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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11時24分)謝謝主席,請國科會吳主委跟數發部的葉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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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主委、葉次長備質詢,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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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誠文:蔡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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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主委好、次長好。我看早上很多委員都有問到未來AI基本法通過之後你們兩個的分工,應該都釐清了嘛?所以行政院是有共識的,未來的主管機關還是數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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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誠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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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這個沒有問題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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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誠文: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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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好。我想這是第一個要釐清的,避免爭來爭去,立法院也跟著搞不清楚到底要在交通委員會主審,還是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裡面主審?事實上,就這個題目來講,事關頗大,它可能影響很大,對人類的社會跟生活影響很大,它是一個很巨型的論述跟法案;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因為體例上基本法沒有主管機關,體例上基本法就是行政院主管,未來它在應用上面,恐怕各個委員會,也就是立法院8個委員會、任何一個委員會都有很多相關的法令要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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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就數發部來講,次長,以現在AI的發展,到今天為止,在數發部裡面,你覺得該研議的法律條文到底有幾個法要修?或者要增、要新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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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我們大概有幾個部分,有些開始做了,譬如說產創條例的部分,AI產創納入優惠,這個我們跟經濟部已經修了;在我們自己部裡面,包括資料創新條例,它會影響AI的發展,這個我們也正在修;至於各領域,我們還是認為從高風險開始,目前重點會找的部會大概是包括醫療部分、包括交通的部分、包括金融的部分,也包括通訊傳播的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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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次長,這些領域,譬如以醫療領域來講,我們要回到衛福部來處理,還是在數發部裡面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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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第一件事情,譬如以醫療來講,專家都在衛福部。第二,不可能有兩個衛福部,一個是AI衛福部,一個是一般衛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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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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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所以我們會訂定一個general的框架,提供衛福部知道怎麼樣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對應風險,至於具體的管制措施或者是限制措施,或者是審查措施,還是會在衛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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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這樣好了,次長,我們用一個大家比較聽得懂的方式來聊。簡單講,我們以過去健保累積的所有X光片好了,這個data的運用未來一定在醫療上面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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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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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其實這個也不是現在,早在之前就已經開始對這些X光片做一定程度的數位化,或者開始要教會人工智慧去判讀、去研究,未來這個法規是衛福部主導一個法,還是這個事情是要由數發部來主導一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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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這部分其實衛福部已經提出來,就是在憲判字第13號的要求之下有一個健保資料的特別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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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所以它回到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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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是衛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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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健保資料的運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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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對,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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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那其他的資料……因為這樣下去之後,各部會都有它的data要去應用管理,內政部的戶政、國防部類似軍政等等各式各樣的資料,這些資料是每一個都要像衛福部一樣在醫療資料上的管理立一個法,還是數發部有什麼樣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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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我們是有整體的想法,當然衛福的部分是特別一點,就是它有憲法法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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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因為它可能速度也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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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而且它高度地涉及個資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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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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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我們現在在研擬的資料創新應用條例裡面設計了一個機制,就是行政院會有一個資料治理的整個框架,將來這個法如果蒙大院通過的話,我們會要求各部會要提出計畫,就像要提出資安計畫一樣,要提出資安治理計畫,根據這個資安治理計畫,在行政院、包括民間的專家也會參與審查的狀況下,各部會就它領域的資料會有一個治理的計畫逐步來推動,不完全是要用立法的方式。另外一方面,當然數發部本身會做標準化動作,譬如什麼是AI-ready data,我們會把技術指引寫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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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好,所以次長就知道這個體系很大。這裡面其實還涉及到幾個面向,我們有提到,包括你們的資料,我也看到了,第一個是隱私,這是大家最care的;第二個就是存在著社會風險、存在著國家風險;其中其實你們也自己講到存在著倫理的風險。對於這個問題,我一直很想問一下兩位專家,我舉一個例子,譬如以無人車的駕駛來講,我們教會AI做各種判別,以至於以後不用司機,如果一臺大型的車子上面坐了20人,這臺車開在懸崖旁邊,突然有一個人衝出來,未來我們相關的法規,在這個問題上,到底是要把那個人撞下去,還是車子就直接往懸崖下面開?兩位可以給我這個答復嗎?我對於這個題目覺得很有趣啊,作為一個立法者而言,我要怎麼來思考這個倫理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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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委員所提到的是哲學上面非常著名的電車難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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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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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電車難題就是到底要救比較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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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你也懂了,我只是把它化成很簡單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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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就法律上面來看,不管是為了防衛自己,譬如司機本身他有生命要防衛,所以他迫不得已要採取一些比較可能會造成傷害的行為,那是正當防衛,是可以主張;或者是緊急避難,他為了他車上的乘客也好,採取一個比較安全的措施,在法律上面不會去苛責。基本上我們法律不會要求當事人在這個狀況下一定要做出選擇,不管是防衛自己的生命財產也好或保護其他人的生命財產,他在法律上面都是沒有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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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沒有錯,這是當事人嘛!那麼我們到底要怎麼教AI啊?我們就現實狀況來講,如果你是那個司機,你可能會因應當時的狀況選擇煞車、選擇方向盤往右邊懸崖的方向打,第三個是不選擇,直接撞。每一個人的狀態是不一樣的,但AI不會,當你教會它之後,它面對這種狀況可能只有一種選擇,到底這種選擇是我們要透過法律來告訴它,或者透過技術來告訴它就是直接撞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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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我的理解是這樣,自駕車或是無人載具,委員所提的問題,大家不斷在考慮,現在當然可能只發展到Level 3,那是全自駕狀況之下,碰到有兩難的情形,我們先前得到資訊是它會先讓車子先停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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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好,車子停下來。如果車子停下來,導致車內可能會損傷慘重,我們還是會選擇讓車子停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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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次長寧:我當然不是這方面的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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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對,我們都不是啦。但是因為這些問題對一個立法者,我是抱持著學習的心情來請教兩位專家,倫理的問題是很困難的,因為我也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其他更好的方法,未來我們在立法上多多少少都會遇到相關的問題,就是你們所提到的,社會風險、國家風險、隱私跟倫理,未來AI基本法通過之後,所有各部會可能遇到的相關法規都會遇到相同的問題,這個就是人類社會所共同的,所以我會care、我期待AI的發展帶給人類更多的方便、更多的幸福,但是我們同時也必須很深刻地去思考AI所帶來對人類社會的風險、國家的風險,甚至倫理的問題。可能我這個問題也很深,兩位可能也無法回答我,我也沒有要兩位真的有什麼樣很明確的答案,如果兩位都有答案,那麼我看諾貝爾獎可能兩位有一點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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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沒關係,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就問到這邊。反正未來基本法通過之後,簡單講,面對AI的時代,我們必須要有這個基本法,但是重點在接下來科技的應用到底到哪裡,包括勞動部,其實剛剛我在下面聽,也沒那麼難回答嘛!隨著AI的發展到哪裡,就會遇到哪裡的問題。我也不知道現在誰會最容易失業,因為每一個經濟領域、每一個產業領域的發展速度不一樣,現在不是黃仁勳要來嗎?大家等著問他的問題就是他覺得哪一個領域應用會最快,因為現在全世界都等著應用,因為應用才有下一個經濟發展的動能,大家都在等著應用,所以應用到哪裡就會對那個產業產生衝擊,從產業的競爭一直到工作權的保障,所以應該要隨時follow這些問題,好不好?謝謝主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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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蔡其昌委員,官員請回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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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劉書彬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