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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生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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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雪生:(10時56分)好,謝謝主席,請次長還有公路總局局長。
1 主席:請陳次長、陳局長。
2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3 陳委員雪生:次長、局長早。最近在討論要規範水、電、瓦斯管線人孔蓋下地的問題,這個案子已經行之有年,我想請問一下,全國人孔蓋的數量大概有多少?這裡面有電、水、瓦斯什麼等等。
4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要……
5 陳委員雪生:有一百多萬喔!
6 陳次長彥伯:目前沒有這樣的數據。
7 陳委員雪生:有一百多萬處,我覺得修這個是茲事體大,你們要強制規範人孔蓋全部下地,對不對?有特殊的,比如救災等需求的,可以請求處理,問題是一百多萬處的人孔蓋,因為這會有氣爆問題,裡面有些氣體可能沒有辦法揮發,會有公共危險,你們有沒有考慮這個問題?
8 陳次長彥伯:委員提到有關人孔蓋是不是全部都要下地的問題,其實我們不會規定所有都要下地,有些在什麼樣的情況下……
9 陳委員雪生:不是,你的規範已經就這樣子啦!
10 陳次長彥伯:這是委員相關的提案。
11 陳委員雪生:你們交通部公路總局都沒有意見嗎?
12 陳次長彥伯:這個請陳局長說明。
13 陳委員雪生:因為這個法已經在交通委員會討論十幾年了,之前你們是有意見,但這一次很反常,我看是沒什麼意見。
14 陳局長文瑞:跟各位報告,管線機構做的一些人孔蓋在道路上面,有時候如果他們修得不平整,其實是比較容易發生一些事故,所以現在大概就是希望馬路挖了以後,回填時,包括人孔蓋的部分,希望能夠跟道路齊平,讓駕駛人,尤其是騎機車的人能夠更安全。當然,如果它能夠下地,整個道路再重鋪的話,平整度就沒有問題,所以有一些地方政府才會對一些管線機構有這樣的要求。
15 陳委員雪生:我講的問題是,你有沒有考慮到氣爆的問題?因為底下空氣不流通,又有電源,像電力公司的就有電源通過啊!
16 陳局長文瑞:這個意思是大概可以下地的,根據我的了解,目前並不是強制,現在有一些地方政府會要求如果人孔蓋不常開啟,或者有特殊需要,其實是不要下地,因為如果不常開啟,下地之後,整個道路在回填的時候,可能會有凹陷的問題,所以大概……
17 陳委員雪生:你這個法的修正是原則下地,例外不下地,你應該顛倒過來,應該是原則不下地,例外的話下地,應該是這樣啊!你有一百多萬處,我跟你講,這個維修一次成本大概一萬塊錢,問題是你要挖洞、路上水泥的鋪面,還有平整,挖了之後坑坑洞洞的更多,你們有沒有考慮這個問題?我覺得你們公路總局應該要表示意見,不能不表示意見。
18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有關人(手)孔蓋要下地這件事情,當然牽涉到道路主管機關或者是相關管線埋設單位的意見,原則上我們大概都會充分的尊重,尤其是地方主管機關……
19 陳委員雪生:你們有尊重嗎?
20 陳次長彥伯:是,充分尊重他們的意見。
21 陳委員雪生:你們有徵詢過台灣電力公司嗎?
22 陳次長彥伯:所以剛才有特別提到是不是要下……
23 陳委員雪生:有徵詢過中華電信嗎?有徵詢過水業處嗎?沒有吧!因為他們有提出意見啊!
24 陳次長彥伯:所以我們會在相關的討論中請他們來表示相關的意見,最主要這個法案是委員提出的提案,所以原則上我們尊重委員會的討論。
25 陳委員雪生:沒有錯,俊憲委員的提案我跟他討論過這個事情……
26 陳次長彥伯:這個提案不是這一次才提出,在109年就出現,而且更早在109年之前也被提出來過。
27 陳委員雪生:我知道,俊憲委員沒有很堅持,因為這個量體太大了,他沒有很堅持,而是你們公路總局彙整這個案的時候……
28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真的是尊重委員,我們知道有這些各個面向的問題,但是道路的平整度是要考慮的,相關維修的必要性也是要兼顧的,所以相關的條文……
29 陳委員雪生:我也贊成、我也支持、我也同意,我跟俊憲委員討論的同時……
30 陳次長彥伯:所以這個條文要如何修,我們原則上尊重委員會的意見。
31 陳委員雪生:提案委員主要的意思是這樣,是不是尊重地方政府?你把這個權限授權地方政府,讓它協調哪一些下地、哪一些不下地,應該以不下地為原則,有一些要下地的,在整個功能審查的時候,地方政府要負起主要責任,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而不是你們交通部公路總局就說尊重委員的意見,把這個法定下去,你定下去以後有一百多萬處,我看你們怎麼處理,不可能嘛!你只有逐年實施。
32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我稍微唸一下現在這個修正的條文,它是公路主管機關有必要時「得」要求下地,它不是「應」,但是如果管線單位認為有特殊需求可以免下地,所以這也符合剛才委員的意見,是由地方主管機關來……
33 陳委員雪生:我知道,次長、局長,我是建議,這個法條修正的時候,你們能不能參酌一下……
34 陳次長彥伯:我們再來聽聽大家的意見。
35 陳委員雪生:要地方政府也配合參與這個事情?起碼地方政府在審查的時候,你應該給它很大的權限,因為這個道路主要還是地方政府在負責,你們怎麼可能管得那麼密密麻麻、枝枝節節的,怎麼可能管那麼多呢!是不是?有的有需要,有的沒需要,這裡是說下地的時候,因為它的特殊性,如救災等等,有特殊原因可以不要下地,但你這個本末顛倒啦!我覺得應該是原則上不下地,下地的部分應該是特殊的需求,應該把它顛倒過來。我跟俊憲委員有討論過這個事情……
36 陳次長彥伯:有關這個條文怎麼修,如果到時候進入逐條要討論的時候,我們再跟委員討教,然後尊重委員會的意見。
37 陳委員雪生:你們協商會討論的時候注意一下這個問題好不好?
38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尊重整個委員會討論的結果。
39 陳委員雪生:第四項跟第五項,好不好?
40 陳次長彥伯:是。
41 陳委員雪生:好,謝謝。
42 主席:謝謝陳雪生委員的質詢。休息時間更正,魯明哲委員質詢完畢休息5分鐘,現在請魯明哲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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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1
speakers ["林國成","葛如鈞","洪孟楷","許智傑","陳素月","蔡其昌","何欣純","林俊憲","張啓楷","廖先翔","李昆澤","游顥","黃健豪","陳雪生","魯明哲","徐富癸","邱若華","葉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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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2"]
gazette_id 1144802
agenda_lcidc_ids ["11448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委員吳宗憲等17人、(二)委員賴士葆等28人、(三)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人 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及(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案;二、審查 ( 一) 委員林俊憲等23 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二)委員陳冠廷等18人、(三)委員徐富癸等17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六)委 員馬文君等19 人、( 七) 委員邱若華等17 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八)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王義 川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十)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 ( 一 ) 委員林俊憲等 22 人擬具「停車場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針對開會事由二及三進行合併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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