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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10時20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及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金管會彭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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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彭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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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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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主委好。今天來跟你請教一個有點歷史的問題,因為我個人在大學是念歷史。好,回顧一下2020年,5年前高鐵公司疫情當年度大發股利,這個時間寫得很清楚,2020年初已經有疫情了,但是到了3月的時候,高鐵要配息給股東1.22元,連三年創新高,結果要發多少?要發69億,幫你回顧一下當年這個情況。結果過一個星期,高鐵公司宣布暫緩他們本來在前一年度2019年宣布的2020年員工要調薪,因為COVID-19,所以暫時不實施,結果那時候我就被工會找上了,高鐵當年發高額股利卻暫緩調薪,員工認為是瘦小肥大,瘦了小員工,肥了大股東,請問當高鐵當年這樣做的時候,你認為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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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個案子可能委員比較清楚,中間可能不是這麼簡單,不過我覺得這是兩件事情,一個是針對股東,一個是針對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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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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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可能那個狀況,我這邊不便評論,因為我沒辦法知道它所有的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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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再舉例,公司治理的部分,2019年公司大賺錢,那麼大賺錢,到隔年才會發放股利,所以對股東來講,我在2019年買了高鐵高價的股票,我就期待高鐵當年大賺錢之後,隔年發放股利,同樣的,高鐵當年的員工領的薪水比較少,但是公司大賺錢,當然他希望兩件事,第一個,當年的年終獎金發多一點;第二個,公司承諾獎金沒有發那麼多,但是來年更好,公司給他們調薪,因為獎金只有一年,調薪上去之後年年薪水都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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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調薪是持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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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是高鐵員工,你當然希望來年能夠調薪調高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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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調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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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可是到了第二年,因為COVID-19,高鐵整個營運down下來,你覺得高鐵這時候對於前年的盈餘是要保留下來度過寒冬,還是趕快給去年高價買高鐵股票的股東股利發一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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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跟行業別也不太一樣,假設它今天是有個資本適足率的行業,其實它有一個資本成本在裡面,它就要好好想這件事情,如果它是一個以本身來講,牽涉它未來營運來判斷,因為本來事業經營就有上有下,對股東而言,股東不會是永續股東,他可能今年參與,明年不會參與,但是員工可能也不太一樣,我說行業不同,其實有很大、很大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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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您說到重點了,股東跟員工,高鐵要照顧誰?同樣道理,壽險公司有兩個對象,一個是保戶,一個是什麼?股東。當臺幣升值重創保險業的RBC,還能發放股利嗎?後來高鐵經過我們這樣呼籲之後,它意思意思,本來要發1.22元的,它發1.21元,它的股利少發了5,572萬,發了五千多萬,可能後來列入資本公積,但是今年我們壽險業現在已經核定的,是不是壽險業應該保留銀彈,不要把去年的獲利在今年把股息發放出去,主委您的看法呢?您說要審慎思考,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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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確實,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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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審慎思考,您的決定是怎樣、您的看法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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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一樣,其實我們壽險公司在發放股利的時候,如果各位有注意到的話,帳面跟實質能發的,即便是太平的時候,我們也不是比如這帳面上有100的淨利,就能夠發100,不是!我們現在大概的cap是定在20%,原則上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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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四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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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本來就很保守了。再來,其實在發現金的時候,上一次的會期,也有委員質詢這件事情,我們確實也請他們審慎的思考,為什麼?因為總體經營,當時在發放股利,可能很早前就決定了,甚至都要經過股東大會的決議。但是現在壽險公司有分兩大類,一個是獨立的公司、一個是金控下面,金控下面已經沒有股東大會,它隨時可以決定,它是用董事會來代替,所以這裡面的話,我們也有跟它講,這個部分他們要不要再審慎考慮,確實有一家就說:好,他們考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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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這是一種道德的勸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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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另外一個,其實在金控下面的子公司,它發放股利的不是這家壽險公司發給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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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母公司嘛!它有持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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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其實我們金控法第五十三條有個強制增資的義務,所以金控公司的顧慮可能跟一般獨立公司不太一樣,所以他們經過審慎評估,因為前面已經大概有20%保守的發放以後,再來它其實上面還有金控那個層次還有加上法定增資的義務,他們仔細考慮過,而且金額也沒有很大,所以他們大概還是決定那樣,我覺得他們是有在審慎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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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周延啦!簡單講啦!壽險公司背後上面的金控,如果壽險公司賺錢是回饋上面的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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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它虧錢也要增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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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虧錢要增資,但是如果它虧錢不增資,賺錢要回饋母公司,這樣是不是就不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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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但是因為這是金控法第五十三條強制增資的義務,它沒有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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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我們就要等著看那些RBC資本適足率不足的有沒有強制增資。我們來看一下,您過去常常提到壽險公司有兩個,一個是保險監理,一個是公司治理,保險監理要有檢查報表,然後要有人身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報告、要填具相當表格,以便接軌ICS新一代的清償能力,但是在公司治理部分有財務報表,未來要接軌IFRS17,還要加上你們金管會規定的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問一下,這兩者投射到我們保戶跟股東,這邊講到IFRS17,IFRS17真的是那麼一定放諸四海都皆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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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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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們未來這個IFRS17,每個國家都要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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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基本上IFRS是我們在國際上最共通的一個,但是也不是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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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不是所有的國家都要用,那是不是所有的行業都要用公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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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那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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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壽險業適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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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要看公平性的定義是什麼,就以字面來看,當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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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每個壽險公司都要用?還是產險業用,壽險業就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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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就是公平性,比如我們民法上的誠信原則,我想大家都不會反對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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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但是你說到一個,還有一致性,不能前後矛盾,但是一致性,在2022年就發生過,重分類嘛!這是2022年嘛!對不對?那時候原來訂的是OCI,後來改列為AC,當年2022年的時候,保險公司很多大型公司,才因此而逃過了RBC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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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那是一個美國大幅快速升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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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聯準會鷹式升息,我們都說暴力升息,但是這樣的改分類有沒有前後一致?改分類之後,它流動性在改變,改到今年的流動性就不足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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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它這樣分類也是符合IFRS的精神,只是它的過程當中,本來IFRS就允許公司經營模式的改變,只是在那個當下可能認為這個時機上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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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這是歷史案子啦。我們來看一下,壽險業的財務報表沒有辦法正確的反映什麼?沒辦法反映保險業的特性,我們人壽保險產品週期長,因此保險公司要做投資,保留一些未實現資產來應付未來的償付能力,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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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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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的人身壽險業,你看過去的海外投資高達七成,這也是目前我們匯率跟利率,雙率對我們臺灣本國壽險業造成衝擊的影響。那麼如何顧及清償能力跟股價呢?你的檢查報表要看資本適足率,未來保戶長期的清償能力,但是短期內,你要年度結清,關於年度結清,剛剛講到了,如果有可觀獲利,維持高位股價還有發放股利,剛剛前面幾位委員都問到了,6月30日那一個日期財報怎麼訂?有人說要從前半年的日均價,主委您的看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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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剛才講的,假設像委員非常、非常清楚剛才兩個分業,一個叫監理會計的範疇,我們看的是,它的報表所顯示的是未來清償能力,比較接近未來長期有沒有清償能力,這時候我們就不會看單點,所以我們在股票就是用均價來衡量,比較能衡量它長期的趨勢,因為它的持股大部分都不會變賣的,所以用一個均價來衡量。但是因為我們現在的會計準則,它就希望每天、每天反映相關的資訊,所以它特別著重幾個時間點,就是月底的月報、半年的6月30號、12月31號的年報,實際上就以實質來看,這幾個時間點並沒有什麼特別意義,只是會計方法原則上公定那一天,所以就以那天的反應來看,那常常會捕捉到不是一個全貌的樣子。所以剛剛委員如果問,以長期經營觀點的話,剛剛也有委員問,是否我們未來有考慮用均價的概念,我剛才說我們朝這個方向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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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這是兩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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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財報的部分因為牽涉到各行各業,那可能就不太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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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記得主委過去曾經說,長期的清償能力,如果是用過去來預測未來,是不可能的,你拿照後鏡不可能看到前面的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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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用照後鏡開車滿危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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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們金管會作為監理機關怎麼去預估、判斷它未來的清償能力,然後現在的股市大眾看的是股價、看的是公司的財報,那怎麼平衡?你們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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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也是在臺灣這麼獨特的壽險業所必須要面對的一個挑戰,因為確實這套財報制度,若以這樣衡量,各位就可以看到那個波動會非常的大,因為主要是很大部位的未實現損益會進入它的損益表裡面,就剛才講的是評價的問題,但是一般投資人可能用一般產業來看,比如它的損益數字這麼壞,大概就做出了很不好的判斷,或是看它損益這麼好,就做出很好的判斷,其實上,這是一個會計制度跟這個行業特性之間所形成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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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主委最後要講出你的謎底了,這些保險業的未實現資產透過財報到金管會,除了看會計師公報之外,是不是金管會還有一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你們如何透過這個編制準則去調整長期跟眼前的這兩個矛盾?是不是為了要採取半年的均價,又或者是說過去三年他們的保費獲利創高,那麼怎麼樣去限制它的股利發放?請問金管會有沒有一個很清楚的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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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現在還在努力溝通中,剛才講說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原則上應該是follow IFRS的精神,因為它本來是編制財報用的,但是剛才講RBC的填報手冊或是未來的ICS,這個部分有另外一套的方式來計算,但是我剛才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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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金管會會對這個進行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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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那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也是我們法定的工具啦,所以我們也來想想看,因為這牽涉到各行各業,需要社會共識,本質上金管會又是財報準則主管機關,所以這部分我們就要更審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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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們會做出一個研究後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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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要更審慎來因應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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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會有一個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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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希望能夠在剛才委員提到那個很專業的兩個能夠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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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最後還是要問你,那你覺得在這種情況下現行的壽險業要不要發放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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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剛提過了,假設很多人以為它今年帳面多少就發多少,我剛才已經解釋過了,它頂多只有在兩成的額度之內,再來,假設他們又是在金控下面的話,其實金控本來就有保證的義務,我覺得由他們專業來判斷,我們已經提醒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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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提醒過他們,不要試圖迎合市場大眾的需求,讓大家誤解,以為會發放很多股利。所以最後的結論就是,為使壽險業的財務報表吻合其未實現資產的特性,請研議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制準則的調整方向,是不是可以一個月內給我們一個書面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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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可以,我可以給委員一個比較完整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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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主席,也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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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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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請林思銘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