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292

吳宗憲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6,444 00:00:20,809 謝謝只有強悍的法治才有強悍的國家我想這個版本的問題我只能在這邊講因為過去我們在審查版本的時候我們遇到的就是有一些委員開會的時候也不來協商也不來
00:00:22,982 00:00:40,255 這次說黃國昌在抄民進黨版本那其實可以去看一下民眾黨最早的版本甚至我都懷疑民進黨這次提出來的版本是抄民眾黨最早的版本這大家可以回去看一下比對一下這個版本那我知道讓一些權貴犯罪的權貴跑掉會
00:00:42,517 00:01:00,493 會讓有些人不開心啦但是我想我們是代議士我們負責的對象是人民我不是來那邊讓某位委員開心或讓某個黨開心的所以我們到這裡還是詳實的來討論法律那當然啦剛剛有幾位委員有提到為什麼
00:01:01,494 00:01:24,027 我們不放入施壓因為施壓兩個字它完全沒有法律的明確性原則這在非常多文獻都看得到施壓兩個字所以我們不敢放進去而不是我們認為要拿掉施壓兩個字那就像之前我們的反滲透法反滲透法因為它有非常多的不明確的法律概念所以目前法務部給我們的資訊是起訴不到五成
00:01:24,887 00:01:49,509 後面一審判決無罪跟二審的無罪非常多那這樣會導致因為法律不明確會導致將來執法者他在審理的時候會有問題那再來剛剛莊惠雄委員當然也有指教到說這個161條之一他可能有侵害人權的問題但事實上161條之一如果仔細去看我們的版本他的前提要件是被法官
00:01:50,490 00:02:10,045 拒保折付限制駐居出境出海等等而且必須要有通緝之後未回來未到才會有刑責甚至民進黨的版本還不需要有被通緝他就構成犯罪所以到底誰範圍廣誰範圍窄我想有實務經驗的一定非常的理解
00:02:10,586 00:02:30,019 那再來有提到告訴乃論未告其實告訴乃論未告這個不具備訴追條件在實務上面他連拒保的機會都沒有所以也不會有因為這樣而遭受到侵害我想這個都是多慮了那最後我想回應那個吳秉樂委員他說邱泰山的這個案子
00:02:31,357 00:02:58,891 並沒有這個案子 但是當時我仍在討檢那我這邊也跟各位報告今天查院中109年2月12號的新聞稿有明確寫到邱泰山也是屬於涉及關說的典型行為違私行為重大且明確然後送國安會參處這個是他們新聞稿明確的用語所以不是沒有存在這件事最後我想跟各位報告的是其實我就是一個立法院的菜鳥
00:02:59,631 00:03:06,349 我從來不會去跟你討論歧別我也不認為說以老賣老因為我根本不是以老賣老的人好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