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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培瑜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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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培瑜:(12時48分)謝謝主席,我先請部長,1分鐘就好。
1 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2 陳委員培瑜:部長,我想要和你討論一下,我相信這個議題應該在衛福部討論過,也跟縣市政府討論過,因為我現在認養的服務選區是連江縣和金門縣,連江縣就是大家認識的馬祖,它是全臺灣唯一沒有部立醫院的縣市。我聽地方人士跟我們討論,他們說當年曾經有討論過,可是會不會是縣市政府沒有這個意願,導致於現在很多事情都要後送?那後送的話,可能有很多居民會擔心是不是跟政治人物比較熟會比較容易被後送什麼的,這個明明是在照顧人民的醫療權益,卻變成某一種政治工作的福利,我覺得衛福部有需要對這件事情公開說明一下,部長,你怎麼看過去與連江縣政府的溝通,以及未來我們可以怎麼跟鄉親交代?
3 邱部長泰源:是的,非常謝謝委員關心馬祖連江縣的醫療,連江縣的醫療其實是我們部裡面投注很多資源的一個地方,包括最近我們通過買CT,還有加上AI,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病人的問題。至於升格部立醫院,當然過去幾年我們都有互動,後來是連江縣表示沒有這種意願。
4 陳委員培瑜:是因為錢的關係嗎?部長,這個醫療資源分配的問題,你覺得他們是因為錢的關係嗎?
5 邱部長泰源:因為什麼關係我大概也不敢去臆測,但是從過去到現在,追溯這整個過程,原來是有這種意願,但是真正討論以後,他們還是覺得保持這樣子是好的,但是基本上醫福會是絕對……
6 陳委員培瑜:醫福會,是。
7 邱部長泰源:就是說有需要我們大概會提供,其實臺北的很多醫院都有在馬祖那邊做很多協助。
8 陳委員培瑜:我知道,有在做醫療協助嘛!
9 邱部長泰源:如果有任何的需要,可以請委員繼續提出來,我們再來加強。
10 陳委員培瑜:好,沒問題。
11 邱部長泰源:現在來講,因為那邊的醫師都是我的好朋友……
12 陳委員培瑜:好朋友,也許很多是你的學生。
13 邱部長泰源:因為都是到臺灣來受訓,所以我們都瞭解,可以說是溝通無礙啦!但是委員要提高它整個品質,這個部分我們一定一起來努力。
14 陳委員培瑜:好,而且我其實也很擔心,後續財劃法很多錢回到地方去,但是地方上有沒有好的監督機制、好的施政品質來照顧人民的醫療需求,這個部分我會持續再跟衛福部討論。
15 邱部長泰源:好,是。
16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部長請回。社家署請留步。
17 邱部長泰源:謝謝。
18 陳委員培瑜:我想快速跟社家署討論一下,關於個人助理協助在自立生活支持的部分,因為我們從特教一路走來,發現很多身心障礙的朋友很希望透過個人助理協助可以自立生活,也可以減少身邊家人和社會的負擔,其實俊翰律師之前也有提到過。目前我們發現幾個問題,一個是申請的時數跟核定的時數落差很大,我們現在手上有好幾個案例,例如說有一個案例他是申請了一百二十幾個小時,但是經過地方政府的審議之後,最後只核定了三分之一。
19 我們當然知道資源有限、人力有限的情況下,我們回過頭來看這些個案的困境,這個審議的結果他們收到之後,基本上在現行的法規裡面他們沒有申訴的機制,他們沒有回復這個結果的機制和管道,導致於他們只能默默地接受,雖然非常非常的不足,所以我剛剛說我不知道是人力的問題還是資源的問題,而且假設真的有一天他們可以申請救濟,在救濟期間的時數又是如何認定?你可能覺得我提到救濟很莫名其妙,我等一下會來說另外一件事情。
20 還有就是目前我們申請的辦法是這樣,假設他的戶籍地在臺中、臺南、高雄,但是他的工作地可能在臺北,或是我剛剛說的那些地方以外的地方,他在臺北工作,但是因為他的戶籍在其他地方,所以他就必須送回戶籍地的所在縣市政府去申請。我們現在不確定這件事情有沒有辦法調整,因為如果他的工作地在雙北,現在很多困境是這樣,但是他為什麼一定得送回去?沒有別的方法嗎?我覺得剛剛講的這些問題其實都對身心障礙的朋友非常不友善,但是我們明明希望透過自立生活的協助真的可以讓他們感覺到自己是有能力的,而且可以貢獻自己的專業在這個社會上,所以我們來問一下,你們目前的自立生活需求評估有沒有相關的法源依據?
21 我們來看一下,我們去找了相關的法源依據,在身障權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一條,你們都只有說要提供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可是相關的細則其實我們沒有看見。在身障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七十一條也有提到類似的事情,可是整個委員會的組成、審議的機制、申訴的機制、救濟的機制,其實也都講得不清不楚,我們覺得很可惜。
22 第二個,現行自立生活需求評估也欠缺讓障礙者個人陳述意見的機制,怎麼說呢?我們回到我們在照顧特教孩子們在學校生活中的參與,在特教法的相關法規裡面都有保障特教生可以參與相關的會議跟討論,也就是說,孩子本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或是實際照顧者都可以參加相關的專業評估或相關的會議。我們回到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也就是CRPD裡面其實也提到自立生活跟個人助理協助尤為重要,那如果尤為重要,身為這個被服務的案主個人,他為什麼不能在相關事件上表達他的意見、困境跟需求呢?我們也覺得很可惜。我們很多事情都提到公民參與,但偏偏身障者個人生活自理的部分卻沒有相關的機制,還有目前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的申請是透過戶籍地,那我剛剛說外地工作者的需求又會是什麼?這麼多問題我可不可以快速知道?因為我今天時間有限,還是你們沒有辦法立刻回應,需要會後跟我們辦公室積極地開會討論呢?
23 張副署長美美:委員……
24 陳委員培瑜:還是我說的這些事情都不符合你們現在的認知?
25 張副署長美美:報告委員,我先做一點簡單的說明,我們也很願意再跟大家做討論。第一個,自立生活的法源依據其實是身權法第五十條……
26 陳委員培瑜:對,沒錯,就是我列出來的,可是我剛剛說實行的這些細則跟細節,包含這些會議、申訴的這些機制或者是委員會召開組成的辦法,相關專家、學者是如何訂定,為什麼他們看了書面報告就可以決定這個時數?
27 張副署長美美:應該這樣說,其實法令上面是各有一些規定,譬如說第五十條是應依需求評估,在身權法第七條其實也有訂需求評估的內容,而且是要團隊,當然我們是沒有要求各地方的團隊要怎麼建立,也希望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我們其實在自立生活……因為團體也跟我們反映過,希望身障者可以參與,所以我記得我們在討論自立生活的需求評估必須經過團隊的決策機制的時候,有要求地方政府其實應該邀請身障者一起來參與討論,我想我們可以再了解地方政府落實的情況。
28 另外一個部分,剛剛提到的,如果他的戶籍地跟工作地不同,確實現在是他必須要跟戶籍地申請,因為主要是戶籍地……
29 陳委員培瑜:我們希望有機會改善,好不好?
30 張副署長美美:因為戶籍地是要付費啦!所以我想這個我們可以再討論。
31 陳委員培瑜:我們會後續討論。主席,再1分鐘就好。前幾天有個記者會,就是我們跟12個被性侵的小孩的家長共同召開,那發生了什麼事情呢?就是一個才藝班的老師在他的教室裡面裝監視器,然後把孩子帶到那些角落進行性侵跟性騷,後來在進行報案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其實在衛福部相關的會議裡面也提到這個案子是一個照妖鏡,看出整個系統的問題,我現在就問一站式協助服務的事情,我們昨天去問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相關問題,他們告訴我們,確實現在的狀況是有一些縣市政府有找一些醫院做所謂一站式服務,可是假設他報案的地方是A,但提供一站式服務的醫院在轄區B,它就沒有辦法提供服務,我知道你們沒有辦法回答,可是我要講這個機制有待精進,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快速的承諾?我們辦公室會跟你們積極召開相關會議。
32 張副署長美美:好,這個部分應該是我們保護司在處理,我會帶回去跟他們討論。
33 陳委員培瑜:好,沒關係,你不用帶回去,因為我會找你討論,好不好?
34 張副署長美美:OK,謝謝。
35 陳委員培瑜:當然也是希望你帶回去啦!謝謝。
36 主席:謝謝陳委員。
37 接續我們請徐富癸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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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10
speakers ["蘇清泉","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王育敏","邱鎮軍","林淑芬","涂權吉","黃秀芳","王正旭","陳瑩","廖偉翔","陳培瑜","李坤城","徐富癸","楊瓊瓔","楊曜","劉書彬","劉建國","黃國昌","顏寬恒","張嘉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翁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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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08"]
gazette_id 114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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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長照2.0執行情形檢討及3.0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澳洲進口豬腳驗出含萊克多巴胺,如何加強肉品食安查驗,讓民眾 放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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