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827
楊曜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楊委員曜:(12時46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
| 1 | 主席:請部長。還要不要叫別人? |
| 2 | 楊委員曜:職安署長也來好了。 |
| 3 | 主席:來,署長。 |
| 4 | 洪部長申翰:楊委員好。 |
| 5 | 楊委員曜:部長好。部長回答或署長回答都可以。我們在2023年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大概總共有300個人,以產業別來看,營造業的死亡人數占比超過50%,有151個人;以災害的類型來看,墜落、滾落導致死亡的人數也高達47%。職安署的資料是這樣子,這5年來營造工程業職災死亡的人數占比大概都是將近五成,職安署也把營造工程業列為重點稽查的對象,是什麼原因造成營造業的職災死亡人數居高不下?署長回答好了。 |
| 6 |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營造業的工作樣態跟一般的工廠、場(廠)是不一樣的,因為每天作業有非常多包商同時在作業,施工的介面、勞工跟勞工之間或是包商跟包商之間,大概目前主要的問題是在現場的統合管理部分,造成風險一直存在,所以第一線的作業勞工或許不曉得狀況,他今天進來,不曉得昨天的包商把哪一些安全防護移除,他都不曉得,所以這個部分目前在營造業裡面,最大的風險是在這個地方。 |
| 7 | 楊委員曜:好,署長既然知道原因,那你們有沒有減災的策略? |
| 8 |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減災策略的部分,我想還是要從法制面著手,目前我們也檢討在最上位的職安法,看起來在規定上是有一些漏洞,所以我們目前也是要去補這些漏洞,要求每一層的包商都要負責管理現場的工安。執行面的部分,我們現在也去調整一些做法,我們將過去比較高違規或高職災的這些工地列管,然後檢查職災頻率,甚至說這一、兩年來發生兩件職災,我們就會每個月去檢查一次,這個執行面我們這邊有在做。再來就是教育訓練的部分,剛剛委員也都提到這個部分怎麼去加強基層勞工安全衛生的知能,這個部分我們也在努力。 |
| 9 | 楊委員曜:所以署長剛剛講的三個策略,其中有一個是修法,修法的部分你們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
| 10 | 洪部長申翰:修法的部分,我們其實已經送行政院了,接下來應該會在行政院的法制程序裡面,我們也希望可以儘快審議,看看能不能在這個會期送到立法院。 |
| 11 | 楊委員曜:好。有學者分析近年的職業災害案例,針對營建業提出最關鍵的危害因素,大概剛剛署長也都講了,但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夠就工地設施配置不當、工地本體防護不足或沒有安全設施、工地設施性能強度不足這三點,不論是法制面的健全也好、現場的勞動檢查也好,都必須要注意到。 |
| 12 | 洪部長申翰:是,這是落實面的部分。 |
| 13 | 楊委員曜:對,營造業的重大職災案件中又以臨時工跟其他工種,所謂其他工種就比如清潔等沒有辦法歸納的,這種臨時性的勞動力算是危害最高的,請問對這種臨時性的勞工,職安署這邊要怎麼提升職安的觀念跟訓練? |
| 14 |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有時候在一個工地裡面確實會有十幾個包商的勞工在現場,在這個時候,我們認為在管理上是最上包這個大包,也就是營造廠要負責這個任務,所以不管是誰進到工地裡面、場域裡面,他都要負起防止職業災害的責任。 |
| 15 | 楊委員曜: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因為臨時工他可能是非常態在這個領域工作,所以對臨時工進到特定的場域,你們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職安觀念訓練? |
| 16 | 林署長毓堂:確實,如果是非常小的包商,他有可能只有一位到兩位,對這個部分,現在部裡面就要推動所謂職安卡的教育訓練,就是對這些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我們甚至都補助經費讓他們上6小時的課程,來強化他們的安全衛生知識。 |
| 17 | 楊委員曜:像這一類的臨時工,你們怎麼監督營造業投保職災保險? |
| 18 |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還是希望剛剛提到的最上位這個包商在做入場管制的時候,必須要去查今天進來的所有作業的工人到底有沒有投勞保或災保,目前我們是要求最上包的營造廠要善盡這個責任。 |
| 19 | 楊委員曜:就是還是以最上面的包商為主,還是要去落實啦!因為工作的性質,特別是以臨時工來講,第一個、他們在經濟上通常是比較弱勢的;第二個、他對工作的場域比較不熟悉,所以更需要保險的支持,好不好? |
| 20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除了政府機關或是5人以下的事業單位以外,大概都必須要設置職安衛生管理人員。依據現行規定,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必須要設置,而且必須要報勞檢機構備查,請問現在對於超過5人未滿30人的事業單位,我們如何確保或查核他有無設置相關的安檢人員? |
| 21 |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對於這類30人以下的小微型企業,確實目前法令沒有規定一定要通報,但是在規定上,不一定說這麼小的企業還要再另外設一個勞安檢人員,由雇主本身去接受20個小時訓練,他是可以擔任這個勞安檢的。 |
| 22 | 楊委員曜:好。剛才問的是5人以上30人未滿的企業,現在問的是30人以上到100人這個級距的,按照勞動檢查2023年的統計數字,在30人到100人的製造業中,已設置安全衛生人員的業者比率大概是七成七,非營造業大概是六成四,請問一下,這個設置比率的數字假如是對的,為什麼製造業還有大概兩成多、非製造業還有大概三分之一沒有設置?原因是什麼? |
| 23 |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勞安人員或職安人員基本上也會異動,有時候是因為在等待上課,因為外界的訓練單位並不是每個禮拜開班,他需要去配合上課時間,若是在這段時間被我們檢查到的話,我們就會認定現在是沒有設置的。 |
| 24 | 楊委員曜:有的時候會有空窗期啦!就是原本這個職位的人走了,該補的人可能還沒有取得資格,署長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
| 25 | 林署長毓堂:有部分是這樣。 |
| 26 | 楊委員曜:有部分是這樣? |
| 27 | 洪部長申翰:我覺得這個比率是真的有要大幅提高的必要,我是認為這都是法規上面的要求,法規上的要求就必須做到,這部分我會來加強要求。 |
| 28 | 楊委員曜:最後一點,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直接講了。就是部長曾經講過勞檢人員其實工作很辛苦,勞動條件跟職業安全衛生的法規能不能落實,其實跟勞檢員息息相關,希望部長能夠在比較短的時間之內看看如何解決,因為我們的勞檢人力其實一直是有不足的,原因大概部長也都知道,部長也有講過會考慮不論是提高薪資或久任獎金,相關措施可以做的,請部裡面這邊儘速進行,好不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
| 29 | 洪部長申翰:謝謝。 |
| 30 | 主席(楊委員曜代):接下來請陳瑩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358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6-9 |
| speakers | ["劉建國","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蘇清泉","邱鎮軍","王育敏","林淑芬","王正旭","羅廷瑋","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麥玉珍","陳培瑜","黃秀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楊曜","陳瑩"] |
| page_start | 291 |
| meetingDate | ["2025-04-30"] |
| gazette_id | 1144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5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勞動部部長、經濟部及內政部就「五一勞動節前夕,我國勞工職場預防職業災害及場(廠) 墜落事故之檢討與精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45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