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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明哲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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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魯委員明哲:(10時7分)謝謝主席,有請伍董事長跟次長。
1 主席:請次長。
2 魯委員明哲:次長,請教一下。
3 伍次長勝園:委員好。
4 魯委員明哲:剛剛關於臺鐵,臺鐵票價的幅度,現在進度、實施的日期確定沒有?
5 伍次長勝園:跟委員報告,我想這部分因為行政院已經核定了,大概我們……
6 魯委員明哲:預估什麼時候實施?
7 伍次長勝園:目前預定是6月23日要調整。
8 魯委員明哲:6月份。
9 伍次長勝園:對,6月份。
10 魯委員明哲:當然我們看到每一次任何費用要調漲的時候,勢必會有一些民怨產生,但臺鐵幾十年票價沒有調過,然後大家又對你的安全,包括你的新車、包括你的革新有很多期待,這一次我在坊間聽到的,當然民怨肯定是有,但我覺得對於你們調漲的這個部分,民眾更在意它的錢用到哪裡去了?再來就是這樣可以促成你什麼樣的一個革新、安全怎麼樣提升,我相信在臺鐵也有這樣的認知吧?
11 伍次長勝園:是,有。
12 魯委員明哲:好,錢用到哪裡去?這是一個感受的問題,你每天的財務報表,年度的部分,你自己都看到了,民眾的感受,我覺得不管是臺鐵、交通部,甚至現在代理董事長,你們真的要去注意這個問題。次長,請問一下這個紀念燈光斥資超過8,000萬,你是不是事前知情,還是推手之一?
13 伍次長勝園:這之前是由臺鐵公司在處理的,我大概也是當天知道,八千多萬,但是我……
14 魯委員明哲:你跟我們一樣,報紙出來你才知道?
15 伍次長勝園:不是,那個隧道燈光我知道,有做這個隧道燈光,但那個價錢是那一天才知道。
16 魯委員明哲:好。接下來臺鐵總經理,最主要是這樣,第一個,八千多萬,這個經費讓所有人民感覺怎麼會相對那麼高?第二個是這個燈光不是每天開,按照你們的規劃,每一年的4月2號開到4月6號,一年365天營業5天,那我就請教一下,請總經理來回答,你這個部分為什麼不每天開呢?會不會造成平常列車什麼樣的影響呢?為什麼不每天開?你說一下。
17 馮總經理輝昇:報告委員,簡要做回應,第一點是剛才說的設置,其實在112年的過程中,我們跟家屬討論好幾次,包括要設一個紀念碑牆,還有地景的一個形式,過程中因為還涉及到這個是太魯閣國家公園的保育地區,所以也不適合做大量的一些設施,最後家屬有提出來說那用光影的方式來紀念。
18 魯委員明哲:我問你的問題是為什麼不每天開,一年只能開5天?
19 馮總經理輝昇:第二個是開放、啟用的時間,主要這個光影紀念燈光、隧道紀念燈光的目的是在追思,然後在反省,讓臺鐵可以反省,讓社會大眾看到這個燈光能夠再提醒、警惕臺鐵繼續完成安全改革,所以基於這個目的,選定在事故發生的4月2號為期5天的時間。
20 魯委員明哲:會不會造成行車安全上面的一些顧慮?
21 馮總經理輝昇:其實決定用隧道紀念燈光,我們也經過充分討論,我們所有相關部門,包括機務的部門、行車的部門都有做討論。
22 魯委員明哲:會不會對行車的安全整體……如果每天每一臺列車都開的話,整體評估對於你們火車行車的安全是降低還是提升?
23 馮總經理輝昇:我們是儘量避免它對司機員行車的影響,所以那個燈光是在我們駕駛艙過去以後才會開始……
24 魯委員明哲:你花了8,000萬,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你採用一種可能降低行車安全的方式,來紀念一場非常慘的行車事故。我覺得對於往生者、傷亡者的紀念,對於我們現在家屬最大的安慰是什麼?就是臺鐵的革新跟安全提升,就這兩項而已,就這兩項!你現在用一個開燈,可能會造成不管是司機員反光或者因為光太亮,如果有異物進入的時候不易發現,你用減損安全的方式來紀念,我個人覺得錢是一個問題,我是覺得滿大的一個諷刺。第二個,這也是你們臺鐵第一次在紀念這樣的一個事故,我是覺得值得紀念,但是你們第一次採用直接在火車的軌道、隧道、行車路線上去擺設、設計這個紀念,這是很恐怖的。
25 我們的普悠瑪事件也是很糟糕啊!在哪紀念呢?你們都是異地嘛!去臺東火車站前面的紀念公園。但你們現在擺到軌道中,我跟你講,要不要人去maintain?要不要維修?你說都沒事,反光可以忍過,看不到異物,那就是每天在比運氣。然後再來呢?什麼時候要去維修呢?肯定要維修嘛!不然隔一年的5天怎麼會亮呢?誰進這隧道維修?他要不要開機具進去?每一個都是安全風險的因子。我真的是覺得你們在普悠瑪的事故花了836萬,在異地的臺東車站前面建,那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跟你講,不要扯到家屬,家屬說換一種紀念碑的方式,並沒有說你一定要用燈光,說要用燈光,並沒有說要花8,000萬,花2,000萬不行嗎?這是你們設計,你們後面的一個制度。
26 我想時間不夠了,剛剛第一件事你們自己去思考。最後我要講,因為你們兩個監理單位不同,裁罰標準不一樣,正好112年9月之前是伍勝園你當鐵道局的局長,你現在是次長,那現在的楊正君是現任鐵道局接任你的局長,我覺得很奇怪你知道嗎?臺鐵一直每天開、每天開都不變,問題大大小小都有,結果奇怪了,在112年9月11號以前居然監理單位沒有裁罰過,你知道嗎?即使在110年的時候,太魯閣號出軌,甚至更早的時候普悠瑪,我們當時的監理單位居然沒有開罰,我們調資料沒有開罰,發生什麼大事都是小事,只要蓋得住、掩得住、藏得住,都是小事。但是我們看到112年9月11號之後,是因為楊局長你上任之後革新立志嗎?還是怎樣?我不懂啊!連續17個月開了12件,那我覺得這個你去研究嘛!是以前太混了,還是現在太認真了,還是臺鐵越變越差,為什麼?什麼原因?
27 但是我最後一件事真的要提醒你們,很多事是藏在細節,你現在看是一個小的裂縫,哪天變成大裂縫的時候,你們就來不及,你看看這12條裁罰的理由,請你注意看一下第3跟第5,淺藍色標示的那個,你們規定要酒測,結果未實施酒測也可以上去開,那是什麼原因我是想不通啦!到底為什麼那麼鬆散?當然這是112年的,現在倒過去去罰。那接下來有6件事情,用紅色底的標示,全部都是體檢不合格的人上去運務段值班站長或者執行行車工作,他就不合格,我們陸海空相關有一些職業人員,你必須經過體檢,因為他有一定的公共責任,車上幾百人耶!結果我看都是高雄站,誰知道哪一個司機員體檢過、哪一個體檢不過?只有你內部知道,但你內部再怎麼鬥或者有什麼問題,他提的是對的啊!而且鐵道局也下去確認啊!你讓體檢不合格的人不斷的去……你覺得是不是不應該?體檢不適任的人不斷上去……沒關係,總經理你答,你看了感覺怎麼樣?
28 伍次長勝園:報告委員,確實體檢不合格,我們是不能派任擔任……
29 魯委員明哲:不能派任,為什麼派了呢?
30 伍次長勝園:我們現在都有特別按照鐵路法的相關規定,我們體檢合格的人員才會擔任值勤工作。
31 魯委員明哲:我跟你講,第12項的裁罰日期是114年,當然你的發生日期是112年,我最後也是希望鐵道局去研究一下,你開個罰單要延遲2年去檢驗,現在113年都沒問題嗎?一張罰單……114年都沒問題嗎?我覺得你這個東西要立竿見影啊!次長,督導一下,有問題,輔導期之後,你說3個月,對不對?4個月你罰單就要開出來,為什麼?讓公司它能夠有這個依據做內部懲處嘛!像高雄站發生這麼嚴重的事這麼多次,它的管理單位、它的高層,發生一次,你處理運務員、司機員或是那個人;發生2次處理基層的主管;發生4、5次,5、6次,如果你們再擺爛,我跟你講發生大事,我覺得是大家不願意看到的,次長能不能好好去督導一下?
32 伍次長勝園:我跟委員報告,鐵路法是在112年修訂的,那剛剛提到的那些,其實我現在要求鐵道局針對臺鐵所謂的退行、號誌冒進這些要加強來處分,講白點也就是裁罰,如果有違反這個規定,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依照燈號去做,這是很基本的,所以這部分我已經要求鐵道局要來嚴格執行。
33 魯委員明哲:好,也希望鐵道局能夠加快這種從看到這個事件到最後開罰的期程,因為你們在處理過程中,我們調資料也沒有,對不對?到底113年發生什麼事,到現在我調不到,但我覺得這不好啦!委員也是好心在幫你們去push這件事情。抱歉耽誤很多時間,謝謝。
34 伍次長勝園:謝謝委員。
35 主席:謝謝。
36 請林國成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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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3-23,36-1
speakers ["許智傑","洪孟楷","黃國昌","陳培瑜","廖先翔","李昆澤","魯明哲","林國成","陳素月","王義川","林俊憲","邱若華","蔡其昌","徐富癸","吳思瑤","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何欣純","游顥","王美惠","葉元之","黃健豪","沈發惠","翁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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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07"]
gazette_id 114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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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蔡其昌等17人、二、委員林宜瑾等27人、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及四、委員徐富癸 等17人分別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43401_00012