急著要做這件事,那時候的內容,部長請仔細看,立法院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條文,明定補習班的教職員工都必須揭露他的真實姓名。這個狼師現在就用化名,這變成一個大漏洞了。第二個,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補習班申請立案人或者人事異動的時候,還要附上教職員工的名冊跟警察刑事紀錄等證明文件,陳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准。第三條也很重要,條文裡面還明定補習班相關人員如果知道有性侵害、性騷擾發生的時候,要跟相關機關通報,杜絕不適任的人員進入補教界。我要問部長,教育部有貫徹這個條文嗎?這個叫林奕含條款。 |
| 9 | 梁司長學政:跟委員報告,其實補習進修法修正以後我們就有系統,現在要求申請職員的相關名冊都要先經過縣市政府,在24小時內要通報,在中央這邊有三個工作天會跟法務部等等單位去做調查,如果證實屬實就會上這個系統登錄,那所有…… |
| 10 | 張委員啓楷:對,現在就是沒有落實嘛!對不對?那時候雷厲風行,一個月內就修了一個法,結果漏洞百出。我剛才給你看的不是個案而是通案,這幾年來一直在出現。林奕含這個事情已經多久了?從2017年到現在,結果每隔一段時間就有類似的事爆出來,教育部要正視這個問題,要解決,好不好? |
| 11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來加強督導,如果有補習班真的違反相關規定,我們應該責成地方要有一個更嚴厲的處分,甚至該吊銷執照的時候,我們就朝那個方向來努力。 |
| 12 | 張委員啓楷:部長,吹哨者來陳情之後,我們去做了一部分的追查。我現在跟你講,給你看一下這個畫面,我們是怎麼去查這個案子的。連陳情人都提到了,有人來檢舉提供Threads跟LINE手機上的畫面,他們在上面討論說有一個老師在這邊……你看左邊這個畫面,這都是吹哨者提供的,之後有很多人陳情,提到這個老師還在補習班教書,現在都還在喔,然後媒體也開始去追,昨天媒體都報導了。那張圖就是那個補習班,右邊那個人就是那個老師,他到這幾天都還在補習班,你看這是多大的一個漏洞。我進一步去追查,我從那個補習班的網站上去看,還可以看到他擔任老師的資訊。你看這麼明目張膽,完全不遵守我們這個規定,甚至他去補習班代課,這個影片都看得到,2024年6月23號都還在上課。你說你修了法,你要杜絕悲劇再發生,結果悲劇就一直在產生啊!今天跟你講這個個案我去追,每個畫面都有,等一下我把名字給你、把這個補習班的資料給你,好不好?更重要的是,這不是只有一個個案,這是通案,就像我剛才說的,高雄也有、彰化也有、全省都有,不要讓悲劇再產生。 |
| 13 | 鄭部長英耀:是。跟委員報告,委員所關心的這個案子,事實上因為他去沒有立案的補習班教,經過吹哨者舉發,地方政府也已經立即稽核,勒令這位老師離開這個補習班,地方政府也裁罰這個補習班25萬元的罰款。我非常同意委員所提的,我們怎麼樣去全面了解,然後能夠杜絕這樣的情形,也就是他已經違法,本來就不應該當老師。我們會積極的查核,跟地方來合作。 |
| 14 | 張委員啓楷:這個個案處理中,現在進行式對不對? |
| 15 | 鄭部長英耀:是。 |
| 16 | 張委員啓楷:去把它處理好,整個處理過程,你給我一個很明確的處理報告,好不好? |
| 17 | 其次,更重要的它是一個通案,所以我們明確來做幾件事情,第一個,由教育部發函給各個補習班,你要落實林奕含這個條款,請他們全面清查,到底老師裡面有沒有性侵害或是性騷的,這是條文裡面明定的,對不對?可以嗎? |
| 18 | 鄭部長英耀:可以。 |
| 19 | 張委員啓楷:教育部發函給各補習班,馬上做這件事情。第二個,裡面提到的,就是它的名冊要實名制對不對?不允許他化名或是假名,要清查,好不好? |
| 20 | 鄭部長英耀:好。 |
| 21 | 張委員啓楷:第三個,還有一個大問題,為什麼吹哨者會來檢舉?他們就是要舉發,查不到資料只好找立法委員。我們現在有一個大問題,就是他們如果上網去點這個補習班,可以看到老師的名字,可是他如果是不當的老師,你應該讓他可以查得到啊!你有建立一個不當老師名冊的系統,可是一般人上不去這個系統查閱,只有教育體系看得到,這樣就找不到人啊!所以是不是應該把這兩個系統整合,好不好?要讓它公開透明,這是你當初修法的一個重點。我剛𠝾講了,把這兩個系統整合起來,讓一般人如果受到不平等待遇或者要出來檢舉,他可以上這個網頁就可以查得到這個老師是不是不恰當的老師,好不好?你們現在馬上做這件事情,可以嗎? |
| 22 | 鄭部長英耀:可以。 |
| 23 | 張委員啓楷:好,謝謝。部長,我們不允許下一個悲劇再產生,不要讓任何的狼師在補習班流竄,謝謝。 |
| 24 | 主席:謝謝張啓楷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
| 25 | 接下來有請林月琴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10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2-13 |
| speakers | ["葛如鈞","柯志恩","郭昱晴","劉書彬","羅廷瑋","葉元之","陳秀寳","林宜瑾","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范雲","萬美玲","陳培瑜","張啓楷","林月琴","黃國昌","徐欣瑩","謝龍介","翁曉玲"] |
| page_start | 329 |
| meetingDate | ["2025-05-28"] |
| gazette_id | 11454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401_00008"]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33案 |
| agenda_id | 11454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