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502
羅美玲 @ 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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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羅委員美玲:(16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吳宗憲委員等52人提案的反廢死公投案。其實這個公投案的提案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基本上,這個公投案跟反廢死是無關的,可是我們卻看到藍白刻意以反廢死宣傳這個公投案。事實上,臺灣根本就沒有廢除死刑,不論是刑法還是刑事訴訟法,死刑依舊是法定最高刑罰之一,且在多起重大刑案當中,法院還是有判處死刑。 |
| 1 |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告死刑合憲,因此反廢死跟公投其實完全是沒有關係的,公投的效果只能夠影響政策或是立法,在死刑根本沒有廢除的狀況之下,這個公投案過與不過根本無法達到廢死或反廢死的狀況,更深層的問題是,這項公投案可能連形式上都不合憲,是無效的。根據公投法第十五條規定,立法院僅能提出針對立法原則之創制及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所以立法院可以提的複決案是重大政策之複決。如同今天早上也有委員提到,國民黨也知道這違反公投法,所以才會在這個公投主文後面硬是加上「政策」兩個字。可是我想請問大家,判處死刑需不需要一致決是政策嗎?當然不是,是憲法法庭的判決,跟政策無關,更何況司法審判的獨立性,立法院怎麼可以提案干涉呢?而且辦一場公投必須花費9億到10億的公帑,更何況這是一個沒有意義也無效的公投。 |
| 2 | 我們都支持社會辯論死刑的存廢,也不逃避對制度進行檢討改革的責任,但我們也必須了解,死刑是奪取人生命的刑罰,本來就應該要審慎執行。再者,立法機關所作的決定,也都應該在憲法、法律框架之下進行。國民黨之所以硬要提這樣的假議題公投,純粹是製造民粹,打擊政府、破壞民主,好轉移他們在立法院毀憲亂政、在總預算胡搞亂刪引起人民大罷免的焦點。面對這樣子荒謬的鬧劇,我們一定會堅守議事殿堂、守住制度。在這裡我們還是要呼籲藍白兩黨及早懸崖勒馬,不要成為踐踏民主的幫兇,以上,謝謝。 |
| 3 | 主席:謝謝羅委員。 |
| 4 | 下一位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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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院會-11-3-12 |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莊瑞雄","鍾佳濱","沈伯洋","王義川","黃捷","李柏毅","陳培瑜","蘇巧慧","沈發惠","吳思瑤","林楚茵","陳亭妃","賴瑞隆","張雅琳","李坤城","徐富癸","張宏陸","郭昱晴","郭國文","林月琴","陳俊宇","王美惠","林俊憲","劉建國","李昆澤","許智傑","林宜瑾","邱議瑩","王定宇","何欣純","陳瑩","黃秀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羅美玲","陳素月","王正旭","陳秀寳","范雲","吳秉叡","賴惠員","邱志偉","陳昭姿","張啓楷","吳宗憲","羅智強","牛煦庭","賴士葆","徐巧芯","洪孟楷","林淑芬","林岱樺","陳冠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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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5-16"] |
| gazette_id | 11448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801_00002","11448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52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 一致決』之政策?」請公決案─通過─ |
| agenda_id | 11448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