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507

吳秉叡 @ 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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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吳委員秉叡:(16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我今天要來揭穿這個提案人的滿口謊言,這次吳宗憲委員提出的公投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其實這就是在扭曲,因為這個是憲法法庭的判決內容,根本就不是一個政策。那他為什麼要這樣寫呢?因為他要把它包裝成是在創制一個政策的外貌,為符合公投法規定,必須要包裝成創制法律政策的外貌,他討論的東西根本就不是一個政策,是一個憲法法庭的判決。憲法法庭的判決是憲法層次的,剛剛很多委員都講過了,法律跟命令牴觸憲法者無效,憲法法庭就可以宣告法律跟命令違憲,全國各級機關還有人民都要受到憲法法庭的拘束,結果他現在把憲法法庭的判決拿來當作公投的政策,這根本就違反了憲法法律位階的概念。法律跟政策牴觸憲法者無效,我想這是基本常識,如果連這個都不知道,那他的憲法是在學什麼呢?
1 吳宗憲委員在提案說明的時候說:全世界民主國家都沒有要求死刑判決必須一致決。我跟你講:你就是扯瞞天大謊。基本上全世界的法律分成兩大法系,我們臺灣是大陸法系,是先有成文法,後面進入每一個個案的時候是依照成文法來判決;另外還有一個很大的體系叫做英美法系,他們主要採取的是陪審團制度。我想大家都要有常識,陪審團就是明確地連有沒有成立犯罪都必須陪審團一致決,更不要講判死刑必須一致決。所以吳宗憲在那邊講全世界的民主國家沒有這樣的制度,我想問美國、英國這些國家不是民主國家嗎?他們的國家裡面要判決被告有罪,還不是死刑喔,就必須是全體陪審團一致的決定。所以提案人在這個地方做提案說明時漫天扯謊,用詐欺的方式通過這個公投案,要讓人民公投。
2 我覺得很遺憾,對於司法官特考還有這些法律系的學生,他說他曾經當過檢察官,難道是因為沒有考憲法嗎?所以不知道憲法嗎?我覺得不是,是他很壞!利用這樣的扭曲、利用大家的資訊落差達到他惡搞的目的,所以大罷免!大成功!
3 主席:謝謝吳委員。
4 下一位請賴惠員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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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莊瑞雄","鍾佳濱","沈伯洋","王義川","黃捷","李柏毅","陳培瑜","蘇巧慧","沈發惠","吳思瑤","林楚茵","陳亭妃","賴瑞隆","張雅琳","李坤城","徐富癸","張宏陸","郭昱晴","郭國文","林月琴","陳俊宇","王美惠","林俊憲","劉建國","李昆澤","許智傑","林宜瑾","邱議瑩","王定宇","何欣純","陳瑩","黃秀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羅美玲","陳素月","王正旭","陳秀寳","范雲","吳秉叡","賴惠員","邱志偉","陳昭姿","張啓楷","吳宗憲","羅智強","牛煦庭","賴士葆","徐巧芯","洪孟楷","林淑芬","林岱樺","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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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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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52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 一致決』之政策?」請公決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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