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張委員啓楷:(10時21分)請跟時間賽跑的李世德主任。 |
| 1 |
主席:請李主任。 |
| 2 |
李主任世德:謝謝委員的嘉勉。 |
| 3 |
張委員啓楷:主任,雖然籌備那麼久,不過你這個委員會非常非常重要。 |
| 4 |
李主任世德:是,沒錯。 |
| 5 |
張委員啓楷:對國家社會有很大貢獻。 |
| 6 |
李主任世德:是第一個、是臺灣第一次有那麼重要的人權關懷…… |
| 7 |
張委員啓楷:老實說,現在個資洩漏情況實在很嚴重,連國防部個資都可以洩漏,還有內政部、衛福部等等全部都有,還有華航等等,連賴清德賴總統的個資也都外漏過,還有郭台銘、林志玲等等,所以我們今天的詢答就很重要了。我看到你們3月27號提出的行政院版本做了一部分的修正,我發現有些地方要進一步來討論。 |
| 8 |
李主任世德:好,謝謝委員指教。 |
| 9 |
張委員啓楷:你在去年12月20號有做一個預告,我發現後來3月27號提出來的時候,就把它刪掉了,保存相關的紀錄,本來預告時說要保存3年,對不對? |
| 10 |
李主任世德:沒有刪掉,我們會在子法裡面再去訂定相關保存的期間。 |
| 11 |
張委員啓楷:子法?這麼重要,為什麼位階要拉低呢? |
| 12 |
李主任世德:不是,在預告期間裡面各界的意見都有不同,有人說要拉長,有人說要拉短,我們後來覺得這部分可能還需要濃縮共識,所以我們是先在母法裡面提到,然後再授權子法,期限是一定會把它呈現出來的。 |
| 13 |
張委員啓楷:所以保存是需要的。 |
| 14 |
李主任世德:還是需要。 |
| 15 |
張委員啓楷:現在有人認為要拉長,有人認為要縮短。 |
| 16 |
李主任世德:要多久,這個還要討論。 |
| 17 |
張委員啓楷:主任,你要儘快開完會把它定下來,現在的重點是它應該有一個法律位階的重視,子法基本上就比較…… |
| 18 |
李主任世德:它是具體授權,所以它是相當有法律效力的。 |
| 19 |
張委員啓楷:我們做兩個處理,好不好?第一個是要加速,剛才你說有不一樣的意見,所以要趕快去審核,不能丟在那裡啊!第二個,再想一想是不是位階還是拉回來放在法律比較好呢?你再想一下,當然我沒有完全反對放在子法,但老實講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
| 20 |
李主任世德:了解,沒錯。 |
| 21 |
張委員啓楷:既然重要就用法律來訂定,就不要放到子法去,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發現你也刪掉一個部分,預告版裡面有提到:有前項情形且對當事人權益有重大危害之虞者。這個很重要啊!為什麼你後來將其刪掉了?然後又放到…… |
| 22 |
李主任世德:跟委員報告,在預告期間當然也是給了一些意見,尤其是人權團體認為,是不是只限於一個狀況,就是這個門檻好像還要去判斷是重大危害才能去做通知跟通告,他覺得這樣子好像已經把那個範圍縮得太小,所以那個門檻要怎麼樣去處理一事,我們是覺得,假設大家覺得共識度的部分,加這個門檻是不是加太高了,這樣的話我們就暫時、原則上把這個門檻的問題先放到子法裡面,先不要在母法的時候,就因為大家的…… |
| 23 |
張委員啓楷:所以一樣,要趕快嘛! |
| 24 |
李主任世德:對,沒有錯,跟剛那個問題一樣。 |
| 25 |
張委員啓楷:你說一直在賽跑,所以不能一直拖,這是一定的。 |
| 26 |
李主任世德:是,母法趕快通過。 |
| 27 |
張委員啓楷:第二個解決方案更重要,因為你這樣就會造成……你都用子法來定,那個通報範圍就變得很空洞,外界就會關心,不知道怎麼辦。 |
| 28 |
李主任世德:不會空洞,那時候就是具體要去討論大家的共識到哪方面。 |
| 29 |
張委員啓楷:到目前為止,我為什麼問說你把重大危害拿掉或拿到子法那邊去,像這個本來就很明確,對不對? |
| 30 |
李主任世德:是。 |
| 31 |
張委員啓楷:你今天能不能比較明確跟我講,這個範圍會涵蓋哪一些? |
| 32 |
李主任世德:好,我們目前規劃對當事人通知的部分,原則上我們現在先不放門檻,甚至我們把原來現行的規定說要「查明後」,一直都有人說要查多久? |
| 33 |
張委員啓楷:這現行條文當然要刪掉。 |
| 34 |
李主任世德:對,所以我們先把這「查明後」這文字拿掉。 |
| 35 |
張委員啓楷:這太晚了,不符合跟時間賽跑。 |
| 36 |
李主任世德:沒錯,我們就是會…… |
| 37 |
張委員啓楷:要刪掉,這個修法是對的啦!我現在是說當然要及時嘛,對不對? |
| 38 |
李主任世德:是。 |
| 39 |
張委員啓楷:可是更重要的,現在人民也在看你這個範圍,我剛剛講的就是那個範圍,對不對? |
| 40 |
李主任世德:沒錯。 |
| 41 |
張委員啓楷:重大危害嘛!你把它拿掉,我現在就要問你,你現在初步擬定的有哪些範圍是比較明確的? |
| 42 |
李主任世德:好,假如我們現在分兩個,一個是通知主管機關,一個是通知當事人…… |
| 43 |
張委員啓楷:那是通知,我說範圍,你要界定所謂的範圍是怎麼樣? |
| 44 |
李主任世德:現在範圍我們是只有先放在通報主管機關的這部分。 |
| 45 |
張委員啓楷:主任,哪些事情要通報嘛,對不對?剛剛說有重大危害這些部分,我認為把它放到子法去,除了這個之外,還有哪些是你們本來要訂的事項?第二個才是你講的要通報到機關或者是非公務機關是怎麼通報。 |
| 46 |
李主任世德:委員,我請我們同仁先做補充說明。 |
| 47 |
張委員啓楷:請。 |
| 48 |
林組長裕嘉:委員,因為我們當時在修法的時候,其實有參考日韓的立法例,日韓在他們的個資法母法對於通報的範圍,他們也是授權另外去訂命令,用命令的方式來明確化它通報的範圍,比如它的資料是涉及到可能1,000名以上當事人的個資,或是它涉及到敏感的資料,或是它可能是因為駭客違法、犯法所去竊取資料的這種情況,才會列為他們這個命令裡面所要通報的範圍。 |
| 49 |
李主任世德:這是日韓的子法。 |
| 50 |
張委員啓楷:很好,就是像這樣的範圍,可以參考國外在這部分的做法! |
| 51 |
李主任世德:沒錯。 |
| 52 |
張委員啓楷:影響有多大或者敏不敏感,對不對?金額那些…… |
| 53 |
李主任世德:是,這我們會把它納入來作參考。 |
| 54 |
張委員啓楷:所以到時候這個範圍會非常的明確就對了? |
| 55 |
李主任世德:沒錯。 |
| 56 |
張委員啓楷:OK,剛剛講的被刪掉的可能要放回去,好不好? |
| 57 |
李主任世德:OK,我們會列入…… |
| 58 |
張委員啓楷:你剛剛講到時間點的問題,我跟你談一個跟時間很有關的,你最近有沒有注意到LINE帳號被盜用的通報數增加了80%,嚴重到連LINE官方趕快在官網上面公告,然後數位發展部也去找他們,趕快跟時間賽跑,結果現在發現,你說LINE被盜用了,真正能夠去要回來的,主任知道要多久嗎?你要了解一下。 |
| 59 |
李主任世德:我也有朋友的帳號被盜用。 |
| 60 |
張委員啓楷:一方面這個跟你的業務有關,一方面牽扯到每個人的利益,對不對?那麼多人LINE的帳號被盜,以前一週只能去要100筆回來啦!數位發展部趕快去催,催到現在可能可以到250筆,可是要到7月份才到400筆,我跟你說,結果被盜用的人太多了,如果用400筆計算,你知道要多久,你知道嗎?多久才能拿得回來?是兩個半月,是否太久? |
| 61 |
李主任世德:有點久啦! |
| 62 |
張委員啓楷:不只有點久,是非常非常久,太久了嘛,對不對? |
| 63 |
李主任世德:是。 |
| 64 |
張委員啓楷:這不行啊!這個你們去跟他們談一下,好不好? |
| 65 |
李主任世德:訊息的分管是數位部在主政,我們也會再跟他們作協力的聯繫。 |
| 66 |
張委員啓楷:要快,我記得大概3天都太久了啦!大家知道嗎?我們有去做統計,給大家看一下統計表,如果你的LINE帳號被盜走之後,在1個小時內有27%,錢就被轉走了,一個小時內喔!然後大概12個小時到1、2天內有一半以上的錢全部都被轉走了,我剛講3天已經太久了,結果你現在搞到要兩個半月,請把這個列為重點的工作,要及時趕快去處理,好不好?儘量能夠看能不能完整在3天內把LINE帳號要回來。另外,最近我們要求Google、YouTube、LINE及臉書要設法律代表,他們已經設了,也開始把廣告實名制了,可是現在發現詐騙越打越詐,不只沒有減少還增加了,這個也是現在民眾最關心的,這部分你們跟數發部也進一步再來檢討,好不好? |
| 67 |
李主任世德:好。 |
| 68 |
張委員啓楷:主任,這是一個重要的工作,一起加油。很希望你能做出很好的成績,這個籌備處老實講真的籌備了有點久,趕快正式成立,謝謝。 |
| 69 |
李主任世德:好,我們會持續一直加快,謝謝委員指教。 |
| 70 |
主席:好,謝謝張啓楷委員。 |
| 71 |
現在休息5分鐘。 |
| 72 |
休息(10時30分) |
| 73 |
繼續開會(10時35分) |
| 74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 75 |
下一位請賴瑞隆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