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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10時55分)謝謝主席,請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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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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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徐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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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管主委好。今天很多委員都很關心我們海底電纜安全的問題,當然您也有表達海委會是執法單位,因為海底電纜所涵蓋的部會及層面都很廣,包含國安,包含通訊,您也有提到已經有在做跨部會的整合,請問跨部會的會議是誰來主導?誰是主責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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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看項目,如果是所有的法令規章各部會負責必須要修的部分,那就是政委會主持,負責法制的政委會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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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法制的部分就是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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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對,法制的部分。另外是譬如像事發一開始的時候,是由海委會來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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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第一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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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譬如說下個禮拜要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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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修電纜是誰?電纜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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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如果是電纜壞了,技術面大概就是由中華電信跟數發部去處理。譬如說下禮拜要開的是有關於海纜涉及的海域,我們到底要公告多大範圍作為禁錨的區域,這個就由交通部他們來主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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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所以那個區域反而是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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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那是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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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不是海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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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沒有,我們是負責執法,我們不是權責機關,所以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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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是按照他們規定區域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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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提供修法的需求,然後是主管部門必須去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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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區域他們規定了以後,你們按照那個區域來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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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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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針對今年2月宏泰58號的事件,您也說你們監控了三天,大概三十幾個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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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不只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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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因為它跨中間,第一天後段跟第三天前段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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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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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很明顯的是你們監控長達三十幾個小時,然後又廣播了七次,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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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它都不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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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對,都不聽!然後我們都已經監控了,反而還讓海纜被破壞,所以這個就凸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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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到現場以後才破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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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對,警告了而且監控了,但是沒辦法把它驅離,沒有辦法去驅離、取締,就是因為法令不足,因為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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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所以我們很希望要重判,它真的是不可原諒啦!七次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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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通常警告不從,我們可能就可以驅離,甚至取締,為什麼不做這個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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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當時海象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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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是海象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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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就是因為海象,這種季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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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就算有法令也還是沒辦法取締跟驅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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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實在是奮勇犯難,因為海象有時候我們硬頂都得頂出去,但是連頂都頂不出去的時候,就變成我們要監控那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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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本席想了解的是,就算法令完備可以取締、可以驅離,也有可能因為海象我們沒辦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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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關於最近的這些案例,基本上我們有的是事先會到,譬如說宏泰;另外譬如順興39是我們追到嘛!追到的案子不只是順興39,我們大多數都會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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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本席主要是想建議,好像有蠻多學者專家有在考慮是不是要有一個海底電纜的安全專法?來統合整個海事、電信、國安以及基礎設施,也包含了在他們違法的時候我們要驅離、取締,因為我覺得太誇張了,已經廣播7次,然後監控三十幾個小時,最後我們的電纜還是被破壞了,我們都覺得那個船隻很故意,而且很有問題,要重判我們也認同,但是我們自己的專法在哪裡?這是一個問題。第二個,本席想要問,我們都已經看到它一直在那個區塊,然後我們自己也知道底下可能有海纜、有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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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其實它自己也知道,因為在海圖上都會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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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所以我們給人家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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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那個是公開的海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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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重點就是我們有沒有水下無人機可以去確認,譬如說,它一直在那裡,我也不知道它有沒有破壞,那我們有沒有水下無人機這種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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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目前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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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那為什麼不考慮採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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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們的大調查船有附帶一個水下無人載具,將來可以調過來用,最近行政院核定要讓我們買這個東西了,但是還沒有製作出規格、還沒有招商、還沒有發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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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所以未來會買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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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這個是我們調查船有附帶,那到時候就可以徵用調查船來做這個事,那海巡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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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可不可以針對我的問題回答?現在行政院已經核定,所以未來你們會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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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海巡還沒有,但是國海院有,我剛剛講的是我們的國海院,所以海委會已經有一個水下無人載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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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那你們還是可以調用,因為同樣都是海委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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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可以,而且調查船本來在這種時候也可以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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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好,所以針對海底電纜的安全有沒有考慮設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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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目前因為權責不在我們,所以我這裡沒有在考慮這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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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對,你剛剛有講法令方面是這樣,那你也沒提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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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沒有提專法,為什麼呢?因為它其實涉及的都是各部會的專業,是非常專業的,我們一方面有電信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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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那本席請教你,海底電纜究竟是由誰管轄?誰是管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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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它歸NCC跟數發部的部分比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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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所以這個必須要明確規定,誰可以進行相關的蒐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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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但是航安的部分是交通部,那我們是執法,我們都是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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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因為海底電纜可以說是我們臺灣通訊的生命線,所以千萬不能讓這個生命線常常斷掉,如果常常斷掉,這就是國安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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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還有一點點時間,本席想要請教一個問題,去年本席也有請教過主委,我們有在規劃無人機,就是空中的無人機,那我們也看到,原本預計在114年度也就是今年要驗收的無人機突然出問題,廠商無法履約,你們又重新開始,所以本席想請教主委,你這個第二代無人機計畫的經費是2億1,835萬7,000元,現在你重新修正計畫,那經費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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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請署長說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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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前面執行了一、二年,結果最後卻無疾而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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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因為對我們所要求的那個功能,他最後做不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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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好,那最後這個經費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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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主任委員碧玲:我請署長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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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跟委員說明,我們那個計畫是112年開始,在114年要開始交,今年要交4架,在整個測試的過程當中,因為它沒有辦法達到我們滯空兩小時的這個需求,所以在經過所有的法律程序以後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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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這樣要怎麼辦?對這個合約最後它沒辦法履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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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對,就解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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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最後解約了,那我們的經費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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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我們重新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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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原本是二億多,在這個解約以後,最後廠商拿了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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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在解約以後,因為它還要做相關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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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也還沒提出來,你們還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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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我們知道,我們現在要重新啟案的也是二億多,只有差了將近5,000萬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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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所以是用原來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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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對,用原來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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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要再補5,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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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重新開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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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然後重新開始,我看你們在4月提修正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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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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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欣瑩:好,我們對海委會、海巡的配備一定支持,當然我們也不希望國家的計畫一再的落空,所以對這個部分我們大家一起加油,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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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主任委員忠龍: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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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請陳培瑜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