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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10時9分)謝謝主席。有請經濟部次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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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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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次長好!今天的題目雖然是對僑委會,但是我想其實有滿多的事情可能經濟部更了解,我等一下最後才會問僑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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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是有新聞報導白宮官員說,川普對中國的關稅有4個最終目標,包含終止竊取智慧財產權、打擊非法傾銷、遏止操縱匯率,以及減少貿易赤字。裡面當然對我們最重要的應該是第一個,就是竊取智慧財產權,因為臺灣過往也被指控過有這樣的問題,我在去年的時候也有問過經濟部相關的一些疑問。目前來講,我們之前有在整理,這是在日本的狀況,他們有整理各式各樣技術流出的型態,包含海外輸出、投資,用一些合法的方式,又或者透過人才挖角、商業間諜,所以我想要問經濟部幾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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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國家安全法第三條裡面有規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這一個部分是在保護的範圍。我看到這一次邱志偉委員及黃捷委員想要把「營業秘密」拿掉,理由是如果今天企業主自己沒有把它規範在營業秘密裡面,但我們又認為它是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這樣的話,就沒有辦法被涵蓋到,因為畢竟規定是「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扣在那邊;不過,法務部就有不同的看法,法務部認為,如果把「營業秘密」拿掉的話,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又會太多。所以現在我想知道經濟部的立場,畢竟法務部是就法論法,它會知道法律範圍等等的大小,但以經濟部的看法,之後如果與法務部要對接、要討論這個法案的時候,「營業秘密」這四個字到底要留,還是不留?留的話,當然就是跟現行法一樣,如果不留,又怕太大,有沒有任何的方式可以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擴張解釋,也就是讓它不要受限於現在的法條,有沒有這樣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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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首先,針對於國家的關鍵技術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國家有國科會在做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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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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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至於您剛剛講的,包括先進製程,就以半導體為例的話,其實整個製程或是發展的相關智慧財產,必須要獲得保障,它才有辦法持續領先,所以以經濟部的立場,針對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確實是要保障,針對於智慧營業秘密的這個部分,目前為止,經過內部的討論,我們是認為保留原來的條文是比較恰當,因為有一些是衍生性的東西,所以如果把它完全刪除的話,其實對於廠商的競爭力來講是會有些影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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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對,但我們現在害怕的事情就是,以執法來講,有「營業秘密」扣在那邊,它本來就有精準的定義,所以到底哪些叫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這個是很方便的作法,但如果今天他自己不把它定義成營業秘密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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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這個我們必須要在執法上面跟相關的部會去把它定義得更加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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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對,因為剛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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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這個可以落實的話,不但是保障我們國家的產業,對於個別的廠商,也是一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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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對,剛剛次長這樣的講法意思就是廠商自己當然是想要保障自己的秘密,所以有營業秘密的規範,但因為在滲透日益嚴重的狀況之下,又包含現在技術有可能會被竊取、有可能會被滲透,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怕的是廠商自己不把它變成營業秘密,如果他把它變成不是營業秘密的時候,在這樣的法條規範上,我們該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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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廠商會把對於他自己利益有威脅的這個部分取消,當然不排除他可能會有這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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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對,這個當然就是指廠商不是為了自己,他在為了別人,這個時候到底該如何?我想這也是為什麼當時修法會被提出來的一個用意,但我也覺得畢竟「營業秘密」在執法上面是比較方便的狀態,在各國其實很多時候也都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因為臺灣現在的狀況比較特殊,所以我們在想就算到最後真的要把它刪除的話,勢必還是要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做限縮解釋,不然它會很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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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當然、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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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所以這件事情我覺得是值得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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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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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我也沒有一定的答案,這一個上次我們已經先排過一次會議,有討論過,不是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我相信在接下來幾個月,尤其在關稅談判的過程當中,這可能還是會被討論,我想經濟部可能要做這個準備,與法務部等等之類的可能要做好密切的討論,這樣到最後在下結論的時候,立法院可能也比較有充足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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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是,謝謝委員的指導。無論是執行現有的法規或是未來的修法,我們會跟相關單位做好配合,針對於國家的利益還有包括廠商自己的競爭力,做好相關的防備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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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對,因為畢竟廠商自己的利益跟國家利益有時候不一定會align,所以這是我們擔心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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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有關洗產地這件事情,我先講越南跟泰國,越南跟泰國最近有說要加強檢查,避免發放偽造的產地證明書,泰國也有做一些措施。我看到國貿署有發布新聞稿說,今天(5月7號)要開始「具結產地屬實」,可不可以把這個政策跟國人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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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第一個,防範洗產地,我們過去以來,包括跟財政部都有很好的配合措施,包括加強宣導、建立所謂的潛在關鍵名單,以及去監視進出口的部分,甚至是嚴罰,但是若是這個部分做得不確實,也可能會影響我們個別的廠商、產業的發展;除此之外,對於我們國家的利益也會有影響,所以經濟部才會宣布,從今天開始,我們自己要做得更好。臺灣在世界各國的貿易活動裡面一直是法遵的優等生,我們希望我們自己做得更好,也不希望有任何危害我們國家的可能性,包括產業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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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對,我覺得這一次算是反應非常的快,因為畢竟我們現在就是要進入到關稅的談判,我覺得有這樣的事情在談判的過程當中是非常有利。因為我有看到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的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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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甚至還可以吊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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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再來就是它有可能也會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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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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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措施,因為如果在還沒有修法之前,行政端能夠先做出這樣的措施,我認為是很有幫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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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他若是有違反刑法的話,我們還會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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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示範,所以我是希望各部會以後都可以有如此快的一個反應。我們剛剛講的都是比較偏防堵面,就是我們怕洗產地、怕技術被竊取,但今天的題目其實更大一部分是在於要怎麼去協助這些企業,畢竟現在有些臺商也在抱怨,因為美國的這些措施,對於這些協助的部分我相信僑委會現在是首當其衝,因為只剩一點時間,我想問一下有關現在溝通的機制,經濟部是怎麼協助僑委會去幫助這些在海外的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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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首先,比如說以東南亞國家為例,我剛剛在書面報告裡面有講,我們有貿易服務中心,除此之外,我們駐外的單位、我們的經濟組會跟僑委會密切的對接,而我們也會積極參與僑委會所辦理的各項臺商說明會、聚會,去把這些訊息披露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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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我覺得這件事情很重要是因為,在談判的過程當中,在美國自己的國家裡面有關的商人現在在做什麼樣的措施,這些情報其實也都在他們蒐集的範圍內,所以如果我們的溝通越順暢、僑委會的幫助越多的話,其實對他們來講,他們會知道,原來你們現在不只在談判的過程當中已經祭出什麼樣的措施,你們在地方上其實都已經在協助自己的商人做相關應對的措施,這個對他們來講會是重要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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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經濟部非常感謝僑委會對我們臺灣的經濟,包括各個臺商的協助,讓我們各駐在國所有臺商經濟的發展都保持充分的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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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那就希望繼續維持,剛剛修法的部分就再麻煩次長帶回去,我認為這應該會是最近幾個月被密集討論的一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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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次長建信:好,謝謝委員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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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謝謝,那今天就來不及問僑委會了,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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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委員仁):謝謝沈伯洋上臺質詢。現在休息10分鐘,10分鐘後繼續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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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時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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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0時2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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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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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由林楚茵委員上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