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619

張宏陸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宏陸:(10時30分)部長、署長就不用動了啦!
1 主席:好,部長麻煩了。
2 張委員宏陸:我先請教署長,其實我們現在所說的社會住宅,大概有分成中央興建跟地方興建的兩大部分,是不是?
3 吳署長欣修:是。
4 張委員宏陸:是不是?
5 吳署長欣修:是。
6 張委員宏陸:是嘛!中央的一些辦法,跟地方的各縣市的辦法,有沒有全國一致?
7 吳署長欣修:目前沒有,因為各地方政府還會有它因地制宜的一些方法。
8 張委員宏陸:沒錯啦,其實你說各地方要求跟中央一致,我覺得也不盡合理。你以我們雙北跟其他一般非六都,譬如彰化之類,我看條件都不一樣,也不適合全國都一致啦!問題來了,署長,我想請教,我們今天如果修住宅法,可以解決我說的這些情況嗎?
9 吳署長欣修:事實上還是很難啦!因為太剛性的立法下去以後,實務上可能會讓地方產生一些執行的困難,所以我們才會覺得反而比較需要透過多一點行政措施或行政協商,儘量能夠一方面照顧地方的需求,但是一方面又能夠確保社宅這樣的政策順利的進行,通常會用這樣的方式進行。
10 張委員宏陸:立法是很明確的,但有時候立法又不適合全國一致的標準……
11 吳署長欣修:是。
12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我們從這個點去思考,可能就是會有很大的問題啦!我想繼續請教,我們現在解決住宅的問題,應該是分成社會住宅一塊,然後租金補貼或什麼的,這其實又是很重要的另一塊,臺灣目前比較重要的,大概是用這兩塊來解決住宅的問題,對不對?
13 吳署長欣修:是,基本上大概就是直接興建、租金補貼跟包租代管,三個政策來協助所有的租屋族群。
14 張委員宏陸:對啦,租金補貼跟包租代管,我認為它的性質比較一樣啦!部長,我請教你一個問題就好,你覺得這兩大支柱,現在運行起來有沒有解決大部分的問題了?我請教一下部長。
15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現在除了直接興建住宅以外,我們包租代管跟租金補貼加起來戶數已經高達85萬,也就是至少有85萬戶的人是接受政府的社會住宅或者租金補貼的協助,而且都集中在都會地區還有六都比較多。
16 張委員宏陸:對嘛,因為都會區比較需要。
17 劉部長世芳:對,也跟工作性質有關。
18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部長,部長先回去坐。再來,署長,剛剛部長已經講解決了大部分的問題,但我們必須要承認,還有一些問題還沒有解決啦!
19 吳署長欣修:是。
20 張委員宏陸:像剛剛我看應該有很多人關切到這個議題,在修法裡面也有關切一些議題,比如說住社宅的人,我們現在租期最多是6年嘛!
21 吳署長欣修:是。
22 張委員宏陸:青年住6年,他的小孩子剛好要上小學了,剛好又要搬遷,其實這一點倒是可以思考一下如何去補足這一塊吧!我不知道署長您的看法?
23 吳署長欣修:了解,應該是這麼說,因為有可能他入住的時候還單身或是剛要結婚,所以在抽的時候他去抽了單人房,但是他已經遇到小孩子出生,甚至要上小學,開始要有分房的概念,其實那時候就不是社宅續租的問題而已,還有轉換房型的問題,就會讓我們現在直接興建這樣的困境出現,就是社宅成長的速度還不夠快,但是也面臨了下一輪的問題。所以這也是我們在過程當中,一直希望透過像租金補貼、包租代管這一類輔助性的措施,提供更多行政上的措施來協助他們,不是只有直接興建的可以選擇,也有其他的可以選擇。我們來強化那一個部分,讓民眾在轉換的過程當中,當然社宅抽得到最好,抽不到還有其他的方式來進行,這樣能夠讓他居住的、租屋的環境能夠更穩定,我想這也是一個比較好的替代作法。
24 張委員宏陸:好。再一個問題,雖然我們現行法律規定至少40%以上比率要租給弱勢,也實施好幾年了,實際上他們真正入住的比例是多少?
25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大概跟六都都有去調查過了,實際上因為他除了弱勢戶以外,還可以抽一般戶,所以他等於有兩支籤的機會,至少都已經是46%到56%之間,也就是說弱勢有46%到56%,正式來講在實務上已經過半了。這也是我們在擔憂這一次的修法,如果他一樣握有兩支籤,可能會超過百分之六十幾,甚至衝到70%,有這樣的問題會跑出來。
26 張委員宏陸:我為什麼特別問這個問題,其實弱勢的定義不一定只有中低收入戶,我們的定義,依現在的法令來講,它的範圍滿廣的啦,就弱勢而言是不是滿廣的?
27 吳署長欣修:是。
28 張委員宏陸:是嘛,當然弱勢我們要特別照顧,這個沒有話講,但以現在實際的執行來講,你說已經超過五十……
29 吳署長欣修:而且中籤率是一般戶的2.5倍到3.5倍。
30 張委員宏陸:我要跟署長報告一下,數字是冰冷的啦!你剛剛講46%到56%,其實我也覺得這個範圍有點廣,差了10%很難說服大家啦!但有一個很清楚的,就是弱勢可以抽兩次,這個可能大家都不知道,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他是可以抽兩次的,所以他的中籤率就會比較高。我們如果提高到50%或可能提高到六成,有一些青年可能就會被排擠到囉?一些青年可能就抽不到囉?
31 吳署長欣修:應該說青年那一個族群是更大的一群,但是他的中籤率會越來越低。青年的總數是更大的,但是他中籤率可能會更低,這也是我們比較擔憂另一類排擠的問題。
32 張委員宏陸:對啦,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提高到50%這樣的話,青年那一塊,可能青年就很多人抽不到嘛!
33 吳署長欣修:是。
34 張委員宏陸:所以署長,我們剛剛簡單的討論幾個問題,你覺不覺得社會住宅從蔡英文總統開始大力推之後,到現在雖然執政8年,但不可能第1年就做吧!要編預算、要編什麼的,大概第2年、第3年開始蓋,到現在大概也好幾年的時間了,對不對?署長,有沒有到需要做總檢討的時候了?我們推行一項政策一段時間了,可不可以去檢討這個政策的利弊得失,然後我們再稍微精進,你覺得時間點到了嗎?
35 吳署長欣修:對,跟委員報告,也剛好差不多今年很多社宅都是第一輪,就是6年已經處理完畢、已經出租完畢,都已經進行第二輪,這也剛好可以總結一些直接興建社宅的問題,以及討論後續的解決對策。所以我們會找六都一起來討論,看看他們對於這一方面的政策,甚至回饋到我們整個直接興建社宅要面對的問題來做一個總檢討,這個部分我們會來進行。
36 張委員宏陸: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真的覺得今天很多的修法,其實有一些觀點是對的,的確是出現問題了,但你們也說你們有在檢討、有在做了。我覺得與其我們這樣修法,應該要給你們時間,弄出一套你們的想法、你們的解決對策給內政委員會,然後讓大家來思考如何改進,你覺得可以嗎?
37 吳署長欣修:我想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來做。
38 張委員宏陸:可以啦?
39 吳署長欣修:是。
40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41 主席:謝謝張宏陸召委。
42 下一位請王美惠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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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13
speakers ["牛煦庭","林倩綺","蘇巧慧","高金素梅","麥玉珍","羅智強","徐欣瑩","翁曉玲","黃健豪","張智倫","張宏陸","王美惠","黃捷","李柏毅","吳琪銘","許宇甄","鄭天財Sra Kacaw","李坤城","吳沛憶","范雲","王鴻薇","張啓楷","丁學忠","邱鎮軍","黃建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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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24"]
gazette_id 1144101
agenda_lcidc_ids ["11441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6人 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 審查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牛 煦庭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 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及 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蘇巧慧 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住宅法增訂 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四、審查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徐欣 瑩等26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八、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 吳沛憶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林倩綺 等23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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