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896
許智傑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許委員智傑:(10時45分)先謝謝林國成召委,感謝,我們請部長。 |
| 1 | 主席:黃部長。 |
| 2 |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 3 | 許委員智傑:部長好。部長,其實之前唐鳳當部長的時候,那個時候有跟Google、Meta對話過嘛?所以當時其實我也曾經要求過很多次,就是有沒有機會讓數發部創造一個平臺,讓這個平臺能夠發揮一些溝通的功能,的確Google也從2023年3年出資3億建立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這個的確是數發部的作為有效果出來,眼看2023過了3年到今年2025,明年2026有可能有類似的機制嗎? |
| 4 | 黃部長彥男:現在有在談,請署長說明。 |
| 5 | 林署長俊秀:我們也跟委員一樣關心,我們有跟Google詢問過,Google說還有一年多的時間,他希望能夠知道它的成效之後,才有辦法跟總部這邊再去爭取更多的資源,所以他還是要看這三年的執行結果。 |
| 6 | 許委員智傑:OK,就接續剛才蔡其昌委員提到的問題,事實上我們不能束手無策,剛剛部長也有提到,你們可以跟Meta去反映這些問題,Google、Meta如果有類似這樣子的一個共榮基金,也許這個基金就可以創造另外一個解決這些問題的人出來,所以我是這樣子建議,因為現在網路新聞真的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有的是虛假的訊息,但是會造成人民很大的困擾,現在是誰流量大,說話就大聲,有些沒有根據的人亂講,就仗著他的流量大隨便講,又不用負責任,所以我們希望以NCC跟數發部的角度,要如何去杜絕類似這樣子的虛假言論,一旦這個虛假言論出現之後,數發部跟NCC有什麼作為,就類似剛才部長提到的,除了可以跟Meta反映之外,你覺得還有什麼方式? |
| 7 | 黃部長彥男:就判斷真假的部分,這個要由專業去判斷,判斷出真假之後,那個管道,我們跟Meta有一些平臺管道可以直接跟他們溝通,當然剛剛主委也有講到,可能有一些作用法、一些法可以讓這個東西更法制化,這邊是不是請主委再說明一下? |
| 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補充,如果是我們NCC所管的廣電業者,我們是要求他實質查證,而且會有相關的法律效果,就是說如果他違反的話,這邊會有衛廣法或廣電法來處理,至於自媒體網路那一塊,我們現在除了要求他們自律,時時刻刻提醒他們之外,雖然iWIN本身是以處理兒少為主,但如果是一般網路上的一些申訴、通報,他們跟Google或者Meta一樣有聯繫管道,一樣可以協力來處理。 |
| 9 | 許委員智傑:所以NCC跟數發部都有一個單位可以受理,都沒問題嘛? |
| 10 | 黃部長彥男:對,如果確定這個新聞是假新聞或者是有危害的新聞,我們是有管道去跟…… |
| 11 | 許委員智傑:數發部跟NCC都有單位,我們直接跟誰反映? |
| 1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這邊是可以協力,透過iWIN這個窗口,它雖然主要是受理兒少,但是非兒少議題的部分,網路上的東西,如果透過他們來受理的話,一樣可以透過他們去跟相關大型平臺業者來反映,他們本身會有一個自律規範跟社群守則,他們會依據他們…… |
| 13 | 許委員智傑:我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像詐騙就打165,我如果遇到這個東西,是數發部負責還是NCC負責?我要找誰?因為部長講可以反映,但是數發部單位這麼大,我們要找誰?是不是能有一個固定的窗口提供給民眾?當民眾要來使用,遇到這些假訊息可以即時反映,是不是就會比較清楚? |
| 14 | 黃部長彥男:對,我們有一些那個,我請數產署說明一下。 |
| 15 | 林署長俊秀: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加入iWIN這個組織,所以我們這邊也可以來承接這個案子,然後我們請iWIN來幫忙。 |
| 16 | 許委員智傑:所以是跟數發部的…… |
| 17 | 林署長俊秀:我們這邊跟iWIN有窗口。 |
| 18 | 許委員智傑:對啦,我知道你們有窗口,民眾去你們窗口反映時要找誰? |
| 19 | 林署長俊秀:我們這邊有信箱。 |
| 2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詐騙的第一道窗口就是165,這個一般民眾都可以打。 |
| 21 | 許委員智傑:所以假訊息也算詐騙,假訊息也打165嗎?165會傳給你們嗎? |
| 2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這邊是沒有直接受理,但是我們有些同仁會受理,但是過往比較多的還是由iWIN來受理為主。 |
| 23 | 許委員智傑:對啦,所以你們研究一下,看民眾找誰會比較方便,你們就直接把這個窗口訂出來嘛,這樣子民眾要處理時是不是就比較簡單? |
| 24 | 黃部長彥男:碰到假訊息時,我剛才講說iWIN是一個窗口,不過我們再看看有沒有其他的處理方法。 |
| 25 | 許委員智傑:OK,媒體議價部分,我想剛剛其昌委員也提到澳洲跟加拿大的例子,這個其實是有困難,沒有錯啦,所以我們要制定這個法,到底罰責要到什麼程度,或者是要共榮到什麼程度,以及現在歐盟使用的著作權鄰接模式,或者是我們的強制議價模式,現在數發部有沒有什麼想法,大概會用哪個模式? |
| 26 | 黃部長彥男:剛剛前面都有報告過,就是說,我們現在是沒有特定立場,還在持續研究跟關注現在國際上的發展,所以我們也是希望儘快,尤其在關稅這個問題解決之後,儘快了解世界各國採取的方式,哪個方式有效,我們當然一定要儘快的處理。現在只是說,以目前來講,我們沒有特定立場,因為兩個模式都有一些缺失,當然剛剛講共榮基金是目前在臺灣已經在進行的模式,我們會在這裡面再繼續鼓勵,讓共榮基金的模式能夠繼續發展跟成長,不過立法這個東西我們希望儘快,但是在目前這個時間點需要再觀察。 |
| 27 | 許委員智傑:OK,我的時間到了,我們簡單結論啦,就是說你要用強制議價的立法,這個優缺點在哪裡?至於著作權鄰接模式,歐盟採用的比較廣泛,數發部是不是有立場或想法?也希望你們去做個整理,讓我知道一下。 |
| 28 | 黃部長彥男:好。 |
| 29 | 許委員智傑:最後就是這個共榮基金,目前我們是3億嘛,對不對?3年3億,1年1億,如果有機會再爭取更多,當然我們儘量去爭取,爭取到了以後,這些基金事實上不管是著作權它應該要有的收費也好,或者是說,民眾反映的假訊息處理,我覺得這部分數發部跟NCC可以做一個規劃,這個有錢可以用,我們就去使用,發揮它的效力嘛,就杜絕、減少這樣子的假訊息擴散跟蔓延,你們也可以儘快的跟Meta,或者是相關的部門,請他們儘快的去下架等等的,這些速度要如何加快,讓人民很快就能夠跟你們反映,然後很快就能夠處理,我想這個是最實際有效的,希望這個部分你們也去規劃一下,好不好? |
| 30 | 黃部長彥男:好。 |
| 31 |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 |
| 32 | 主席:謝謝許智傑召委,現在休息10分鐘。 |
| 33 | 休息(10時53分) |
| 34 | 繼續開會(11時3分) |
| 35 | 主席:好,各位請就座,我們繼續開會。 |
| 36 | 現在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48 |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3-23,22-1 |
| speakers | ["林國成","王鴻薇","張啓楷","洪孟楷","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葛如鈞","范雲","林俊憲","蔡其昌","許智傑","郭昱晴","徐富癸","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邱若華","廖先翔","魯明哲","陳培瑜","黃國昌","楊瓊瓔","羅廷瑋","吳沛憶","葉元之","游顥","林楚茵","蔡易餘","張雅琳","柯志恩","萬美玲","黃健豪","劉書彬","翁曉玲"] |
| page_start | 61 |
| meetingDate | ["2025-05-01"] |
| gazette_id | 1144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5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 16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新聞媒 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 平發展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
| agenda_id | 11445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