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534
王世堅 @ 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王委員世堅:(11時46分)謝謝主席。我請李次長。 |
| 1 | 主席:請李次長。 |
| 2 |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
| 3 | 王委員世堅:次長,其實今天這個議題,我在去年5月的時候就已經在質詢中提過。針對我們國家現在還有許多不合時宜的稅制,包括娛樂稅、印花稅、汽車關稅、保健品關稅,尤其是我們今天要談的機車貨物稅和汽車貨物稅。這些不合時宜的稅制,從去年5月到現在將近一年,財政部誠如我去年對莊部長質詢所說的,我用四個字來形容「抱殘守缺」。沒有針對這些不合時宜的稅制,做應該要做的調整,或者以其他更進一步的,世界各國先進國家所實施的綠色稅制來做替代,要與時俱進,但是我們卻抱殘守缺。 |
| 4 | 在這一次美國關稅風暴當中,我們總統府也已經正式公開表態,表示我們國家要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以及要符合先進國家世界潮流,排除不應該有的非關稅貿易障礙。非關稅貿易障礙有很多,包括政府不公平的補貼與其他稅負,這些都非常清楚的。而機車貨物稅以及最重要的汽車關稅、汽車貨物稅,這些都是不當的其他稅負。我們統計OECD國家的貨物稅平均稅率大概是在2.6%,而我國卻高達8.2%。針對我今天提案的降低機車與汽車貨物稅來說,過去一年來你們的答復機車貨物稅有助於減少空氣污染,對於機車汰舊換新有減4,000元貨物稅,購買電動機車也免徵貨物稅等等。 |
| 5 | 李次長慶華:是。 |
| 6 | 王委員世堅:可是次長,污染的部分,環境部已經有收空污費了不是嗎?所以環境部收了空污費,財政部還針對機車貨物稅,就是為了要減少移動污染源。現在連審計部給你們的答復都很清楚,這叫做一頭牛扒兩層皮,重複課稅,不是這樣嗎? |
| 7 | 對於汰舊換新的部分,你們降低了4,000元的貨物稅,但是對於年輕朋友們、首購族,他沒有舊車可換啊!他剛入社會買了機車,還是一樣要繳這麼高的貨物稅,非常不公平。這麼多年來,你們一直說機車是移動污染源,我覺得這個是環境部該管,而財政部一直強調這一點,有點撈過界。 |
| 8 | 事實上在政府要求之下,現在七期燃油機車的空污排放量已經跟電動機車幾乎沒有高出多少。我們就以兩項空污排放最大的非甲烷碳氫化合物跟氮氧化物為例,在氮氧化物的部分,每公里排放的氮氧化物僅0.0094克,只略高於電動機車的0.0073克。另外,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是0.0126克,這有高於電動機車0.0002克,但它造成的污染已經不是那麼大了。而且這個大數據統計,在總體污染源裡面,機車排放PM2.5的部分只占4.9%到5.6%,還包括過去沒有被汰換的二行程機車、四行程機車,所以它只占4.9%到5.6%。餐飲業排放的污染還高過機車,其他各個行業我就不一一列舉了,包括電力業、大貨車、金屬製造業等等排放的污染都遠高於機車。那麼我們對機車課徵高達17%的貨物稅,比對污染更大的大貨車、大客車課徵15%還高,特別徵、特別高,而機車在臺灣社會早就不是奢侈品,這是絕大多數家家戶戶所需要的,不僅是家戶的交通工具,而且是很多民眾的工作工具、生財工具。你看那麼多Uber Eats、foodpanda,這是很重要的送貨工具,結果他們要繳這麼高的貨物稅。所以我今天才提案貨物稅要大幅的降低,我講得已經算客氣的,我不是說一下子就把它取消,至少貨物稅降到5%,你剛剛講的財政部最重視污染,動不動就說它是移動污染源,事實上七期燃油車並沒有造成那麼大的污染。如果大幅把機車貨物稅由17%降到5%,每一部新機車反而可以減掉7,000到1萬2,000元,大幅降低民眾購買機車的成本,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汰換老舊車輛。尤其老舊的四行程、二行程還那麼多,一部二行程造成的污染等同19部四行程,這個試算我不相信你沒看過。更何況跟四期、五期、六期、甚至現在的七期燃油車相比,一部老舊機車造成的污染等於100部的七期燃油車。 |
| 9 | 你們說電動機車已經零貨物稅,次長也知道現在電動機車的慘況,當然有好多原因造成現在這麼慘,過去特有品牌在政府保護下,購買電動機車政府有大幅度的補助,有奶水在當然就做得好。現在補助減了,每一年增加87萬輛的機車,電動機車竟然衰退到只占7.9萬輛,在機車市場裡當然原因很多,這是它們要去加強的部分,月費高、維修費高、嫌民眾騎得太兇種種原因,但是最後……主席抱歉,我最後一分鐘講一下。今天經濟部也有參與會議,次長你跟部長講一下,過去你們總說經濟部是上位政策的制定者,但今天經濟部也說了,民眾跟產業都反應汽機車貨物稅造成車價過高,所以應該適度調降貨物稅,可以使國產車、進口車立即降價減輕消費者負擔,也使產業復甦。你們所謂的上位政策制定者,經濟部今天的答復是這樣,所以財政部應該要順應我們這幾位立委所提的,17%的汽車貨物稅大幅降低到5%。這是我今天提案的要求,還有很多我下次再跟你談,汽車不當貨物稅的部分。 |
| 10 | 李次長慶華:好,謝謝委員。 |
| 11 | 主席(賴委員士葆):好,謝謝王委員的質詢。 |
| 12 | 現在請陳玉珍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4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0-9 |
| speakers | ["賴士葆","黃珊珊","林德福","林思銘","陳玉珍","王世堅","葉元之","廖偉翔","羅廷瑋","徐欣瑩","王鴻薇","黃建賓","吳秉叡","郭國文","李彥秀","鍾佳濱","賴惠員","李坤城","顏寬恒","林思銘","羅明才","張啓楷","楊瓊瓔"] |
| page_start | 333 |
| meetingDate | ["2025-04-23"] |
| gazette_id | 11440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001_00008"]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貨物稅條例」34案:(一)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部分條文草 案」案、(二) 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案、(三) 本院台 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魯明哲等 16人、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 欣瑩等27人、委員翁曉玲等17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 委員廖偉翔等17人、委員許宇甄等21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21人、委員萬美玲等 16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15案、(六)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4人 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本院 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委員林思銘等19人、委員涂權吉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19人、委 員馬文君等18人、委員王世堅等19人、委員張智倫等25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王鴻薇等19 人、委員楊瓊瓔等20 人、委員邱鎮軍等24 人、委員萬美玲等18 人、委員廖偉翔等17 人分別擬具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八)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 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人民請願案有關「貨物稅條例」7案 |
| agenda_id | 11440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