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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9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委員會安排要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監察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試院、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機關相關的預算凍結案件,我們要來進行討論跟處理,我們就看到在去年預算審查過程中,今天只找四個單位來,預算凍結案就高達39案,監察院1案、人事行政總處7案、考試院8案、法務部23案,總共加起來39案,我只有6加2、8分鐘的時間要討論39案,實在是紙短情長,所以我沒有辦法一個一個來討論。今天非常難得監察院的李秘書長,還有考試院的劉秘書長來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但是很抱歉,今天沒有辦法讓你們上臺,沒有時間,共39案,討論不到你們的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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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是不是先請調查局的陳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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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王委員義川代):請陳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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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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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局長好。很抱歉,我們今天有39案,但是在39案裡面,有一個案子我個人特別關心,因為這個從立法開始就是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到你們編列預算、到它被凍結、到現在看看能不能執行,這正好是屬於調查局的預算,所以今天就請陳局長上來跟陳局長請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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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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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是本委員會負責審查,並在去年7月31號由我們總統公布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條文,是去年7月由本委員會通過、總統公告實施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其中第十四條之一裡面有關網路流量紀錄的系統,第十四條之一第六款有法源依據:「網路流量紀錄系統之設置方式、保存方式、保存期間、查詢之作業程序、調取之項目、監督、費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並會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定之。」也就是說,這個是法源依據,有關於我們現在要執行網路流量紀錄相關的作業,這個是已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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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目前是有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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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對,有法源依據。但是有法源依據,我們必須要有後續的這些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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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要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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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對!相關的設備你要設置啊!不是我有一個法說要保留這些網路流量紀錄,結果不用設備就可以保留嗎?所以接下來,在法源通過、有法源依據之後,我們就應該要儘速地編列跟設置相關設備的經費,在這一次法務部的凍結案裡面,我看到你們書面報告的第二十案,尤其是近日網路的犯罪,可以說它不像傳統的犯罪型態,本來要怎麼樣偵辦這些網路犯罪,就是一個重大挑戰了,所以在這些重大挑戰裡面一些相關的經費,我個人認為是相當的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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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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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樣的經費被凍結、被刪除,我個人都認為,每一個委員不分黨派大家都在這裡喊要打詐、要打詐,大家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有很高度的共識,通過打詐四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給了法源依據,但是在設置相關設備的時候,預算編出來就把你們砍了,有的就砍掉了、刪除了,有的凍結了,像今天我要討論的這個就是凍結的。我知道有一筆,我剛剛講第二十案,它是由調查局來主管,但是我看這整個,它是在一個大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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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一個大計畫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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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網路科技運用精進計畫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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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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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個計畫不是由調查局主政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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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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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是警政署主政的,一個大的網路科技運用精進計畫,裡面很小一部分由調查局這邊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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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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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看原本整個計畫的預算裡面,調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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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今年本來是編5億4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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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最早整個計畫當時你們提報的建置費用是12億,最早是12億8,3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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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是分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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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對,分年,整個總計畫是12億,但是後來我們因為……後來在最後計畫核定之後降到8億,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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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對,後來降成8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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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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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因為整個設備還有技術等等的投資,我們也是儘量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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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有一些跟外部機關大家共用啦,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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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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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有一些你原本想投資的設備,後來大家共用了一些設備,所以你們這個計畫從12億8,300萬,但你們在正式核定的時候,其實你們已經調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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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已經降到最小範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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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調到最小的8億了,那8億裡面你們分年執行,今年114年度的預算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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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本來是編5億4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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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5億4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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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但統刪的時候,其實這一筆預算在統刪的時候已經被刪了3,944.8萬了,等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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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統刪的時候,剩下4億6,455萬,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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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對,然後又被凍了2,5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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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對,所以我們今天要處理這2,500萬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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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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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整個建置,大家都在講要打詐,網路犯罪嚴重,但是卻把我們要建置的預算凍結了,現在最重要的是這整個8億的部分到底是要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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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這整個計畫前端是警政署建置的,就是包管,它是把所有三大電信業者這些網路資訊流量,全部通通都儲存起來,我們後端就是去抓那個資料來這邊做分析,這個分析可以讓我們得到什麼?譬如說現在有很多網路的犯罪,它的IP的位置是在哪裡?如果是不同的IP的話,它有沒有勾連到相同的位置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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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所以整個是由警政署做,但後端的不只法務部調查局要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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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後端分成兩部分,警政署也有做後端的分析,調查局也有做後端的分析,我們就是只取後端分析的那一小部分出來做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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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所以後端主要就是……但這個部分,我看到你們有一個電信網路流量紀錄系統的概念驗證,事實上已經發包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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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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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部分不包括在這個預算裡面?有點像試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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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沒有,這個等於有點像工程前期的設計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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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你們招標的預算是1,79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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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那個已經執行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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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已經執行掉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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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對,我們一定要先做一個概念驗證,看看我們這樣子想的,到底實際上能不能做得到,這個概念驗證已經告訴我們說這個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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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是可以做到,這次的預算跟之前採購的相比,這個的具體內容及效益如何?有沒有重複投資或資源浪費?我們過去已經跟中華電信執行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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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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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那後續的這些,是不是除了中華電信以外,對於其他的電信系統業者,我們也要進行這樣的相關驗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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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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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我們這個系統最主要是……剛剛你有強調它是有關這些網路行為的關聯分析、有關一些多重事件的比對,大概就是這些資安事件的追查,還有這些假訊息、認知作戰,還有最重要的,使用VPN的這些匿蹤工具,你剛剛說要查出它的IP位置,這些相關都是用這筆預算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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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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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個系統建置以後,我們預期有哪一些類型的案件?有沒有評估過我們能夠如何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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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只要是在網路上,它整個犯罪過程有經過網路的,這一個後端的分析系統都是一個很強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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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這個部分,我希望等一下如果進入預算解凍的階段,每一個不分黨派的委員上來都說要打詐、要打詐,我們也通過了這些法令,法源依據也都給了,但徒有法源依據,不給經費,沒有這些相關的設備來執行網路流量的紀錄系統,這等於是大家嘴巴都在講空話,所以我希望等一下在預算解凍的時候,大家能夠讓相關的這些資安機關順利的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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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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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最後再一點點時間。因為這個也是跟這個案子相關,我過去一直很很關心,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時候,提出應該要設置國家級的證物保管機關,這個國家級的證物保管機關,我們現在要做的有關網路流量紀錄的調取,其相關的這些整合數位證據的監管,我們要再納入我剛剛所講的這個國家級的證物保管中心,在這樣的看法之下,我們有沒有制訂這些相關的內部資料使用、分析跟保存、銷毀的相關流程及辦法?我們有沒有制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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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報告委員,將來資料的分析都是要令狀主義,然後這些資料取下來了以後,會有一個完整的資料保存的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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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有一些辦法要訂定啦!有一些辦法現在是沒有的喔!我剛剛講的這些資料,它如何使用、分析,它如何保存、如何銷毀,這些相關的子法規定都還沒有,辦法都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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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這個都必須要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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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部分,我特別希望這些證據監管的技術標準、稽核機制,我們能夠儘快先制訂這些相關辦法,我是希望你們能夠在3個月內針對你們訂定的計畫,把你們制訂的情形提交一個書面報告來給我,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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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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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沈發惠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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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