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洪委員孟楷:(9時38分)主席謝謝,麻煩請交通部陳部長。 |
| 1 |
主席:請陳部長。 |
| 2 |
洪委員孟楷:部長好。 |
| 3 |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 4 |
洪委員孟楷:前天在新北三峽的這個車禍真的是讓國人都非常痛心,我也看到交通部動作很快,不只取消520週年記者會,並且昨天宣布要調整三項檢討措施,其中包括現行的高齡換照制度,75歲到70歲。 |
| 5 |
陳部長世凱:是。 |
| 6 |
洪委員孟楷:有提到換照考試還要增加實地演練。 |
| 7 |
陳部長世凱:是。 |
| 8 |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實地演練跟現在預期的規劃方向是什麼? |
| 9 |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是針對有肇事紀錄者,希望能夠增加安全駕駛能力的訓練課程,這個課程除了有講習之外,另外一個重要的是實地演練,希望實際上讓他在車上開車的狀況底下我們有人在旁邊看。 |
| 10 |
洪委員孟楷:跟現行的筆試及路考有什麼不同? |
| 11 |
陳部長世凱:跟現行的筆試…… |
| 12 |
洪委員孟楷:現行的駕照考試。 |
| 13 |
陳部長世凱:跟現行的駕照考試應該不會是一樣的,但我們要去檢測的是他在車上的反應能力可不可以,還有他的駕駛能力可不可以,這個部分我們會有另外一套系統,跟一般第一次考照的狀況一定是不一樣。 |
| 14 |
洪委員孟楷:一定不一樣。 |
| 15 |
陳部長世凱:是。 |
| 16 |
洪委員孟楷:好,可是現行制度的問題在於,高齡換照只要檢附體檢證明跟失智證明,換言之,現在都是所謂的文件審查而已…… |
| 17 |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有認知能力這個考驗。 |
| 18 |
洪委員孟楷:考試嘛? |
| 19 |
陳部長世凱:對。 |
| 20 |
洪委員孟楷:未來你要針對這樣實地演練的部分,國人也很關心,因為在這一起事件上面,當然這一起事件的成因為何…… |
| 21 |
陳部長世凱:目前還不知道。 |
| 22 |
洪委員孟楷:還在調查。 |
| 23 |
陳部長世凱:對。 |
| 24 |
洪委員孟楷:但你也講了一句,就是說不希望對於高齡駕駛有誤解,也不要有歧視。 |
| 25 |
陳部長世凱:是。 |
| 26 |
洪委員孟楷:不過過去也有很多所謂高齡駕駛的事故,所以我們才會做這樣的修正。 |
| 27 |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
| 28 |
洪委員孟楷:對不對? |
| 29 |
陳部長世凱:對。 |
| 30 |
洪委員孟楷:所以有關實地演練,未來什麼時候會讓國人清楚明白?而且你剛剛提到是只針對有肇事前科的? |
| 31 |
陳部長世凱:對,沒有肇事前科的我們會用教育訓練、講習的部分。另外,這一次我們的改革方向比較重要的是,大家也相當關心,就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我們的測驗能不能夠反映出長者在駕駛過程當中的反應能力。 |
| 32 |
洪委員孟楷:是。 |
| 33 |
陳部長世凱:所以我們就危險感知的測驗也會放進來,包含他的反應速度跟對於危險事物的感知能力,這個我們也都會放進來。那委員剛剛所提到的細節部分,我昨天有跟民眾報告過、跟媒體報告,3個月之後我們會把細節提出來。 |
| 34 |
洪委員孟楷:3個月研擬出方案。 |
| 35 |
陳部長世凱:對。 |
| 36 |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實施? |
| 37 |
陳部長世凱:我們希望明(115)年能夠實施。 |
| 38 |
洪委員孟楷:明年1月開始實施,是不是? |
| 39 |
陳部長世凱:我們希望明年可以實施,對。 |
| 40 |
洪委員孟楷:好,這個部分我們一起努力,就是希望能夠降低交通事故,尤其看到新北三峽這一件非常讓人難過的事故。不過很多人也提到高齡駕駛的部分,在偏鄉地區他可能會有一些交通的需求。 |
| 41 |
陳部長世凱:沒錯。 |
| 42 |
洪委員孟楷:你之前提到所謂的幸福小黃或幸福巴士的部分,目前覆蓋率還是沒有辦法達到100%。你之前提過2028年要到100%,這個目標有沒有可能再提前? |
| 43 |
陳部長世凱:我們來努力。 |
| 44 |
洪委員孟楷:因為如果75歲往下變成70歲的話,可能182萬人都會受到影響。 |
| 45 |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報告委員,現在人數上確實在我們高齡化社會之後增長蠻多,70歲以上差不多有182萬人,10年之後我們會有272萬人,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就是大家行的問題。我們都會老,我們老了之後一方面有可能需要駕駛,二方面有可能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幸福小巴部分。 |
| 46 |
洪委員孟楷:是,簡單說明一下好不好?針對這個部分。 |
| 47 |
陳部長世凱:目前我們的覆蓋率94%,大概只有4、5個鄉鎮沒有,委員提醒的我們一定會努力做,看可不可以提早,如果只差幾個鄉鎮,我們儘量想辦法讓它趕快有幸福小黃跟幸福巴士的建置。 |
| 48 |
洪委員孟楷:覆蓋率可以達到100%,是不是? |
| 49 |
陳部長世凱:我們請局長。 |
| 50 |
洪委員孟楷:好。 |
| 51 |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因為覆蓋率的定義是,住戶500公尺範圍內有公共運輸通行,有些住戶的500公尺內其實車子是進不了的,有一些部分他可能是步行…… |
| 52 |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局長,這個事後再給本席資料,好不好? |
| 53 |
陳局長文瑞:對,只要車子能夠到得了,我們的小車能夠到得了,我們會儘量做。 |
| 54 |
洪委員孟楷:不過來看一下這次事故的狀況,因為你看,很多人現在也都開始在看,媒體也整理了,其實他從國慶路、學成路這邊第一個點已經有所謂的肇事。 |
| 55 |
陳部長世凱:是。 |
| 56 |
洪委員孟楷:不管是撞到後車之後加速逃逸的情況,到北大國小,甚至第三個點以及到第四個點,撞到分隔島才停下來。 |
| 57 |
陳部長世凱:是。 |
| 58 |
洪委員孟楷:我們特別算了一下,這個距離有多長,你知道嗎?有將近四百多公尺。 |
| 59 |
陳部長世凱:對。 |
| 60 |
洪委員孟楷:換言之這樣的距離四百多公尺,整個又是直線,已經很難是單一的因素,他不一定是……當然高齡,有沒有可能他誤踩,因為就這位余男來講,他5年前也有肇事紀錄,而當時他太太的說法是他把煞車誤踩成油門,所以才會造成5年前的肇事紀錄,新聞上都有看到。那5年後發生那麼令人難過的一個意外狀況,我們現在來講,除了所謂的行人地獄要改善、工程要維護以外,軟體以及相關車輛主動行人防撞的部分是不是也應該加強?因為如同你現在講的,調整高齡駕駛的年齡,比照英國、日本,日本是70歲以上就要換照,對不對? |
| 61 |
陳部長世凱:我們這一套系統是學習、參考日本,因為日本比我們更早進入超高齡社會。 |
| 62 |
洪委員孟楷:非常好,日本就有強迫要加裝防爆衝裝置,因為在車輛上面的防爆衝裝置的話,是不是可能就比較有機會降低今天這樣的事故發生?不然您看,從第一個點一直到第二個點、直線,尤其我們看到那個影片,甚至影片、行車紀錄器資料出來之後,很多人講根本沒有閃的空間。部長,請說明一下,日本有強迫加裝防暴衝裝置或防撞輔助系統等等,我們未來有沒有思考這樣的方向? |
| 63 |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所理解的是日本不一定有強迫加裝,但是我們知道他們有補助加裝這方面的設備,我們也來研議一下日本的做法,來參考他們模式。 |
| 64 |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得到的資料是高齡者的部分,日本是有強迫加裝。 |
| 65 |
陳部長世凱:他們有補助啦!我知道他們補助了九成,未來臺灣要不要也採取這樣的做法,我們來參考他們的案例。 |
| 66 |
洪委員孟楷:這才是治標、治本一起啊! |
| 67 |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這個我們會參考他們的…… |
| 68 |
洪委員孟楷:部長,現在看到的狀況是,大家也都在講說是不是道路設計有問題,所以目前為止,根據交通部的瞭解,道路設計有沒有問題?如果道路設計沒有問題,那問題是不是就在車輛駕駛人的行為?不管他是肇事逃逸、心生畏懼,還是他故意,想要逃離現場、加速逃逸,或者是他年長,誤踩油門,其實任何理由都不構成理由跟藉口,因為3人已經天人永隔了。他的刑責讓檢察單位好好地去做釐清和調查,但我們現在要做的是未來怎麼樣防範,而我剛剛已經跟部長提到了,當日本或是其他國家都有針對車輛做防暴衝裝置的安裝,補助也好、強制也好,或者是對什麼年齡做要求,這才是配套啊!不然今天只是把75歲改成70歲,那未來呢? |
| 69 |
陳部長世凱:不只是把75歲改成70歲…… |
| 70 |
洪委員孟楷:是,我知道,但我指的是在車輛上面…… |
| 71 |
陳部長世凱:委員,您說的車輛上面,其實我們現在對於新車在安全上面的限定是有的啦,有要加裝一些安全的感知跟安全的系統,這個都有,但是對於未來年長者駕駛的部分,使用中的車輛要不要補助或加裝,這個我們來研議。 |
| 72 |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一起在3個月內?您有講到3個月嘛! |
| 73 |
陳部長世凱:是。 |
| 74 |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在這3個月內,除了把75歲改成70歲,還有相關的實地演練制度一起出來的時候,也把這個部分一起提出來? |
| 75 |
陳部長世凱:科技防禦的部分,我們也在這3個月裡面來做檢討。 |
| 76 |
洪委員孟楷:國人在看!是,沒錯,部長,本席有看到520內閣當中,你的滿意度很高、負評最低…… |
| 77 |
陳部長世凱:謝謝。 |
| 78 |
洪委員孟楷:本席當然就期待交通部長是專業,我每次都講,交通委員會開會,只要後面沒有攝影機都是好事,因為沒有發生事情嘛!但是現在發生事情,我們要做檢討,而你也提到3個月內會把相關配套拿出來,那我們當然希望連同你剛剛講到的,仿照日本、學習日本、參考日本的制度,日本有什麼好的制度,我們來學習,用在臺灣身上,讓臺灣能夠更進一步防止行人地獄、防止這樣的憾事再發生,可以嗎? |
| 79 |
陳部長世凱:可以,這個部分我們來研議。 |
| 80 |
洪委員孟楷:3個月內提出來! |
| 81 |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來研議,3個月之內來研議。 |
| 82 |
洪委員孟楷:召委,不好意思,我問一下數發部好不好?數發部黃部長,麻煩一下,2分鐘就好。謝謝召委。 |
| 83 |
主席:已經超過很久了,再1分鐘。 |
| 84 |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今天發言時間是5分鐘,但是有3個部會──交通部、數發部和工程會,都那麼重要。 |
| 85 |
黃部長,詐騙廣告抓不完!打詐指揮官520的時候希望跨部會阻詐,並且跟臉書高層面對面溝通。我要先請教這則新聞,警方說有移交15案給數發部審理並裁罰,所以兩個禮拜前在交通委員會這邊,本席有問內政部到底有沒有移交相關的案件,那天來的應該是次長,他說沒有收到,這不是事實吧? |
| 86 |
黃部長彥男:是5月1日早上收到,我們是5月1日早上來備詢,所以是會議結束之後,回去才看到公文。 |
| 87 |
洪委員孟楷:這麼巧?就是剛好那一天。 |
| 88 |
黃部長彥男:是。 |
| 89 |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15案移給數發部審理並裁罰,請問目前進度為何? |
| 90 |
黃部長彥男:我們這個禮拜一和檢警調開會,已經決定要裁罰,但是目前還在走行政程序。 |
| 91 |
洪委員孟楷:裁罰誰? |
| 92 |
黃部長彥男:就是Meta。 |
| 93 |
洪委員孟楷:裁罰臉書? |
| 94 |
黃部長彥男:是,Meta。 |
| 95 |
洪委員孟楷:為什麼? |
| 96 |
黃部長彥男:因為必須落實實名制這一段,確實是由……因為剛剛講15個案子裡面有一個案子確實有資料不全的問題,再加上我們自己發現的一個案子,所以有2個案子目前已決定開罰,但是還在走行政流程,我們短期內就會公告。 |
| 97 |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實在不想講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因為每天有多少個詐騙案件,而到現在,我們通過了打詐四法,2月才開始到位,結果4月、5月才從內政部移交案件到數發部,數發部又再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今天是5月21日,你說下個禮拜才要處理,預計5月底處理…… |
| 98 |
黃部長彥男:不會那麼久。 |
| 99 |
洪委員孟楷:也不要講才2個案子啦,你說國人每天受到多少詐騙、一個月有幾百億的詐騙,結果現在說要開罰2案…… |
| 100 |
黃部長彥男:那個…… |
| 101 |
洪委員孟楷:但是有做是好事,可是我現在在想的是,如果連到現在打詐指揮官都說希望能跟臉書高層碰面…… |
| 102 |
黃部長彥男:我們是從法律…… |
| 103 |
洪委員孟楷:那我想請教,從過去到現在,我們都知道你的通報系統裡面九成的詐騙訊息來自Meta…… |
| 104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 |
| 105 |
洪委員孟楷:到底我們跟Meta是多麼不對等的關係? |
| 106 |
黃部長彥男:我們隨時保持溝通,後面也有我們的系統在溝通。剛剛講那麼多案子,為什麼只有查到這麼少?因為叫他們24小時下架,他們都有配合,所謂的實名制,15個案子裡面,他們也都有,但只有一個案子資料不全,這是我們要…… |
| 107 |
洪委員孟楷:部長,您再看一下本席提供的這份資料所說的:「警方沒有人力能一天到晚去逐一檢視廣告」,其實這就是重點!我們一直講的是說,在詐騙廣告投放的時候,它就是源頭,源頭如果沒有管理的話,就會讓國人很容易接收到詐騙廣告,如果這些廣告都需要警方逐一檢視才去做通報,那就變成我們的警方或是我們相關政府部門的人是在幫Meta做管理、做廣告審查! |
| 108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我們用…… |
| 109 |
洪委員孟楷:照理講,如果這是詐騙廣告的話,Meta公司要刊登這個廣告,就應該負責任,不管是它自己的內稽內控或是相關的法務查核,他們放任這個廣告出來,讓警方看到,警方看到的時候再通報你們,然後你說24小時內讓它下架,覺得這樣Meta就已經盡到企業相關責任…… |
| 110 |
黃部長彥男:這個是我們的打詐專法裡面…… |
| 111 |
洪委員孟楷:本末倒置嘛! |
| 112 |
黃部長彥男:我們目前的法規是這樣子,以後要不要修法再說,但目前法規確實有24小時的下架期,而它是有符合的。但是我跟委員講,也不是完全靠警政署,我們用AI去掃描,每天詐騙這塊掃描到……就是過去這幾個月,我們大概下架了十幾萬筆。 |
| 113 |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們的通報系統上線之後,我發覺一個很大的問題跟bug,根據你們的訊息處理流程,民眾檢舉或AI掃描之後給數發部,數發部收到之後再給各部會確認,不管這是公文往返,或者這是確認的過程…… |
| 114 |
黃部長彥男:系統、系統。 |
| 115 |
洪委員孟楷:系統確認後再回來,然後再通知,這樣數發部是不是算一個總機?你們收案,然後再給各部會確認…… |
| 116 |
黃部長彥男:因為…… |
| 117 |
洪委員孟楷:時間關係,本席只建議,而且真的是強烈建議,新加坡2019年成立跨部會打詐中心,就讓各部會有專職人員進駐同一個辦公室,在同一個辦公室裡面,大家共同針對詐騙的訊息進行討論,這樣就可以縮短溝通流程,並且能夠及時通知社群媒體平臺做後續處理…… |
| 118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這個…… |
| 119 |
洪委員孟楷:2019年人家就已經做了,到現在2025年,6年過去了,新加坡的打詐在國際上大家是認同的,大家也看到他們有實際的成效,我們能不能學習別人好的經驗? |
| 120 |
黃部長彥男:我們會繼續改進,不過目前我們通報到各部會,他們的平均反應時間是1到3個小時,所以已經比過去進步很多了,當然還有改進的空間,我們會繼續努力,讓整個流程更順暢,更快速。 |
| 121 |
洪委員孟楷:部長,今天解凍,本席對於數發部該用的預算沒有意見,但是你最後的結語講的還是積極推動打詐工作,我們希望看到的真的是積極、看到的是專業、看到的是真的有決心要打詐,能夠部會整合、源頭管理,而不是直接放任,好嗎?謝謝。 |
| 122 |
黃部長彥男:好,這個我們會繼續努力。 |
| 123 |
主席:謝謝。因為剛剛洪委員提到有這麼多部門,因為今天有三十幾位委員登記發言,所以我們會尊重委員的發言,也請委員尊重主席必須控制時間。以後希望大家互相尊重,謝謝。 |
| 124 |
請李昆澤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