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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9時30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法務部部長、最高檢察署邢檢察總長以及高等檢察署張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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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還有邢檢察總長、高檢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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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三位早,時間的關係,不一一問候。過去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時候,做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決議,嚴肅的追究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責任,因為長期以來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亂公開。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以後,我們本來期待這樣的亂象可以獲得改善,結果沒想到是越來越誇張。在今天法務部所提出的解凍報告當中提到,最高檢察署已經就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個案,有督導該一、二審檢察署確實查明。在此請教檢察總長及高檢署張檢察長,你們說就目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個案,有督導該一、二審檢察署確實查明,目前的進度如何?沒關係,看是要檢察總長回答還是檢察長回答,因為你們的權責到底是怎麼劃分的,在相關的作業辦法裡面規定最高檢察總長也好,上級檢察署的檢察長也好,都有職責要依照職權來查明,有時你們在這邊回答的時候皮球踢來踢去,我也不曉得到底是誰負責啦!今天既然在書面報告裡面說,針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個案,有督導一、二審檢察署確實查明,那現在確實查明的進度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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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這部分臺高檢署非常的重視,依照法務部以及最高檢察署的指示,除了召開多次會議以及舉行相關座談會之外,也要求我們所屬的地檢署務必依照目前偵查不公開的相關規定加以落實。至於相關的具體數據資料,是不是會後再送給委員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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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講具體的啦!之前就有記者說經營檢調至少七年,消息來源百分之兩百正確,這應該有包括在你們今天所提出來的書面報告當中,針對個案有要求一、二審確實查明,上一次我在質詢的時候,我提出來的重點是北檢洩密,結果自己查自己,自己發新聞稿,當天傳喚當天就發新聞稿說絕對沒有這樣子的事情,請外界不要再用臆測的方式無端指責。針對這個個案,我上一次請教部長的時候,部長說沒有簽結,現在還在偵辦當中,目前偵辦的進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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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目前還在偵辦中,還沒有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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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目前還在偵辦中?來,請高檢署,這個算是你們督導的範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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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是我們督導的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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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一般檢察官辦個案的期限多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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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一般是8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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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一般是8個月,這個案子超過8個月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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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應該是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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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應該是還沒有?我們具體靜靜的等接下來的結果。社會大眾對於這種亂象深惡痛絕,看到北檢自己發新聞稿說沒有這樣子的事情,結果北檢自己查自己,現在還是繼續北檢自己查自己嗎?還是高檢署有下去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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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因為這屬於個案的偵查,那是屬於地檢署偵辦的範圍,臺高檢署對於行政方面會持續去督導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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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分兩個部分嘛:刑事偵查的部分交由個案的檢察官偵辦,這沒有問題。下一個問題,你說就行政的部分,高檢署要持續了解,現在了解的進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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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這部分我們進行相關的了解,因為有關於刑事偵查的個案,偵查的結果我們目前還不知道,等到偵查的結果出來的話,當然我們就會依照偵查結果去啟動相關的行政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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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要等到偵查的結果出來了以後,才會啟動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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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對,因為一般是先偵查,後面才是行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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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現在社會大眾非常的困惑,北檢說他們自己沒有洩密,但很奇怪,在偵查期間當中,這些資料基本上只有檢察官才有,辯護人連閱卷都沒有辦法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這些偵查當中的秘密怎麼洩漏出去的,到目前為止沒有給社會大眾一個清楚的交代,既然還在偵辦當中、還沒有結個案,那我們就拭目以待,看這個案子要拖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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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第二個問題,我之前有請教過部長,為什麼共諜案在偵辦的期間當中,結果總統府在拘提吳尚雨之前就知道了,提前一天解除他的職務,那時候部長不斷說明這個絕對沒有洩密,那我的問題就來了,總統府怎麼知道的?是通靈嗎?請教一下高檢署檢察長,針對這個案子有開始分案調查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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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這部分臺高檢署並沒有啟動行政的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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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並沒有啟動行政的調查?我今天可以公開檢舉請你們啟動調查嗎?這很嚴重啊!在偵辦共諜的個案當中,偵辦到一半,結果就有人洩密,洩密了以後,總統府可以提前一天解除他的職務,這裡面一定有鬼嘛!請問一下高檢署的檢察長,其實這個案子上一次部長在這邊的時候,我就已經公開檢舉了,針對這樣子的事情,請問高檢署的檢察長,你認為有沒有洩密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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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這部分臺北地檢署已經分案依法偵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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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臺北地檢署有分案依法偵辦,我希望好好偵辦,因為這個事情大家看不懂啊!為什麼總統府提前一天知道並解除他的職務?是通靈嗎?同樣的,我們接下來看偵辦的結果,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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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今天解凍的第二個重要問題是有關於棄保潛逃的問題,在問棄保潛逃的問題之前,我先請教檢察官視察被告的處所,應不應該要通知法院?請檢察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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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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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現在我的問題來了,臺北地檢署最近5年84次視察,只有2次通知法院,而且2次通知法院剛好都是林俊言去醫院的時候,他是不是在那個中間的過程當中被辯護人檢舉了,所以趕快補報法院,對此我不願意多作揣測,但接下來的問題是,我請他們函復給我,北檢最近84次視察只有2次通知法院,這樣有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嗎?請教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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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來要求所屬的檢察署一定要按照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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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已經不是要求或不要求的問題了,過去84次幾乎都沒有通知法院,這有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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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這部分我們會要求所屬的檢察署依照規定來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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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現在就問你嘛,你一直跟我說你會要求所屬的檢察署依照規定來辦理,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有依照規定在辦理嗎?顯然沒有嘛!我有沒有說錯?檢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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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目前好像是沒有澈底的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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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您講話還蠻有藝術的,說目前沒有澈底的落實,你看連召委都在笑了。除了林俊言去醫院那2次,其他通通都沒有通知法院,所以是絕大多數都沒有按照規定來處理,針對這樣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狀況,高檢署打算怎麼處理?既往不咎?之前違反就違反了,沒有關係,之後大家不要這樣幹就可以了,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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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這部分臺高檢署會通案要求所屬檢察署落實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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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接下來是鍾文智落跑的事情,我現在針對政策面再請教一下部長,法務部贊不贊成定棄保潛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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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有提出法案,現在行政院已經審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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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政策立場上面是贊成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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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贊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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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行政院審竣的條文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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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即將要送院會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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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還沒有送院會處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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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上次委員詢問的時候,行政院有承諾,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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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現在直接跟部長講,明天就要處理了,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有看到法務部具體條文的建議,希望法務部把握時間,儘快把它提出來,因為這件事情我們不是最近才問,從去年就開始問了,一路問到今年,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在黨團協商的時候,我們都請法務部提出條文來,但你們一直都不願意提出來。明天就要處理了,我希望法務部能夠把握機會,把你們建議的條文趕快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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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請邢檢察總長,最後一個問題就好了,關於鍾文智的案子,最高檢察署之前有發新聞稿說這件事情你們非常的重視,要立案調查,目前調查的結果如何?請檢察總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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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檢察總長泰釗:委員指的是哪一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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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請看一下最高檢察署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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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檢察總長泰釗:你是指哪一方面的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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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為什麼把人放掉?為什麼檢察官沒有在這個過程當中表達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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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檢察總長泰釗:臺北地檢署和臺高檢署分別在進行調查,至於鍾先生的逃亡,現在臺北地檢署也在偵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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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請一下高檢署,剛剛檢察總長說高檢署也有在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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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報告委員:我們臺高檢署分調案進行相關的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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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分調案進行調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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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從案發之後,我們就分調案來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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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還需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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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應該在這個月有機會我們會調查完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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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個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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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對,這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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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高檢署進行的是行政調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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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對,臺高檢署是行政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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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是刑事調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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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不是,臺北地檢署目前正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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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刑事調查的部分,我們尊重,行政調查的部分這個月完成了以後,是不是可以把調查報告給本委員會的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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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調查報告的部分,依照相關規定,我們也會送到委員會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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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這些我今天質詢的案子,都是社會大眾關心,有重大的公益性,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給國人一個合理的交代,希望高檢署這個月完成行政調查報告以後,送到本委員會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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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檢察長斗輝: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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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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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吳宗憲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