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334

林宜瑾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宜瑾:(10時50分)謝謝主席,有請葉寧次長跟吳誠文主委。
1 主席:有請葉次長、吳主委備詢,謝謝。
2 吳主任委員誠文:林委員好。
3 林委員宜瑾:主委好。首先,本席很清楚地知道AI基本法是要由數發部來主導、推動立法,本席相對比較有疑惑的是,在院版的草案還沒有出來的狀況之下,這部攸關我們AI發展的根本大法,可以由立委們在條文中來指定主管部會嗎?或者是現有委員的草案中,有額外來規劃行政院應設置的單位,或指定各級機關應編列預算等等,這個會不會跟行政院現在的規劃有一些相扞格的地方?是不是請主委先回答?
4 吳主任委員誠文:AI基本法我們制定的時候並沒有列主責的部會,但是卓院長已經指示,未來AI基本法如果通過施行,解釋法令的機關會是數發部。相關的主政、資料治理跟AI的運用、推動,包含民間產業等等,數發部會是最重要的部會,但是整個行政院所有的部會,在施政過程當中一定都會使用到AI工具,包含國科會的AI研發工作也都有關,所以其實是整個行政院會一起去推動。
5 林委員宜瑾:當然。次長,像我剛剛提問的就是,委員的草案中有額外規劃了一些行政院應設置的單位,或者是指定各級單位要編列預算等等,這部分跟行政院的規劃是不是有一些衝突?
6 葉次長寧:跟委員報告,剛才也有委員提到,過去大院通過大概11個基本法,絕大多數都沒有主管機關,基本法原則上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如主委所講的,它不會特別對組織做規範,相同的,財源的部分大概也必須要審慎規劃……
7 林委員宜瑾:也不會在基本法內?
8 葉次長寧:當然會有一些希望能夠提供優惠的措施,但這些都必須要在其他法律落實,譬如租稅就一定要到稅法才能夠落實,這個我們在基本法大概都只會做原則性的規範,不會有組織方面的明確規範,但是院裡面交付我們來推動立法跟解釋法律,當然,我們就一定會遵照來執行。
9 林委員宜瑾:了解,所以很清楚,我們的AI政策確實跨足各部會。根據上一次公聽會各方專家學者的發言,許多人都有提到資料開放的重要性,這是一個策略上的規劃跟推動,本席認為可能需要主政的數發部加以重視。依據OECD的分類,資料開放可分成四個層級:從封閉資料到差別化存取,到非差別化存取,到開放資料,各國的規範程度不一。像歐盟就強調資料的治理跟隱私,雖然推動開放資料,可是它對於個資有非常嚴格的規範,亞洲國家像新加坡、韓國,是以促進AI產業發展為導向,結合資料開放跟創新的政策,因此它法規的限制也相對鬆綁。本席是認為在開放資料的這個概念下,資料本地化與主權,對臺灣而言就變得相對重要,尤其主委也常常提到主權AI這個概念,本席上次質詢也有回應說資料儘量要放在國內,以維繫我們國家的數位主權。在不妨礙企業創新的精神下,這個法規的設計又應兼顧開放跟保護,所以我要請教次長的是,我國開放資料的政策未來會用什麼樣的模式跟架構去設計?我們要如何回應上一次公聽會當中,很多專家學者都有強調的開源這個概念?就是open source這個概念。
10 葉次長寧: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說得非常好,我們也在參考OECD的四個分類,從最封閉的closed data到最開放的open data,我們過去其實open data推得很不錯,open data的意思是它完全不需要授權,可是在AI發展的時代,光是open data是不夠的,它需要能夠share data,就是有些資料要能夠共享,甚至data reuse,它有些資料要能夠再利用,所以本部現在正在研擬一個資料創新利用的草案,希望能夠建立從open data一直到share data,再到data reuse的整個機制,不光是政府部門這樣做,不論是參考歐盟的機制也好,或美國的機制也好,我們也希望能夠讓產業之間有一個資料交換或匯流的機制,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推動立法,我們也同時在跟政府爭取計畫,希望透過計畫能夠把相關的技術都建立起來。另外,委員非常強調的主權AI部分,它最重要是需要有一個符合臺灣文化、語言文化價值的資料庫,這個我們也在積極建立當中。
11 林委員宜瑾:OK。接下來想要跟次長請教,AI基本法需要很多的配套,子法或相關的法律訂定,就如同您剛剛所說的,像前面提到的資料開放利用,跟促進資料創新應用,我覺得還有很多、很多迫切的相關法規都需要來通盤檢視,譬如政府應用,我們要怎麼樣規範政府部門負責地應用AI,或者民生相關AI的應用,像是先進的醫療技術,又或者是打詐、阻詐這些方方面面,法規是否有相應對的調適?所以請教次長,最優先會調適的法規有哪幾大類?時程上大概會怎麼安排?
12 葉次長寧:以數發部的職責來講,當然,風險的控制大概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我們除了會儘速地來訂定AI人工智慧的風險框架之外,我們會特別著重在可能發生高風險的領域,跟相關的部會合作,儘快把法規進行調適,大概不外乎幾個部分,像智慧醫療、智慧金融、智慧交通以及跟通傳會相關的,跟媒體有關的AI應用,大概是我們會特別重視的點,我們會儘快地跟這些部會來展開協商。
13 林委員宜瑾:好,最後想跟您談談,在中國數位極權主義的擴張之下,臺灣要如何應對的問題,因為我在去年預算審查的時候有請教過吳主委,我們是否能針對中國的AI假訊息攻擊,有更多的提防,並且進一步來研究如何用AI抵抗AI。國科會當時的回復是,目前有研發數位訊息威脅情資共享框架的核心技術,或者是多來源訊息傳播分析暨預警的機制,以及利用AI跟深度學習等先進技術來檢測跟識別AI的內容。所以我要請教次長的是,目前我國利用AI技術抵抗中國數位極權主義,有什麼進一步的願景嗎?有沒有可能在資安上透過跨國界的聯防,去抵禦中國數位領域的侵略?
14 葉次長寧:首先,資安方面的國際聯防是我們一直在做的,也會持續推動,結合跟我們理念相近的國家,因為資安其實是無國界的,這個我們會持續來進行國際的合作。委員所提到的,以AI的技術來對抗AI,本部底下有一個重要的技術單位跟智庫,叫做資安院,它其實有在積極研發相關的技術,我們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計畫,就是以AI的方式來研究抵禦的方式,希望能夠識別這個訊息的危險來源,以及能夠找出最常見的惡意程式,不光是提供數發部而已,而是所有的部會,甚至公司部門,都能夠在情資分享的架構之下知道威脅所在,以及可能造成的風險,進一步來維護大家的資通訊安全。
15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次長,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16 主席:謝謝林宜瑾召委的質詢,官員請回座。
17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對不起,不好意思,葉元之委員,因為今天列席同仁很多,我們先休息10分鐘,好不好?我們剛剛有稍微宣告過了,謝謝。我們休息10分鐘,不好意思。
18 休息(10時59分)
19 繼續開會(11時9分)
20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21 接下來有請葉元之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38
meet_id 聯席會議-11-3-22,23-1
speakers ["葛如鈞","羅廷瑋","吳宗憲","張嘉郡","洪孟楷","柯志恩","李昆澤","林俊憲","陳素月","陳秀寳","林宜瑾","葉元之","蔡其昌","劉書彬","萬美玲","張雅琳","郭昱晴","何欣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游顥","徐富癸","吳沛憶","謝龍介","楊瓊瓔","范雲","林沛祥","邱若華","廖先翔","許宇甄","邱志偉"]
page_start 263
meetingDate ["2025-05-14"]
gazette_id 1144802
agenda_lcidc_ids ["11448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葛如鈞等3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邱若華等 17 人擬具 「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人工 智慧基本法草案」案;六、審查委員張嘉郡等21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案;七、審查委 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448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