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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月琴:(9時29分)主席,麻煩邱部長。
1 主席:請部長。
2 邱部長泰源:委員早。
3 林委員月琴:部長早。部長,你事實上是臺灣安寧療護的專家,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跟病人自主權利法這兩部法律,對於末期或不可逆、喪失神智的病人,透過病人跟家屬或他的意願代理人,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書或預立醫療決定書,要求醫生在往後的治療裡,不要用人工營養跟流體餵養、急救或者是維生醫療等,只是做維持心跳的無效醫療。但是安寧緩和醫療就非常挑戰我們的社會文化,所以在法律上要保護醫生,避免受到家屬的攻擊而受到傷害,而且要積極促進,以縮短病人的痛苦,減少我們醫療資源的浪費。
4 我想問部長,在程序上,病人自主並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必須考量到病人本身、醫護人員、照顧者、家庭成員、重要他人的想法,是多方協調後的結果,可是還是會發生病人的決定,家屬事實上不認同,而跟醫生發生爭執的事件,尤其是在安寧療護的發生率更高,所以衛福部如何支持醫生、貫徹病人的決定做醫療?
5 邱部長泰源:謝謝委員關心這麼重要的議題,也關心到生死大事。善終是國人五福臨門裡面最難達到的,所以我們全國……就像自主權法案,當時也是很辛苦,蘇委員跟劉召委在這裡,我想兩位召委都有貢獻,當時都是希望達到這樣的一個目標,這中間的確是有很……人面對生命的末期,死亡就好像一個很強烈的陽光,你無法去正視它,家屬也沒辦法正視它,但是我們醫療人員、我們政府必須要幫他去正視它,讓他能夠好好地過完末期以及能夠善終。所以我覺得政府跟相關的如立法院願意來討論這個題目,我個人站在……
6 林委員月琴:對,可是部長……
7 邱部長泰源:敬佩……
8 林委員月琴:有時候法院依據合法的程序來確保醫生不受醫療過失的判決,可是還是無法避免憤怒的家屬對醫師提告。醫生一旦被告,就是要花錢去請律師、花錢去開庭,對此,衛福部能夠給醫生什麼樣的具體支持?
9 邱部長泰源:跟委員報告,這也是二、三十年來醫界的一個大事情,在座的所有委員,尤其是蘇委員,擔任醫師公會理事長的時候,為了這個也被兩派意見折騰,但是我們最終把醫療法修法變成醫療的刑責合理化。也就是說,以前可能會面對防禦性的醫療,但是因為這個,只要他好好地救病人,除非他有重大過失或錯誤,不然不會用刑責加身,所以那個時候,內外婦兒科的住院醫師在通過以後又上升了。因此我們用各種法律,然後再教育,同時也讓民眾知道醫生是在救他的命,可能有兩成的救命機會,你說要不要救?病人家屬一定說一定要救啊!可是有八成可能他的疾病就是救不起來,就有八成的機會來告醫師,這是過去有的事情。
10 林委員月琴:對,衛福部到底有沒有什麼具體的……
11 邱部長泰源:醫療刑責合理化就是來保護這個啊!這個已經做了很多的……這是第一個很重要的法案,另外一個法案在前幾年通過的,就是事故的預防,也就是醫預法,包含預防跟調解,就是要先調解,讓醫師不要承受那麼大的壓力。
12 林委員月琴:好,部長……
13 邱部長泰源:讓醫病能夠更和諧,它是一個很光明的法案,這兩個法案基本上是讓醫病面對救命的時候能夠更和諧。
14 林委員月琴:還是可以保障到醫生的權利嘛!我問第二個,就是簽署人的資格,依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自然人如果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跟他人溝通或不了解其表達的意思,法院得為監護宣告。113年受監護宣告總數是6,047人,其中18歲以上有5,999人,其中以社會福利機構為監護人的有10件,監護人有執行受監護人生活、醫療照護及財產管理的職務。請問一下,當成年病患本身意識不清楚的時候,經法院為監護宣告的監護人,依法可以為病患簽署安寧意願書嗎?
15 邱部長泰源:我請醫事司司長說明。
16 劉司長越萍:我要講的是,安寧部分的話,要啟動其實必須要經由……就是至少前面要有兩個專科醫師確認他末期,這個安寧意願書由監護人簽署才會有效;可是在病人自主部分的話,還是會回到病人自主的前提,在病人沒有表達意願,就是他在意識狀況沒有這麼重大改變之前,沒有表示過任何意願的時候,這個監護人其實沒有辦法決定,以上。
17 林委員月琴:好,我覺得衛福部也應該要去評估一下監護人到底是不是具有這樣的權利,到逐條討論的時候,你們可以再說明。
18 根據健保署的分析,在死亡前一個月內接受安寧療護的話,每個人可以減少約3萬2,000元的醫療支出;如果死亡前六個月接受安寧照護的話,每個人可以減少約10萬7,000元的醫療支出。預立醫療決定書也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一個案子民眾要自費3,000元,就是要自己花3,000元,對多數人來講,事實上是貴的。去年7月衛福部也推出了一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畫,針對低收、中低收等特定對象提供免費的諮商服務,可是從數據看起來,推了一年,大概從二萬四增加到二萬五千人,沒有很顯著的提升,所以想問一下,花3,000元可以省下大筆的醫療費用,為了健保財務永續,衛福部一定會往這個方向推動,可是去年推動不利的原因是什麼?因為增加不多。
19 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當我們做調查的時候,為什麼不簽?民眾寫出來的原因,當然就是因為諮商費用……
20 林委員月琴:是滿高的。
21 邱部長泰源:有點負擔啦!我記得剛開始推出來的時候,立法院好幾個委員都跑去臺大醫院,真的去諮商,我很敬佩,他們花幾千塊去做了。但是其實對一般的民眾來講,的確是很有負擔,所以我們去年7月還有5月1號會擴大,希望有更多的機會讓病人來簽,當然,我們要去了解原因,衛生署也一直在請學界了解原因,來推動……
22 林委員月琴:是,部長,今天新聞報導也說5月1號要擴大,今年的預立醫療註記人數要提升,你的目標是多少?
23 劉司長越萍:我補充一下,現在大概一年2萬左右,因為只有半年的執行期,所以加倍到4萬左右是我們的目標。剛剛委員垂詢的推廣費這一塊,其實我們發現民眾的認知跟我們傳統習俗、文化的禁錮還是一個主因。另外一塊就是財務,財務面我們跟健保署合作,推廣面的部分我們會跟長照司合作,因為目前看到願意簽署的,都是人生經驗裡面有一些相關的,所以目前大概50歲以上是我們的一個target,以上。
24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司長。安寧療護的概念早在立法前就已經開始在臺灣推動,現在大概已經20年了,而且使用率逐年增加,2022年使用的人數達到6萬7,000人,病人死亡前一年的安寧利用率大概30.4%,可是量能還是不足,它事實上是透過多種專業對病人跟家屬做整體的輔導,同時是生理、心理的醫療,可是這個項目真的滿燒錢的,所以對醫院來說,如果不是為了評鑑加分的話,誘因不大,因此安寧病床的床位不多,而採用安寧共照來替代。112年全國有86家醫院,共計915床,到114年的時候變成85家醫院,大概910床,需求多,床位少,勢必每一天都有人在排隊,所以想問一下,目前實際上的安寧病床數到底有多少?
25 邱部長泰源:是的,謝謝委員,剛剛您報的就是現在的數字。
26 林委員月琴:就是910嗎?
27 邱部長泰源:是的,大概九百多。
28 林委員月琴:整體來說不多,所以就會有病人跨科做安寧共照,目前安寧共照對病人,特別是家屬的照護,能夠達到安寧病房的水準嗎?衛福部怎麼去確保這個水準?因為不一樣啊!
29 邱部長泰源:我想安寧共照是站在我們的文化跟民眾的需求所衍生出來的,因為你如果叫他去住安寧病房,這個就是一個很大的關卡,但是其實安寧緩和醫療最好是越早啟動越好。也許他已經在做緩和性的化療,那個時候就應該加入安寧緩和醫療團隊,來你的病房跟你解釋什麼叫做安寧,有時候你跟A病床的人說明,結果是B病床的人聽一聽說:我要去安寧病房。那個越早啟動可以讓病人規劃未來可以做的事情,所以安寧的共照是非常重要的,安寧共照的團隊其實也花了非常大的心力。
30 林委員月琴:對,可是它的品質、水準真的就是沒有辦法跟安寧……
31 邱部長泰源:它的效果當然沒辦法像安寧病房這樣子,整個團隊來給他各方面、全方位的照顧,所以怎麼樣讓需要安寧病房的人能夠住進來,當然這邊也要跟委員報告,雖然有這麼多床,但是很多醫院的安寧病床因為文化的問題,病人跟家屬還是希望共照,他們不太願意到安寧病房,所以我們分析各個醫院的占床率,就知道其實更重要的是要去推展民眾的觀念。
32 林委員月琴:可是基於病人自主醫療的權利保障跟善終的期望,在整個安寧病房的量不足,使用率又低的狀況下,這種現實問題,我相信衛福部有義務也有能力把整個政策建構得更完整。
33 邱部長泰源:是。
34 林委員月琴:病人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書跟預立醫療決定書,這一整套的制度連結分級醫療體系的醫院跟社區兩端,社區端也可以看到有在宅安寧跟機構安寧這兩種在宅的醫療形式,讓病人除了住院以外,另外在社區終老。你的政策經費是111年「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2.0」、113年「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這兩個計畫在支撐,所以想問,不論長照、老人,還是護理之家,在住宿型機構籌組照護團隊服務機構內的病人,對於機構品質的提升一定有比較正面的影響,對機構、病人、分級醫療等各方面都有一些助益,本來就是應該要大力推動的政策,可是政府一直沒有把一個部分考慮進來,就是沒有考慮住宿機構籌組照護團隊的經營壓力,這項服務對醫院來講就是賠錢在做,對住宿型機構來講更是,像醫生訪視費,健保支付如果給醫院1,500,為什麼只有給住宿型機構1,200?這20%的落差是會打擊士氣的,所以本席認為,醫院跟住宿型機構各項醫事人員的訪視費要一致,請你推動這項訴求,你同意嗎?就是大家應該都是一致的,差了20%……
35 邱部長泰源:請健保署署長說明給付方面。
36 石署長崇良:跟委員報告,這個我們已經通過,下半年會來做安寧照護品質的評核,評核之後按照他的程度,分別加成10%、20%跟30%,這個包含了住院的安寧、安寧共照跟居家安寧都適用。另一方面,我們下半年也會來檢討居家安寧的給付方式,我們現在是論次,有沒有要用包月的方式讓它更具彈性,都會一一來檢討。至於給付方面,也一定會朝向不同工不同酬的方式來思考。
37 林委員月琴:好,所以下半年會開始去做規劃。
38 石署長崇良:對。
39 林委員月琴:因為病人在住宿型機構發生醫療糾紛,勢必會大幅增加,所以機構背後一定要有強大的支持系統,也就是綠色通道。綠色通道除了提供緊急救援、住院支援以外,人力、技術也都是重要的一環,所以衛福部是不是能夠確保機構具備這項強大的後勤資源?
40 邱部長泰源:好,我想這是很重要,要去努力的方向,我們一定會來努力。
41 林委員月琴:最後,我有三點訴求,就是對於整個醫事人員的支持方案,面對病人家屬的質疑跟訴訟,我覺得還是要提供一些支持。
42 邱部長泰源:是的。
43 林委員月琴:還有擴大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全額補助對象,今天應該也得到你們的……65歲以上都是。還有提高住宿型機構醫事人員的訪視費,所以下半年如果在討論的時候,可能要考慮一下我剛剛講的,是不是大家都是同樣的。再來,綠色通道避免醫糾的部分,要為住宿型機構提供後勤的支持系統,這些是不是在兩週內提供書面報告給我?謝謝。
44 邱部長泰源:好,我們再把計畫書提供給委員,謝謝。
45 主席:好,謝謝。
46 接下來請蘇清泉召委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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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9
speakers ["劉建國","陳昭姿","林月琴","蘇清泉","邱鎮軍","王育敏","楊瓊瓔","莊瑞雄","廖偉翔","林淑芬","黃秀芳","王正旭","陳培瑜","楊曜","陳瑩","涂權吉","陳菁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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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01"]
gazette_id 1144501
agenda_lcidc_ids ["11445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劉建國等 16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 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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