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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 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冠廷:(11時15分)請部長。
1 主席:有請部長。
2 顧部長立雄:陳委員。
3 陳委員冠廷:部長好。部長,我最近常看到各個媒體提到,如果衝突的時候會陷入沒有秩序的狀況,那他們就要拿著被配發的武器去做什麼事或做什麼事,我想藉由這一個質詢的平臺跟大家說,如果有發生武力衝突的時候,我們的司法制度照樣運行、我們的社會制度一樣在運行,我們要盡所有的可能性以確保在衝突的時間,非軍事的地方能夠照往常一樣有秩序,在衝突期間的所有罪行會被追訴、在衝突期間的所有罪行會被起訴,也會受到懲治。
4 在軍人的部分,因為我們已經有新的軍法制度引進,所以包含軍紀還有所有的這些秩序,都能夠被有效的維持,部長,我這樣子的理解,對不對?
5 顧部長立雄:這是一個韌性,我們希望能夠保有這樣的韌性。
6 陳委員冠廷:這是我們的目標,我相信我們也一定會做到,就像烏克蘭一樣,儘管面臨俄羅斯這樣子大他們數倍的攻擊、襲擊,但他們國內的社會秩序一樣穩定,所有的刑事責任不會因為在戰爭之中就被忘記,一樣會被追訴,我相信臺灣未來也會有這樣的韌性。如果國人同胞有這樣的擔憂,我可以在這邊跟大家說,包含國防部、內政部、所有的司法單位,只要在衝突期間的所有事情都一樣會被追究,這是第一個部分。
7 第二個部分,我想要針對GSOMIA或者是情報相關的部分來請教一下部長,您知道行政院擴大特殊查核的範圍應該會在5月29號出爐,我認為這是我們從去年開始不斷在強調安全核可的擴大範圍也好,或者是針對安全部分討論很好的一個回饋,就是這一年半來,我們希望至少是在安全背景查核上面,行政院總算也是第一個把這樣子的擴大,我為什麼講GSOMIA的部分?是因為今年大家看到日菲兩國在抗中的部分,有啟動軍事情報分享的協商,我想請教部長,我們有沒有可能跟日本或者是跟菲律賓有類似這樣子的討論?
8 顧部長立雄:我只能夠說我們有這樣的期待,至於詳細的情況,我想不適宜在公開的場合說明。
9 陳委員冠廷:那怎麼樣才可以滿足這樣的期待?我想首先反求諸己,就是我們國家內部安全的保密或者是防諜的狀況,有沒有辦法符合情報交換的基準?不然我們得到的最新資訊假如也被洩露出去,那我們不但沒有資格進入GSOMIA,甚至可能會傷害到我們的盟邦。為什麼我們說我們安全核可的機制必須儘快來統一規範?之前我有請教過部長,因為我們現在在各個不同的政府部門,如果要統一的規範的話,至少要有一個基準的單位,法務部廉政署的政風室在各個部門,不管哪一個行政機關,基本上都有他們的存在,是不是由廉政署轄下的這些政風室來跟每一個單位……因為每一個單位自己知道會接觸什麼樣的密等、哪些東西是敏感的,以此來去完整的匡列,也就是由法務部匡列,會不會是未來統一標準的一個好的開始?部長,因為你是法律專精,所以想請教,你覺得這是不是一個好的辦法?不然國安局沒有辦法像法務部一樣,有這麼綿密的系統。
10 顧部長立雄:我想跟其他國家從事任何的交流,都涉及到三個層面,第一個是人員的安全查核,第二個是治安等級的要求,第三個是雙方的通聯機制,要保持機密。這三個部分我想我們都會努力達成一個水平,跟其他國家從事相關的一些交流。
11 陳委員冠廷:部長,我剛剛問,各個行政機關是不是由法務部廉政署政風室來匡列,這個部分您覺得怎麼樣?畢竟部長有法律的專才,以前也當過國安會的秘書長,對整體的……我們現在是講一個機構(institution),我們希望創造一個機構性的方式來匡列,到底哪些人需要被……
12 顧部長立雄:委員的意思是,由他們做一個有關安全查核的框架嗎?還是?
13 陳委員冠廷:匡列,就是哪些人會接觸到機密必須要被匡列,政風室跟那一個所屬機關也就是用人機關,有在做平行聯繫,因為他們就在那一個局處,所以是不是由他們跟用人的機關來匡列?這樣是不是就符合兩方面所需?
14 顧部長立雄:我想就行政院的部分,由誰來做、哪些人應該要列入或哪些應該要從事怎麼樣的查核?包括特殊查核或者是一般查核等等,這些我想我們會依照行政院的要求來進行。
15 陳委員冠廷:部長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不過沒有關係,我想我下次再問所屬機關好了,我去問法務部可能會比較清楚。
16 顧部長立雄:因為就我的了解,現在在做這個部分的行政部門是法務部調查局。我的了解是法務部調查局……
17 陳委員冠廷:我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們有跟行政院討論,他們說或許初步可以從法務部廉政署的政風室開始。我今天問部長不是說要問倒誰,我只是想說你過去有法律的經驗,還當過國安會秘書長,你可能可以縱覽各個不同單位,所以我才想問,你覺得這個建議是好,還是不好?
18 顧部長立雄:我想應該分兩個部分,法務部廉政署也好,甚至是法務部政風室,我覺得法務部廉政署應該就可以,它可以做一個框架性的要求,只是實際的執行層面,如果要到法務部調查局的話,那法務部調查局的能量必須要做大幅的擴充。
19 陳委員冠廷:匡列跟執行是兩個不一樣的事情,我現在講的是要執行。當然,部長,你說可能要大幅度的擴充,沒辦法,這就是我們現在面臨的困境,很多人都會說你看哪邊又有共諜,可是不是啊!這就表示我們現在有機制可以抓到這些人,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除了有機制,抓到這些人之後,透過制度化,讓我們能夠把這些人繩之以法的可能性再增到最高,因為我們現在面臨的威脅跟10年前又不一樣了,所以我才講到這件事情。不過沒關係,我的時間已經用完了,我還是希望部長如果有建議,我也想要統整,就是這樣的方式是好的嗎?還是你們有不同的意見?我們把它匡列進來,來想一個更好的方式,好不好?
20 顧部長立雄:因為國防部本身已經有制定,針對不同的涉密程度,有不同的查核辦法,而不是以階級,所以我想我們的意見可以提供給行政院參考。
21 陳委員冠廷:好,因為我現在看到的是,它是擴大的,可是它擴大的理由,如果只是為了擴大而擴大的話,那有點可惜,包含它所知道的資訊跟它要用的資訊,跟用人單位資訊整合,就是除了鎖、鑰匙,跟你需不需要在那個地點……沒關係,我們之後再來討論,本來我是想要做……
22 顧部長立雄:對,我們是依照美方相關的作法來律定我們現在相關的辦法,然後我們一定會提供給行政院參考。
23 陳委員冠廷:很好,我認為我們不需要重新發輪子,對方怎麼做,我們可以直接採行,不然我們怎麼加入這些其他情報的准入?用一樣的方式就好了,我們就不用再重新發明也是可以的,就直接使用這樣的方式,這樣的話,我們就不用在各種不同的狀況、各個不同的人員上,又同時試行不同的狀況,我覺得這樣不一定好。
24 顧部長立雄:好,謝謝委員。
25 陳委員冠廷:謝謝。
26 主席:謝謝冠廷委員,部長請回。
27 接下來有請蘇清泉委員上臺質詢,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28 已登記質詢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日會議有林憶君委員跟蘇清泉委員提出書面質詢,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書面及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再請國防部提供,有約定期限者,就從其所定。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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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5-17
speakers ["沈伯洋","羅美玲","陳俊宇","黃仁","王定宇","徐巧芯","林楚茵","鄭天財Sra Kacaw","王鴻薇","馬文君","陳冠廷","林憶君","蘇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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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26"]
gazette_id 1145401
agenda_lcidc_ids ["1145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處理院會交付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2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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