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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陸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宏陸:(9時56分)我先請陸委會副主委。
1 主席:請陸委會副主委。
2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委員好。
3 張委員宏陸:副主委,剛剛也有很多的委員質詢,關於我們今天所說的違反國安的樣態,其實是非常多的,對不對?
4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沒有錯。
5 張委員宏陸:沒有錯啦!以前都說匪諜在身邊、匪諜在身邊,我們就舉一個最近的例子好了,副主委,如果說連民政處長都可以洩漏個資,其實我們的個資是不是也很有可能早就被洩漏了?你認為有沒有這種可能?
6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可能性很大,老實講,我們很多個資是散落在各個政府機關裡面,像戶政系統或者是入出境管理系統、兵役資料的管理等等,基本上所有的這些資料,都是對岸有興趣的資料。
7 張委員宏陸:對嘛,所以它最想要的其實就是拿我們這個嘛!
8 戶政司有沒有人來?我剛剛說的這個,有沒有可能?
9 陳司長永智:是有可能。
10 張委員宏陸:都有可能嘛!
11 陳司長永智:是。
12 張委員宏陸:那你們要查一下啊!
13 陳司長永智:在戶政機關來說,它是利用到所謂戶政系統,其實是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的個人資料,所以必須依照個資法所規定的來蒐集或利用,超出這樣一個法定使用的目的之外,就會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14 張委員宏陸:戶役政系統裡面,任何人去查這個應該都會留下軌跡吧?
15 陳司長永智:會。
16 張委員宏陸:會嘛!那你們要查一下啊!
17 陳司長永智:這個部分……
18 張委員宏陸:這個問題已經發生了,你知道嗎?
19 陳司長永智:是,跟委員報告……
20 張委員宏陸:已經發生了啊!
21 陳司長永智:是,如果涉及不法的話,現在檢調機關已經在查處。
22 張委員宏陸:不是,那個是檢調機關啦,你們身為戶役政管理系統的管理者,就全部丟給他們?你這樣怎麼保護人民呢?
23 陳司長永智:沒有,我們其實每年都會定期到22個地方政府去做稽核。
24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你回答我的等於是官話嘛,對不對?現在大家就在這邊講,這個是很有可能發生的,那你們就要本於權責,對不對?你本於權責,全臺灣可能要查一下啊,對不對?誰有不法使用或什麼的,你們就要遏止未來可能發生的事,對於這段期間誰有不法使用的事情,你們應該要主動查,對不對?民眾的個資耶!你如果這樣回答,哇!全臺灣人都要擔心了喔!
25 陳司長永智:在行政上當然……
26 張委員宏陸:全臺灣人的個資,不知道被賣到哪裡去了囉?
27 陳司長永智:在行政管理上,當然我們會促請地方政府也要依照相關法令來做,我們也會做監督跟稽核。
28 張委員宏陸:好,你們會做稽核,我們等著看你們怎麼做。
29 陳司長永智:是。
30 張委員宏陸:副主委,現在國安法裡面確實是有一些漏洞,比如有很多民意代表之類的到中國去,其實他做什麼也都不用特別申報或做什麼動作,也都不用啊!是不是?
31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國安法不是有漏洞而已,它涵蓋的層面非常的窄,因為它只處罰兩種行為,就是幫中共或敵對勢力竊取機密或是發展組織,大概就這兩種行為。但其實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絕對不只這兩種,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譬如韓國的國安法,它是包括幫北韓政權任何的宣傳行為都是禁止的。我們的國安法,我不太知道當初的立法原由,但是它其實涵蓋的範圍非常窄,處罰的行為也非常非常有限,所以我們的國安法,我個人是認為應該要補正很多東西啦!
32 張委員宏陸:好,所以這才是今天大家要修法、要來說的,好,謝謝副主委。我請次長跟司法院吳法官。
33 主席:我們請次長、司法院吳法官。
34 張委員宏陸:我想直接請教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未來如果軍事法庭恢復了以後,若是退伍軍人招募現役軍人進行組織犯罪,在同一案的現役軍人跟退役軍人是要分開審理還是合併審理?
35 黃次長世杰: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軍事審判相關法案的研議還是由國防部主責,我們是協助它共同討論未來要怎麼樣來切分。至於相關的範圍,還有審判權、職權之間如何劃分,還有共犯的問題,其實都還在研議當中。
36 張委員宏陸:好,那司法院呢?
37 吳法官元曜:報告委員,因為軍審法是國防部主管的法規,據了解他們規範的範圍應該是現役軍人,非現役軍人的部分應該還是由普通法院來審理,不過細節或規劃方向可能還是要問國防部比較準確。
38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所以我剛剛點出來的問題,一個退役的、一個現役的,要分開審?是不是這樣的意思?是不是?
39 吳法官元曜:詳情可能要問國防部。
40 張委員宏陸:對啦……
41 吳法官元曜:大概目前了解是這樣。
42 張委員宏陸:沒關係。所以有很多的例子,剛剛我舉了幾個例子了,你說國安法有沒有修正的必要?我的結論是這樣,我剛剛講有那麼多的案例,所以國安法真的是有修正的必要啊!有的人說不需要修國安法,但我認為有這麼多……我就舉一個很明顯的例子給大家看了,這沒有必要修法嗎?次長,你要回答嗎?
43 黃次長世杰:其實我們在剛剛報告裡面,還有回答委員時也都有說明,至少就退撫的機制還有剝奪的部分已經在進行了,還有在關於參與組織的部分,我們也在進行了。
44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45 主席:感謝張宏陸召委質詢。
46 我們請黃捷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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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15
speakers ["張宏陸","黃捷","沈伯洋","陳冠廷","蘇巧慧","李柏毅","高金素梅","王美惠","黃國昌","吳琪銘","許宇甄","鄭天財Sra Kacaw","徐欣瑩","吳宗憲","吳思瑤","牛煦庭","楊瓊瓔","王鴻薇","林楚茵","黃建賓","丁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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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01"]
gazette_id 1144501
agenda_lcidc_ids ["11445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1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 沈伯洋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陳冠 廷等23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 「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 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陳冠廷等19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九、 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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