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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9時51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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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有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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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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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部長早。根據政府目標,在2023年底要達成興辦社會住宅和包租代管合計20萬戶的住宅,但根據2025年第一季資料,僅達成10.6萬戶,進度只有53%。此外,長期目標是要在2032年達成50萬戶,依照目前平均1年增加1萬戶的速度,顯然只會畫大餅,卻無法實現。請問部長,對於如此明顯的落差,政府是否有加速的機制?還是將這個目標展延,讓人民繼續失望呢?現在我們政府都在造謠,騙百姓沒護照,其實有護照;騙百姓有社宅,其實還沒蓋;就是這樣子的感覺!部長可以回應一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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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有關住宅的戶數,我可不可以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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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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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自始的社宅興建計畫在講的達成,本來就是含發包的部分。現在全國中央的部分陸陸續續進行中的已經超過7萬戶以上興建跟完工的數字,現在持續還在增加當中。地方的部分,到目前為止也有5萬戶現在也在陸續……所以原本在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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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已經入住,還是完成?還是在興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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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所以我才會報告,自始講的就是發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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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發包就算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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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自始,就是一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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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發包算在裡面,還有在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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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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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是這樣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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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從一開始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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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2032年,不是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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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2032年的話是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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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發包中也含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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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到2032年12萬戶是一定會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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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所以10年後會完工,就是包含在你說的數據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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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一定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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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這樣叫做完工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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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不是,所以我才跟委員報告,發包會有發包的數量;也就是說,我們原來在提到的2032年是25萬戶直接興建,這個部分都會持續進行。目前來講,118年到122年,我們陸陸續續就會把12萬戶的部分一定都完工,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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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好,所以說達到目標還差一大截。依據內政部地政司最新公布,2024年Q3全臺房價所得比為10.9倍,創歷史新高,代表家庭需要不吃不喝11年才能買房,且全臺房貸負擔率為40.28%,六都普遍突破50%,已經遠超過國際建議的安全值。政府除了租金補貼外,是否真正從房價管控和市場資訊透明著手?除了租金補貼,政府是否有一個結構性的改革計畫?包含抑制投機炒房與調控建商土地壟斷的具體作法,還是說在政策行銷上是先畫靶再射箭?請教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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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代理司長家正:報告委員,對於房價的部分,其實行政院有訂定一個健全房市方案,這是由我們內政部、央行,還有財政部等相關單位,分別從市場面因應,像平均地權條例就有兩次打炒房的修法,也有一些金融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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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對,但也已經超過國際建議安全值。我們就是希望大家都租得起、買得起,不是來報告而已,要有一個明確的政策,真正對我們人民有幫助。目前我們看到各地社宅租金標準不一,甚至部分地區社宅租金已經接近市價,嚴重悖離社會住宅原來應該具備的公益性和可負擔性。我們民眾黨提出的社會住宅修法草案,建議弱勢承租比率應該從原本的至少40%提升為至少50%,但是政府到現在都沒有採用,平臺登記系統也是沒有看到啟用。雖然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授權地方政府可依所得級距調整社宅租金,但各縣市訂定標準差距真的很大,比如臺北一房型租金高達9,000元,但是屏東不到5,000元,導致租金不一致,負擔性不同。政府強調照顧弱勢,但還是不提統一租金計算機制與比例提升議題,要如何才能達到人民的需求?中央跟地方的資訊落差、管理斷層要如何去補強?上次我們去新北,董建宏次長在社會住宅公聽會中,有承諾社會住宅租金所得分級會在年底前公布,請問有沒有具體的時間?我們認為年底太久了,這個會期是不是可以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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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有關於所得分級制的部分,其實已經跟地方政府陸陸續續大概開過8次會議了,現在都已經有相關的共識,所以現在正在草擬整個作業當中;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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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所以什麼時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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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我們本來就預計年底前一定會提出來,這是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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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預計年底?還是確定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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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年底以前。第二個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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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你們都預計、討論、再討論,我問的是預計年底?還是確定年底?要有一個明確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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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就是預計年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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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都是預計,每天都是預計、再研議,工作就是這樣預計再研議,應該睡夢中都會講這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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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應該就會說明,因為各縣市的差異仍然都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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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我上次去新北市場勘的時候,每一棟社會住宅從北到南只有一個建商在管理,所以就慢半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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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不會只有一個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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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所以每一間的進度都沒有達到60到70%,現場張宏陸委員還說,如果是照建築的規定,早就要向他們罰款了,但是你們還是一樣沒有在管理,所以實際上也沒有達到這個目的。一般不管是買房還是租房,都會介紹房子周邊距離10到20分鐘有什麼設施,比如市場、學校、公車站、長照、幼照或工業區等等工作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你們把社會住宅放在中間,再將新北市所有的設施當作它的周邊設施,所以我覺得很奇怪,要給人家的是有關這個社會住宅的周邊調查,你們不是,把整個新北市都放在裡面,這樣就是糊弄我們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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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社宅調查的這些資料,你剛剛講是最基本的,其實我們是涵蓋整個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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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但是我看到是這樣子啊!還有我們要如何去調查社會住宅裡面要建的一些公共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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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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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你們說我們去問周邊的鄰居,周邊的鄰居有住在裡面嗎?沒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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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其實社宅也要跟周圍的鄰居和睦共處,所以關鍵是為什麼也要跟周邊居民一起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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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和睦共處,你講這個對了,所以你們要去調查所有的,不是只有問周邊,周邊鄰居沒有住在裡面,你們要去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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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所以才會有全區的調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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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去問周邊不對啦!你聽我講完,等一下你再回。我們要調查的是地理環境的需求,例如這邊已經有市場,就不用建在裡面,或者附近就有長照機構,社會住宅內就不用建,是這樣的周邊調查,不是去問周邊的人,這個社會住宅符不符合他們的需求。建社會住宅是因為要便民,不是貧民,不是把人匡在社會住宅裡面,建社會住宅還要符合住在裡面的人的需求。有些社宅的空間不夠,比如活動中心、幼兒園、長照機構,有的社宅有,有的完全沒有,我去看的是這樣,所以你們口口聲聲說不要分族群、不要歧視,但是你們的行為就是沒有去調查需求,並沒有減少貧富和城鄉的差距,所以我們要調查距離社宅10分鐘、20分鐘的範圍已經有什麼設施,我們這邊就不要再建,這樣子才是真正的便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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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在社宅興建前就已經全部調查完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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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但是我看到的是這樣,你講的跟我看到的完全不一樣,所以你們做的跟講的都不一樣,都「捶心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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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這些不但都有,而且都有跟地方政府溝通,跟地方政府詳細地溝通後取得調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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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我實際用眼睛看到的是這樣,那天問出來也是這樣。拜託你們,真正的居住正義是要把青年族群、老年族群、弱勢族群,還有新住民族群平均分配在社會住宅裡,我們要突破貧富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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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所以委員,這會跟你原來提案的內容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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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委員玉珍:提案是因為我們需要更精進,但是我實際看到的狀況,我覺得需要給你們建議,因為我們要脫貧,社宅不是在2030年才建好,你們希望臺灣更貧窮嗎?我們應該要想怎麼樣去脫貧,建好的住宅,如果你覺得要等到2030年的時候才可以住的話,大家都要等到餓死了,對不對?等到那個時候也沒辦法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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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臺灣的年輕人已經不是不努力,而是被這個制度狠狠壓垮,政府真的想實現居住正義,請別再用空泛的口號欺騙人民,而是拿出具體的行動,還有強化執行、提高透明度,不能再讓這一代年輕人在等待社會住宅的路上住不起又買不起,甚至「買無望」。居住正義不是口號,我們要怎麼樣去符合現在人民的需求,不是只講空話,二、三十年或十年後才有,我們希望的是真正脫貧的方案,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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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麥玉珍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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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我們請蘇巧慧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