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503

陳素月 @ 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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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素月:(16時4分)謝謝主席及各位委員,大家午安。國民黨今天提反廢死公投,根本就是假議題,因為我們看到臺灣目前仍然有死刑,我們的刑法、陸海空軍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這些現行法律的條文裡面,都仍然有處以死刑的刑罰。民進黨執政從來也沒有說要廢除死刑,到目前也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委員提案要廢除死刑,所以今天國民黨說要反廢死公投,不知道是在反什麼。
1 我們來看一下國民黨的公投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所以這個公投主文並非在詢問同意或不同意廢死。今天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要不要經過一致決來公投,操弄等同於反廢死公投,還說要作為修法或研議相關配套法案之重要基礎。明明現行法律裡面都有死刑的刑罰,所以不曉得是要修什麼法,這根本就是在詐騙。
2 我們看到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告死刑為有條件合憲,在114年1月16日也才執行槍決黃姓死刑犯,所以證明是有死刑的。在憲法法庭作出死刑須一致決的解釋之後,在今年3月10號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合議庭的三名法官也是一致決判處吳姓男子死刑,在在證明了臺灣目前就是有死刑的存在。國民黨今天針對憲法法庭的判決主文來推這個公投,在在證明了他們毀憲亂政的行為。
3 我們看到2018年11月,當時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會議,邀請時任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列席。立法委員劉世芳詢問,大法官解釋的法律位階與公投案的法律位階哪邊比較高?呂太郎秘書長當時表示,大法官的釋憲位階比較高,大法官解釋是憲法解釋,位階效力就是等同憲法,是最高層次。公投的議題屬於法律原則的創制,將來相關政府部門依據公投結果制定的法律,不能牴觸大法官解釋,因為大法官解釋的位階就跟憲法一樣。所以在這邊要再次強調,公投案只能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大法官的解釋位階等同憲法,根本不可能是公投可以推翻的,所以有毀憲亂政的藍白立委在立法院的一天,國家就永無寧日,要讓國家正常運作、國泰民安,就是「大罷免、大成功」!
4 主席:好,謝謝陳委員。
5 下一位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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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莊瑞雄","鍾佳濱","沈伯洋","王義川","黃捷","李柏毅","陳培瑜","蘇巧慧","沈發惠","吳思瑤","林楚茵","陳亭妃","賴瑞隆","張雅琳","李坤城","徐富癸","張宏陸","郭昱晴","郭國文","林月琴","陳俊宇","王美惠","林俊憲","劉建國","李昆澤","許智傑","林宜瑾","邱議瑩","王定宇","何欣純","陳瑩","黃秀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羅美玲","陳素月","王正旭","陳秀寳","范雲","吳秉叡","賴惠員","邱志偉","陳昭姿","張啓楷","吳宗憲","羅智強","牛煦庭","賴士葆","徐巧芯","洪孟楷","林淑芬","林岱樺","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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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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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52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 一致決』之政策?」請公決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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