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891
林宜瑾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林委員宜瑾:(9時40分)謝謝主席,有請數發部黃部長。 |
| 1 | 主席:好,數發部黃部長。 |
| 2 |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 3 | 林委員宜瑾:黃部長好。我想健全的新聞報導環境有助於民主社會的發展,這是之前數發部召集大型跨境數位平臺與新聞業的對話會議中,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業者都認為的具體共識,而健全的新聞報導,媒體要怎麼塑造?本席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要保障新聞的自由以及基層媒體從業人員的權益。本席上一屆跟這一屆都有提出,就是所謂的「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這個草案我們期盼透過新聞有價的基本價值來提振臺灣的媒體環境。 |
| 4 | 本席之前有提過新聞媒體面對了三大困境,第一個,新聞依賴網路平臺導引流量,而網路的流量又受到大型跨國數位平臺的宰制。第二個困境是新聞產製的方式受到跨國平臺的制約,所以報導的內容、標題會被演算法牽著鼻子走,導致有很多大家所詬病的內容農場、釣魚式的標題這種亂象。第三,演算法也被大型的跨國平臺掌握,這個演算法到底是如何運作我們也無從得知,可是它已經造成媒體產製內容的矛盾。我想世界各國大概也都面臨到這樣的困境,臺灣在這樣的困境底下受到的威脅我想是更加危急,前Meta全球公共政策總監前陣子就有公開指控,說Meta跟中國政府密切聯繫,有內容審查相關制度,而臺、港用戶的熱門內容就是受到審查的一部分,有內容審查,媒體最怕的就是沒有流量,如果發了一個讓中國不開心的新聞或貼文,就有可能導致被消失或限制流量等等,發了新聞必須躲東躲西,不僅影響新聞自由,中國也更可能藉這個手段來控制臺灣的輿論,在這個灰色地帶侵蝕臺灣的民主社會。 |
| 5 | 所以本席想要問一個直接的問題,面對這種大型跨境數位平臺可能的內容審查,臺灣要怎麼樣因應?上週蔡其昌委員質詢的時候,數發部是說希望美國能強迫他們公開內容審核的機制。我想請教數發部,你是否有辦法在我國促成審核機制的公開?另外就是,促成審核機制公開後,數發部規劃要如何具體著手處理這些問題?部長。 |
| 6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剛剛提到因為Meta有這樣的新聞,我們很關注,我們也知道事實上這個是在2017年以前,後來2019年Facebook就放棄了中國大陸的市場,所以現在就是說如果中國對Meta、Facebook有影響力,我們還需要再關注。至於現在,因為美國公聽會現在在對這個議題進行偵查,所以我們當然持續跟Meta溝通,我們也希望在這裡面它也要對我們公開,所以我們這邊在同時進行的就是,我們同時看美國在這個公聽會的結果,同時它也要對臺灣公開目前的審查方式,並且我們也會接受申訴,看看怎麼樣再跟Meta……至少有關這個演算法是什麼樣的貼文要被下架,這部分必須要透明公開,這是我們會跟Meta去要求的。 |
| 7 | 林委員宜瑾:目前數發部針對所謂媒體議價法的態度看起來是支持新聞有價,您剛剛也一直在強調,可是對於立專法似乎好像就不那麼明朗。 |
| 8 | 黃部長彥男:對。 |
| 9 | 林委員宜瑾:從上屆本席提出到現在也差不多兩年,這部法在推行過程中最主要面臨到的困境,您剛剛在口頭報告的時候也有稍微提及。好,如果暫時推不成,我們到底有什麼樣的替代方案可以回應媒體界對這個法的期待?什麼時候再找這些大型的平臺業者、媒體、學者再次來討論?同時也想請教NCC跟文化部,你們認為媒體業低薪、高工時的這種窘境有沒有辦法扭轉?可以再做些什麼樣的努力來提升基層媒體從業人員的薪資跟勞動條件?先請數發部回應,然後再請NCC或勞動部。 |
| 10 | 黃部長彥男:有關我們的策略,我請次長先補充說明。 |
| 11 | 林次長宜敬:目前我們在想辦法提升臺灣媒體的收入,現在最配合的公司之一是Google,Google做了兩件事情,第一個是它捐了3年3億臺幣的基金,現在交由DTA(社團法人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由它們run這個基金,然後想辦法來幫助我們臺灣的媒體業,就是改善他們的狀況。另外就是Google也成立一個所謂的北極星計畫,就是要輔導各家媒體改為收費制,因為現在大部分臺灣媒體都是不收費的,美國的Financial Times的收費機制做得很好,所以Financial Times現在會在全世界幫各國媒體做轉為收費機制的輔導工作,所有這些費用會由Google來支付。謝謝。 |
| 12 | 黃部長彥男:我再補充一下,其實除了這個以外,還有技術面,我們希望幫助媒體做數位轉型,提供一些AI的工具,希望能夠找到新的商業模式,這個也是我們還在努力的。至於其他問題,就請其他單位說明。 |
| 13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通傳會跟委員補充報告兩點,第一點,我們NCC所管的廣電媒體會有一些營運計畫,我們也要求如果營運計畫涉及到公司內部治理的相關法遵事項、相關法規,比方說勞動的相關條件等一定要符合法遵事項,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補充,由於媒體競爭激烈,包括網路媒體、一般傳統媒體,我們希望在留才、引才方面要有吸引力,所以要行政指導他們,在這方面特別要提升他們的待遇。以上。 |
| 14 | 林委員宜瑾:好,除了前述我們提到的媒體業勞動條件需要提升以外,本席認為相關的部會都要去追蹤了解,就是新聞媒體的創新跟轉型。我們看到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與Google有達成協議,就是要協助Google管理並執行「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的計畫,協助臺灣新聞的媒體做創新跟轉型,只要是內容具原創性又具公益性的新聞媒體都可以適用。不過我有疑問的地方是說,這是一個短期的計畫,如何轉換成長期的機制來回應新聞內容產製的付出,以及應該要怎麼樣跟大的平臺來斡旋合理的方案,這似乎好像都還有待商榷。在這個同時,我們應該要保障所謂撰寫地方新聞或促進媒體多元化及服務特定社群的小型媒體業者與大型媒體公平競爭的權利,所以有關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的討論、運用以及小型媒體的保障,不曉得部長怎麼看? |
| 15 | 黃部長彥男:有關這個部分,因為我們數產署跟Google有不斷的溝通協調,我請數產署補充回答。 |
| 16 | 林署長俊秀:跟委員報告,我們跟委員一樣關心這個的長期性,所以我們跟Google來溝通是不是以此作為將來永續性的一個作法。不過Google表示,這個三年的部分還有一年多,它希望觀察一下這個的成效,雖然目前已經補助40個案子了,但是它還要持續觀察成效後再來決定下一步。當然,它也有新的,剛剛次長報告過的北極星計畫,也就是它會有新的其他措施一直出來。至於這個共榮基金,它還要觀察這三年的執行狀況。以上。 |
| 17 | 林委員宜瑾:最後30秒,我想跟部長請教有關於文字與資料探勘,就是所謂的TDM這個議題,數發部要如何設計我國規範的架構?簡單來講就是說,TDM這個技術是以巨量資料的蒐集為基礎,將這些資料進行擷取、重製或編譯成可進行開採分析的資料庫,以便於分析利用。我想在人工智慧應用上是一個普遍的應用,可是TDM的過程也牽涉到著作權侵害的疑慮,所以很多國家其實都嘗試著去做TDM相關法規的調適,一方面要放寬TDM技術應用的限制,二方面也要著重著作權人的權益,像歐盟的數位化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的修改就為了著作權法設計了例外規定。請教部長,我們主掌AI監管的數發部要怎麼樣跟經濟部智財局溝通來因應TDM技術的發展?目前不曉得我們有怎麼樣的規劃? |
| 18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我們是有在進行,我們的資料創新司就是在處理資料共享的議題,我請司長來說明。 |
| 19 | 林委員宜瑾:好。 |
| 20 | 莊司長明芬:委員好。有關於TDM的這件事情,因為我們在做AI訓練語料的時候,涉及著作權保護的議題部分,如果機器訓練的時候需要拿這些資料來訓練的話,當然就涉及到著作權重製的問題,但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現在尚未立法,所以我們數發部就訂定了一個臺灣主權AI訓練語料授權條款第一版,這個版本還要跟智財局一起協調內容,確定之後就會釋出讓各界來運用。 |
| 21 | 林委員宜瑾:好,因為時間關係,謝謝。謝謝主席。 |
| 22 | 主席:謝謝林宜瑾召委。 |
| 23 | 現在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48 |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3-23,22-1 |
| speakers | ["林國成","王鴻薇","張啓楷","洪孟楷","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葛如鈞","范雲","林俊憲","蔡其昌","許智傑","郭昱晴","徐富癸","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邱若華","廖先翔","魯明哲","陳培瑜","黃國昌","楊瓊瓔","羅廷瑋","吳沛憶","葉元之","游顥","林楚茵","蔡易餘","張雅琳","柯志恩","萬美玲","黃健豪","劉書彬","翁曉玲"] |
| page_start | 61 |
| meetingDate | ["2025-05-01"] |
| gazette_id | 1144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5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 16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新聞媒 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 平發展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
| agenda_id | 11445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