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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9時33分)主席,麻煩請陳世凱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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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交通部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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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民航局局長還有運安會主委、華航高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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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民航局何局長、運安會林主委,以及高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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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現在很快的來就教各位,因為這一次4月13號華航飛機的狀況,剛剛高董事長也說明得很清楚,但是我還是要請教,這次運安會的報告說這非屬重大運輸事故範圍,所以未立案調查,但本席之前有提過,其實運安會應該要防範於未然,我們當然不希望在每一次重大事故之後才做相關的調查,如果可以在預先預防的情況下去做調查跟了解,是不是會更加妥適?來,運安會是不是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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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委員講得沒有錯,如果能預防、防範於未然是最好的,那麼它的航空器沒有實質損害,而且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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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那我們有沒有看到真正的raw data?來,部長或者是運安會,因為現在是由民航局相關監理機關進行調查,現在華航告訴我們,今天給我們的簡報也相對比較簡陋,只有跟我們講到天氣、其他的機場都是不行的,請教一下,現在不管是民航局也好或是運安會也好,有沒有看到當天確實的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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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民航局這邊已經訪談了相關的駕駛跟公司,我們也已經拿到有關派遣的相關天氣資料,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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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看到相關的數據,當天的數據及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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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局長淑萍:當天的我們還要再調,因為當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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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還要再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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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局長淑萍:對,因為相關的METAR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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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現在4月30號了,這是4月13號、兩個多禮拜以前的事情,今天我們做專案報告,結果你跟我們講你們的資料還要再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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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局長淑萍:我們的資料還要……根據華航剛剛講的,當天因為機場前一個小時是包含……那個由機場端來報,就是新加坡、胡志明等等,所以這些資料基本上我們也要經過判讀跟相關的時間,包含當天的操作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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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過去也是華航的常客,我搭最多的就是華航,因為我覺得它最值得信賴,也是我們國家的航空,但是在飛安事件上來講,在這次事故裡面,很多人都會懷疑這不是以飛安為最優先的考量,而是以維修方便,所以不是選擇最近的胡志明市機場,或者是馬尼拉的機場,而是選擇回到我們臺灣的小港機場,小港機場不在我們的飛行計畫裡面,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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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報告委員,這本來沒有在飛行計畫裡面,而我所理解的是,當時駕駛判斷鄰近幾個機場的天氣狀況,包含新加坡、馬尼拉在內,也包含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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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有沒有確實看到當天這幾個機場的氣候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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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剛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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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還是華航給的資料就照單全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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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在華航報告的內容當中其實已經有講到氣候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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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但你們有沒有主動去了解跟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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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部分我們在調資料,民航局正在調資料當中,這個我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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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其實真的沒有那麼難調。來,我們先看一下,當天本席也去查了一下,當天確實新加坡下午可能會有雷陣雨,對飛航可能有安全的疑慮;當天也看到胡志明市整體氣象是降雨量少;以及馬尼拉4月13號當天氣象大致穩定,但午後可能會有局部雷陣雨。我想這個是專業的判斷,本席都可以請同仁先去找出相關的資料,更重要的是專業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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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這個資料是飛航需求的資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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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對,所以本席才提到,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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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飛航需求的資料需要前一個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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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錯,部長,所以本席才會提醒,如果你們從兩個禮拜前到現在都沒有掌握資料,你們只是片面聽信華航提供的資料,我覺得這不夠專業,也沒有盡到監管機關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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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關於氣象資料,民航局有掌握,不是沒有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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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監管機關是誰?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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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他們有掌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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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剛剛沒有辦法回答我的問題,其實我說實在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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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哪個問題沒辦法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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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在反質詢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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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沒有,我沒有在反質詢,哪個問題沒辦法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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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你就針對問題,大家溝通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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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沒有問題,我就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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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現在要求交通部站在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應該要看到各飛航的專業來協助飛航怎麼樣精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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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一定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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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而華航在這一次事件中讓外界質疑的聲音到現在沒有少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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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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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即便今天講得如此的好聽,但是我說了,到現在兩個禮拜了,你們的飛航紀錄以及相關的航空資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掌握,既然沒有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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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民航局有掌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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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只是要求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做好管理以及立案調查,真真正正了解當天狀況是不是符合現場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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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民航局說他們有掌握,只是資料要分析,需要再分析相關的資料,他們真的有掌握啦,不是沒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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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如果要這樣硬拗的話,我覺得這不是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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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沒有硬拗,資料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我可以請民航局提供資料給您,這沒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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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再來,民航局什麼時候會給國人一個清楚、明白的交代?針對這一次華航判斷的事件,因為外界都在質疑,其實我今天有很多的議題,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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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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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說實在話,我很希望能夠心平氣和跟你就專業論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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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沒有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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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今天是在做後續的檢討,當天沒有發生任何的人為意外,我覺得這是萬幸,但是萬幸之後要去釐清,到底華航的決策是不是站在以乘客安全為最高指導標準,還是站在他們航空維護的安全方便?你可以搖頭,那就請你們用數據以及用你們的報告,用專業來說服我們,而不是在兩個禮拜之後,給了我們這份只有華航單方面的片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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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民航局的報告是用書面,並非上臺報告,但有提供書面,您可以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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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再來,華航有沒有看到這則投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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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董事長星潢:有,有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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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華航剛剛講得非常好聽,說包括回程的作業支持、主動跟旅客致意、表達歉意等等。這是其中一則投書,我們來看一下:過去一個禮拜非常煎熬,始終沒有任何正式的說明或更新。當時機上廣播說,以乘客安全為優先決定,但感覺像是以公司利益為出發點,這是大多數乘客的感受……希望能索取延誤證明,但最後收到的是簡單的備忘錄,忽略臺北起飛13.5個小時的過程及300塊的餐券跟金沙巧克力。華航的資料報告說明得很完整,看起來完整,以最大的關懷去處理,最大的誠意速度全力處理,協助平安續行。但實際上乘客的感受卻是這樣子,根本是天差地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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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董事長星潢:這對姐弟我們有掌握,是新加坡人。當時飛機回航高雄時,我們盡力供應飲料及餐食,這些就是為了準備下一次的起飛。後來我們在當天下午又派了一架加班機從臺北到高雄,然後再從高雄把旅客載到新加坡去,我們真的不是以航機維修為考量,假如真的是航機維修,乾脆飛到臺北就好了,根本不需要到高雄,然後再大費周章派飛機過去。基本上真的是因為東南亞的天氣不是很好,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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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華航的說明還是要由主管機關來做認定,因為代表了我們所看到的問題。這次真的是不幸中的大幸,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但我每一次在交通委員會都講,如果說要等到人員傷亡才來想辦法,要等到人員都在後面全排排站,而且有很多攝影機時,代表我們出大事了!不要出任何事情最好!在這件事情上,民航局什麼時候能再釐清給國人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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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因為剛剛所提到的,不論是天氣的資料也好,或飛航的過程、組員的判斷等等,民航局都要根據委員所提及我們自己調查到的資料去判斷,而非單憑華航所提供的資料。所以這部分我們需要花一些時間做處理,委員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點時間?一般來講,我們會提出完成完整的報告,但如果初步報告的話,是不是建議給我們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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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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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部長,上上禮拜有討論到美國關稅問題,你也提到對於觀光業以及運輸業、航運業有很大衝擊,所以行政院提出了4,100億的特別預算。本席在兩個禮拜前在這邊就教部長,交通部有沒有針對特別條例來爭取行政院的任何支持?現在4,100億出來了,本來的880億沒有交通部,現在增加三、四倍到4,100億,只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細項。我想請教這4,100億裡面,交通部不管是觀光還是航運到底占了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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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有個別跟航運業界、空運業界及觀光業界辦過座談會,目前看起來,海運跟航空的影響還沒有很大,不過我們有提供調整性及彈性的東西給業者並協助他們。另外,我昨天有跟觀光業界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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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有看到,新聞也有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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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他們希望我們可以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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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針對問題,回答問題。這4,100億當中,支持產業930億,國土安全韌性1,500億,照顧民生1,670億,這是因應美國關稅額外編列的。兩個禮拜前你在這邊詢答時特別講到,觀光產業可能會受到非常大的衝擊,我們那時候也說料敵從寬。因此,如果有任何支持、支援的力量也應該要預先掌握,所以這4,100億裡面有沒有交通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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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日前我們跟業者進行座談及協助方案的討論,目前用觀光基金應該都還能夠應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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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4,100億裡面沒有交通、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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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沒有放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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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OK,你們做了決策就要負責。最後,今天很重要的還是在安全部分。有兩個問題,我再占用一小段時間。最近的新聞其實見微知著,部長,有一則新聞是行人高舉雙手要過馬路,行人舉了雙手就代表要過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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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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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裡可能沒辦法播放影片,不過還是可以知道,連續過了十幾臺車都沒有停讓,之後行人才過去,這是一個。另一個,因為行人過馬路,而導致已經開啟警示燈的救護車等行人過馬路才啟動,早上新聞推播,交通部小編跟剛剛部長一樣,很強悍、很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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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不是嗆,是講道理,我跟委員不會用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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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很好。部長,我們希望就事論事,就專業論專業。這一年多時間裡,我們努力想擺脫行人地獄之名,但難免在社會上遇到很多狀況,畢竟每個人都以本位主義為考量。但不管駕駛、用路人以及行人,本席認為應該都是一體的,我們不能有偏廢,權益都要互相尊重。在這兩個案例裡,部長看到什麼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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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像委員剛剛所提到對於平等狀況的共識,我認為這個社會還不足!但對交通部來說,最重要的是行人的安全,因為關係到人命,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去要求。雖然剛剛影片沒有辦法播放,但我有看過,桃園市政府也針對這十幾臺車做裁罰,這個部分有裁罰。針對行人的部分,我知道在開始尊重行人之後,確實有些行人違規的狀況,我們也都看得到,這部分該罰的其實都有罰。最近這兩年,針對行人違規開罰的數量其實也增加了不少,畢竟現在大家都有行車紀錄器,如果以行車紀錄器去檢舉,其實該罰的都會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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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開罰是最好的作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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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其實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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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也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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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大家的觀念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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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觀念的提升以及怎麼樣用制度設計,讓更多人能清楚、明白、了解,過馬路是大家每天都要做的事情……順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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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該遵守的規則與禮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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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只提一點,這點我覺得值得研究與討論。粉絲專頁上有拍到日本的一個畫面,很多駕駛朋友抱怨,有看到行人在路邊,但不確定行人到底要不要過馬路,也因此不確定要不要停等,畢竟行人也有習慣,譬如舉手代表要過馬路。另外,日本有一個有趣的設計,也就是劃設過馬路的停等區,一旦行人站在上面就代表準備過馬路,那時候駕駛就應該要停下來讓行人過;如果行人不是站在那個地方,可能只是在路邊等朋友,那就不一定要停下來。就這樣子來看,也許我們可以在幾個路口試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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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非號誌路口是可以這麼做,我們可以來試辦,我覺得這是滿好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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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本席提醒一下,日本是畫在馬路上,如果我們要畫的話應該是畫在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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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要畫裡面一點,比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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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要畫裡面一點,不然我看了也覺得小朋友站在馬路側邊好像有點危險,為了要去那邊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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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在日本可能比較安全,在臺灣可能比較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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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針對這部分,如果能試辦的話,什麼時候能夠來推行?至少先做研擬跟規劃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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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先在省道找個地方來做,好不好?我們很快在省道幾個路口來試辦,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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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但還是要跟地方政府溝通後做推行,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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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會跟新北市及臺北市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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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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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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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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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請李昆澤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